2018年韩心怡民诉笔记总结归纳

合集下载

民诉笔记

民诉笔记

民诉笔记摘录诉讼过程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提出的中止:诉讼过程中提出民事行为能力有、无、限制的问题,应由利害关系人提出,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民事案件审理中出现刑事案件:(1)如果民事案件需要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暂时中止审理;(2)如果民事案件不需要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继续审理。

诉讼中未要求支付利息:审判中没有要求支付利息,不作出利息支付的判决。

因车祸不能到庭:审理中,当事人因车祸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延期审理,而不是中止审理。

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1)延期审理下次审理时间能预见,中止审理下次审理时间不能预见;(2)延期审理不停止诉讼活动,中止审理停止诉讼活动。

被申请人越过支付令直接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收到支付令后,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而是向另一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也视为对支付令的异议,法院应当受理起诉,支付令应当失效。

支付令管辖法院: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

支付令的自行失效:(1)法院受理债权人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自己又提起诉讼的;(2)支付令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支付令的送达:(1)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2)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敦促程序;(3)异议期内支付令没有强制执行效力,但是仍然有敦促效力。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判决中有道歉要求的:判决中有道歉要求的,拒不道歉的,应该进行拘留或罚款。

和解协议后撤回仲裁申请又反悔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超裁撤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共同诉讼与第三人参加诉讼:共同诉讼是多数人与对方当事人形成的双方对抗结构,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三方对抗结构。

2018韩心怡民诉168讲义

2018韩心怡民诉168讲义
序权利,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要求的有()
A.原被告双方约定,若原审原告在二审中撤回起诉并获法院准许,则仍然可以再次向 法院起诉
B.王某与刘某在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一律提交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辖”
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一律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D.当事人约定,其各自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二审中对双方均无拘束力
本部分 考点精要
辩论原则的具体体现
处分原则的具体体现;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的区分
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各项基本原则的综合考查
1.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A.专家辅助人对专业性问题故意发表错误的意见,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B.原告起诉时有权选择管辖法院,被告则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同等和对等原则的
体现
C.双方当事人可以将本应由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D.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是辩论原则的具体体现
2.依据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
监督。下列情形中,属于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有()
A.人民陪审员方某在审理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赠送的皮包一只
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在协议履行8个月后,王帆与其女友一起注册了一家公司,主打智能 按摩仪的产品研发及销售。A公司得知该情况后,将王帆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 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以下有关该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法院应当公开审理该案,但若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宣判
B.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应当不公开审理,因此也不公开质证
B.证人马某在庭审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言,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法考,怎样依靠老师通过?

法考,怎样依靠老师通过?

法考,怎样依靠老师通过?法考难度不用说,大家心里都清楚,要想通过法考必须要下苦工,但仅仅苦读还不够,还要靠老师为您加把劲,怎样靠老师呢?就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法考各科老师。

这里收集整理了一些法考各科老师的大致特点、长处,方便小伙伴找到适合自己的老师。

目前这些老师的视频或课件在网络上基本上都能找到,每个老师的风格不同,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建议先找老师讲课视频听听和看看他们的讲义,看看哪一个适合自己,不要跟风。

一、刑法1.方鹏: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副教授。

师从北大陈兴良教授,理论功底不比多说,而且实务功底深厚,知识全面扎实,深谙命题规律,视野开阔。

他的书内容最全,最有逻辑,贴近实务,案例很多,容易理解,很有利于应试的感觉。

2.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2008年起在上律指南针授课写书。

能写。

著有最畅销《刑法攻略》,书写得很好。

能讲,授课风格幽默,只讲判断标准,少讲复杂学说,力求直击考点,他的讲义体系性强,案例丰富。

柏浪涛老师对于分则的一些总结,以类似于理科建模的方法讲罪名构成,很清晰。

3徐光华: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教授。

务实派,课程和讲义适合应试,以真题、司法解释为依据撰写。

讲课风格比较柔和,很务实,而且通俗易懂。

徐光华老师的真题解析写的是最好的。

他总结的“共同犯罪”:心连心,手拉手。

两厢情愿,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4.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清华大学法学博士。

