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存货抵押贷款的方法
《物流金融》存货质押、保兑仓、统一授信(项目五、六、七)课件ppt

银行通知后才可发货;收货时间和地点按合同执行; 特殊货物钢材:办理保险、严管发货时间;
5、各部门明确职责
销售部筛选优质客户;法律部门拟定审批合同;财务 部审核资金
二 、 “厂商仓银”保兑仓
(一) “厂商仓银”保兑仓的含义
"厂商仓银"保兑仓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 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仓储方受托保 管货物,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 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供应商(卖方)及其经销 商(买方)提供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的一种金 融服务。
二、保兑仓和仓单质押的比较
相同点
1、对象都是中小企业 2、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效率 3、扩展了银行业务,提高了银行效益
不同点 参与者
风险 授信难度
仓单质押
保兑仓
银行、物流企业、 银行、物流企业、 借贷企业、期货公 供应商、借贷企业 司、交易所
高
低
高
低
任务二 保兑仓主要类型
一、厂商银保兑仓
厂商银融资业务是指商品生产商、商品贸易商、银行 及其他相关合作方按照事先协议约定,由银行为贸易 商开出的商业汇票办理承兑,定向用于向厂家购买商 品,并且由厂家承诺承担一定责任(退还差额购货款 责任或交付商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
三、统一授信业务流程
4.分期还贷
1、质物有调整时,及时变更质押清单2、超出实际价值的可提 货或换货3、低于实际价值时追加保证今后可提货
质物价值降低时追加货物或担保→追加物检验合格入库→放在出 质人质物原来仓区并更新质押清单
1、出质人到期未还清款….. 2、到期还清贷款…..
合约中关键风险控制点的设计
质物 产权
质物 检验
控制点
房地产行业存货会计核算简析

房地产行业存货会计核算简析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产业,它的运作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存货会计核算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存货会计核算是指对房地产企业的库存房屋、土地、建筑材料等存货进行合理的会计核算,以保证企业财务状况的准确反映。
下面我们就来简析一下房地产行业的存货会计核算。
一、房地产行业存货的特点在房地产行业中,存货主要包括土地、在建工程、成品房等。
这些存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价格波动大:土地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宏观政策、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使得土地存货的价值也会不断发生变化;2.建筑周期长:房地产项目的建造周期一般较长,从项目立项到最终交付给客户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这就使得在建工程存货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3.成品房销售季节性:成品房的销售受季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会出现季节性的销售高峰和低谷,进而影响存货的价值。
二、房地产行业存货会计核算的方法针对房地产行业存货的特点,存货的会计核算一般采取以下方法:1.成本法核算:房地产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法对存货进行核算。
成本法是指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包括取得成本、改良费、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生产制造费用、间接费用等成本;2.市价法核算:对于存货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采用市价法进行核算。
市价法是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根据最近可观察的市场行情确定存货的价值;3.低成本或市场价值法核算:对于成品房的存货,如果其市场价值低于成本,一般采用低成本或市场价值法核算。
即按照低成本或市场价值确定存货的价值,将存货价值调整至预期实现的低价值。
三、房地产行业存货会计核算的应用在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存货会计核算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更是一个在经营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的问题。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存货会计核算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评估和抵押贷款:房地产企业需要对其存货进行核算,以便进行资产评估和抵押贷款。
货仓质押模式详解

1张平祥,韩旭杰.粮棉油贷款仓单质押的意义与建议.山东金融,1997(6):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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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宁.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农村金融研究[J],2002(3):30-31
4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中国流通经济,2002(2):11-14
