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国情普查成果验收提交资料要求
地理国情普查内容与指标 地理国情要素

20140319
第一部分 地理国情普查内容与指标---理解
06-道路
� 指铁路、公路和其他道路。
� 包括:
� 铁路 � 公路 � 城市道路
� 乡村道路
� 要素采集指标要求:
� 采集:道路中心线,并赋要素属性 � 铁路属性包括:类型,线路编码,名称,起点,终点,单双线,建成
� 河道,即高水界范围,实地宽度大于20米的采集河道范围线构面赋属性,并同时 采集结构线,赋要素属性,结构线的GB码赋值为“999999”,河道面的GB码属 性应根据河流的具体类型赋值;河道实地宽度小于20米的采集中心线,并赋要素 属性,其GB码应根据河流的具体类型赋值,不应赋值为“999999”;
� 库塘:人工形成的面状水体。
� 采集指标要求:
� 河流:保证同一河流连通性,遇地下河等并入相应河流。
� 采集河道范围,实地长度大于500 米的所有时令河与常年河、实地长度大于1000 米的干涸河;起伏较大的 山地地区实地长度小于5000米、比降大于10%、平时无水的山洪沟不采集。
� 河道实地宽度大于20 米的采集河道范围线构面赋属性,需同时采集结构线,小于20 米的采集中心线,并赋要 素属性。遇连通河流的水库、坑塘和湖泊,河流结构性(中心线)保持连续通过;5000 平方米以下的水库、 湖泊和1000 平方米以下的坑塘如果连通的河流上下游河道宽度大于20 米的,应视为河流的组成部分进行采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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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泊、库塘:采集:湖岸线构面(赋要素属性)
高水位和河流结构线
� 高水位的确定方法
� 河流的范围以河道范围为准,有堤防的河道,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 (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包括常年雨季形成的 高水位岸线,即高水界之间的范围。即河流以堤防和高水界为界。
汇交与归档

1.纸质文件质量要求
2.数字文件质量要求
六、成果资料质量要求
1.纸质文件质量要求
1.规格要求 2.纸张要求 3.字迹要求 4.版面要求 5.装订要求 6.题名与页码编制要求 7.密级标识要求 8.生效标识要求
六、成果资料质量要求
2.数字文件质量要求
1.数字文件基本要求 2.数字文件格式 3.归档软件成果说明 4.归档数字文件说明 5.存储介质与密级标识
文档资料主要包括:本任务区实施方案(或专业 技术设计文件)及报批过程中所有的请示与批复文 件,技术总结,工作总结,能够证明项目成果合格 的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意见及专家签名表等。DF格式)各一份。由国务院普查办下达计划的 普查任务承担单位汇交纸质文件为原件,各省级普 查办向国务院普查办汇交纸质文件可为原件或副本。
三、术语和定义
四、汇交内容与汇交流程
五、归档内容与归档程序
六、成果资料质量要求
五、归档内容与归档程序
国家级、省级两级归档。
国家级归档全国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国家级 最终成果和相关文档资料,由国务院普查办负责 归档移交;省级归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最终成果、 重要工序成果和相关文档资料,由省级普查办负 责归档移交。
二、引用与参考文件
2.项目文件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总体方案 (国地普发[2013] 1号)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 (国地普办[2013] 12号) •GDPJ 01-2013地理国情普查内容与指标 •GDPJ 02-2013地理国情普查基本统计技术规定 •GDPJ 03-2013地理国情普查数据规定与采集要求 •GDPJ 04-2013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生产元数据规定 •GDPJ 05-2013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 •GDPJ 06-2013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技术规定 •GDPJ 08-2013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生产技术规定 •GDPJ 10-2013地理国情普查底图制作技术规定 •GDPJ 11-2013地理国情普查外业调查技术规定 •GDPJ 12-2013地理国情普查内业编辑与整理技术规定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项目管理办法(报批稿)
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要求

3、附图类的源电子文件,要在 “源电子文件” 子目录下按照一张图件一个子目录的原则再建立若 干个三级子目录,每一个子目录的名字与该图所对 应的电子文件名相同。
4、数据库和软件类,也要在“源电子文件”子 目录下建立一个名为“数据库和软件”的三级子目 录。
5、如有插图、插照、图版等的电子文件,还需 在“源电子文件”子目录下再建立一个名为“插图 文件”的三级子目录。
2、色彩方面:插图和图版的色彩纸电不一致,图件转换时丢色或 严重偏色。
3、内容方面:文字描述缺失,插图不清晰,目录不是用word自动 生成或页码与实际不符。审批类文件及其他类文件扫描后未进行编 辑和整饰。
4、用word制作的附表中续表缺少表栏头,表名没有用标题命令定 义,使用Excel等软件制作的附表没有在工作表标签用其表名的简称 来命名。
其它类电子文件汇交要求
电子文件登记表
源电子文件采用XLS、HTML或XML格式; 文件名为“电子文件登记表”,纸质和电子都要汇交; 填写的内容要齐全、完整、规范,不得有遗漏和错误。
载体外标签
文件格式采用DOC、WPS或XLS格式,文件名为“载体 外标签”,归于其他类中(附录C)。
成果地质资料目录著录表 完整地填写后,归于其他
图件部分:
1、附图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纸质资料三者中地质体的 颜色相差太大,甚至做的图件不符合国家或部的制图标准。