他讲义讲解透彻,融会贯通;他的刑法课堂,让法条活起来,他擅长用活灵活现的故事演绎艰涩的理论,幽默、举一反三。

5.蔡雅奇: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博士。

讲课干脆利索无废话,直击考点绝不拖泥带水。

敬业、认真、专注,是他的最大特点。

二、民法1.李建伟: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法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伟对难的知识点往往能一针见血的点破,水平很高,也很深入。

李建伟老师的例子比较适合用于理解知识点,可以方便考生更加灵活得将知识点转化成活生生的例子加以记忆。

韩心怡民诉名师答疑讲义(客观包学员专享)

韩心怡民诉名师答疑讲义(客观包学员专享)

民诉答疑1、老师,书记员的回避是审判长还是院长决定?2、真金题12题哪些裁定是涉及实体问题的,口头做出的裁定有哪些希望韩老师具体解释一下3、母公司与子公司合并重整过程中,母公司涉诉的诉讼程序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合并完成之后,由合并后的新公司作为新的当事人进行诉讼。

请问如果子公司涉诉是否也应裁定诉讼中止?4、撤销仲裁裁决中的第六点,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里的职业品行问题是否需要定性?谢谢老师5、小新三岁半,在花儿幼儿园入托,一日,小新为了争夺玩具把同学小红抓伤,小红的母亲起诉,应当以小新及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这里能将幼儿园列为共同被告吗?6、无独三参诉方式是法院通知或依申请参加诉讼,其中“依申请”指的是,依原告被告的申请参诉还是无独三自己也可以申请参加诉讼?7、关于公益诉讼:是全部(公益组织提起或检察院提起)应该移送执行,还是仅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才移送执行?8、接受移送的法院是有管辖权的,但认为自己没有,也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吗?9、韩老师,麻烦问一下,公益诉讼中有关撤诉的问题,公益诉讼撤诉,必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得到实现,那么不受这个时间的限制。

但,如果诉讼中和解,不能依据调解书撤诉,我的问题:公益诉讼的撤诉时间是否可以理解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公告30天,在法院出具调解书前都可以撤诉,如果出具调解书后不可以撤诉;如果法院公告后认为必须判决的,在判决前达成所有诉讼请求也可以撤诉?10、公益诉讼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撤诉的,是不是环境和消费者这两种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全部实现都可以撤诉11、老师您好,相机拍摄的照片打印出来,是书证还是电子数据呢?12、存储在电子介质上的证人录音,是作为证人证言还是电子数据?13、再审中不可以提反诉,有个例外情况即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能不能请老师举个例子说明一下?14、老师,反诉自己本身就是个独立的诉,而且在二审调解中提出,法院还告知另行起诉,一旦另行起诉一审判决成立了,这时候的反诉不就会违反重复起诉的两同说了么?15、老师,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调解书吗?16、老师,再审是为了纠错,不解决新的纠纷,再审只审原来审过的,但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的诉讼的这样情况麻烦老师举个例子。

民诉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民诉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民诉法学知识点归纳总结民事诉讼法是一门研究民事诉讼法律适用和程序的学科,涉及到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各个方面。

本文将对民诉法学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以帮助读者对该领域有更清晰的了解。

一、诉讼主体及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是诉讼的主体。

原告提起诉讼,被告进行抗辩,法院则行使裁判权。

此外,还存在其他诉讼主体,如第三人和公诉机关等。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一定条件的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

二、管辖权和受案条件管辖权是指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

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法院可以根据地域、案件性质和案值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权。

同时,也存在一些特殊的管辖规则,如专属管辖权和选择管辖权等。

受案条件是指法院对案件受理的要求,比如当事人的诉讼资格、诉讼请求的清晰等。

三、诉讼的起诉和答辩起诉是指原告提起诉讼的行为,包括起诉状的提交和诉讼请求的表达等。

答辩是指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抗辩意见的行为,其中包括辩护事实和抗辩理由等。

法院依法对起诉和答辩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四、举证和质证举证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抗辩,而质证是指当事人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驳。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当事人承担,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可以举证以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方式。

