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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0.15•【文号】银监办发[2010]316号•【施行日期】2010.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0〕316号)各银监局,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是我国邮政储蓄管理体制改革的特殊产物。

所谓二类支行是指由邮银双方共管,即邮储银行负责业务指导,邮政企业负责具体业务经营并拥有人财物控制权的支行。

为深化邮储银行改革,加快理顺二类支行管理体制,提高“三农”服务水平,现就二类支行改革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

通过适当迁址、保留和变更为代理营业机构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改革,实现邮储银行二类支行与邮政企业之间人财物分开,理顺管理体制,优化网点布局,明确归属关系,划清风险和管理责任。

二类支行改革后将基本保持现有同业竞争格局不变,并明显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支行可持续发展后劲。

(二)基本原则。

一是理顺管理关系,明确风险责任。

按照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邮银分开的思路,解决邮储银行与邮政企业人员业务相互交叉、混合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明确管理责任,有效管控风险。

二是规范邮银代理关系,统一代理费用结算和支付。

邮储银行总行应建立健全代理营业费用支付核算制度,集中核算所有二类支行和代理营业机构的储蓄业务收入,在此基础上统一与邮政集团公司进行结算支付,停止现行由各省、市横向交叉支付结算的方式。

三是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农村地区倾斜。

根据“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改革应重点向县城和农村地区倾斜,向城乡结合部和郊区倾斜,以避免加剧同业竞争。

邮局订阅管理系统

邮局订阅管理系统

课程设计说明书课程设计名称:嵌入式课程设计课程设计题目:邮局订阅管理系统学院名称:信息工程学院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班级:学号:姓名:评分:教师:时招军、叶水生 2014 年 6 月 25 日目录1 问题定义 (3)1.1课题背景 (3)1.2 课题的目的及意义 (3)2 可行性研究 (4)2.1 经济可行性 (4)2.2 技术可行性 (4)2.3 操作可行性 (4)3 需求分析 (5)3.1系统功能模块概述和分析 (5)3.2 数据流程图 (5)3.3 UML用例图 (5)3.4系统开发技术简介 (6)3.4.1 Qt (6)3.4.2 SQLite (7)4 系统设计 (9)4.1 系统功能结构图 (9)4.2 功能模块分工 (9)4.2.1 组员分工 (9)4.2.2 我的模块 (9)4.3 数据库设计 (10)4.3.1 邮局订阅管理系统E-R图 (10)4.3.2 数据表的结构 (12)5 系统实现 (14)5.1 系统构成 (14)5.2 个人核心代码 (14)6 系统测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测试用例 (20)6.2 测试结果 (20)7 总结 (20)8 参考文献 (23)1 问题定义1.1课题背景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邮局订阅管理系统是Internet 电子商务在报刊销售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新型的报刊销售形式,与传统利用书店进行销售的方式相比拥有许多优势:一是降低了销售成本;二是利用网络作为交易平台,改变传统的交易方式,使得交易活动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三是信息的传递更迅速灵活,新报刊信息上传后,客户可以立即看到,交易马上可以从网上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5.08.19•【文号】国发[2005]27号•【施行日期】2005.08.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的《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五年八月十九日邮政体制改革方案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

长期以来,邮政业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邮政业传统的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邮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邮政业发展和政府监管面临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实行政企分开,加强政府监管,完善市场机制,从机制和制度上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确保通信安全;改革邮政主业和邮政储蓄管理体制,促进邮政业向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的现代邮政业方向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通过改革,建立企业独立自主经营、政府依法监管的邮政体制,进一步促进我国邮政事业的发展。

一、实行政企分开(一)重组邮政监管机构。

在剥离国家邮政局的企业职能、资产和人员的基础上重组国家邮政局,为国家邮政监管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邮政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依法监管市场,保障公平竞争;负责邮政市场准入;保障通信与信息安全;研究提出邮政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制订邮政服务标准,监督邮政服务质量;推进邮政普遍服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负责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邮政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2011年)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针对快递业务全过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规定了规范操作的基本要求,旨在指导快递企业科学组织生产管理,解决因快递作业不规范引发的服务质量问题。

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企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规范。

第二条本指导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

第三条快递企业应当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逐步配备满足自动化、信息化处理需求的设施设备,提高业务操作的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考核,杜绝不规范操作。

第五条快递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作业,不断优化运行流程,加强对全网运行的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满足《快递服务》标准中对快件全程时限的要求。

第六条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寄递渠道畅通。

确保快件寄递安全、用户的信息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

第七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操作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预防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第八条快递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快递业务。

