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卫生院人事管理及劳动纪律相关制度汇编(最新版)

2023医院卫生院人事管理及劳动纪律相关制度汇编(最新版)目录一、劳动制度 (2)二、关于制止私、漏收费的规定 (3)三、关于职工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 (4)四、各类假期的规定及请示 (5)五、医疗费用报销制度(不含离退休人员) (7)六、新来职工及分配学生的管理 (7)为加强我院工作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增强社会效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制度1、严格遵守劳动制度,按时上下交接班,门诊各科室,必须提前到岗,做好本科室的卫生及各项应诊工作,不准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每月累计三次者,扣除当月浮动工资。
2、岗中应严肃认真、积极负责、不准打闹,科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干私活、带孩子,喝酒,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三次者,扣除当月的浮动工资,上班时间更不准打扑克、下棋、玩麻将等娱乐活动,违者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者按待岗一个月处理。
3、坚守工作岗位,各科人员不准擅自脱岗、串岗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待岗处理。
4、临床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隔离衣、帽、胸牌)。
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佩挂服务牌,自觉接受病人监督,着装不整齐,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在职人员均应按时参加全院职工大会,严格执行各项决议,迟到者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6、各科排班应正规化,制度化,不得少排漏排,否则按旷工处理,并罚科主任20元。
7、科室内应团结协调,无吵架、打架现象,风气正,出现吵、打架现象者给予当事人各5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
8、职工不准和病人,陪人吵架,违者罚款500元。
9、实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医务人员凡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差,技术水平低,向患者索要钱物,接受开单费、回扣等现象受到投诉者,经查实,一律按待岗处理。
10、值夜班科室每月必须上够13个白加夜,其它无夜班科室每月应上班26天。
二、关于制止私、漏收费的规定为严肃我院收款秩序,彻底杜绝私、漏收费,促进我院风气的根本好转,提高两个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卫生院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也是卫生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对于卫生院的发展和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一个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汇编,内容涵盖了招聘、培训、薪酬、绩效评估以及员工福利等方面。
1.招聘1.1招聘计划:制定卫生院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明确招聘岗位和人数。
1.2职位描述和要求:针对不同岗位详细说明工作职责和所需技能。
1.3招聘渠道:通过卫生院网站、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途径发布职位信息。
1.4面试筛选:组织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1.5背景调查: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招聘的人员具备良好的品德和稳定的工作背景。
2.培训2.1岗前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卫生院的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
2.2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不同,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3继续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内的继续教育培训,保证员工的知识更新和职业发展。
3.薪酬3.1薪资档案管理:建立员工薪资档案,包括薪资标准、薪资调整和奖惩制度等。
3.2薪酬福利制度: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补贴和社会保险等。
3.3薪资调整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定期进行薪资调整,提高员工的薪酬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4.绩效评估4.1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与员工进行沟通和确认,确保员工明白工作要求和评估标准。
4.2绩效考核: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360度评价、绩效面谈等。
4.3绩效奖励和激励: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包括薪资调整、岗位晋升、表彰荣誉等。
5.员工福利5.1健康保障: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5.2节日福利:提供丰富多样的节日福利,包括节日礼品、生日福利、年终奖金等。
5.3带薪休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制度。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文(通用3篇)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文(通用3篇)第一篇: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2、院内各科室间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⑵护理人员调动:如属轮转范围及临时调配的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报院办备查;其它情况下的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⑶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行政后勤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调动任何工作人员。
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院办签发调令,任何人接到调令后应及时上岗。
3、院外调入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⑴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专业岗位急需,能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并提交院党委讨论。
⑶决定调入前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院办办理调入手续。
⑷调入人员原则上自行解决住房。
⑸凡要求调入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调入者,必须重新办理请调手续。
4、要求调出院外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⑴在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院办办理调出手续。
⑵要求调出人员经医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调出者,停发本人奖金至调出为止。
如本人撤消请调申请,从撤消次月恢复奖金,但三年内不再受理请调申请。
5、调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
第二篇: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七大精神等;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了解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院史、发展规划等;(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行为,促进医院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具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应遵循平等、公正、公开和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
第五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人力资源规模和结构,确保人力资源的适度配置。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制度,倡导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提供公平竞争的晋升和奖励机制。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发展制度,促进员工的职业成长和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九条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职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推荐等方式进行招聘。
