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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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制造和安装要求:化工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

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储存和运输要求:化工压力容器必须按照规定的储存和运输条件进行操作,必须避免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容器造成不利影响。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化工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运行安全和良好状态。

相关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4. 使用和操作要求:化工压力容器必须有清晰的使用和操作手册。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并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确认,保证操作安全。

5. 废弃物和废气处理要求:化工压力容器产生的废弃物和废气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化工压力容器必须制定相应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预案要包括事故处理流程、责任分工、应急装备储备等内容。

以上是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企业在使用和管理压力容器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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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化工厂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化工厂压力容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2. 压力容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

2. 安全管理小组应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检验人员。

三、设计和制造1. 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制造。

四、安装和验收1. 压力容器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安装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包括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

五、使用管理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2. 建立压力容器使用档案,记录操作、维护、检验等相关信息。

六、维护保养1. 制定压力容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七、定期检验1.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部检验和内部检验。

2. 检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作为下次检验的依据。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处置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九、报废管理1. 对于达到使用寿命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压力容器,应及时报废。

2. 报废前应进行彻底的清洗和去污,确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采油厂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采油厂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采油厂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采油厂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油厂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采油厂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对压力容器用焊接材料的订货、验收、保管、发放和使用作出规定,以满足压力容器用焊接材料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中所使用的焊接材料。

2.焊接材料的采购2.1.焊接材料由物质供应部根据焊接责任人的要求负责采购。

有特殊要求的焊材,当图样或技术要求中对焊材的超过标准规定的附加要求或进口焊材的技术要求,不能采用相应的上述制度采购及验收时,采购技术条件由焊接工艺人员提出,经焊接责任人审核后作为采购依据。

2.2.焊接材料品种和数量根据库存量订货,特殊焊材品种和数量根据材料预算订货。

2.3.常用焊材的订货应根据历年焊接材料质量状况择优定点,尽量减少供应厂家。

3.进厂验收3.1.进厂的焊材,必须具有内容齐全的质量证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门核对质量证明书,若与有关标准规定不相符时,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与供方联系,材料库保管员填写复验申请单与质量证明书一起提交材料检验部门,编写材检号进行验收,并按企标Q/LSJM.G.05-20xx 《压力容器焊接材料验收管理制度》进行复验。

3.2.调拨进厂的焊材,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否则不予验收。

3.3.焊料质量证明书及复验报告由材料检验责任人移交焊接责任人保管,材料质量鉴定书技术部存档。

4.焊材保管4.1.合格焊材按厂家、品种、规格、牌号、批号、入库时间、分类堆放,各自焊材应有明显标记。

4.2.焊接材料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干燥、并配有干、湿度计,焊接材料、包装必须完好不得随意打开。

焊接材料堆放,离地面、离墙0.3m以上,以防受潮变质,室温必须保持10℃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范本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范本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压力容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内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的管理。

第三条对于涉及化学药品、石油、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应特别重视,并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确保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验维修等环节,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容器的安全性能。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对压力容器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设计、采购、启用、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检验、维修等。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设计与制造第八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容器的强度和稳定性,避免发生事故。

第九条压力容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材质的选择应适应容器工作条件和介质的特性。

第十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制造,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安装与调试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容器的稳固及正确连接。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测试,确保容器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应在安装调试前进行相关安全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四章压力容器的运行与维护第十四条压力容器的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容器正常工作,避免潜在危险。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保证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压力容器的检验与评估第十七条压力容器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容器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检验应依据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容器材质、结构、焊缝、密封性等方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职责 (3)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9)第五章定期检验 (14)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6)第七章附则 (2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一、概述化工压力容器是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用于装载压力介质、核心设备和输送管道等的各种容器。

化工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承受巨大的压力,一旦发生问题往往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的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对于保证生产安全和先进生产管控思路的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要求1. 压力容器制造化工压力容器的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由审定机构进行认证和检测。

制造单位对于材料、焊接、结构等方面必须按照制定的规定进行控制,制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制造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各项要求,并进行相应检测和记录。

2. 压力容器使用压力容器使用必须经过安全评估,确定其适用范围和使用限制,并进行必要的防腐、检查等工作。

化工生产中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经过精确的匹配,保证其能够适应生产工艺的需要,并与其它设备、管道等协调配合。

压力容器使用期限是有限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验和检测,否则会对生产和行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3. 压力容器检查与维护化工压力容器的检查和日常维护是保证生产安全的最直接手段。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压力容器检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对压力容器的使用、运输、储存和保护进行全过程管理。

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包括检查、清理等工作,公司必须建立每一个压力容器的档案,包括记录装置安装、检验结果和检修记录等详细信息。

4. 压力容器维修和改造当压力容器发生破损、泄漏等安全问题时,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和改造。

为保证化工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压力容器维修和改造进行规定。

必要时,对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修或更新,保证其能够适应生产需求和承担相应的压力。

三、应对措施1. 压力容器建档管理企业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档案管理制度,每一个压力容器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档案管理索引卡,索引卡必须记录容器的制造厂家、型号、容积和使用范围等详细信息。