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情况,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公文处理的程序

公文处理的程序

公文处理的程序戴卫东一、公文处理的原则和要求(一)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按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

1.实事求是:按照公文内容,该拟办的要拟办,该送阅的要送阅,该存档的要存档。

特别是在发文工作中,应该发的要发,能不发的坚决不发。

2.按行文机关要求:行文机关要求文件发至哪级,就发至那级;该传达至什么范围,就传达至什么范围。

3.按公文处理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如办理请示件应请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的或送本单位领导审批的,就应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或送领导审批,办文人员不能自作主张。

特别是对涉及领导题词、活动等文电,要按规定把好关,不能凭办文人员的感情从事,关系好的就积极去办,没有关系的就靠边站。

(二)公文处理要坚持依法行文、集中管理、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的要求。

1.依法行文:发文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定职权(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内部不具法人资格的下设部门对外不能充当公文的作者,办公室根据授权除外),必须在作者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发公文(越权制发无效),擅自制发公文、伪造公文是违法犯罪行为。

公文的内容要合法。

公文的文种和制发程序要合乎规定(如须经本机关领导签发或经会议通过)。

2.集中管理:由机关的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并负责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公文由文秘部门或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私自签收、拆取、保存公文)。

要建立并执行统一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如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公文保密、归档等制度)。

3.准确及时:登记和办理要准确,防止发生错误,该送的领导和部门都要送到。

公文拟办意见要准确,公文拟稿要体现发文机关决策、反映领导意图。

公文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特别是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特急件、党委、政府的重要文电和领导的重要批示,都不能拖延,除了要不断提高公文处理人员的素质外,还要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20•【文号】银监发[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7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其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6.23•【文号】银监发[2006]50号•【施行日期】2006.06.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6]5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级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2005年以来,银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但当前银行业案件形势仍然严峻,为有效遏制银行业案件多发、高发态势,进一步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推动。

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对改善银行业声誉和形象,维护银行业改革开放的良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第八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着力建立健全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改革流程和部门设置与强化管理并举原则,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经营管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扭转重业务发展、轻风险控制的不良倾向。

对分支机构特别是案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机构,要从风险管控能力、业务规模、人员素质等方面,重新进行票据、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经营资格的审核,严格进行授权和转授权;对票据审验等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实行上岗培训、考试和资格审核,切实查堵操作漏洞。

对新发现百万元以上案件的分支机构实施诫勉谈话,由其所属省级机构一把手到总行汇报发案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由总行进行告诫,并在系统内通报;对连续发现两起百万元以上案件的分支机构,要上收相关业务审批权限;对风险管控不力、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问题的分支机构,要停办相关业务,切实整改后方可恢复办理。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优盘、软盘和录音带、录象带等。

第三条公司国家秘密载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外来密),一类是公司内部在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自产密)。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传阅、复制、保存、维修、清退、移交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涉密载体的公司各部门和涉密人员。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责任制,遵循“严格标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对职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经批准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公司人员,对国家秘密载体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保密办公室对各涉密部门的涉密载体管理负有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责,各部门和担负涉密任务的项目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申请、收发、传递、日常归档、保存、移交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确定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

第八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九条公司确定、变更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依据是:公司《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规定》。

第三章国家秘密载体保密期限的确定第十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期限,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最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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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操纵程序一、目的:建立本局有关质量活动的文件操纵程序,使所有的文件得以有效操纵,确保质量文件的一致性和适用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识不、分发、保存、修订、维护等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文件的操纵治理工作;各县(市)局、专业公司、本部各部门各自负责县(市)局、专业公司和部门内的文件治理工作。

(二)分发给各单位/人员的文件由使用单位/人员依规定进行建档、保存等,实现有效治理。

(三)任何人皆有权提出文件的修订建议,文件的原编制部门负责文件的修订工作。

四、内容(一)文件编写1、各单位应依照质量治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需要,编写足够数量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治理者代表能够视情况分配文件的编写工作。

2、文件编写过程中,如文件的内容涉及到其他相关单位,负责该文件编写的人员应合理分配各单位职责,并与相关单位的领导协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

3、为了使文件使用方便,易于治理和保存,每份质量治理体系文件都必须有对应的编号,每个编号只对应于一份文件,文件编号方法如下:文件编号以文件下发时的局字号、部门号/分局号等进行区分;4、文件的编制年份作为版本号。

5、文件编辑格式。

总体上依照《XX市邮政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泉邮[2000]局字106号)(二)文件审批、公布1、所有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在“发文稿纸”上会签、批准后,方可公布实施,文件编、审、批权责按照《XX市邮政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泉邮[2000]局字106号)执行,各县(市)局视情况可相应制订文件的审批、分发方法。

