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结婚制度)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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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1、禁止重婚 2、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 1)、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 (a)直系血亲 (b)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关于拟制血亲和姻亲间的结婚问题 (2)、关于拟制血亲和姻亲间的结婚问题 P84
3、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禁婚病种类 1.正处于发病期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 症患者及痴呆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3.正处于发病期的法定传染病
(2)同居关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可以诉请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可以诉请 解除【婚姻法解释(二)】 解除【婚姻法解释(二)】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 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 姻法解释(二)】 姻法解释(二)】 (3)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符合结婚实 )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符合结婚实 质要件之日,具有婚姻关系【婚姻法解释] 质要件之日,具有婚姻关系【婚姻法解释]
注意: 注意: 1.法定婚龄是最低的结婚年龄而不是最高年 1.法定婚龄是最低的结婚年龄而不是最高年 也不是必须结婚年龄,晚婚+3岁 龄,也不是必须结婚年龄,晚婚+3岁,应受到 鼓励。 鼓励。 2.少数民族地区如西藏比法定婚龄低。有些 2.少数民族地区如西藏比法定婚龄低 少数民族地区如西藏比法定婚龄低。 行业中婚龄高于法定,如空姐,现役士兵。 行业中婚龄高于法定,如空姐,现役士兵。 3.大学本科学生可否结婚?教育部《普通高 3.大学本科学生可否结婚 教育部《 大学本科学生可否结婚? 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地取消了结婚 者必须退学的规定, 2005年 者必须退学的规定,从2005年9月1日生效 。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 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 了结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 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 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你 是法官,怎么处理?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 告婚姻无效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 予以解除 认定为可撤销,乙可行驶撤销权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结婚制度)概要

案例讨论3
胡某与妻子薛某均为再婚,2001年结婚后与胡某 与前妻所生之子小强、薛某与前夫所生之女小玲四人 共同生活。小强与小玲互相关心照顾,彼此产生了爱 慕之意。2003年12月,小强满22岁,小玲满21岁, 两人提出结婚。胡某与薛某坚决反对,周围群众也表 示不理解,认为两人是兄妹,结婚属于乱伦的不道德 行为。小强与小玲自行来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 结婚登记。
案例讨论1
肖某与王某为表兄妹,青年时期两人产生恋情被 父母发现后制止,后各自结婚成家,王某育有一子, 肖某未生育。后来,因为始终无法忘记对方,两人分 别与原配偶离婚,在王某做了绝育手术后,隐瞒血缘 关系进行了再婚登记。举行婚礼时,双方家长和单位 才知悉此事,但都没有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诉讼。 2001年,肖某因想要小孩而王某无法生育,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结婚制度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
一、结婚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结婚的概念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结婚的特征 第一,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第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 第三,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的要件
三、婚约
(一)婚约的概念与特征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订 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订婚后的男女双方具有未婚夫妻 的身份。 近现代的婚约一般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婚约必须 由将来结婚的当事人双方亲自订立且意思表示真实;第二, 婚约当事人双方不得有法定的婚姻障碍;第三,婚约为非 要式行为;第四,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二、设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必要性
(一)设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意义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婚姻的合 法成立 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婚姻 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有利于加强执法力度, 制裁结婚问题上 的违法行为
4结婚制度

四、结婚登记的程序
1、申请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 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本人无配偶
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 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签字声明。
教育部废止高校学生结婚禁令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不再要求结婚登记时 需要单位证明。 2、教育部也放弃了原来参加高考的年龄限制。
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 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 补办登记。
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王某与李某相恋多年,遂决定10月1日领取结婚 证,但10月1日王某生病,为了图吉利,王的弟 弟冒名与李某领取了结婚证,该婚姻是否为合法 婚姻。
第四章 结婚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结婚制度概述 婚约 结婚的实质要件 结婚的形式要件 事实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问世间“婚”为何物??
