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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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试行)浙大发本【】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高【】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本科课程与教案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能力构成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学生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

第三条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须重新梳理各学科专业知识点,整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各院系要仔细研究现有专业课程的教案大纲,围绕专业核心知识点,同时充分考察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重新设计专业课程体系。

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可总体规划,分步分级实施,学校鼓励院系通过自筹经费,先行建设,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校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年建设,在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中建设门左右,平均每个专业门专业核心课程。

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标杆,辐射和带动其它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本科课程教案质量。

学校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从事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讲授,以提升专业课程的教案水准。

第二章课程设计与教案第五条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以先进的教育教案理念为指导,聚焦最能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知识点,强调传统经典知识与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相结合,课堂教案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充分研究,精心设计。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程教案要突显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与教案过程的深度参与。

课程难度大,富有挑战性与吸引力。

重视基于知识的方法启迪、研讨和习得,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过程参与,重视学生课前、课后的深度学习。

原则上,讨论课、习题课、基于问题(项目)的学习等互动教案课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以每门课程学分为主,长学期开设。

原则上,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设计为周学时或,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以此类推。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课程是为实现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和进程的总和,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素之一。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教学改,完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目的与总体目标1.课程建设的目的: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教学改,提高教学效果,提升课程建设水平。

2.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建立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相一致的,结构合理、体系完整、鲜明、管理规范、富有创新活力的课程体系。

打造一批能够标志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的校级、省级、级精品课程。

二、课程分类为了增强学校课程建设的针对性,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学校课程实行分级分类建设,统管理。

学校课程建设分为校级普通课程、校级重点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级精品课程。

省级和级精品课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各类校级课程按照学校课程建设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

三、课程建设内容1.制订课程建设规划。

各院(部)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与定位以及专业建设要求,制订本院部课程建设规划,合理安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各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课程教学水平。

2.加强教学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一般是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批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队伍。

3.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充分与及时的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借鉴与应用优秀教学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本学科本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合理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更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手段。

精品课程网站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以及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都必须实行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
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申报书
课程名称
项目类别
课程负责人
所在学院
申报日期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
0项目基本情况
注:课程名称请与最新一级培养计划保持一致;若为课程群请写成群名(含具体各门课程名称)形式。

课程所属专业或大类填写说明:通识核心课程(群)不用填写,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群)填写具体大类名称,专业核心课程(群)填写具体专业。

1.课程负责人情况
2.其他主讲教师情况
3.课程基本信息和建设方案
4.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5.经费预算
6.学院(部)审查
7.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意见(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填写)
8.学校评审意见。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对培养高质量人才、提高师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课程质量,突出学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体现学校专业特色,有计划地扶植已有一定基础、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重点专业主干课及新专业的某些新开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要求课程建设应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追踪学科前沿,着力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原则,注重理论研究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课程体系建设;以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特色课程为重点,积极推进学校整体课程体系改革;重视网络化、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改革中的应用。

第三条申报与审定(一)申报条件1.有较强的学科基础,以学生受益面大、对学校的学科和专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示范作用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特色课程或新专业的新开课程为主。

2.有较强的师资队伍(至少有3人,其中2名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主讲教师)和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梯队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

3.有科学的建设方案,包括该课程重点解决的教学问题、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思想和教学观念改革、课程内容设计与组织、教学方法和手段改进、考核方式改革等教改方面的设想,课程建设实施规划、进度及阶段目标、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和预期效益等,方案应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4.教学文件齐备,教学环节完整。

有完整的符合学校要求的教学大纲;有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如教案、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

5.有适应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

6.考核手段科学,符合课程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

7.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过学校“教学示范岗”称号、示范教研室、优秀教学团队中的年轻教师,以及长期在教学一线承担教学工作,且所授课程教学效果优秀(须提供教务处认可的证明材料)的讲师,经所在部门推荐也可申报;同等条件下,获得教学示范岗或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也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旨在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质量现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教学质量概况1.教学水平浙江工业大学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占比达到85%以上。

学校还拥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他们在教学实践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创新的思维,为学生提供了高水平的教学服务。

2.教学设施学校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学校还与企业合作建设了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实践教学的机会,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3.课程设置学校开设了丰富多彩的课程,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等多个领域。

学校还注重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开设了一系列实践课程和创新课程,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三、教学质量评估1.教学评估学校实行了教学评估机制,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评估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学生评估学校鼓励学生对教学进行评估,每学期对教学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和建议意见。

学校还建立了学生评教反馈机制,对评教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教学改进提供参考。

四、教学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1.教学方法不够多样化目前,学校教学方法主要以讲授为主,缺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为此,学校将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创新意识,探索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2.实践教学不够充分尽管学校建设了一批实训基地,但实践教学还存在不足。

为此,学校将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扩大实践教学的范围和深度,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课程设置不够灵活目前,学校的课程设置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

为此,学校将加强课程设置的改革,注重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试行)浙大发本【】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高【】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本科课程与教案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能力构成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学生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

第三条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须重新梳理各学科专业知识点,整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各院系要仔细研究现有专业课程的教案大纲,围绕专业核心知识点,同时充分考察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重新设计专业课程体系。

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可总体规划,分步分级实施,学校鼓励院系通过自筹经费,先行建设,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校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年建设,在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中建设门左右,平均每个专业门专业核心课程。

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标杆,辐射和带动其它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本科课程教案质量。

学校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从事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讲授,以提升专业课程的教案水准。

第二章课程设计与教案第五条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以先进的教育教案理念为指导,聚焦最能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知识点,强调传统经典知识与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相结合,课堂教案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充分研究,精心设计。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程教案要突显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与教案过程的深度参与。