5涂川,冯耕中,高杰.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融资.预测,2004(5):68-77
6曾文琦.关于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分析与实现研究.经济·管理,2005(6):77-80
7王勇,常凯.仓单质押运作风险的优化[J].工业工程,2007(7):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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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库存融资方案

库存融资方案一、引言在现代商业运作中,库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特别是对于制造业和贸易企业,库存是一项必要的资产。
然而,库存管理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尤其是资金周转。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库存融资方案应运而生。
二、库存融资的定义和作用库存融资是指企业将其存货作为信用,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方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
库存融资的目的在于解决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提高现金流。
通过库存融资,企业可以将固定资产转化为流动资金,从而更好地应对经营需求,促进业务的发展。
三、库存融资的适用对象库存融资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制造业和贸易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拥有大量的库存,如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等。
库存融资可以帮助这些企业释放固定资产,提高流动资金的可支配性。
四、库存融资的方式1. 抵押贷款:企业可以将库存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金融机构将根据库存的价值提供相应的融资额度。
一旦企业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金融机构将有权处置库存以收回债务。
2. 库存质押:企业可以选择将库存质押给金融机构,获得一定的融资额度。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保留对库存的所有权,但质权人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处置库存。
3. 库存订单融资:当企业接到大额订单却无法承担原料采购或生产成本时,可以选择库存订单融资。
在这种融资方式下,金融机构会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订单金额,以帮助企业进行生产和交付。
五、库存融资的利与弊1. 利:库存融资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提高流动资金。
通过将库存转化为现金,企业可以更好地应对经营需求,避免流动资金不足导致的经营困境。
2. 弊:库存融资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和手续费。
此外,融资方通常要求企业提供充分的担保措施,例如抵押物或质押物。
因此,企业需要权衡成本与收益,确保融资方案对企业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有利。
六、库存融资的案例分析以某制造公司为例,该公司在生产季节性产品时遇到了资金荒。
在考虑到各种融资方案后,该公司选择了库存质押的方式。
通过将一部分存货质押给金融机构,该公司成功获得了所需金额以满足生产需求。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来源:落笔小辛一些制造类和经销类的企业经常会碰到企业“有货没钱”的状况,但在向上游采购时又会有大额流动资金需求。
客户经理如何将企业存货盘活,将其提前变现?我们营销客户的时候先谈风险,后谈合作业务的融洽程度,这样既不浪费时间,也不耽误客户融资进程,行不行给个痛快话儿...1.风险识别银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存在的风险有以下三种:第一,客户和监管企业的资信风险。
主要包括客户偿债意愿、偿债能力等信用风险,以及监管企业监控措施不完善、不按协议操作、道德风险和不法客户欺诈风险。
第二,存物价值评估风险。
一是质押物的选择风险。
并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做质押物,所选择的质押物价值不稳定,价格和质量随时间变化较大,变现能力弱,将直接影响质权的实现。
二是质押物高估风险。
质押物的价格高估和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损失。
三是质押物的质押率确定风险。
由于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为了降低信贷风险,很难对不同资信的出质企业使用不同的质押率。
第三,司法上存在的弊端。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我国目前只有《合同法》、《担保法》及《物权法》中的某些条款能够作为法律上的依据来判定相关业务纠纷的法律属性,相关的物权登记制度也是不够健全,缺乏统一公开的物权公示性备案系统。
如出质人与其他债权人将动产质物恶意进行抵押登记,该解释规定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优于质权,这将影响存货质押融资中的产权归属,从而损害到债权人权益,使银行信贷资产面临风险隐患。
2.风险防范要切实防范银行动产质押授信业务中可能存在风险,至少要求遵守以下几点操作规则:一方面承办存货质押业务,质物必须存入质权银行租用的第三方物流库区,及时取得动产权利质押法律凭证,确保质物交付银行占有合法生效;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存货都适合质押,必须有条件地优选质物,确保质物的优质、足量、足值、合法、有效和安全。