(一)战争说 (二)契约说 (三)麻烦说 (四)围城说 (五)坟墓说 (六)最好之树说
······
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上看,婚姻有 “四大收益”——
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第四节 结婚的程序
一、 结婚的程序概述 事实婚主义和形式婚主义两种。 形式婚主义要求婚姻成立必须履行法定 方式,如法定仪式或进行登记或两者的 结合。 现代大多数国家与我国一样采取登记制。
(二)我国的结婚登记制度
婚姻法第8条 :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
近现代以后,婚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大大弱化, 缔结和解除变得简单容易。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 第一节 概说
一、婚姻的成立及其要件 (一)婚姻成立的概念 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男女当事人以永久共
同生活为目的依法结合为配偶的法律行为,是 夫妻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二)婚姻成立的要件
1、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
的关系的要求,如当事人须达到法定婚龄,双方须有 结婚的合意,须非重婚,须无禁止结婚的疾病,须无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当代各国的 结婚法多采用要式婚制。如有的要求当事人办理结婚 登记或户籍申报,有的要求当事人举行公开仪式并有 证人在场证明等。在我国法学和法律实务的习惯用语 中,历来是将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称为结婚条件,将 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称为结婚程序的。
“六礼”系指“纳采”、“问名”、“纳吉”、 “纳征”、“请期”和“亲迎”。
(三) 近现代的共诺婚
共诺婚亦称合意婚,依男女双方的结婚合意而 成立,一般采取民事婚的方式。共诺婚制是在 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到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 度过渡的时期中逐步形成和确立的。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共诺婚,在价值观上是同资 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民主”的原 则相一致的,是以契约说为其理论基础的。婚 姻既为契约。当然须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成 立条件。这同无视或漠视当事人结婚自由的古 代婚姻相比较,无疑是重大的历史进步。但是, 这种形式上的自愿并不能消除社会条件对结婚 自由的限制。
事人。 其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结婚合意中的意思
表示不真实,大致可以分为下列各种:一是意思表示虚假 (如双方通谋成立虚构的婚姻);二是意思表示不自由(如当 事人因受威吓、胁迫而同意结婚);三是意思表示错误(如 当事人因受欺诈或出于重大误解而同意结婚)。目前,我国 《婚姻法》仅以受胁迫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 因。 再次,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方式。在我国,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同意结婚 的意思表示须经法定程序认可。在其他场合,以其他方式 所为的同意结婚的表示,只能认为是成立婚约即订婚的合 意。
第四章 结婚制度

(二)我国实行登记制
1、结婚登记是我国法定的结婚程序 2、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 四个步骤:初审(递交登记申请)、受理、 审查、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 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 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二、与结婚登记有关的两个问题
3、子女的身份关系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 女关系的规定 4、思考:无过错方能否要求赔偿?
二、可撤销婚姻
(一)概念 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 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要 件上有欠缺,通过有请求权的当事人行使 撤销请求权,有关机关依法撤销该婚姻, 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 效力。 我国只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可申请撤销。
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 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 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 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这与他人同居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思考: 1、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 ; 2、评价我国当前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四)请求权行使限制
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思考:重婚情形的例外
(五)无效婚姻的认定机关
人民法院
(六)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婚姻被宣告后自始无效
2、财产的归属: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 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 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 注意: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 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涉及财产 处理的,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 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04章 结婚制度

(一)结婚程序的概念 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 姻关系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是婚姻取得社会 承认的一种方式。 (二)结婚程序的类型 1.仪式制[宗教仪式--世俗仪式--法律仪式] 2.登记制 3.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6
思考:虚假结婚的效力(一方虚假一方 真实、恶意串通共谋假结婚)? 虚假结婚:是指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本无 结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 方欺诈而做出结婚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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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1.法定婚龄的概念 (1)概念:又称婚姻适龄,是指法律规定 的男女结婚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 (2)一般规定:男≥22;女≥20。 (3)民族自治:男≥20;女≥18。 (4)特殊职业:如空勤人员男≥26;女≥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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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法婚姻特征 1.结婚行为的主体须是男女两性; 2. 结婚行为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 3. 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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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婚的要件 (一)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1.结婚的实质要件 (1)必备条件 (2)禁止条件 2.结婚的形式要件 (1)仪式制。 (2)登记制。 (2)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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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禁止近亲结婚 1.