法院在判决时将依据举证方的证据重要性和证据能力来进行认定。

五、审判程序和判决执行审判程序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包括开庭、举证、质证、辩论等。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审判程序分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等。

审判结束后,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书,并对判决结果进行执行。

六、上诉和再审当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上级法院审查、改判一审判决的行为。

而再审是指在一审和上诉过程中,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违法,请求重新审理的行为。

上诉和再审都是对一审判决的复查机制,旨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完整word版)2018年韩心怡民诉笔记总结

(完整word版)2018年韩心怡民诉笔记总结

2018年韩心怡民诉知识要点记忆1、民诉基本理论1】多元解决机制:私力救济→私人调节、和解社会救济→人民调解、民商事仲裁公力救济→诉讼2】民诉特点:不告不理、强制执行力、法定性规范性。

3】民商事仲裁:(入口自制、出口强制)仲裁协议、或裁或诉,一裁终局。

4】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无须仲裁协议)5】人民调解:可诉可确、诉调解协议、30日内共同提司法确认申请。

司法确认裁定书有执行力。

6】法律地位→基本法、调整社会关系→部门法、内容→程序法、公私法划分→公法7】诉讼标的: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与诉讼标的物区分)8】诉种类(相互排斥)(分类看原告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消极、积极)、给付之诉(财物、行为)、变更之诉(形成之诉)(改变消灭既存的法律关系的诉-离婚、解除收养关系)9】反诉:如A→B、C反过来B、C→A请求独立(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程序管辖同一、牵连关系(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因果关系、基于相同事实)2、民诉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诉讼权利同等、诉讼义务对等≠诉讼权利义务相同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是常态、对等是报复。

注:平等是对诉讼内关系,同等是对外关系。

3】辩论原则:贯穿诉讼全过程,不适用于非讼、执行程序。

口头+书面。

4】处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5】民事监督:生效的判决、裁决、调解书(损国家、社会公利)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监督方式:抗诉+检察建议(再审+对人+执行检察建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是检察监督的对象)支持起诉:公民个人不能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支持提起公益诉)3、民诉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合议制:混合式合议庭(陪审制)+单一式合议庭独任制独任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大部分非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争讼性)→单一式合议制公示催告:公告阶段→独任制、除权判决阶段→单一式合议制陪审制适用:一审普通诉讼案件。

(普通程序、发回重审、一审再审)(二审非讼案件不能用陪审制)评议:少<多数;不能多数报请审委会(不同意必须记录+签字)2】回避制度(证人、专家辅助人不适用回避)方式:自行+依申请+决定回避法定事由:自行回避(外观看不出)+申请回避(有可能被看见)(审判人员应回避,没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申请,院长或审委会决定其回避)回避决定权:院长当审判长→审委会决定、审判人员→院长、其他人员→审判长(刑诉是院长)、检察长→检委会、检察人员和其他→检察长回避效力:决定前→暂停本案、3日内作出,被驳回→可本院复议,复议审查期间,不停止工作。

《民诉总论》核心要点归纳背诵版笔记

《民诉总论》核心要点归纳背诵版笔记

《民诉总论》原创核心要点归纳背诵版笔记【根据:田平安-民诉教材第四版编写】第一章民事纠纷及其救济机制【1】民事纠纷的概念和特征【简答】答:1、概念:民事纠纷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利义务状态或民事权利归属或民事责任的承担认识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

2、民事纠纷特点:1主体的平等性。

在法律法规面前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2内容的特定性。

高度概括为财产权利义务之争和人身权利义务之争。

3可处分性。

主体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让度权利。

4可平息性。

实践证明它们是可以平息和解决的。

【2】民事纠纷的非诉救济?【选择,简答】答:(一)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二)有关部门依职权处理。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四)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各种社会群体的规劝评析。

