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1、今年4月是第几个全国税收宣传月:(A)

“地税杯”税收知识竟赛百题1、今年4月是第几个全国税收宣传月:()A、18个B、17个C、16个2、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民生。
A 、小康 B、和谐 C、发展3、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A、收据B、代收税款凭证C、完税凭证4、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3年内免交有关收费但从事()行业除外。
A、建筑业B、销售服装C、加工5、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是否征收营业税?()A、征收B、免征C暂免征收6、《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A 、无偿 B、有偿 C、全天候7、未按规定开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以下的罚款A、1万元B、2万元C、5千元8、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个人所得税。
A、免征B、减半征收C、全额征收9、对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A、不征B、征收C、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10、军人职业津贴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A、免征B、征收C、暂不征税11、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A、3%B、1.5%C、1%12、下列以自重每吨作为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A、乘人汽车B、自行车C、载货汽车13、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于哪一年实施()A、2001年5月1日B、2000年10月1日C、2001年1月1日14、居民储蓄存款自2008.10.9起孳生的利息,实行()征收个人所得税。
A、征收B、免征C、暂免15、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A、宣布B、公告C、通报16、个体户的各种帐簿凭证按规定必须保存()年以上,销毁时必须经税务局审验和批准。
A、5B、10C、81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A、7%B、 5%C、 1%18.耕地占用税条例于()公布施行A、2007年7月1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4.04•【字号】粤国税办发[2007]15号•【施行日期】2007.04.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国税办发〔2007〕15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的“走近税收”税收宣传彩铃彩信创作比赛、税法知识有奖竞赛、“税收在我身边”有奖征文等3项网络税法宣传活动是省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开展的。
为开展好网络税法宣传的各项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一、高度重视网络税法宣传工作。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以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以及高度的开放性、交互性等优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传播的优势,根据税收宣传的目标任务和广大纳税人的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网络税法宣传,宣传内容要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纳税人,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扩大网络税法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二、提高网络税法宣传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尽力安排专业型技术人才管理和维护门户网站,开展对网站维护人员的培训。
把满足纳税人需求与教育引导纳税人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借助门户网站,把握宣传口径,加强网络管理,规范网络建设和网络运行,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开展好网络税法宣传活动,形成网络税法宣传的强势。
三、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网络税法宣传。
充分利用网络的独特优势,以文字、图片、音像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
对纳税人关心的问题,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多种多样的网上税法宣传活动。
突出主题,想方设法,通过有奖竞赛、征文、问卷调查、联合采访等多种活动形式开展网络税法宣传,讲究宣传的效率,注重网络宣传的效果。
四、精心组织好税宣月期间的网络税法宣传活动。
诚信纳税承诺书

诚信纳税承诺书诚信纳税承诺书1为倡导诚信纳税,共建诚信社会。
我单位承诺,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中将秉承善意真诚、恪守诚信原则,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对税收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为办税人员的,仅需签署以上《诚信纳税承诺书》,其他办税人员需签署以上《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及《诚信纳税承诺书》。
诚信纳税承诺书2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xx〕99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xx〕168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过程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司没有下列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二)欠缴应纳税款6个月以上且累计欠缴地方税收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三)拖欠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四)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或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本企业符合以下管理要求:(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四、本企业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公文写作测试题和参考答案

B.北京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办公厅
D.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9.以下与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之间具有不相隶属关系的是
A.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B.绍兴市人民政府
C.浙江省财政厅
D.杭州市人民政府
30.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制发公文,应采用的行文方式是
A.间接行文
B.多级行文
C.平行行文
D.联合行文
31.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抄送
A.命令
B.决定
C.通知
D.意见
5.国务院行文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该用
A.通知
B.决议
C.决定
D.通告
6.国务院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所用的文种是
A.通告
B.决定
C.通报
D.通知
7.某市环保局拟撤销该市某区环保局不适当的决定应使用的文种是
A.通报
B.决定
C.意见
D.通知
8.下列事项应该用决定行文的是
C.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工商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
D.中共上海市委、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38.下列机关中不能联合行文的有
A.上海市水务局与上海市环保局
B.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江西省人民政府
C.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技监局
D.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和浙江省旅游局
39.下列机关之间可以使用平行文的是
16.公告不写主送和抄送机关,多由新闻媒体发布,这种性质和特点说明公告是
A.公开行文
B.内部行文
C.秘密行文
D.下行行文
17.下列公告特点中,最主要的是
A.针对性
B.广泛性
C.涉外性
浅谈如何做好税收宣传

