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
《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_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4月22日9时13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牲,直接经济损失2532.14万元人民币。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4月2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环保局、质监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1.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2)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05年5月通过新建液体化工罐区及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的立项。
2006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手续。
2009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该公司库区由中建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
分2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立式储罐42只及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12.6万立方米,于2009年11月竣工。
2012年1月和2013年1月,一期续建和二期先后开工,建设立式储罐82只、球罐21只及相关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45.7万立方米,于2015年11月竣工。
(3)罐区布局情况:罐区分南、北2个罐区,共有11组罐组。
现有储罐139只并单独编号,储存能力约54.75万立方米。
其中: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11罐组、12罐组、13罐组、14罐组、15罐组,共5组罐组,52只立式储罐;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21罐组、22罐组、23罐组、24罐组、25罐组(2505-2510储罐建成后拆除)、9罐组(球罐),共6组罐组,66只立式储罐,21只球罐。
靖江“422”火灾事故情况(简报)

靖江“422”火灾事故情况(简报)靖江4422火灾事故情况(简报)4月22日上午8时左右,位于江苏省靖江市工业园区的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现将事故情况简要通报如下:1、事故单位简要情况:德桥仓储公司主要从事液态散化及油品的仓储中转、分拨、灌装业务,厂区建设储罐42座,容量12.6万立方米,其中包含燃料油罐、柴油罐、汽油罐、化工罐等。
11、事故简要情况:4月22日,江苏省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现场两个汽油罐起火,其中一个5000立方米的汽油储罐烧塌引发流淌火,火焰高达二三十米,燃烧面积约2000平方米。
目前火灾被扑灭。
22、事故原因:经国家安监总局初步查明,事故是由于德桥仓储公司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3、事故损失:事故单位周边约以万计群众被紧急疏散,已造成一名消防人员死亡,另有两辆消防车、13门消防炮被毁。
造成重大经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44、事故处理:针对这起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在23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三点要求:⑴、针对4.22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高危物品和重点场所及特殊作业、重要设备、储罐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⑵、开展涉及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和甲类、乙类易燃液体以及液化气体储存企业单位的全面检查,严格危化品生产、储存领域的动火作业管理,加强反应釜、输送泵、油气管线和危化品罐区以及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研究制定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危化品运输限制措施。
⑶、针对节日特点,要安排部署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等。
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

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通报,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深刻吸取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在交换泵房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严重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电焊明火引燃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严重不到位、特殊作业管理和承包商管理缺失、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一是油品储罐未配备紧急切断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被违规停用、报警后不及时处置。
二是动火作业管理缺失,在未清理现场地沟存有的大量易燃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就擅自动火作业。
三是事故企业将检维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未对承包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走过场。
四是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现场初期着火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切断物料来源,导致事故扩大。
目前,江苏省有关部门已依法暂扣事故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通报称,上述问题反映出江苏省部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不认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教训极为深刻。
日凌晨1时54分,在千余消防官兵协同奋战16小时之后,江苏泰州市靖江市危化品仓储大火终被扑灭,没有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爆炸。
据新华网报道,22日上午9时40分许,一条火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境内的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危化品储存罐区发生大火。
德桥仓储是由新加坡上市公司——恒阳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外资企业,专业从事液态散化及油品的仓储中转、分拨、灌装业务。
火灾起火点位于该公司二号软管站,据江苏省消防总队初步判断,是一阀门漏油引燃汽油罐。
江苏靖江“4.22”事故分析

燃物
的
日常的
易 燃
易燃 油品 来自
为什 么不
检查和 隐患排 查为什
油 品
何处 ?
清理 ?
么没有 提出?
