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条款无效认定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之判定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之判定[摘要]在司法实践中,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多被判定为无效,对保险商事交易产生了不利影响。
文章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基本问题出发,分析了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常被认定为无效的主要原因,通过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履行标准和法院进行效力判定界限的确定,表明在进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判定时,应兼顾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把握好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效力判定的度。
[关键词]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效力判定随着社会的进步,保险消费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普及,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经常成为保险纠纷案件争议的焦点。
一方面,若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进行规制,将会侵害投保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因为投保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社会公众对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总是怀有不同程度的反感心理。
我们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判断它的效力时,兼顾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一、基本问题(一)免责条款的含义及分类关于免责条款,不同学者有不同表述: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
①任何旨在限制、免除或修改产生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义务或救济手段的条款,均被称为免责条款。
②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越来越多的合同自由,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当出现某种情况时,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这种在特定情况下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约定,就是免责条款。
基于不同的目的,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卖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二是免除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全部免除的条款,例如在商店内标明“货物出门,概不退换”。
③(二)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为了避免自己过于宽泛或者无限度地承担保险责任而订立的免除或减轻保险人依该合同应负之义务,而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或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依据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的条款。
格式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应承担责任、加重被保险人责任无效条款的认定

格式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应承担责任、加重被保险人责任无效条款的认定《格式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应承担责任、加重被保险人责任无效条款的认定》第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
第二条本合同保险期限为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至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
第三条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保险单上注明的金额。
第四条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遵守合同条款之下,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件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谓保险事故,应符合以下条件:1、因意外、突发事件引起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2、由于被保险人无力预见、防范或遏制而发生的事故。
3、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得到保险人确认的风险。
第六条本合同的免责条款,包括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引发的保险事故、遗弃或拾得被盗物品无法证明归属等情况。
第七条本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免除保险人应承担责任、加重被保险人责任等条款。
如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签署后,发现合同存在上述无效条款,应及时向保险人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人进行更正或调整。
第八条本合同的争议解决,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下签署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双方应遵守并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披露或泄露。
第十一条本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法等规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效力,自保险单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
为了明确保险合同的有效条款,防止出现无效条款加重被保险人责任、免除保险人应承担责任的情况,本保险合同特别增加如下约定:第十三条任何免责条款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法等规定,其是否成立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加重被保险人责任无效条款均不能成立。
加重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系指将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责任转嫁给被保险人的条款。
合同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doc

合同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合同法》第52条却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合同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民事行为无效: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2、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法》第52条却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条款无效的后果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
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1)单方返还。
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人们在进行劳务活动时,一般都会签订劳务合同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签订劳务合同时可能会约定一些免责条款,例如因自然灾害造成劳动者损伤时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等,那么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
一、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劳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生效,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免责条款常用的类型1、全部免责。
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
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
2、限制责任条款。
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对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
当前医疗合同中常有此类条款。
3、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
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除责任为表象,而以限制请求期限约束当事人的请求权,借此逃避法律的规制。
4、设立固定赔偿金额或模式。
即事先约定在发生人身伤害责任时,应承担责任方以一笔金额固定的款项作赔偿,不足部分则予以免除或以一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赔偿,而不按相关法律规定据实赔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具体要看免责条款是什么内容,如果是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其他侵害对方合法权利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如果读者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去学习。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并非完全有效,有些情况下,这些免责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无效免责条款示例:1.对方违约或侵权时的免责在合同中,如果一方明确规定在对方向另一方违约或侵权时,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因为在我国法律中,违约和侵权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能通过合同条款来免除。
甲方承诺,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不追究乙方的任何责任。
2.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虽然不可抗力可以作为合同免责的条件之一,但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和定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一方在合同中过分扩大不可抗力的范围,导致几乎所有违约都可以归咎于不可抗力,那么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合同中免除一方因过错导致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声明,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合同中免除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也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声明,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总之,在合同中,各方应当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设定免责条款。