第十条医院应保证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不歧视任何候选人的性别、种族、年龄、宗教信仰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招聘流程和考核标准,确保优秀人才的引进。
第十二条医院应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岗前指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聘用关系第十三条医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明确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医院应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权益的合法享受。
第十五条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薪酬待遇,提供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医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职业发展与晋升第十八条医院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工作表现,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公正迅速的晋升评审机制,确保晋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医院应鼓励员工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福利与保障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文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文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卫生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1. 组织架构的设立及职责划分:卫生院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等部门。
各部门的职责划分由相应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制定。
2.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负责卫生院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招聘1. 招聘需求的确定:各部门如有人员需求,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确定所需人员的数量和要求。
2. 招聘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编制招聘计划,并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等方式进行招聘。
3. 招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招聘工作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人际关系不正当操作。
4. 招聘合同签订:招聘的人员符合条件,经面试合格后,按照卫生院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员工培训1. 培训的目的和需要:卫生院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根据卫生院的发展需求、业务变化和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进行岗位培训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2. 培训的方式:培训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定期组织内部培训、邀请专家进行外部培训、开展业务技能竞赛等。
3. 培训效果评估: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培训的效果和员工的学习情况,以便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员工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的原则:绩效考核必须以工作业绩为基本依据,注重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量、工作效率等因素,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估。
2. 绩效考核的周期和频率: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可根据需要适当进行中期考核和临时性考核。
3. 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指标: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采用多种方法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包括员工自评、其他员工评价、上级评价等。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本制度制订。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和全体在职职工。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三条人力资源调查每年定期组织对职工队伍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人力资源库。
第四条人员用工计划制定人员用工计划,根据岗位需要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第三章招聘管理第五条招聘需求申请各部门需要人员时应提出招聘需求申请。
第六条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面试、考核、录用等环节。
第四章员工关系管理第七条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引导,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八条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薪资福利管理第九条绩效考核实行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条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处理。
第六章培训发展管理第十一条岗位培训加强对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职工岗位技能。
第十二条职业规划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晋升通道和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职业满意度。
第七章离职管理第十三条离职程序对已离职职工的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离职证明。
第十四条离职面谈对离职职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与改进。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施行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卫生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卫生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卫生院员工,是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并充分保障员工权益。
第四条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人事管理、招聘管理、考核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发展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五条卫生院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卫生院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和任免等工作。
第六条卫生院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人事档案,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请修改。
第七条卫生院员工应当如实填写人事信息表格,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卫生院员工应当遵守卫生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卫生院的形象和利益。
第九条卫生院人事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人事管理工作,确保公正、公平。