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方案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存货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县域及农村市场达不到按仓单质押短期贷款所要求的仓储设备、规模和有效的第三方监管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我行规定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存货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存货质押贷款是指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通过与借款人以及符合本行条件的仓储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仓储公司接受本行委托对存货采用就地仓储模式进行有效看管,从而实现本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
根据质物提取和置换方式的不同,质押可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两种方式。
就地仓储模式,即是将存货存放在借款人自己的仓库中,本行雇用第三方(仓储公司)作为本行的代理人或者直接派出管理人员对存货进行管理。
在静态质押模式下,借款人通过在本行存入保证金或提前归还贷款的方式申请提取质物。
在动态质押模式下,本行设定最低质押值,客户可就质物价值超出部分申请提取或置换货物。
第二章仓储公司具备条件第三条与本行合作的仓储公司需具备的条件:(一)资信状况良好;(二)拥有法人资格;(三)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经营年限1年以上;(四)具备对库存商品进行估价和质量检验的能力;(五)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和现代化的管理技术,经营正常、财务指标良好,有较强抗风险能力;集体审会格或经法人授权有集体审议制度或经法人授权的项目评议制度。
(六)无任何悬而未决的争议和纠纷。
第四条拟与本行合作的仓储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仓储公司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公司简介(公司概况、业务范围、仓储管理能力状况、现代技术水平、风险预警方案等);(四)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五条对合作仓储公司的调查公司业务部对合作仓储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共同完成调查报告。
第六条对合作仓储公司的审批调查报告完成后,交由总行贷审会审议。
仓储公司只有通过集体审议同意后,本行才可以与其合作开展业务。
第七条合作仓储单位的维护与管理。
如何进行存货核算的日常业务处理

如何进行存货核算的日常业务处理存货核算是企业日常重要的业务之一,正确处理存货核算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健康和经营效益。
下面是一些进行存货核算的日常业务处理步骤。
1. 采购存货:企业在进行商品采购时,应该建立完善的采购流程。
首先,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订单情况,预估所需存货的数量和种类。
然后与供应商联系,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价格,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在采购过程中,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确保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 入库登记:当存货到达企业时,需要进行入库登记。
入库登记包括核对实际到货数量和品质,将存货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号和分类,并在系统中进行入库登记。
此外,要确保存货保存在安全的地方,防止丢失和损坏。
3. 存货盘点:为了确保存货数量的准确性,定期进行存货盘点是必要的。
盘点可以分为全盘点和局部盘点。
全盘点是对所有存货进行清点,而局部盘点则是对某一部分存货进行清点。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记录实际存货数量,并与系统记录进行核对。
4. 存货发出:当企业需要将存货发出时,需要制定发货计划,并记录发货数量和目的地。
发货时,要进行出库登记,将存货从系统记录中扣减,并制作发货单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和包装。
5. 存货销售:当企业进行存货销售时,要制定销售计划,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销售时,需要记录销售数量和价格,并在系统中进行销售登记。
销售完成后,应及时收取客户支付的款项,并开具发票。
6. 存货报废和报损处理:有些存货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损坏或过期等情况,需要进行报废和报损处理。
在进行报废和报损时,要制定相关流程和记录相关信息。
确保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扣减。
7. 存货调拨和调整:有时存货需要从一个仓库调拨到另一个仓库,或者需要进行库存调整,此时需要制定相应的调拨或调整计划,并记录相关信息。
在调拨和调整过程中,要及时更新系统中的存货信息。
8. 存货定价和成本核算:企业在进行存货定价和成本核算时,需要考虑存货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和质量成本等因素。