禁婚亲的范围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禁止近亲结婚的理由 (1)基于伦理道德要求; (2)基于优生学的原理。 3.拟制血亲和姻亲之间可否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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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 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 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 疾病。 2.重型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 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3.严重传染性疾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 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 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4.严重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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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虚假结婚的效力(一方虚假一方 真实、恶意串通共谋假结婚)? 虚假结婚:是指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本无 结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 方欺诈而做出结婚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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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1.法定婚龄的概念 (1)概念:又称婚姻适龄,是指法律规定 的男女结婚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 (2)一般规定:男≥22;女≥20。 (3)民族自治:男≥20;女≥18。 (4)特殊职业:如空勤人员男≥26;女≥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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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法婚姻特征 1.结婚行为的主体须是男女两性; 2. 结婚行为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 3. 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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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婚的要件 (一)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1.结婚的实质要件 (1)必备条件 (2)禁止条件 2.结婚的形式要件 (1)仪式制。 (2)登记制。 (2)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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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禁止近亲结婚 1.禁婚亲的范围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禁止近亲结婚的理由 (1)基于伦理道德要求; (2)基于优生学的原理。 3.拟制血亲和姻亲之间可否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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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 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 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 疾病。 2.重型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 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3.严重传染性疾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 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 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4.严重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
4.第四章 结婚制度

(2)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 。
(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又称适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结婚
的最低年龄。即在此年龄以上始得结婚,在此 年龄以下,不得结婚。
1.法定婚龄的立法依据 (1)自然因素。 (2)社会因素。
2.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
(1)双方在恋爱中为增进感情自愿赠与的价值 不大的财物,在婚约解除后应该按照完全自愿 赠与认定,受赠人无义务返还;
(2)如果赠与财物价值较大或是贵重的财物, 该赠与应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要 求返还的应当返还;
(3)双方互赠的定情物,一方要求返还的,应 当返还为宜。
2.因订立买卖婚姻的婚约而收取的财物,属于非 法所得,应收缴国库。
(一)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1.双方完全自愿的含义
(1)结婚是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以此 排除一方对他方的强迫。
(2)结婚是本人自愿,而不是第三人(包括父母)的同意 ,以此排除第三者的包办强迫。
(3)双方的自愿不是建立在附加条件上的“自愿”。
2.双方结婚的意思表示真实
(1)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由具有婚姻行为 能力的当事人作出。
请问:
1.双方当事人有无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的父母能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3.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2万元存款如 何处理?
4.双方当事人将来所生的子女之抚养关系及抚 养费如何处理?
5.若该婚姻被依法宣告无效时,张乙因身患疾病 且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请求李甲给予一定的 经济帮助,其请求能否获得支持?
成的伦理观念相一致。
2.禁婚亲属的范围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和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 。
(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又称适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结婚
的最低年龄。即在此年龄以上始得结婚,在此 年龄以下,不得结婚。
1.法定婚龄的立法依据 (1)自然因素。 (2)社会因素。
2.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
(1)双方在恋爱中为增进感情自愿赠与的价值 不大的财物,在婚约解除后应该按照完全自愿 赠与认定,受赠人无义务返还;
(2)如果赠与财物价值较大或是贵重的财物, 该赠与应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赠与人要 求返还的应当返还;
(3)双方互赠的定情物,一方要求返还的,应 当返还为宜。
2.因订立买卖婚姻的婚约而收取的财物,属于非 法所得,应收缴国库。
(一)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1.双方完全自愿的含义
(1)结婚是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以此 排除一方对他方的强迫。
(2)结婚是本人自愿,而不是第三人(包括父母)的同意 ,以此排除第三者的包办强迫。
(3)双方的自愿不是建立在附加条件上的“自愿”。
2.双方结婚的意思表示真实
(1)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由具有婚姻行为 能力的当事人作出。
请问:
1.双方当事人有无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的父母能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3.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2万元存款如 何处理?
4.双方当事人将来所生的子女之抚养关系及抚 养费如何处理?
5.若该婚姻被依法宣告无效时,张乙因身患疾病 且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请求李甲给予一定的 经济帮助,其请求能否获得支持?