2、文件公布:文件经授权人批准签字(章)后,办公室负责局字号及办公室文件的分发,部门号/分局号文件由各部门/分局分发。

3、文件的分发范围和数量依规定发放;各单位收到文件后,视需要可转发;文件的分发情况在“发文登记表”中记录,接收文件的人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记录,以示承认收到该文件;实行办公自动化的单位亦可将收发文情况在电脑中录入并保存。

4、各专业公司或本部各部门所制订的部门内部使用的规章制度,应由部门领导审批后,由部门文件治理人员负责分发,分发情况在“发文登记表”中记录。

5、网络系统中的文件和资料应打印成书面的样稿,按照上述要求由领导审批后,方可贮存在电脑中或发放相关部门和/客户。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按照本程序第(五)条款要求执行。

(三)文件的保存和维护1、文件的分发单位负责保存文件的原稿,文件持有人应确保文件的妥善治理和保存。

2、文件的同意者收到文件后,应确认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归档,便于识不和检索。

3、文件的持有人和调阅者应保持文件的整洁、清晰,非经同意不得拆卸、复印。

4、文件应妥善保管,对机密性的文件应限制阅读范围。

(四)外来文件治理:1、外来的文件包括:指导工作用的国际/国家标准、设备使用讲明书、上级下发的文件、相关的法规等。

2、外来文件按照《XX市邮政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泉邮[2000]局字106号)进行操纵。

(五)文件的修订:1、文件的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发觉文件的规定与现状不符或已阻碍质量治理体系有效运行时,应填写“文件修订审批表”(泉邮办-07),对文件提出修订的意见。

所有的文件在未通过评审、再次得到批准之前,不得随意更改。

2、文件的修订原则上需经文件的原编制、审核、批准的相同的单位或个人修订、审核、批准;如其他人审批时,此人应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3、文件修订后应重新进行文件的分发(发文号改变),发文部门应确保原有的文件持有人都得到文件的最新版本。

4、文件修订后,新文件重新分发情况在“发文登记表”上登记;各单位每半年对本单位发放的文件在“文件目录一览表”中汇总,对作废文件作出讲明。

5、表格格式作为文件的附件一般应附在文件的后面,以便执行,表单需修订时,应填写“文件修订审批表”,通过单位主管批准,同时通知各使用单位进行更换。

6、为确保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各收文单位在收到修订后的文件后,应将作废文件办理归档。

7、为防止非法修改,文件为不可擦拭的版本,不可使用铅笔编写。

8、办公室有权对文件接收的文件保存情况进行监督。

发觉不符时,应将不符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并有权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

五、应用表单(一)发文登记表:按各单位原有的表单接着使用(二)收文登记表:按各单位原有的表单接着使用(三)文件修订审批表文件资料修订审批表年月日NO:设备治理程序一、目的:对设备进行治理,以经济的费用取得最佳的效果,并能保持其运转能力与性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为满足邮政服务需要的所有设备的治理。

三、职责:(一)市局建设维护部负责邮政计算机网络及设备维护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等治理工作;各县(市)局指定相应的设备治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邮政设备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清洁工作,严格按照规程使用设备,并协助设备维修人员执行周期检修打算和故障修理。

设备维护人员应正确维修、维护邮政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将重大设备故障情况报告设备治理部门。

(三)各县(市)局、分局各自保存设备治理相关的资料和记录。

四、设备治理程序:(一)设备的申购、安装、验收1、设备的申购市局本部各单位视需要且已列入打算的设备,经局领导批准后,由打算财务部采购;关于未列入打算的设备,在购买时应填写“零星购置资产申请表”,经局领导批准后,再由打算财务部采购。

建设维护部应协同采购员做好选择供应商和设备选型工作。

各县(市)局可参照执行。

2、设备的安装验收:(1)设备购入后,使用单位和供应部门应会同供货单位进行开箱验收,验收不合格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或其他事宜;开箱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按设备使用讲明书要求安装,进行试车验收。

(2)设备开箱、试车验收情况记录在“设备验收单”中,设备使用讲明书由使用单位保存。

(二)设备的治理1、本局设备采取分级治理方式,建设维护部负责邮政计算机网络及设备维护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等治理工作;各县(市)局、邮政设备的实际使用部门应指定专门的设备治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邮政设备的治理,设备治理员应按照计财部门规定,对所治理的全部设备建立“设备台账”。