【3】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重点,简答】答:1、概念:国家为维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民事权益,在当事人和除当事人之外的全体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冲突以及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活动。

2、民事诉讼特点:(一)具有公力性质。

它是国家审判权力介入之下,对民事纠纷通过国家的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二)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三)民事诉讼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民事诉讼活动是分阶段向纵深推进的一种活动。

【4】民事诉讼的内部关系:答:1、人民法院民事承审法官是国家民事审判权的行使者。

2、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民诉活动的利害关系人。

没当事人就没诉讼。

3、诉讼参与人是任何民诉活动必不可少的参与者。

【5】民诉的外部关系:即:民事诉讼与其他解决纠纷方式的关系?答:1、相同:1)本质相同。

本质上说是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救济2)功能相同。

就目的和作用论都具有定纷止争的功能;3)参与主体大体相同。

必须有当事人参加,有时也有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4)就救济方式的原则而言均须坚持合理、公平。

2、不同:1)民事诉讼与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的区别:其一: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的基础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它不存在第三者的介入。

民诉知识点总结

民诉知识点总结

民诉知识点总结一、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1.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时限内进行起诉的期限。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中断和延长、恢复等问题。

其中,起诉时效的主要问题是时效起算时间的确定,通常是从当事人知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此外,还涉及到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的情况。

2. 起诉起诉是指原告以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的行为。

起诉的主要内容包括起诉状的提交、起诉状的必备内容、申请和证据的提交等。

在起诉中,原告要对起诉状的格式、内容、盖章、送达等进行认真的准备和提交。

3. 审理审理是指法院对起诉案件进行审查、调查、审理的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包括立案、送达、答辩、举证、庭审、判决等环节。

审理是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也是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举证的重要时间节点。

4. 裁判裁判是指法院在审理后,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的解决争议的决定。

在裁判过程中,要注意裁判文书的形式、裁判的效力、裁判文书的送达等问题。

裁判是民事诉讼的结果,对于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影响。

5. 执行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判决或裁定,强制执行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行使权利的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执行申请的提出、执行规则、执行程序等内容。

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终环节,是对民事判决或裁定的有效实施。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1. 原告原告是指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当事人。

原告的主要责任是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在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维护和证明。

在进行起诉时,原告要注意诉讼请求的明确、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充分性等问题。

2. 被告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主张权利的当事人。

被告的主要责任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并在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抗辩事实进行证明。

在进行答辩时,被告要注意答辩的内容、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充分性等问题。

3. 第三人第三人是指与诉讼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但不是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

第三人可以通过申请参加诉讼程序来对案件的结果进行干预,或者成为未经调解的具有代表性的诉讼代表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整理2018年韩心怡民诉知识要点记忆1、民诉基本理论1】多元解决机制:私力救济→私人调节、和解社会救济→人民调解、民商事仲裁2】3】45】6】7】8的法律9】于相同事实)2、民诉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诉讼权利同等、诉讼义务对等≠诉讼权利义务相同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是常态、对等是报复。

注:平等是对诉讼内关系,同等是对外关系。

3】辩论原则:贯穿诉讼全过程,不适用于非讼、执行程序。

口头+书面。

4】处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5】民事监督:生效的判决、裁决、调解书(损国家、社会公利)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监督方式:抗诉+检察建议(再审+对人+执行检察建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是检察监督3、1】独任制2】方式:法定事由:自行回避(外观看不出)+申请回避(有可能被看见)(审判人员应回避,没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申请,院长或审委会决定其回避)回避决定权:院长当审判长→审委会决定、审判人员→院长、其他人员→审判长(刑诉是院长)、检察长→检委会、检察人员和其他→检察长回避效力:决定前→暂停本案、3日内作出,被驳回→可本院复议,复议审查期间,不停止工作。