成的伦理观念相一致。
2.禁婚亲属的范围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和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四章婚姻制度

婚姻无效
但重婚的原因不在此列
二、 可撤销婚姻
1. 含义 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 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违 法结合。
2. 原因(11条) 胁迫、意思表示不真实(感情)
3 .请求权人 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
4 .期限 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其请求 期限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特点 1.男女双方无配偶 (与重婚相区别) 2. 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3. 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与姘居相区别) 4. 夫妻身份得到家庭、群众、单位的公认 80――90年代 时代的产物 适用
二、89年11月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内容 1.建国――1989.11.21 承认事实婚姻 2. 1989.11.21――1994.2.1 (婚姻登记条例出台) 86.3.15前同居的 起诉时
一方或双方不符合=非法同居
双方均符合=事实婚姻 86.3.15后同居的 同居时
一方或双方不符合=非法同居
双方均符合=事实婚姻
3 1994.2.1(含此日.12.24高 法解释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 离婚的应区别对待
注意 不适用诉讼法时效中止、中断、 延长
5. 撤销程序 向法院起诉 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三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P123
1.性质——自始无效 2.后果
身份——不具有夫妻关系。 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 子女——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六节 事实婚姻
一、 概念 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 记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 系的
3.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1)诉讼程序 A 应以判决方式结案 B 处理纠纷时应追究必要的责任 C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宣告无效时一并作出处理 D 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如继承、抚养案时发现
但重婚的原因不在此列
二、 可撤销婚姻
1. 含义 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 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违 法结合。
2. 原因(11条) 胁迫、意思表示不真实(感情)
3 .请求权人 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本人
4 .期限 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其请求 期限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特点 1.男女双方无配偶 (与重婚相区别) 2. 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3. 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与姘居相区别) 4. 夫妻身份得到家庭、群众、单位的公认 80――90年代 时代的产物 适用
二、89年11月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内容 1.建国――1989.11.21 承认事实婚姻 2. 1989.11.21――1994.2.1 (婚姻登记条例出台) 86.3.15前同居的 起诉时
一方或双方不符合=非法同居
双方均符合=事实婚姻 86.3.15后同居的 同居时
一方或双方不符合=非法同居
双方均符合=事实婚姻
3 1994.2.1(含此日.12.24高 法解释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 离婚的应区别对待
注意 不适用诉讼法时效中止、中断、 延长
5. 撤销程序 向法院起诉 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三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P123
1.性质——自始无效 2.后果
身份——不具有夫妻关系。 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 子女——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六节 事实婚姻
一、 概念 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 记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 系的
3.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1)诉讼程序 A 应以判决方式结案 B 处理纠纷时应追究必要的责任 C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宣告无效时一并作出处理 D 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如继承、抚养案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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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约
(一)婚约的概念与特征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订 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订婚后的男女双方具有未婚夫妻 的身份。 近现代的婚约一般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婚约必须 由将来结婚的当事人双方亲自订立且意思表示真实;第二, 婚约当事人双方不得有法定的婚姻障碍;第三,婚约为非 要式行为;第四,婚约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案例讨论2
裘某与妻子王某1983年结婚,婚后无子女。 1988年,两人收养了一名7岁的女孩,取名小丽。 1993年,王某因病去世,裘某未再婚,独自将小丽 抚养成人。在长期共同生活中,裘某与小丽产生了感 情。小丽成年后,拒绝了身边所有的追求者,并向裘 某表达了爱意,表示为了报答裘某的养育之恩,非裘 某不嫁。裘某深受感动,2003年11月,与小丽一起 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四章 婚姻的成立——结婚制度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