课程难度大,富有挑战性与吸引力。

重视基于知识的方法启迪、研讨和习得,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过程参与,重视学生课前、课后的深度学习。

原则上,讨论课、习题课、基于问题(项目)的学习等互动教案课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以每门课程学分为主,长学期开设。

原则上,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学分课程设计为周学时或,即每周理论讲课()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案等()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学时;以此类推。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暂行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高【2012】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本科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能力构成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必修课程,也是学生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

第三条进行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须重新梳理各学科专业知识点,整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各院系要认真研究现有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围绕专业核心知识点,同时充分考察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重新设计专业课程体系。

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可总体规划,分步分级实施,学校鼓励院系通过自筹经费,先行建设,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学校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目标是,通过3-5年建设,在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中建设250门左右,平均每个专业2门专业核心课程。

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标杆,辐射和带动其它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

学校优先支持高水平教师从事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讲授,以提升专业课程的教学水准。

第二章课程设计与教学第五条专业核心课程设计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聚焦最能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知识点,强调传统经典知识与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充分研究,精心设计。

第六条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要突显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与教学过程的深度参与。

课程难度大,富有挑战性与吸引力。

重视基于知识的方法启迪、研讨和习得,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过程参与,重视学生课前、课后的深度学习。

原则上,讨论课、习题课、基于问题(项目)的学习等互动教学课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七条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以每门课程4-6学分为主,长学期开设。

原则上,4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2-2,即每周理论讲课2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学等2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4学时;5学分课程可设计为周学时3-2,即每周理论讲课3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学等2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6学时;6学分课程设计为周学时3-3或4-2,即每周理论讲课3(4)学时,案例讲授、讨论、基于问题(项目)的互动教学等3(2)学时,课外阅读、资料查阅、作业、小组讨论等至少6(8)学时;以此类推。

大学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XX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校本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建设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南,以我校的办学思想为指导,以专业定位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按照“保证质量、重点建设、注重实效、系统发展”的建设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优质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和在线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优质课程建设第四条申报优质课程的基本条件:(一)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具有学术造诣较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较丰富,团结、协作能力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三)教材、教案、图书资料、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源充足,能为持续、稳定地进行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四)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可行,注重课程评价体系建设,注重教学研究,因课制宜改革教学方法,突出综合应用能力的训练。

第五条优质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一)优质课程建设要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由学术造诣高、授课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课程负责人主持,逐步形成人员稳定、教学理念新、学术水平高的教学团队或课程组。

(二)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准确定位优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

教学内容要适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

(三)鼓励自编特色教材和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材,鼓励开发多媒体和网络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平台。

(四)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结合不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形成案例式、讲座式、研讨式、实验(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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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浙工大教〔2016〕58号
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11月21日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推进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产出导向教育(OBE)人才培养理念和质量观,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教学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遵循“产出导向、目标引领、重点建设、绩效为先”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本科教学核心课程。

以本科教学课程体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核心课程建设助推本科专业内涵提升和本科教学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提升。

第三条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建设300门“本科教学核心课程”。

以学生学习产出和能力培养为导向,促进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科
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一批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性课程。

第四条建设内容
1.制订课程质量标准。

制定并完善课程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明确该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

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的衔接与联系,能有效减少重复与脱漏。

3.建设优质课程资源。

建设与课程配套的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及校外在线课程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

4.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利用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引入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
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和协作性学习。

5.改革课程评价方式。

推进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相结合考核方式改革,及时完善课程教学,引导激励学生有效调控学习过程和达成教学目标。

进一步推进大类基础核心课程教考分离,对于同一门课程实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统一阅卷。

6.优化基层教学团队。

建设一支静心教书、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优秀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定期开展校内外教学示范,引领推广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经验。

其他根据核心课程建设需要,由课程教学团队设定并预计完成的建设任务。

第五条申报与立项
核心课程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课程负责人须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课程须由所在学院推荐报教务处,并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由学校通识课程教
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遴选、学校资助建设并管理、建设期满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

2.大类基础核心课程: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大类划分,由大类基础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遴选、学校资助、开课学院负责管理、建设期满由学校会同开课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

3.专业核心课程:根据学校总体专业规划,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遴选、学校学院共同资助建设并管理、建设期满由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验收。

第六条经费使用与资助额度
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纳入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经费及学校本科教学业务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核心课程建设的业务开支(含不超过总建设经费10%的校外专家评审咨询费),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省、校财务规章制度。

本科教学核心课程资助标准如下: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大类基础核心课程
按照每门课程不超过6万、每个课程群不超过20万的标准进行资助,建设经费由学校承担。

课程立项后下拨5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50%。

2.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学院按1:1分担,其中学校按照每门课程不超过3万、每个课程群不超过10万的标准进行资助。

课程立项后下拨5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50%。

第七条建设管理
1.项目启动
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立项时学校、教学团队和开课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签订三方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任务和预期目标,实施项目化管理。

2.中期检查
立项建设一年后,由校院两级组织专家根据建设任务书,对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课程质量标准、教学方案编制和论证修改、优质课程资源建设等。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大类基础核心课程由学校会同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大类基础课程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专业核心课程由学院组织开展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对于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项目给予继续建设;未达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进行整改并暂缓后续经费划拨,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后继续建设,整改后达不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将终止该项目并收回建设经费。

3.项目验收
建设期满,由基层教学组织向学校(院)提出验收申请。

校院两级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建设任务书、以随堂听课和随机调阅教学资料(含教案)等方式,对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重点验收课程建设对于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等内容。

所有立项建设的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学校将授予“本科教学核心课程”称号并给予在教学业绩点计算的补贴。

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组织再次验收;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终止项目并收回建设经费。

第八条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抄送:校办
教务处2016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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