6
“4.22”事故分析
下面让我们利用奶酪原理探讨一下江苏靖江“4.22”油罐区这个大 奶酪上的洞,是如何被事故的光线逐个穿破的:四事故处置存在问题
四
、 事 故 初 期 处 置
施工人 员进行 动火作 业引发 地沟油
燃烧
事故 初期 处置 不当 导致 事故 的扩 大, 燃烧 16个
不
小时
当
没有 设置 具有 紧急 切断 功能
电动 阀电 缆被 烧毁
员工 不知 、不 会处 置
的阀
7
“4.22”事故分析
江苏靖江“4.22”油罐区火灾事故分析后应当汲取的具体教训内容列表
“4.22”事故分析
抓好安全工作中的细节管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10
“4.22”事故分析
下面让我们利用奶酪原理探讨一下江苏靖江“4.22”油罐区这个 大奶酪上的洞,是如何被事故的光线逐个穿破的:一火灾的发生
一 施工 、 人员
火 进行
灾 的
动火 作业
发
地沟燃 油着火
生
执行 动火 作业 具备 了点 火源
现场 具有 助燃 条件 空气
现场 存在 未清 理的 易燃 油品
事故 初期 处置 不当
每个事故都会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改善安全管理的窗口,通 过它我们可以观察和分析整个管理系统和我们的管理程序。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很多内容是我们企业可以汲取的教 训,也是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上表也可以看出,有很多问题都是小事情、甚至有很 多都是我们不屑一顾的事情,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恰恰 就是对这些小事情小细节的疏忽而导致了大事故的发生,造 成了巨额财产的损失。因此,确保安全生产必须抓好生产过 程的每一个细节,小到每一个螺丝钉,甚至是员工的心理状 态等细微之处。
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

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通报,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深刻吸取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在交换泵房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严重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电焊明火引燃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严重不到位、特殊作业管理和承包商管理缺失、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一是油品储罐未配备紧急切断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被违规停用、报警后不及时处置。
二是动火作业管理缺失,在未清理现场地沟存有的大量易燃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就擅自动火作业。
三是事故企业将检维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未对承包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走过场。
四是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现场初期着火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切断物料来源,导致事故扩大。
目前,江苏省有关部门已依法暂扣事故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通报称,上述问题反映出江苏省部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不认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教训极为深刻。
日凌晨1时54分,在千余消防官兵协同奋战16小时之后,江苏泰州市靖江市危化品仓储大火终被扑灭,没有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爆炸。
据新华网报道,22日上午9时40分许,一条火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境内的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危化品储存罐区发生大火。
德桥仓储是由新加坡上市公司——恒阳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外资企业,专业从事液态散化及油品的仓储中转、分拨、灌装业务。
火灾起火点位于该公司二号软管站,据江苏省消防总队初步判断,是一阀门漏油引燃汽油罐。
4.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4.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4.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1. 概述4月22日晚上,一场火灾发生在xx市xx区的一栋住宅楼中,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调查,火灾起因为该楼一居民家中的电气设施故障引起。
本报告旨在详细说明该火灾的起因、过程及救援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着火原因4月22日晚上8点左右,住宅楼一楼101号家中的电视机突然冒出浓烟,随后燃起了大火,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导致整栋楼被烧毁,造成26人死亡,50余人受伤。
经调查,该火灾起因为101号房屋内电视机电源线长期使用,电线与插线板接口处短路,导致电线过热起火,最终引发火灾。
3. 火灾过程当时,住户们闻到有焦味后,发现101号房间冒出浓烟,并听到“噼里啪啦”的电火花声音,于是有人立即报警,及至消防队员赶到,火势已经蔓延至整栋楼,同时因意外导致停电,救援工作受到极大困难。
多名居民选择从窗户跳楼逃生,导致死伤惨重。
4. 救援情况该火灾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共有40余辆消防车与200多名消防队员奋战了18个小时,终于将大火扑灭。
同时,还有多位医护人员和志愿者前往现场进行抢救和救援工作。
当地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救灾工作,为失去家庭的居民提供生活救助和安置等帮助和服务。
5. 改进建议为确保类似的火灾不再发生,有关部门和机构需采取以下措施:- 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定期进行火灾防范培训;- 加强对住宅电线电气设施的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安装和维修;- 组织开展常规的消防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加强对楼道及公共空间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完善社区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救援力量和速度,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6. 结论4.22火灾事故救援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展现出了灵敏的危机处理能力。
但该事故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财产损失,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通过对该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可以借鉴一定的经验和教训,提高我们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减少损失和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关于江苏靖江“4.22”火灾的情况通报

金集保发…2016‟4号关于江苏靖江“4.22”火灾的情况通报集团公司各单位、总部运行管控中心:2016年4月22日,江苏省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危化品仓库储罐区交换泵房因动火引发管道燃烧蔓延,导致存储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6个危化品储罐燃烧爆炸,附近8个储罐受到火灾直接威胁,15个储罐面临危险,流散出来的危化品废液对附近水源造成严重污染。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英勇牺牲。