一、结婚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结婚的概念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结婚的特征 第一,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第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 第三,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的要件
三、婚约
(2)婚约期间,当事人基于结婚的目的,一方或双方将自 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对方而产生的单方赠与或双方赠与,与一般 的以价值转移为目的赠与不同,完全是为了促使婚约的履行、 保证结婚目的的实现。对于这种附条件的赠与,在目的不能实 现时,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赠与方所有。 这时的赠与人虽不能要求受赠人必须结婚,但赠与人有权以不 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财产。这种返还,不以有无过错为条件, 而是基于赠与的目的不能实现而请求返还。需要指出的是,须 返还的赠与物,应以价值较大且尚有价值存在为前提,已消耗 掉的财物,不得请求返还
案例讨论3
胡某与妻子薛某均为再婚,2001年结婚后与胡某 与前妻所生之子小强、薛某与前夫所生之女小玲四人 共同生活。小强与小玲互相关心照顾,彼此产生了爱 慕之意。2003年12月,小强满22岁,小玲满21岁, 两人提出结婚。胡某与薛某坚决反对,周围群众也表 示不理解,认为两人是兄妹,结婚属于乱伦的不道德 行为。小强与小玲自行来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 结婚登记。
Hale Waihona Puke 第三节 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
一、结婚程序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三种主要的结婚形式: 仪式制 登记制 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二)我国结婚实行登记制
二、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
(一)结婚登记的机关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案例讨论5
张某(女)与某农行退休干部李某商定 2003年10月10 日举行婚礼。10月1日,两人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 登记。经审查合格,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但因故不能立 即发放结婚证,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10月8日领取结婚证。 婚礼如期举行,当晚李某心脏病突发死亡。10月15日张某 领取了结婚证。因是否享有遗属待遇和房屋的使用权问题, 张某和某农行产生纠纷。某农行以李某死亡时其与张某的结 婚证尚未领取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张某与李某的婚 姻不成立。
(一)结婚的实质要件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 系,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包括结婚必须具 备的条件和结婚禁止的条件)。 (二)结婚的形式要件 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婚姻成立的方式有事实婚和形式婚两种。
三、结婚的历史沿革
(一)个体婚形成初期的结婚方式 1、掠夺婚 2、有偿婚 指男方以向女方家庭支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而缔结的 婚姻,包括买卖婚、互易婚、劳役婚。 3、无偿婚 指男方不需要向女方家庭支付任何代价而缔结的婚姻, 包括赠与婚、收继婚、强制婚。
案例讨论1
肖某与王某为表兄妹,青年时期两人产生恋情被 父母发现后制止,后各自结婚成家,王某育有一子, 肖某未生育。后来,因为始终无法忘记对方,两人分 别与原配偶离婚,在王某做了绝育手术后,隐瞒血缘 关系进行了再婚登记。举行婚礼时,双方家长和单位 才知悉此事,但都没有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诉讼。 2001年,肖某因想要小孩而王某无法生育,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三、婚约
(二)婚约的解除 婚约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 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婚约有解除的自由,可以双方合意解 除,也可单方解除而不论其有无重大事由或有无重大过错。 当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时,应通知对方,但无须征得对方的同 意,也无须经过法定的诉讼或调解程序。婚约解除后,因婚 约而产生的未婚夫妻的身份关系也随之解除,任何一方不得 请求法院强制履行婚约。婚约期间双方同居生活的,不产生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生有子女的,该子女视为非婚 生子女。
三、结婚的历史沿革
(二)中国古代的聘娶婚
(三)欧洲中世纪的宗教婚 (四)近现代的共诺婚
第二节 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
(一)必须具有结婚的合意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三) 必须是一男与一女结合 同性伴侣 变性人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禁止结婚的血亲 (二)禁止结婚的疾病
案例讨论4
方某之子方强于1991年与兰某结婚,两人育有一 子。1994年方强在工地事故中丧生。兰某带着幼子与 公婆同住。1995年方某的妻子病逝。在双方都丧偶的 情况下,方某与兰某互相照顾,两人感情逐渐逾越了亲 缘关系。一次,兰某因传染病入院,方某不分昼夜照顾 她,令她深受感动,提出要嫁给方某。兰某出院后,两 人就住在了一起,彼此以夫妻相待。1996年8月,两 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
三、婚约
因婚约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不同于婚姻中的夫妻财产 关系,在处理时,应分情况妥善处理: (1)婚约期间,当事人双方由于资金的共用、财物的合并 以及共同投资等产生的共同财产,因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 所以不应视为共同共有,各自财产的所有权归各人所有, 具有独立性。婚约解除后,双方对共有财产有约定的,按 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份额不明确的,也仍应属于 按份共有,按比例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