大量的宣传工作 , 弥补税 收立法 的不足 。税 收宣 传工作的力度 办主体就 是税务机关 , 且是 唯一 的主办机关 , 并 从策划 、 宣传到
( 税 收宣 传 的 现 状 一)
折扣, 也不能给社会大众 系统 的完整的税 收知识和意识。
2 .税收宣传的主动性不 高, 认识 不到位。社会大众包括税 务工作人员普遍 认为税收征收工作是税务部 门的中心工作 , 从
近年来 , 随着税法 的逐步修 改和 完善 , 收理念 的不断进 古至今从来都被视为税务各项工作 中的重中之重, 税 而且对税 务
闻宣传 的概念进行 了界定: 税务部 门通过报刊、 “ 图书 、 播、 广 电 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税收环境仍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
视、 网络等 新 闻媒体和社会 公众义务接 受的其他方式 , 使纳税 人 、 务干部和其他各 界人士及 时了解党 中央 、 税 国务 院关于税
( 税收 宣传存在 的问题 二) 1 .税收宣传主体单一且固定, 缺乏其他部 门的配合。不仅
融中介机构 , 企业及 个人 。税收宣传是整个税收信用体系 中的
一
部分 , 理所当然应该有社会各界 的全体参与和共同努力 在
全面、 针对性、 持久性 的税 收宣传 , 纳税人熟悉 、 使 了解税法所 西方一些发达 国家, 我们可 以看到它们 的税收宣传工作往往涉
赋予 的权利 和义务 , 自觉提高税法遵 从意识 , 从而使税 收工作 及到各行各业 , 和这些税 收信用系统完善 的国家相 比, 们 国 我
【新】税务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ppt

国家税务局连续开展 3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
1989年9月~1990年9月
1990年10月~1991年10月
1990年暑假 与《中国少年报》联合开展
全国个体工商户 税法宣传教育活动
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
央、全国妇联联合开展
税法宣传教育活动
《我是税法小小宣传员》
征文活动
税收宣传月
从1992年开始,税务系统每年定于4月份集 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
党中央、国务院对税务部门寄予厚望,税收任务十分繁重。
受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人们对税收概念的认识极为模糊, 纳税意识十分淡漠。税收工作困难重重。
国家税务局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是关键,大
力开展税收宣传。
税收宣传月
税收宣传月制度缘起于税收宣传机构的建立和宣
传人员发挥出来的工作热情与聪明才智。
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税务文明创建、廉政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得到全面发展。
税收宣传月
5
税收宣传月制度使我国税收宣传工作与经济发达国家接轨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就建立了“税收宣传周”
日本
制度,每年11月11日~17日,举办全国性的税
收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宣传项目,向公民宣讲 税收知识和有关纳税要求。
正是通过税收宣传 月制度的建立,长 期坚持开展税收宣
从1995年建立“税收宣传周”制度,规定每年
3月中旬利用1周时间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活动。 活动中,邀请国家领导人发表电视讲话,举办 展览,散发税收知识小册子等。
传活动,目前这种
法国
差距已经明显缩小。
03
税收宣传月制度
历年主题
税收宣传月历年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的意见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的意见【标 签】税收宣传【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11﹞50号【发文日期】2011-02-28【实施时间】2011-02-2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税收宣传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税收宣传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为税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项改革深入推进,涉税舆情日益复杂,不可控性明显增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外部环境、内在要求及所承载的功能较之以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凸显,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人民群众的税收民主法治意识日渐提高;广大纳税人行使税收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更加强烈。
同时,“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更加突出,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处理好税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筹集收入与调节分配、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等方面关系,对于税收宣传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涉税舆论环境的复杂性,深刻认识社会进步对税收宣传提出的更高要求,深刻认识税收宣传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把能否掌握税收宣传的主动权、正确引导涉税舆论、服务税收工作大局作为税务部门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切实提高对社会涉税舆论的敏感性和判断力,积极运用各种新兴媒体和手段,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引导税收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凝聚社会共识,树立良好形象,改善税收公共关系,优化税务外部环境,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列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