2、建设维护部负责编制《设备维护考核方法》,并对本部邮政设备维护治理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各单位、部门应严格遵守执行。

各县(市)局依照自身情况制订本单位设备维护治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并认真执行。

3、所有设备治理涉及的记录由各单位负责归档。

(三)设备的保养检修1、设备日常保养: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的使用设备,操作过程中随时注意有无异音、各种仪表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等,对一般简单的能立即排除的故障自行处理,要紧设备由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的点检和维护保养。

2、设备故障检修: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觉设备故障无法自行处理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修理;当遇到较大故障,维修人员无法处理时,应报告单位领导,以便组织人员和资源抢修。

检修情况记录在“设备维护记录表”中。

3、必要时,应使用明显的标记指示设备处于被修理状态,以防意外。

(四)设备的报废: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固定资产治理方法处理。

五、应用表单1、零星购置资产申请表2、设备维护记录表3、设备固资台帐(以计财部固定资产卡片为准)4、设备验收单采购操纵程序一、目的:各单位在本程序的原则下,可制订具体的采购操纵方法,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厉行节约。

二、责任范围:采购工作由各局的打算财务部归口治理。

1、全市范围的统一采购工作由市局计财部负责:(1)全市通信建设要紧设备及配套和生产、经营所需用品等,如计算机、发电机组、空调、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柜员机、点钞机大型捆扎机等的采购供应;(2)全市邮政车辆(包括邮运车辆、揽收投递车辆)等的采购供应;(3)全市邮政机械设备、计算机及配套等维修零配件的采购供应。

2、本部与各县(市)局(1)负责向省局选型定点的厂家及单位组织邮政设备、邮政专用自行车、邮专用品、邮政单册的采购供应;(2)负责局内办公用品、文具、卫生洁具、小五金水电等零星低值消耗品的采购供应;(3)负责生产人员劳保用品的采购供应。

三、供应商评估、选择规定(一)各采购单位(县市局以上)负责对提供物品和服务供应商的评估工作。

(二)采购员应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及动态,针对需购物资或服务,同时与多家供应商接洽,猎取供应商质量、服务等相关情况和资料;选择供应商时优先考虑以下因素:1、省局指定的供应商可直接认可为合格供应商;2、本局质量治理体系建立前已长期合作的、质量稳定的供应商;3、供应商在提供类似的物品或服务方面有1年以上经验;4、供应商的产品或质量治理体系通过权威机构的认证。

5、国家认可的各级计量机构。

(三)依照(附表一),物品的采购和服务的提供必须由专门部分统一采购、统一调配;(四)除省局已指定的供应商外,其他用供应商都必须通过调查予以认定,步骤是:1、要求供应商按“供应商调查表”内容,提供相关的供应商差不多情况。

(1)法定企业名称和地址;(2)法人代表和银行信用;(3)供应商的资历;(4)供应商的资源和设施;(5)现有的质量治理体系和获认证的标志产品。

2、依照“供应商调查表”以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由相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将评估意见记录于“供应商调查表”。

3、由单位领导综合评价,结论记录于“供应商调查表”。

(五)评估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方可向其采购。

三、物资采购程序1、邮政设备采购过程依照生产进展情况,年终或年中由各生产部门报建设维护部,由建设维护部平衡汇总、调查审核、确定数量型号报送计财部纳入年度打算,打算经批准后在实施时统一由计财供应采购或托付采购。

采购商由省局指定或自行选定。

除小金额外,采购时都需签定合同,合同详细注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时刻、售后服务等,而且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及各级领导会签,合同会签完毕后方可实施采购。

2、单册或业务用品文具采购,每季度末由各科室依照实际情况把下季度所需的数量报给计财供应后,供应进行汇总平衡,参考库存量,按日消耗量采购。

单册或邮政业务用品采取“定量供应,实消补差”的方式向省局申购。

部份零星用品可在当地就近印制或采购。

3、微机及耗材、网络设备、终端、水电料在同等条件下可托付三产公司采购,采购时都有需与主业签订合同或托付书方可采购。

4、零星固资及零星低值品的购置,则由需求科室(班组)提出填写零星固资申请表或低值品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理由及签名,经所在科室领导签字后,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属生产用品送建设维护部审核,属办公用品送办公室审核),并经局领导审批,然后送计财部由供应采购。

以上方法各县(市)局可参照执行,或视具体情况不同修订执行。

(三)物资采购的原则:1、物资采购一律凭通过批准的采购清单和工程设计要求,经供应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未按清单和设计采购的,归口审批部门不予签证审批,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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