对于上述无效的免责条款,建议在合同中尽量避免使用,以免在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5. 免除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导致的责任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因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法规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任何合同条款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约定,如一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不得追究其违约责任。
免责协议的限制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免责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该条款无效。
这意味着,如果免责协议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这部分免责条款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违反公序良俗的免责条款无效公序良俗是指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等各方面普遍认可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良好风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免责条款违反公序良俗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免责协议中关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以及违背社会公德的条款均无效。
三、免责条款不得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免责协议中关于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无效。
四、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免责协议中关于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五、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免责协议中关于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条款无效。
六、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知识产权损害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免责协议中关于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知识产权损害的条款无效。
总之,免责协议并非无限制,法律对其规定了相应的限制。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免责协议的限制,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在签订免责协议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避免因免责条款无效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效条款许多⼈在订⽴合同的时候为了减少⾃⼰的责任就会约定⼀些免责条款,殊不知,不是每个免责条款都是被法律所保护的,⼀些免责条款是⽆效。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效条款?下⽂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效条款1.造成对⽅⼈⾝伤害的条款⽆效。
对于⼈⾝的健康和⽣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当事⼈对另⼀⽅当事⼈⼈⾝伤害的责任,那么就⽆异于纵容当事⼈利⽤合同形式对另⼀⽅当事⼈的⽣命进⾏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权利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
在实践当中,这种免责条款⼀般都是与另⼀⽅当事⼈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
所以本条对于这类免责条款加以禁⽌。
2.因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我国《民法典》确⽴免除故意或者重⼤过失造成合同⼀⽅当事⼈财产的条款⽆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就意味着允许⼀⽅当事⼈可能利⽤这种条款欺骗对⽅当事⼈,损害对⽅当事⼈的合同权益,这是与民法典的⽴法⽬的完全相违背的。
对于本项规定需要注意的有两点:(1)对于免除⼀⽅当事⼈因⼀般过失⽽给对⽅当事⼈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
(2)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对⽅当事⼈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效。
也就是说,对于故意或者重⼤过失⾏为必须限于财产损失,如果是免除⼈⾝伤害的条款不管是当事⼈是否有故意或者重⼤过失,只要是免除对⼈⾝伤害责任的条款依据本条第⼀项的规定都应当使之⽆效。
何为免责条款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当事⼈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或者双⽅当事⼈未来责任的条款。
在现代合同发展中免责条款⼤量出现,免责条款⼀般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
免责条款是当事⼈双⽅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致使不能履⾏或者履⾏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比如,一个7岁的孩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需注意,因醉酒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以此主张行为无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例如,15岁的少年未经父母同意签订的大额投资合同,在未经追认前是效力待定的,若不追认则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1)虚假的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如,为了逃避税收签订的“阴阳合同”,表面上的低价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该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等手段: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这里强调的是损害国家利益,如果只是损害合同相对方的利益,则属于可撤销合同。
3.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在实践中,要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会导致合同无效。
比如,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而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等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
2)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如,包二奶、赌债、请托等行为相关的合同,法律给予否定性评价,认定无效。
4.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如,甲乙为公司股东,乙丙恶意串通,伪造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转让给丙,这种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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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条款无效认定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是当事人基于自由、平等订立的协议,因为对于法律认识的不全面,很多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免责条款的范围不清楚,那么对于合同中哪些条款法律认定是无效的呢?整理了关于合同免责条款无效认定的资料,供大家阅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
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
《合同法》第52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出于保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而设定一些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签约时既不向对方当事人提醒,也不向对方当事人作出任何说明,致使对方当事人要么懵懂签约,要么被迫接受其条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合同法要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提醒合同中所约定的关于免除自身责任的有关条款,并对此条款的本义作出详细说明,在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后方能生效。
故意不提醒注意或作出说明的,则此条款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对于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以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这种形式合法地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相违背。
并且在实践中,这种免责条款也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
所以必须加以禁止。
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大多出现在雇佣合同、医疗合同以及与人身权相关的合同中。
从国家法律对人身侵害的制裁具体考量,人身伤害之责亦不能事先约定免除。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不仅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否定,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种制裁在民事领域内不是以人身惩罚为原则,而是以强制分割方法,真实支付损失赔偿手段,若允许事先免除人身伤害之责,则无法使被侵害人得到相应的赔偿,使行为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使法律失去其应的效用。
在实践中,关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认定也不同。
但是对于明显违背了民法的自由、平等、诚信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是禁止的。
如果还有问题,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免责事由有哪些
哪些合同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