本刊专稿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列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本刊记者崔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全年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13年4月继续集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并将“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列为2013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之一。
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继续将“税收发展民生”作为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要求在宣传活动中深入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各界更好地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和《注册税务师》杂志社共同举办的第三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已列为《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活动安排》中的活动项目。
知识竞赛从4月1日正式启动,至5月30日截止,贯穿整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2012年举办的第二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共收到答卷40261份,是第一届知识竞赛答卷的4倍,其中全部正确的答卷6534份,正确率高达16%,比第一届提高了近14个百分点,知识竞赛在质和量两面都得到了大幅提高。
历届知识竞赛都得到了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协的大力支持。
税务干部普遍反映,知识竞赛试题内容丰富,既反映了当前税法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了注税行业的相关工作,是税务干部学习税法的大好机会,也是加深对注税行业认识和理解的有效方式。
各地税协对这项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参加活动。
很多税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本所工作人员和代理业务的纳税单位参加了竞赛活动。
此外,知识竞赛还吸引了行业外人士积极参与,众多财经院校师生参与大赛的积极性很高,他们反映竞赛对师生掌握和了解涉税知识有很大帮助,可以通过竞赛为注税行业健康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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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国税发[2011]37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3-24
编辑时间:2011-4-1
实施时间:2011-3-2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江苏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紧扣主题,把握重点,努力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多年来,税收宣传月作为税收宣传的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经过近几年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已经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延用这一主题,就是要紧扣税收与发展和民生的关系,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深入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性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推动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面向纳税人、面向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众,通过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不断强化公民税收意识,全面展示国税工作成效,持续优化税收工作环境。
要集中宣传税收性质和税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
要重点宣传现行税收政策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宣传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
要深入宣传国税机关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着力构建现代税收管理体系的办法措施,宣传税收法制建设的主要成效以及依法纳税的典型事例。
要全面宣传国税系统队伍建设、文明创建、勤政廉政的主要做法,宣传我省国税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国税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改进方式,全面推进,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宣传工作,省局将围绕创新形式、系统推进、力求实效这一基本原则和要求,有效整合“三类资源”,即激发系统现有资源、借助新闻媒体资源、挖掘社会有效资源,推进实施“三层联动”,即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省局集中宣传与系统面上宣传相融合、国税部门宣传与社会组织宣传相协调,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导向明晰、重点突出、覆盖广泛,多形式联动、多平台互补、多层面推进,常态化运行、整体化实施、效能化管理的税收宣传工作格局。
税收宣传月期间,省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有:在媒体发表专题文章,发布2010年国税纳税百强;参与江苏广电总台大型新闻行动;制作并播出税收电视专访;分行业组织服务新兴行业税企座谈会,并在相关媒体专题报道;组织“媒体与国税同行”系列活动;组织全省第七届百姓税收意识调查;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宣传活动等。
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声势与实效”并举的要求,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一批有内容、有深度、有声势的活动项目,做到贴进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发展,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大众性。
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分步组织,在积极参加全省统一活动的同时,精心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活
动,力求整个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内容、形式、效果的落实。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推进税收宣传工作的开展
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切实把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门和工作职责,实施齐抓共管,确保工作实效。
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和具体工作安排,及时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要密切与地税部门的工作协作,积极创造条件,共同开展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税收宣传项目。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的合作,密切与相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学校等的协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各方面的综合优势,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要把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有序推进,实施长效管理,提高推进税收宣传的的深入开展。
税收宣传月期间,省局将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和要求,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同时组织编发专题简报,总结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
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省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请以省辖市局为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以及1-2个优秀创新项目的文字说明和音像资料报省局办公室。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