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安全使用管理,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本着安全、规范、节俭用车的原则,需要有公务车管理规定作为指标。
zw234作文网://.zw234 WTT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篇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
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
(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指标管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
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二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是指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益行业单位等使用和管理公务车辆的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1. 车辆购置:公务车辆的购置需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购置要经过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
2. 用途限制: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作为私人用途、接送子女上下学、私人旅游等目的。
3. 使用限制:公务车辆要按照规定使用,并按照规定的行驶里程进行维护与保养,严禁私自改装和使用。
4. 使用权限:公务车辆的使用权一般只限于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和公务用车人员,其他人员需经过申请和批准。
5. 公示公开:机关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等情况应当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 核定标准:机关公务车辆的核定标准应当根据相应法规和规定来执行。
7. 监督检查: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要接受财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8. 节能减排: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要推行节能减排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者低排放车辆。
9. 责任追究:对违反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是对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用车效率,减少用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用车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管理,确保用车活动符合公务需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
第四条公务用车包括机关车、接待车、执法车、巡查车等,用途范围包括公务交通、公务接待、执法巡查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购置和配置管理第五条公务用车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情况进行科学配备,确保数量合理,品牌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工作需求。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购置应当遵循公开招标、公正竞争的原则,根据单位需求和财政预算进行合理配置。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品牌选择应当考虑车辆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限定低排放车辆。
第八条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购买车险和交强险,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公务用车购置后,应当填写《公务用车登记表》,明确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车牌耗.吗等信息,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第十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坚持节约用车、限定范围、落实责任的原则,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或私自使用。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驾龄,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妥善保管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按照用车申请、审批的程序进行,明确用车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用车路线等。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公务接待、公务差旅等相关规定,减少非必要的用车需求,提倡绿色出行。
第四章公务用车的维护管理第十四条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应当委托经授权的维修单位进行,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销,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或挪用。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需要,最佳发挥公务车使用效率,在公司原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一、车辆的管理及使用1、公司公务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使用、维修、保养、清洁等工作。
2、用车人应事先向办公室申请派车,办公室按重要性及顺序,合理派车,应避免重复派车造成浪费。
不按规定办理用车申请的,不得派用车。
任何人不得点名指定用车,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固定为个人专车或变相固定为个人专车。
3、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用公务车接送个人上、下班。
私人用车及外部协作单位借、用车,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派车手续。
经批准的私人用车,应按规定交费,私人用车发生事故或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除扣掉保险赔偿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4、公务车应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并由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确认。
经营部及车管专人应每月将行车记录收集汇总一次,用以车辆考核及对司机薪酬的发放。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的,应呈报主管领导对司机提出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公务车燃油由办公室统一开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外出购油报销时应到经营部说明并进行登记。
6、公务车保养应按规定到指定保养厂进行。
公务车维修、购件应由办公室进行认定,开具送修单,列明维修项目,到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在市外临时需购件或修理时,一般应电话请示批准后进行;通讯不便时,可先进行,回公司后说明原因,补办有关手续。
7、公务车不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整齐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将公务车随便停放在家中或外边。
8、公务车在执行任务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按交通法规定,先抢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车管专人,协助处理。
如属可自行处理的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车管专人报告。
9、因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公务车管理制度(5篇)

公务车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务车的使用、配备、维修保养、运输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公务车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务车的监督,确保公务车的合理使用和运行安全。
下面详细介绍公务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车配备制度1.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科学确定公务车配备数量,制定公务车配备计划,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公务车使用单位应编制公务车车辆配备证明材料,包括车辆数量、车型、发动机排量、座位数和购买或租赁公务车的依据等,备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 公务车的配备应符合车辆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车辆的配置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目标,满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出行需要。
二、公务车使用制度1. 公务车的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和经济合理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2.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预定的计划和安排,提前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公务车的使用应按照使用事由、时间、地点和人员等填写使用登记表,明确使用目的和用途。
4.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超员和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5. 公务车的使用人员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辆清洁,不得擅自改装或私自使用。
三、公务车维修保养制度1.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不得委托非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3.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必须提供相关的维修保养发票和维修记录。
4. 公务车的维修保养信息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包括维修保养时间、项目和费用等,供查询和监督使用。
四、公务车运输制度1. 公务车的运输应遵循公务需要和节约用车原则,确保公务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公务车的运输应按照事先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严禁私自改变行程和路线。
3. 公务车的运输人员应具备驾驶证和驾龄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五、公务车管理机制1. 公务车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管理职责和监督责任。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车辆使用1、公司所有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出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办公室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办公室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驾驶员责任及职责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3、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机关车辆管理各项规定,杜绝各类交通违章,不超速、超员行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
驾驶员如违规操作造成重大违章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凡驾驶人员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经济处罚及赔款(包括对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律由个人承担。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2)一、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本局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驾驶专业水平。
二、实行坐班制,服从安排,搞好服务。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
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
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
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
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
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2)1 目的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4.1 驾驶员任职要求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4.1.5 无烟、酒、赌嗜好;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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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一、本企业的车辆是公务专用的,私事非特别紧急未经行政领导批
准,不得征用企业车辆,如私事用车要适当收费。
二、原则上,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公务外出才予派车,其他人员
外出,需有特殊情况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核准后才考虑派给。
三、各部门业务用车,事先有计划的,应填写派车单,填明用车人、
用车事因、时间、地点等,交办公室统筹安排。
凡事先未填写派车单,临时外出才要用车的,用车不予保障。
四、业务用车一定要填写派车单,经厂办批准后才能派给。
五、车辆设专人保管,汽车的保管由厂办制定司机负责,保管人或
责任人应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保管、维修,防止盗窃或损坏。
六、起初的保管人不得私自将车辆转结他人使用,更不得将车辆交
无证人员驾驶。
七、车辆的维修,需由保管人书面请求,经厂办核准后方能进行,
重大检修项目,需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能进行。
路途故障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八、节假日的用车,除高层领导已定的专用车外,需经主管副总批
准,其他车辆要由厂办负责人在节假前登记好公里数后交保管人保管。
节假日后上班,厂办负责人要及时核准公里数。
公里数超过合理范围的,试情况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给予扣发工资直到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