2、附图电子文档的岩性符号与纸介质上的岩性符号不一致。 3、附图存档电子文件中缺少图名;图上的名称与责任签的名称 不一致;图上的比例尺与责任签及成果报告的附录的比例尺不一 致。 4、未汇交制图时所采用的系统库、汉字库或所汇交的系统库、 汉字库与所汇交的图件不匹配。 5、源电子文件的系统库没有存入一个文件夹。用AutoACD制作 的源文件,缺少相关信息文件,如线型库及字库文件等。 6、所汇交的源电子文档不是最终的矢量文件。 7、存档电子文件中的附图分辨率过低,附图清晰度差,分辨率 达不到300dpi。 8、分割的钻孔柱状图缺少图栏头。 9、纸质附图在出图时同样出问题,如丢失信息,地质符号发生 变化,颜色变色、丢色、与图例不相一致等。
(整理)地籍调查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地籍调查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目录摘要 (3)1、检查验收制度 (4)1.1、作业单位的自检和全检 (4)1.2、作业单位的专检 (4)1.3、验收 (5)2、检查验收依据、步骤及前提条件 (5)2.1检查验收依据 (5)2.2检查验收步骤 (7)2.3检查验收前提条件 (8)2.3.1、数字化地形测量前提条件 (8)2.3.2、数字化地籍测量前提条件 (8)3、分区和抽样方法 (8)3.1分区、分类检查验收 (8)3.2样品抽样方法 (9)4、检查项目和质量评定 (9)4.1数字化地形测量检查项目 (9)4.2数字化地籍调查测量检查项目 (9)4.3质量评定 (10)5、检查比例和内容 (10)5.1、文字部分 (10)5.2、控制测量部分 (11)5.3、地形要素测量部分 (11)5.4、权属调查部分 (12)5.5、地籍图部分 (12)5.6、电脑资料 (13)5.6.1电脑资料是否齐全有序 (13)5.6.2电脑资料的一致性 (13)5.6.3资料的正确性 (13)6、地籍测量成果资料整理要求 (14)7、存在问题的处理 (14)8、验收结论 (15)9、计分方法 (16)9.1重要因子的计分办法 (16)9.1.1、地形地物点的点位误差 (16)9.1.2、地物点的间距精度、地形地物点的高程精度 (17)9.1.3、界址点实地认定 (17)9.2普通因子的计分办法 (17)摘要地籍调查测量是获取和表述宗地的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用途等基本情况,提供满足土地登记需要的基础资料的一系列工作总称。
工作内容包括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规范地籍调查测量,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国家测绘局《地籍测绘规范》、原广东省国土厅《广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数字化地形地籍调查测量成果实行三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作业单位对成果进行自检、全检、专检的工作结束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或委托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委托验收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地理国情普查数据规定与采集要求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编号集要求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 年 8 月
目录
1 范围 ............................................................................................................................................................. 1
4.3.1 道路要素 .................................................................................................................................. 10 4.3.2 水域要素 .................................................................................................................................. 10 4.3.3 构筑物要素 .............................................................................................................................. 11 4.3.4 地理单元要素 .......................................................................................................................... 13
地籍测绘-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_测绘规范大全_地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质量,全面完成调查任务,统一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土地调查成果、市(地)级汇总成果和省级汇总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成果的自检、抽查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检查验收的制度对县级调查成果实行自检、预检、验收、核查确认的检查验收制度。
检查验收工作分别由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县级负责自检,市(地)级负责复查,省级负责预检和验收,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核查确认。
市(地)级、省级汇总成果,实行自检和上级验收的检查验收制度。