经国家安监总局调查认定,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目前,公司因生产工艺需要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多种危险化学品(一氧化碳、天然气、油品、酒精、香蕉水、液氨、过氧化甲乙酮、液氯等多种危化品试剂),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存在易燃、可燃气体及易挥发可燃液体发生泄—1—漏的因素。
由于监督检查不到位、安保措施不落实或因为现场自然条件限制,均有引发火灾、爆炸和危化品流散等事故的可能。
江苏靖江“4.22”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引起足够警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我公司生产、运营安全有序进行。
各厂矿、单位必须注意以下安全环节:一、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部位的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监控设施存在异常必须立即修复,保证安控设备完好,显示数据准确可靠,为安全处置工作提供有效预警。
二、对动火现场按照程序办理相应等级的审批手续;对动火点周围及下方进行彻底清理;对有可能发生泄漏的危险部位进行取样检测;对地下管沟、竖井、孔洞进行彻底检查、清理,并安排好相应的安全监护。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必须停止生产,加强现场通风,对设备、管道按要求进行彻底地清洗、吹扫,经检查确认后,方可动火。
必要时申请消防车辆现场监护。
三、对存在可燃粉尘(硫磺粉、煤粉、超细轻金属粉末、玻璃钢和塑料打磨粉末等)的生产部位,立即组织环境清扫,重点针对房梁、高空屋面、设备管沟和高大设备的表面进行彻底清除。
2016.4.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6.4.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分管安全副总入狱2016-11-02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4月22日9时13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牲,直接经济损失2532.14万元人民币。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4月2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环保局、质监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1.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1)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05年5月通过新建液体化工罐区及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的立项。
2006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手续。
2009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该公司库区由中建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
分2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立式储罐42只及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12.6万立方米,于2009年11月竣工。
2012年1月和2013年1月,一期续建和二期先后开工,建设立式储罐82只、球罐21只及相关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45.7万立方米,于2015年11月竣工。
(2)罐区布局情况:罐区分南、北2个罐区,共有11组罐组。
现有储罐139只并单独编号,储存能力约54.75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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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布通报,要求江苏省人民政府深刻吸取靖江“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在交换泵房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严重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电焊明火引燃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该起事故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严重不到位、特殊作业管理和承包商管理缺失、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一是油品储罐未配备紧急切断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被违规停用、报警后不及时处置。
二是动火作业管理缺失,在未清理现场地沟存有的大量易燃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就擅自动火作业。
三是事故企业将检维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未对承包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走过场。
四是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现场初期着火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切断物料来源,导致事故扩大。
目前,江苏省有关部门已依法暂扣事故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通报称,上述问题反映出江苏省部分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不认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教训极为深刻。
日凌晨1时54分,在千余消防官兵协同奋战16小时之后,江苏泰州市靖江市危化品仓储大火终被扑灭,没有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爆炸。
据新华网报道,22日上午9时40分许,一条火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境内的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危化品储存罐区发生大火。
德桥仓储是由新加坡上市公司——恒阳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外资企业,专业从事液态散化及油品的仓储中转、分拨、灌装业务。
火灾起火点位于该公司二号软管站,据江苏省消防总队初步判断,是一阀门漏油引燃汽油罐。
围绕起火点的是42座大型储罐,其中油品储罐12个,主要是柴油和汽油;危化品储罐30个,主要是脂类、醇类。
2015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并对此进行了解读。
温故而知新,让我们重新学习这十条规定。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
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
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区发生液化气爆炸燃烧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在对液化气球罐开阀切水时,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未在现场监护,致使液化气与水一起排出,且处置不及时,液化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燃。