3】两审终审(例外一审终审)一审终审(不应当受理上诉的情况):1)最高法作出的决定、裁定。

2)非讼。

3)确认婚姻效力(≠离婚案件)。

4)一审诉讼调解结案:调解书自签收之日生效,不得上诉。

5)大多数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可上诉)。

6)小额诉讼程序。

4】公开审判制度(开庭审理过程、判决宣告、裁判文书)24121仅被告离开(原被告均可管)、双方不自由vs仅被告不自由(被告就原告)、追索三费案件(赡养抚养抚育)(不止一个被告且不在一辖区:原被告均可管)、三种特殊(不在我国内、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身份关系:被告就原告)补充:被告被注销户籍,原告管,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经常居住地管。

2)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原告就被告)网购合同: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履行地、其他方式支付→收货地为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允许多选、对消费者倾斜保护(格式条2)移送管辖:受理后、无到有、限一次条件:受理案件且移送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且受移送法院被认为有管辖权。

移送一次,若移送错误,不能再次移送,应当报请上级指定管辖。

3)管辖权转移:上向下(确有必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下向上(下仅有报请权)4】管辖权异议与应诉:条件:被告提、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处理:审查,成立,裁定移送管辖权法院;不成立,裁定驳回(此裁定可上诉、不得再审、小额诉讼裁定不能上诉)。

应诉管辖条件:答辩期内未提异议、实体内容答辩陈述或反诉、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17年3卷36单选:比较代表、较难)51人23】123)借用:出借单位+借用人(盗用不一样)4)一般保证5)遗产继承6注:受害方(原告):无人、限人自己(监护人-法定代理人)4】普通共同诉讼: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一致对外。

有独三诉讼:双重反对。

5】代表人诉讼一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不能归责本人事由参与诉讼、知应知理解例题:我的手机,甲、乙法院起诉所有权归属、对“我”的救济,三撤之诉。

8】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务工作者、自然人近亲属、推荐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

6、民事诉讼辅助和保障制度1】期间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后一工作日未届满日。

期间不包括文书在途时间。

5】强制措施1)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2)拘传:主体特定+两次+无正当理由(拘传对象不限被告)法院院长批准+拘传票+说明批评教育前置+适当强制3)罚款拘留:个人10万以下、单位5-100万拘留期限:15日以下。

制作决定书、可以合并适用、院长批准。

7、法院调解1】原则贯穿诉讼程序全过程,不适用非讼、执行程序(可和解)。

23的案件。

8、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1】证据的法定种类电子数据(12年新增)证人证言:类型→自然人、单位(刑诉无单位)费用:谁申请谁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

(可以包误工损失→刑诉不能要误工损失)鉴定人拒绝履行作证义务的双重法律后果: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根据、鉴定费用返还请求权。

专家辅助人:帮当事人质证+对专业问题提出意见2】证据的学理分类1)本证反证:证明了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反证2)直接和间接证据:借条复印件→直接、转账凭条→间接证据。

4】证明程序取证法院依职权自行调取证据:1)可能损害国益、社益2)身份关系证据3)55条民事公益诉讼4)恶意串通5)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1)国家有关部门保存,无权查阅3)逾期提交证据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赔偿法院可予以支持。

质证1)主体:当事人(法院不是质证主体)2)方式:公开原则,不公开例外。

不公开;两秘一私案件。

不公开质证≠不质证3)不需要质证的证据:审理前认可的证据,庭审说明后,视为质证过、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注: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视为申请方提出的证据,需要进行质证。

)认证1)主体:法院2)912】16再理)。

3审前调解、根据案情确定适用(简易or普通程序)、需要开庭召集庭前会议等5】开庭审理:核心:事实、证据、法律适用。

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

一审审限:6个月+6个月+X(上级批准)6】撤诉:条件:当事人自愿、法庭辩论结束前、书面撤诉处理法定情形:1)未缴纳受理费。

2)原告、有独三、原告法定代理人传票,无理由不到庭。

3)原告、有独三、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缺席判决:原告也可能被缺席判决。

2)发回重审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3)非讼案件(特别、公示催告、督促)4)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

