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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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地产、建安业这样征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建安业这样征税

营改增后房地产、建安业这样征税营改增后房地产、建安业这样征税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基本规定、房地产税收政策、建筑业税收政策、管理规定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二部分房地产相关的税收规定一、取得不动产的抵扣规定1. 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__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__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二、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三、经营租赁不动产的征税范围经营租赁不动产,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023年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2023年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我国从2022年1月1日开头,分行业逐步推行“营改增”改革。

实施4年多来,只剩下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个行业还未掩盖到。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的支配,今年要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营业税这一从前的地方大税种将由此退出历史舞台。

5月1日起,“营改增”将掩盖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影响不一,营改增最新政策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详述如下。

自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便大步向前。

我们可以观看到2022年“营改增”起步以来,详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营改增”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即全面推动营改增;其次步是改制,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制度;第三步是立法。

目前还处于扩围阶段。

目前,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总方案即将公布,这将直接影响四大行业的800余万户企业,涉及年营业税税额1.6万亿元。

铂略财务培训从各渠道了解到,估计6月下旬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把四大行业的“营改增”草案上报国务院。

若进展顺当,估量该草案最快可能在将来一周内出台,正式的实施日期可能最早会在10月1日,最晚在明年1月1日。

建筑业、房地产税率定为11%建筑、房地产行业性质较为特别,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建筑业主要是为房地产业供应服务,两者上下联通,相辅相成。

假如房地产行业不一起改,而只改建筑业,那就只改上游不改下游,下游企业得不到抵扣。

所以需要联动改革,将上下游一起改革,从而形成完整的抵扣链。

由于这两类行业业务简单,牵扯的主体多,金额高,对其“营改增”的设计方案从提出到完成历时最久,可见是特别审慎地作出打算的。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普遍采纳5%的营业税税率,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基于行业与经济进展的现状,此次“营改增”房地产、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1%。

更多最新建筑行业分析信息请查阅发布的《2022-2022年中国建筑行业进展分析及投资潜力讨论报告》。

营改增后房屋出租如何征税

营改增后房屋出租如何征税

营改增后房屋出租如何征税营改增指的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项措施。

在房屋出租方面,营改增对征税有一定的影响。

下面将从征税对象、计税方式、税率和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征税对象:房屋出租方为增值税纳税人,将缴纳增值税。

在营改增之前,房屋出租归纳税人纳税,征收的是营业税。

而在营改增之后,房屋出租方转为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

房屋出租方成为增值税纳税人后,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纳税优惠。

二、计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税销售额减去适用税率后的金额为纳税基数。

增值税的计税方式主要有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

对于房屋出租方来说,一般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增值税纳税=应税销售额×税率-抵扣税额其中,应税销售额指房屋出租的租金总额,税率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为3%、6%、11%等),抵扣税额即可抵扣的费用(如房屋租赁相关的税务、费用等)。

三、税率:房屋出租一般适用低税率,但具体税率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商品有所不同,房屋出租作为一种服务性行业,一般适用较低的税率。

营改增之后,房屋出租按照不同的情况可以适用3%、6%、11%等税率。

具体税率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个人出租住房一般适用3%的税率,企业出租房屋一般适用6%的税率。

四、纳税申报:房屋出租方需要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纳税申报。

房屋出租方作为增值税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纳税申报。

通常情况下,增值税申报期限为每月的15日,即每月15号前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纳税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出租方在纳税申报时需要保留相关的租赁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总结起来,营改增后房屋出租的征税主要是房屋出租方作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缴纳的纳税金额。

具体纳税金额是根据应税销售额和税率相乘减去抵扣税额得出。

房屋出租的税率一般为3%、6%等低税率,具体税率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际经济环境十分严峻,全球金融危机使得世界各 国都 出台的措施, 应对税制 改革对于企
“ 营 改增 ” 对 企 业 的 影 响
都产生 了很大 的影响,是我国税制与国家经济情况发展相适应 业 的 影 响。


( 一) 企 业税 负水 平受 到影 响
应 的税收改革措施, 以应对金 融危机 的冲击, 保证本 国经济的持
【 2 】 江丹萍, 温皓亮. 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 策【 J 】 _ 合 规 范房产税核算是企业的资产, 负债 与所有者权益的保 障。 作经 济与科 技。 2 0 0 9 , ( 9 ) . 加 强对 房产税核算必清楚认识房产税收 的基本特性,根据房地
产开发周期长的特点, 可 以根据税 收制度之规定实行计提税金,
浅谈 ‘ 菅 改增 ’ 对企业 的影 响及应对策略
樊 月琴
( 宁波 市镇海 区财政局 浙江 ・宁波 ‘ 3 1 5 0 0 0 )
摘 要: “ 营改增”是现代税 制改革中的重要 内容,其改革的主要 目的是为 了降低 企业的税 负,促 进我 国整体产业的发展。随 着 “ 营改增”税 改的不断 开展 与实施, 多数 企业都 获得 了明显的利润,降低 了 自身的税 负z l  ̄ - ? - - 。从 整体企业的税 负 情 况来看,只有
五、 结 语
收入总金额没进行准确的核算,因而无法 为主管税务机关提供 准确, 完整, 真 实的纳税信息与资料。 见于这种情况下, 可实行
核定征管的方法进行有效的税 收征管,这包括定额征收与核定 征收的核算。如有挂靠或承包房地产项 目的情况应根据 同规模
进行核定征收,同时做好纳税 责任 与义务 的宣传与审核评税工 作确保税收的申报率, 入库率, 提高 申报准确率与税务登记率等。 ( 二) 加强房地产 企业 的 日常监 管工作 在 房地产开发初期, 税务机关要求企业对项 目的规划图, 建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预交问题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预交问题