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事故,也是在罐区进行切水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液化气泄漏,处置不及时造成的。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本条主要规定了安全阀和泄压排放系统的安全操作要求。
安全阀切断阀指为方便安全阀校验或更换而在其前后安装的切断阀门,泄压排放系统指能迅速排放储罐压力的系统,通常指火炬系统或专用排放系统。
安全阀切断阀关闭或压力泄放系统加盲板都将使储罐在超压或紧急状况时压力无法泄放,储罐因超压造成爆炸、着火等恶性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5年7月16日,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事故,造成2名消防员轻伤,7辆消防车毁坏,部分球罐及周边设施和建构筑物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直接原因是倒罐作业过程中,6号罐内水被完全切出后,液化石油气由切水管漏出、扩散,遇点火源燃烧,导致液化烃罐区着火;球罐因安全阀关闭且压力泄放系统加了盲板,造成爆炸,使事故后果扩大。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本条规定了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有毒气体等关键参数报警和联锁系统的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应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或操作室,并且报警要设置声光报警,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并做出处理,因此必须要保证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完好并且处于在用状态。
典型事故案例:2005年12月11日,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共烧毁大型储油罐20余座,受伤43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英镑,事故主要原因是储罐的自动测量系统失灵,部分储罐和管道系统的电子监控器以及相关报警设备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等.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
动火作业前要分析检测油气罐区动火点周围可燃气体含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储罐内可燃、有毒气体和氧含量进行分析。
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直是事故多发环节,油气罐区储存物料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必须严格审批管理,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相关人员按照权限进行签字确认,作业过程中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具体管理程序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的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三苯罐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在三苯罐区一储罐罐顶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
2004年10月27日,中石油大庆石化发生酸性水罐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气割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本条主要规定了对内浮顶储罐液位的要求。
浮盘落底是指因储罐液位过低,浮盘落在了支撑腿上。
正常运行时浮盘落底后会在浮盘和油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在物料流速过快时物料管线管口静电易聚集,极易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柴油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事故储罐送油造成液位过低,浮盘与柴油液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造成空气进入;同时,上游装置操作波动,进入事故储罐的柴油中轻组分含量增加,在浮盘下方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加之进油流速过快,产生大量静电无法及时导出产生放电,引发爆炸着火。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本条规定了油气加工、调和过程中各种添加剂、助剂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在添加使用前要了解添加剂、助剂的物化性质,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操作过程中要使用专门的加剂系统,严格履行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在原油油轮已停止卸油作业的情况下,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在输油管道内发生剧烈反应,导致爆炸,引发火灾。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防爆器材的使用要求。
油气罐区储存的介质一般都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工具、电气设施、通讯器材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6月29日,中石油辽阳石化原油储罐发生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清罐作业时原油罐中的烃类可燃物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接入原油储罐的非防爆普通照明灯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燃事故。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本条主要规定了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和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机动车辆的管理要求。
油气罐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能力。
进入罐区作业的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是确保作业安全的前提,外来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罐区会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安全风险。
典型事故案例:1993年10月21日,中石化金陵石化炼油厂发生油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违反操作程序,造成汽油泄漏,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承包商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排气管排出的火星,发生起火爆炸。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罐区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
油气罐区储罐、管道管件、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应急及其他设备设施都要定期维护保养,并保证完好运行。
典型事故案例:2010年1月7日,中石油兰州石化碳四球罐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裂解碳四球罐出口管线弯头失效破裂,发生物料泄漏,泄漏的裂解碳四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空间爆炸,进而引起周边储罐泄漏、着火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