对于每一个容器必须建立完整的检验和检修记录。

2. 压力容器年检管理每一年必须对化工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和年检,包括容器的金属材料、焊缝、法兰等方面的检查、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等。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化工压力容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压力容器的管理,维护生产安全,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高压、中压、低压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储罐等。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四条压力容器的材质、结构、安装、使用、维护、检验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技术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六条压力容器的制造、维修、交付和安装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伪劣产品。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安装和使用第八条压力容器的安装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规进行,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压力容器应当与相应设备和管道连接牢固,安装位置应当便于操作和维护。

第十条压力容器的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参数应当随时监测,并设有相应的报警和保护装置。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设备状态良好。

第三章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验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维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检查,确保其设备结构和材质无损伤。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的内部检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当及时报告给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的外部检验应当由企业自行组织,检验结果应当记录并保存。

第十七条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应当根据其设备类型和使用条件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压力容器的维护和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四章处理违规和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化工企业,应当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

加油加气站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加油加气站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加油加气站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一、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1.加油加气站应当购买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产品,并与供应商签订压力容器的购买合同。

合同应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质量要求等内容。

2.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检验等工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加油加气站应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并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持证上岗。

3.加油加气站应建立压力容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压力容器建立独立档案。

档案应包含厂家证明文件、使用登记、检验报告、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确保对压力容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1.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并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周期一般为5年,对特殊情况的压力容器可缩短至3年。

检验内容应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压力测试、安全阀检测等项目。

2.检验完毕后,加油加气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或过期的压力容器。

对安全性能未达标的压力容器应严禁使用,并进行标识或封存处理。

3.加油加气站应建立压力容器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洗、除锈、防腐、补漆等工作,确保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

三、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1.加油加气站应设立专门的压力容器使用区域,并进行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对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熟悉压力容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2.加油加气站应设置压力容器的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测和检修。

在压力容器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停止使用、排空压力等,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压力容器的设备检修和报废处理1.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压力容器设备检修计划,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修工作。

检修完毕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2.对于超过设计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压力容器,加油加气站应及时报废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报废处理应选择正规的废旧物品回收单位进行,确保对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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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管理职责 (3)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9)第五章定期检验 (14)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6)第七章附则 (2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

(二)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制定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组织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和报废等。

(五)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六)检查压力容器使用和安全附件检验情况,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

(七)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注销,并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

(八)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时,参与抢救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九)协同有关部门对压力容器管理、操作等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负责压力容器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编写。

(二)负责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符合压力容器的设计操作条件或全面检验后核定的操作条件。

(三)负责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的清洗、置换。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的压力容器,提前45日向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书面延期检验申请。

(四)负责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延期检验的监控使用措施,并送设备管理部门审查。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压力容器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执行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召开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的压力容器延期检验申请(安全生产委员会在15日内应作出书面批复)。

(三)负责组织制定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九条人事教育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向有关部门配备专职、兼职的压力容器管理人员。

(二)负责组织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进行压力容器技术教育和培训,保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具备必须的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并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条采购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按有效的设计图样或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标准型号的压力容器采购。

(二)负责组织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参加压力容器的到货验收,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压力容器出厂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三)对采购的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压力容器土建基础的安全管理。

(二)在建项目涉及到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及安全附件,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及时征询设备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

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条例、规程管理工程建设中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

(三)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供竣工资料。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编写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申报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四)负责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提出修理、检验改造计划,并参加有关工作。

(五)向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压力容器的设计条件、选型、停用、封存和报废等有关报告。

(六)向设备管理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七)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八)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压力容器管理、操作等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注销申报及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第十三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使用单位应提供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应考虑便于检维修和全面检验,设计图样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范要求。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计图样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含现场组焊) 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制造单位承担。

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范要求向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所有购置的压力容器都必须进行到货验收。

由采购部门组织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参加压力容器的到货验收。

第十七条压力容器安装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承担。

压力容器安装单位施工前,应将拟进行的压力容器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八条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所安装的压力容器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第十九条压力容器安装工程完工后,投用前应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

安装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下面另有规定除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装单位应及时将下列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更新压力容器的安装竣工验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移交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竣工验收前移交)(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现场组焊技术文件和资料。

(竣工验收前移交)(三)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

(四)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验收记录。

(五)设备安装记录。

(六)基础检查记录。

(七)隐蔽工程记录。

(八)设计变更通知书。

(竣工验收前移交)(九)压力试验记录。

(十)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第二十条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由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安全监察机构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二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压力容器台帐,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管理压力容器台帐、技术档案和安全附件,使用单位应建立电子文档的备份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资料目录。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三)压力容器登记卡。

(四)《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书。

(五)《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现场组焊技术文件和资料。

(六)压力容器安装记录(一般包括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记录、基础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压力试验记录)。

(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八)修理改造记录(一般包括修理改造方案或图样及施工方案、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告知书、实际修理改造情况记录、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九)检查、检修记录。

(十)安全附件调校记录。

(安全附件宜按专业单独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十一)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十二)压力容器附机和附件登记卡。

第二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应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一)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工作介质、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液位控制等)。

(二)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三)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四)压力容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第二十三条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编写,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会审,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签署批准。

第二十四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从事压力容器操作。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压力容器有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一)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二)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三)安全附件失效。

(四)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五)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六)过量充装。

(七)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八)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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