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部分税务机关明确按照不含税收入。例如,房企的预收账款111万(含税),按预计毛利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时按100计算20%,还是111万?
相关话题——跨地区预缴增值税,四种情形,四种境地,四种问题 <第三只眼>
三、其他税种预缴的规定
(一)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了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一、增值税预
(一)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应预缴的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交税款
例如,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预收款1000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按照税法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为【1000-1000/(1+11)*3%】*2%=19.46
而非1000/(1+11%)*2%=18.02
(二)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调整,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是利好吗郭祥

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是利好吗郭祥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2012.12上旬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是“利好”吗?【摘要】本文首先回顾了房地产业的税收政策变化,通过比较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等方面的不同,从财务核算角度测算营改增的税率设计,以平衡企业税负。

然后分析建筑业在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对房地产行业税负的影响,认为营改增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趋向完整,有利于房地产业税负下降,并期待房地产业能够借此契机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关键词】营改增房地产行业利好郭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深圳518000)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被期待为实现结构性减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其改革措施是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改革试点的基本内容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并率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

本文依据营改增政策的精神,粗略分析一下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房地产行业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以5%的税率依销售全额缴纳营业税。

从现行政策来看,初始税制的设计对于房地产销售的重复征税是显而易见的,房产转让次数越多,重复纳税问题越严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颠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贯的依据销售全额或者营业全额计征营业税的做法,对相当多的应税项目都实行差额征税,使营业税具有更多的增值税色彩,其中对房产销售的规定是: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据当时的评论,该文的出台被评价为是一种进步,不仅在很大程B 公司原股东拥有A 公司51.92%(1620/3120)的股权,能够控制A 公司,进而控制A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 公司。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财税研究Finance and Tax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此项政策,正确引导“营改增”政策的执行,本文阐述了“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并有针对性地探讨了应对措施,以望对企业有效执行“营改增”政策有所帮助。

一、“营改增”的概念和实施的必要性通俗来讲,“营改增”就是改变对产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

其目的就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项减税的政策。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货物加工和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主要为制造业)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主要为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格局。

尽管在税制设计上按照彼此照应、相互协调的原则确定税负水平,但在实际运行中,两个税种一直难免税负失衡。

因为营业税具有“全额征税”的特点,它根据营业收入和一定的税率征税,但经营者会将税收负担加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转嫁给下游企业或终端消费者。

虽然表面看营业税税率比较低,但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纳一次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税负越重。

而与营业税单纯根据营业金额纳税不同,增值税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仅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的“增值部分”征税。

即按照企业 “收入部分”确定应征税额的“销项”后,可以将“成本部分”作为“进项”进行抵扣,抵扣得越多,企业增值税税负越低。

由此导致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另外,服务业和制造业税制不统一,容易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存在重复征税。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为一种税种,即增值税,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税务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税务管理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灵活性。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营改增的影响也是显著的,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首先,营改增可以减少税负,降低建筑业企业税负压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原来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普遍比增值税高出2%以上,造成了建筑业企业不必要的税收负担,营改增后税率统一为10%,相对于营业税税负而言,建筑企业税负压力得到了减轻。

其次,营改增可以优化建筑行业的税收结构,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在原有的营业税制度下,建筑行业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不透明的经营行为,税收管理比较混乱,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虚开发票、强制预付款等,而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为规范和透明的税收管理,引导建筑行业朝着健康、可持续、高效的方向发展。

第三,对于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生产等行业,营改增需要对其进行差别化管理。

房地产业的销售环节中涉及到的增值税率相对较高,当增值税扣除之后,税额相对于之前的营业税税额并没有太大变化;而对于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来说,原营业税高于增值率税,营改增后实际增加了税收负担,需要进行相应的应对。

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应对措施:一、建筑业企业应该了解税收政策原则和税务规则,进行财务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税务意识和水平,以避免误操作造成经济损失。

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科学的税务策略,尽可能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税务合规的前提下最大化降低税负,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整合,确定是按“以销定产”方式还是按“实际方式”纳税,同时也要注意与购房者的房协影响。

四、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如果存在营改增后实际增加税收负担的情况,可以采取提价等方式,从而平衡税收压力和经营利润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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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
作为国家税收改革的重要一环,营改增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特别是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营改增政策对其会计核算和纳税方式都带来了一系列的改变。

本文将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探讨营改增政策对其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并分析如何应对这些变化。

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原有的增值税政策下,房地产企业主要是按照应税服务和商品销售两种方式进行纳税。

而在营改增政策下,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和范围的扩大使得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发生了较大变化。

根据新政策,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率从3%提高到5%,并且范围扩大到了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

这就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需要按照新的税率进行核算,并且要对纳税申报做出相应的调整。

由于增值税税率的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的成本和费用也会相应增加,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压力。

针对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产生的影响,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这些变化。

企业需要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式,合理规划成本和费用,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真实。

企业需要加强税务管理,确保纳税申报的及时和准确,避免因税收问题导致的不良影响。

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纳税档案,确保企业税务合规和风险防控。

企业还可以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方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企业需要及时调整会计核算和纳税策略,合理规划财务数据,并加强税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以应对这些变化。

政府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引导房地产企业依法纳税,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可以实现税收改革的良性循环,为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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