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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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管理制度

一、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未收款”。

当月货款未能于次月五日以前回收者,自即日起至月底止,列为“未收款”。

第二条“催收款”。

未收回款又未能于前项期限内回收者,即转列为“催收款”。

第三条“准呆账”。

经销店有下列所述的情形者,其货款列为“准呆账”。

(1)经销店已宣告倒闭或虽未正式宣告倒闭,但其迹象已渐明显的。

(2)经销店因他案受法院查封,货款已无清偿的可能的。

(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而无令人可相信的理由的,并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的。

(4)催收款迄今未能解决,并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的。

(5)其他货款的回收明显有重大困难的情形,经签准依法处理的。

第四条未收款的处理。

(1)当月货款未能于次月五日以前回收的,财务部应于每月10日以前将其明细列交营业部核定。

(2)前项情形该辖区经理级主管,应于未收款期限内,监督下属解决。

第五条催收款的处理。

(1)未收款未能依上列(未收款的处理第二款)解决,以致转为催收款者,该经理级主管应于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后五日内将其未能回收的原因及对策,书面提交副总经理,转呈总经理核示。

(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副总经理应于30日内监督下属解决。

第六条准呆账的处理。

(1)准呆账的处理乃以营业单位为主办,根据所配合的法律程序,由法务部另以专案研究处理。

(2)移送法务部配合处理的时机:准呆账第一、第二两款的情形,应于知悉后,即日遣送法务部配合处理。第三、第四款的情形,营业单位应依(催收款的处理)规定先行处理解决。处理后未能有结果,认为有依法处理的必要,再签移法务部依法处理。

(3)正式采取法律途径以前的和解,由法务部会同营业部前往处理。

(4)法律程序的进行,由法务部另以专案签准办理,并随时转营业单位,协助有关事项。

第七条准呆账的检查。

准呆账移送法务部后,由法务部移请董事会定期召集营业、企划、财务等单位,召开检查会,检查案件的前因后果,以为前车之鉴,并检查有关人员是否失职。

二、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订本准则,以资遵行。

第二条各营业部门应翔实办妥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调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并填入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风险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

第三条营业部门,至迟应于出货日起60日内收款。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知各营业部门主管,转为呆账,并自奖金中扣除。嗣后收回票据时,再行冲回(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民营大企业等订有其内部付款程序者,应依其规定)。

第四条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为限。如超过上列期限者,财务科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所编制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概以月息×分计算。

第五条赊售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3)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

(4)注意所收支票账号号码愈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愈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5)注意所收支票账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科协办)。

(6)支票上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更改。

(7)注意支票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在更改处加盖原印鉴。

(8)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9)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过第六条的规定。

(10)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客户支票(或客票)信用。

第六条本公司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在到期日后六日内予以处理。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科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三、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应收账款在销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和跟踪记录。

第三条事前控制(签约到发货)。

从初识客户到维护老客户,业务人以及经办业务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选择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

(1)对客户的审查内容(5W)。

①who:人员素质,销售业绩,社会关系。

②where:地理位置,物流配送情况。

③when:从事本行业的时间,何时开始合作,有否合作经历。

④what:信用档案,有无不良纪录。

⑤why:关键点,为什么要合作,合作原因,合作动机,合作前景。

(2)对客户的评定等级。

①A类客户,2个月内回款。

②B类客户,5个月内回款(最好预付一部分货款)。

③C类客户,8个月内回款(必须预付一部分货款)。

④D类客户,回款时间相当长,不可靠(必须货款两清)。

(3)签约时要对销售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逐一审查核对,合同的每一项内容,都有可能成为日后产生信用问题的凭证。合同是解决应收账款追收的根本依据。

(4)在销售合同中应明确的主要内容。

①明确交易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期限、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验收标准等。

②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③确定合同期限。

④签订时间和经办人签名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印章(避免个人行为的私章、单一签字或其他代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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