第十条卫生院员工有权申诉,对人事管理部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卫生院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章招聘管理第十一条卫生院招聘管理部门负责卫生院员工的招聘工作,应当按照招聘程序和资格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卫生院招聘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招聘信息,确保公正、公平,避免任人唯亲。
第十三条卫生院员工应当遵守招聘规定,按时参加招聘考试和面试。
第十四条卫生院招聘管理部门应当对招聘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卫生院员工入职后,应当积极适应工作环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六条卫生院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员工工作表现。
第十七条卫生院绩效考核应当公正、公平,基于事实和数据。
第十八条卫生院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有权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卫生院应当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合理调整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
第二十条卫生院应当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压力,定期进行员工心理健康评估,提供心理健康辅导。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及程序,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卫生院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部所有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招聘、考核、培训、福利、晋升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三、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程序为:起草→审查→批准→发布→执行。
四、职工招聘管理1.招聘的目的和范围:为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转,招聘合适的人才填补空缺岗位。
2.招聘的程序:(1)招聘需发布公告,明确招聘职位、岗位要求、薪酬待遇等相关信息。
(2)进行面试及笔试。
招聘人员需要符合卫生院所招聘的职位及任职要求。
(3)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考核管理1.考核的目的和范围: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促进员工的自我提高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2.考核的程序: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及流程报告上级领导,经过评定后作为员工工作表现的权衡依据。
3.考核内容:员工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职业道德、员工关系、纪律遵守等。
六、培训管理1.培训的目的和范围:为提高员工的技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开展针对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支持员工的职业发展。
2.培训的程序: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职业技能要求进行分析后,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须接受培训的员工名单。
七、福利待遇管理1.员工福利待遇: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保险和医疗等福利保障。
2.福利待遇的管理:卫生院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福利待遇,包括退休金、大病医疗保险等。
八、晋升管理1.工作晋升的目的和范围:在公司复杂和多元的工作环境中,员工的工作技能、专业知识、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的卓越表现可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员工经过评估后可以获得更高的职位和更好的发展机会。
2.晋升的程序:(1)根据政策标准,定期进行晋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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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聘用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2.有适合于保健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制度、评价程序,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使人力资源得到不断的更新,注重卫生技术人员实际为病人提供诊疗服务的工作能力。
3.有人力资源配置原则与工作岗位设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符合《医师法》护士条例》制度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需要,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梯队结构合理。
3.2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配比应与保健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与工作量相匹配。
3.3 医师的梯队结构与实际技能符合三级查房的要求;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包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的结构合理,满足分级护理的质量保正需要。
3.4 当床位使用率大于 97%[t 寸应有人员的配比调整的机制与人员储备机制。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二级甲等保健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
6.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等)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保健院继续为病人服务的资质。
7.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287·1.根据保健院的编制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
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保证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按干部分管范围,做好干部考核,向院长提供培养、选拔、调配、任免、聘任干部的建议。
做到任人唯贤、知人善任,充分发挥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负责办理保健院职工的调入、调出、退休、退职、离休及请假和销假事宜。
4.管理职工劳动考勤,建立考勤制度。
5.抓好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并按照国家制度,办理职工的奖惩工作。
6.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接待外调人员,严格遵守机密守则。
7.按照上级制度做好各类人员职称报名、评审及岗位聘任工作。
8.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类人员工资调整工作。
9.按时完成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
10.按上级部署定期完成全院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的各项事宜。
三、人事招聘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人事部门、卫生局有关卫生系统人事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
结合保健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1.聘用原则要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招聘人员从岗位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医院可持续发展长远角度考虑,严格控制招收各类人员的数量。
2.招聘程序需用人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于每年的 11 月份填写需用人情况申请表,由人事科汇总后交班子会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招聘。