商业银行抵(质)押品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抵(质)押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抵(质)押品管理,提高抵(质)押品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银监会《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抵(质)押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借款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商业银行债权实现而抵押或质押给商业银行的财产或权利。
抵(质)押品管理是指对抵(质)押品分类、价值评估、抵(质)押担保设立与变更、抵(质)押品和权属证书保管、贷后监管、风险预警、抵(质)押品返还与处置等全流程管理。
抵(质)押品价值评估是指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相关制度,遵循客观、独立、审慎原则,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基准日抵(质)押品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评估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权属证书是指确保商业银行实现抵(质)押权利的重要凭证,包括:他项权证、产权证明和其他能够证明商业银行拥有合法抵(质)押权利的书面凭证。
抵(质)押品贷后监管是指信用发放后,对押品进行现场核查、价值重估、抵(质)押合同履约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统称。
抵(质)押品风险预警是指针对抵(质)押品贷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发布风险信号进行风险预警或风险提示的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抵(质)押品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指抵(质)押品选用、担保设立和变更、抵(质)押品处置等活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指担保设定手续必须完备,抵(质)押品确有变现能力并且易于实现。
(三)审慎性原则:指在抵(质)押品管理各个环节中,要充分考虑使用抵(质)押品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因素,审慎估计抵(质)押品的可行性和价值。
第二章抵(质)押品的准入与分类第四条商业银行接受的抵(质)押品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或权利;(二)具有财产价值,依法可以转让;(三)存在有效处置抵(质)押品的市场且可得到合理的市场价格;(四)权属清晰,抵(质)押品设定具有相应的法律文件,对于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办理登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五)如果抵(质)押品被托管方所持有,须确保托管方将抵(质)押品与其自有资产相分离;(六)保守估计抵(质)押品和借款人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且应考虑期限错配等风险因素;(七)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合同约定的信用事件时,商业银行能够对抵(质)押品进行清算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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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存货抵押贷款的方法
首先应明确的是,并非任何一种存货均可设作借款抵押品,设作借款抵押品的存货应具备一定的质量标准,包括有效性、经久性、市价稳定性、变现能力及难易程度、期限等。
当然贷款者是否决定接受存货抵押并按作价一定比率核发贷款,更取决于对借款企业未来可用以偿伎的现金流量的估计。
贷款者通常不变卖抵押品,而是坚持得到以下的保证;一旦借款者拖欠还款,抵押品届时拍卖价应足以抵偿债权本息。
贷款者获取这种权益保证的方法主要有:动产抵押法、信托收据法、流动留置权法、现场货栈栈单法及公共货栈栈单法等。
(1)信托收据法。
信托收据就是借贷双方签立的、承认借款人替贷款者持有存货并受托销售的保证协议。
借款者一旦从贷款者处得到资金便要转让信托收据作为担保品。
抵押的存货以贷款者的名义由借款者代为单独存放,销货款应于每日营业结束时送交贷款者以偿付贷款。
(2)动产抵押法。
贷款者在采用此种方法时,要按照顺序号码等标志查验作为抵押品的存货,并保有留置权,而所有权仍属借款企业。
但后者非经前者允诺,不得出售抵押存货。
因此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周转慢、数量少且易鉴别的存货,如一些固定资产等。
(3)公共货栈栈单法。
借款者把进货储放于物流公司,并以物流公司开具的、证明其存货所有权的栈单为抵押进行贷款。
贷款者为确保切身利益安全,通常迩要求借款者对栈单列示货物进行保险,并在保险单上明确;一旦存货毁损,赔款付给贷款者。
栈单大多为不可转让形式,即由物流公司开给特定方(一般为贷款者)。
这样借款者只有凭贷款者书面授权证件,并经物流公司管理人员审验才能取出货物。
而且借款者只有偿付贷款人的一部分债务后,方可取出相应部分。
这样有利于贷款者对抵押品实施严密的控制。
(4)流动留置权法。
即借款企业的全部存货均可充当抵押品。
相应,贷款声j寸借款者几乎所有的流动资产都有留置权,且有效期通常不受限制。
在这种形式下,借款者仍可自由地销售存货,因而贷款者难以实施严密而有效的控制。
鉴于此,贷款者对流动留置权的要求往往只是当作一项补充保障。
(5)现场货栈找单法。
公共货栈栈单法一个最大缺陷是:由于借款企业往往需承担较多的存货转移费用及转移
损失,特别对经常提取存货的企业更为不利。
基于这一考虑,采用现场货栈栈单法相对较为经济。
按照这一方式,贷款者一般通过协定委托借款者当地的仓储公司监督;将设为贷款担保的存货单独储存于借款者仓库之中,仓储公司向贷款者开具栈单,并对该批存货代为全权负责,发生的仓储费用则由借款者支付给现场仓储公司。
此外,其他管理特点类同于公共货栈栈单法。
本文由上海小额贷款</> 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