(代表人诉讼不能用简易程序)5)涉国密、社公利案件。

(如公益诉讼)6)三撤之诉。

简易程序:基层法院、派出法庭。

(独任制)3】特点:书面特殊口头、当即审查当即受理、传唤通知送达方式便捷、独任制(需有书记员)、无明显阶段一次审结为原则再次为例外、审限短3+X≤6、适当简化裁判文书。

4】简易与普通之间转化1)普转简:适用普通,当事人自愿+法院审查同意(法院适用普通审理后不能普转简)。

1】上诉条件: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允许判决裁定、上诉期内期限:判决→15日,裁决→10日。

书面形式2】二审撤诉1)撤回上诉:当事人仅有申请权,是否准许撤回,法院裁定权。

注:被上诉人无此权限。

法院审查后,一审确有错误或损害三益的,不应准许撤诉。

上诉期内撤回→不得再上诉(判决生效否取决上诉期内是否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上诉→法院裁定准许,若无其他上诉人,一审判决生效。

2)二审撤回起诉:当事人同意+不损害三益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注:原审原判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注:412判决:裁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应当裁定方式撤销或变更。

判决:基本事实不清,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违法缺席判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注: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

4)审限与效力判决:3+X(特殊延长院长批准)裁定:30日+X(特殊延长院长批准)二审裁判效力:不得再次上诉+禁止重复起诉+执行力保障121】2】1)决,不适用再审。

审判监督审后维持原判的,不得再审。

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得再审。

23检察机关:损害国益、社益。

3】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及方式:1)法院启动: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谁启动谁负责事由: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确有错误。

2)当事人申请再审:法定事由:第一类、事实证据:(1)新证据(2)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3)伪造的(4)未经质证的(5)申请收集,法院未收集第二类、(6)适用法律错误第三类、程序问题:(7)应当回避未回避(8)应当参加诉讼未参加(9)剥夺辩论权利(10)未注:期限:3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提检察建议或抗诉: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法院逾期未对申请裁定、判决裁定明显错误。

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因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案外人调查核实。

4】再审的审理程序1)审理法院:检察机关启动再审:原则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再审,原生效裁判的上级法院→→提审。

例外交由下级审理→→1-5事实证据情形。

当事人申请的:原则上中院审理。

当事人依法选择基层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一方当事人众多、双方均为公民)(基层法院一审终审的案件)2)组织形式和程序类型:2】分类1)选民资格案件2)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3】选民:申诉处理前置、单一式合议制。

确认调解:生效起30日、书面或口头+材料提交,实现担保:可以独任制审,担保财产额超过基层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

当事人对担4】。

12)3)45】基层法院+一审终审+不得再审符合受理条件:停止支付通知+公示催告公告(不少于60日)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除权判决作出前除权判决阶段:公示催告期间届满1个月提出申请。

除权判决应当公告,相关权利凭证失去效力。

除权判决自公告之日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

14、涉外程序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在中国履行的三类合同,中国法院管。

无住所:答辩期30日、上诉期30日。

15、执行程序1】概述:不适用辩论原则、不适用调解、允许和解2】3】12期限:234412诈胁迫恢复后的执行根据是原生效法律文书。

16、仲裁程序及制度1】仲裁协议效力1)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协议选择→→不能达成一致,仲裁协议无效。

2)约定某地仲裁,当地有两个→→协议选择→→不能达成一致,仲裁协议无效。

3)约定的仲委会不存在→→仲裁协议无效4)约定可起诉可仲裁→→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申请仲裁,利益方规定时间未提异议的除外)效力确认:仲裁首次开庭前提异议。

没有开庭前提异议,后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不予受理注:先去仲裁委确认后,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

注:2】1233】管辖:仲裁委所在中级法院。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无权仲裁的3)违反程序的精心整理4)所根据证据伪造的5)隐瞒足以、、、证据6)贪赃枉法的撤销的法律后果:不得上诉。

一旦撤销,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也可向法院起诉。

页脚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