对新接收的各类工作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接收工作人员的标准和条件3.1 临床科室: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省以上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3.2 医技、保健科室: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3 行政科室:本专业全日制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4 护理岗位:全日制正规医学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5 后勤岗位: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工资福利待遇对于新招收的各类工作人员,临时工期间发放不低于河北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临时 TT 资。
可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丧、计划生育休假、产假(3 个月)。
如实行人事代理制后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职称评聘工作制度1.根据职称评聘的有关制度、条件组织各类人员的职称报考、评定工作。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高职晋升人员,个人申报,公开述职,群众评议,考核答辩,量化评分,保证结果公平、公正。
3.职称评聘工作要做到科学设岗,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评聘分开、竞争上岗。
4.在科主任、护士长的提拔任用上,采取竞争上岗,在一定范围公布于众,实行自愿报名,公开述职答辩,群众评议,组织人事考察,院长聘任制。
科主任年龄限制:一般男 55 周岁以下,女 50 周岁以下,临床科室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护士长年龄一般限制在 40 周岁以下,护师以上职称。
竞聘上·288·五、职工奖惩制度1.奖励1.1 对保健院工作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1.2 每年按上级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其中成绩突出者,再给予记功、记大功、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升级(含浮动级)、升职通令嘉奖六种奖励。
奖励种类的使用,以工作成绩和对国家、人民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
1.3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均应给予奖励1.3.1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献身于人民的医、教、研、防事业成绩突出堪称表率者。
1.3.2 在完成本职任务中,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改革,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对提高医疗质量上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1.3.3 爱护国家财产,节约国家资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国家财产保健院利益和人民生命健康免受重大损失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较大贡献者。
1.3.4 其它万面有突出成绩者。
2.惩处2.1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工作人员,本着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按照错误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结合本人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分别结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开除公职八种处分。
2.2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2.2.1 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政府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2.2.2 违反劳动纪律,屡次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消极怠工,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者;2.2.3 无正当理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接受工作任务,漫骂或纠缠领导、影响工作秩序者;2.2.4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损失者;2.2.5 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求私利,损公肥私,挥霍浪费保健院资财,造成经济损失者;2.2.6 工作不负责任,延误病人治疗及抢救,损坏设备工具,造成严重后果及经济损失者;2.2.7 不遵守保健院规章制度,医德医风恶劣,开具假证明、假报告、破坏计划生育、干扰伤病残鉴定,在保健院及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2.2.8 利用职权,压制批评,进行打击报复以及出于私心有意压制埋没人才者;2.2.9 道德败坏流氓成性造成不良影响者;2.2.10 拨弄是非,破坏同志间团结,诬陷他人、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侵害他人利益,造成不良后果考。
3.奖惩实施办法3.1 奖励评定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平时在某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也可随时进行评奖,但记人科室年度评奖比例。
3.2 实施奖惩与质效工资挂钩,惩处采取免谈话或试岗。
3.3 实施奖惩,必须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坚持奖惩标准,做到奖励得当,惩处适度,要有群众基础,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不能主观随意性,减少或避免失误。
3.4 办理违犯行政纪律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讨论处分时,本人可以出席申辩,也允许他人为其申辩,定案或处分决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书面通知本人,存入本人档案。
个人仍有意见允许向批准机关申诉,不准无理取闹。
岗后与院长签订责任状,任期未满中途不准辞职,如辞职要服从重新分配其它工作,并追回任期期间的一切待遇,今后不准再竞聘科主任、护士长。
·289·3.5 对于给国家和保健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处分决定其赔偿经济损失一次赔偿有困难的,要订出赔偿计划,限期从奖金工资中扣回。
六、考勤、考核及请假制度1.干部职工的考勤工作,由所在科室负责,明确专人兼管,人事科负责督促检查和统计汇总。
2.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要求干部职工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请假,人事科每月至少抽查二次。
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科室的考勤登统情况。
3.除法定假期及星期六、日外,其它休假必须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休假时间和待遇按相关制度执行。
事、病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休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据的诊断证明,提出休假建议,经科室负责人、院领导同意。
4.休假时间和各种待遇,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
七、工作人员考勤及请休假制度1.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各科室自打考勤,每月的考勤表在次月20 日前交院办公室,全院考勤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检查。
2.关于干部、职工请销假的规定:(1)院长公差外出及休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副院长外出、请假由院长审批。
(2)科主任请假 3 天内(含 3 天,下同)由主管副院长审批,报院长备案。
3 天以上由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3)副主任、护士长请假,3 天内由科主任审批,报主管副院长备案。
3 天以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
7 天以上报院长审批。
(4)其他干部职工请假,3 天内科室领导审批。
3 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
(5)请假均以有领导签字同意的请假条为准,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例外,但事后必须向领导说明原因,补写假条),所有假条随当月考勤报院办公室,假满的须及时销假。
(6)院内因工作需要临时借出人员,由借用科室负责考勤,每月将出勤情况转给借出科室。
3.关于各类假的规定:(1)公休假:公休假每周 2 天,休息时间由科室自行安排,每月公休超过四天,超出天数按天不得加班费(正式工 125 元/天;临时工 30 元/天),假期一月一清,不转月,因工作需要及特殊情况需经院方批准。
(2)法定假:法定假按医院当月规定执行。
(3)事假:①事假由休假人自己找人替班调剂,报科主任、护士长长调剂。
(调剂替班者不能是正在上班人员)②休假人按每天 100—500 元标准扣除工资支付给替班者,白班最低每天 100 元,夜班最低每晚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