第四条检查验收的依据(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四)《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五)《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六)《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八)《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1993)(九)《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籍]字第26号)(十一)《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其他技术文件第五条检查验收的程序(一)县级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程序1.自检县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调查承担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地籍调查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地籍调查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目录摘要 (3)1、检查验收制度 (4)1.1、作业单位的自检和全检 (4)1.2、作业单位的专检 (4)1.3、验收 (5)2、检查验收依据、步骤及前提条件 (5)2.1检查验收依据 (5)2.2检查验收步骤 (7)2.3检查验收前提条件 (8)2.3.1、数字化地形测量前提条件 (8)2.3.2、数字化地籍测量前提条件 (8)3、分区和抽样方法 (8)3.1分区、分类检查验收 (8)3.2样品抽样方法 (9)4、检查项目和质量评定 (9)4.1数字化地形测量检查项目 (9)4.2数字化地籍调查测量检查项目 (9)4.3质量评定 (10)5、检查比例和内容 (10)5.1、文字部分 (10)5.2、控制测量部分 (11)5.3、地形要素测量部分 (11)5.4、权属调查部分 (12)5.5、地籍图部分 (12)5.6、电脑资料 (13)5.6.1电脑资料是否齐全有序 (13)5.6.2电脑资料的一致性 (13)5.6.3资料的正确性 (13)6、地籍测量成果资料整理要求 (14)7、存在问题的处理 (14)8、验收结论 (15)9、计分方法 (16)9.1重要因子的计分办法 (16)9.1.1、地形地物点的点位误差 (16)9.1.2、地物点的间距精度、地形地物点的高程精度 (17)9.1.3、界址点实地认定 (17)9.2普通因子的计分办法 (17)摘要地籍调查测量是获取和表述宗地的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用途等基本情况,提供满足土地登记需要的基础资料的一系列工作总称。
工作内容包括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规范地籍调查测量,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国家测绘局《地籍测绘规范》、原广东省国土厅《广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数字化地形地籍调查测量成果实行三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作业单位对成果进行自检、全检、专检的工作结束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或委托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委托验收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提交资料要求及验收程序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提交资料要求及验收程序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提交资料要求1.工程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规模、治理范围、建设单位等基本信息。
2.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总平面图、剖面图、剖面平面图等设计文件。
3.施工图:包括工程的施工图纸、扩大图和相应的机电设备安装、接线图等。
4.治理工程施工过程记录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施工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变更与施工整改记录等。
5.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说明书、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
6.工程验收报告:经过验收单位认真查验复核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
7.施工图调整与更新: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将原有施工图进行调整和更新,并进行相应的记录与备份。
8.资料归档管理:对所有相关的施工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组织验收准备: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验收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并通知相关单位参与。
2.提交资料:建设单位根据验收要求,提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给验收单位。
3.资料审查:验收单位收到提交的资料后,组织专业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4.现场勘察:验收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现场勘察,重点检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5.技术评估:验收单位对工程进行技术评估,包括对施工图纸、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进行评估,确保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
6.验收报告:验收单位根据现场勘察和技术评估的结果,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整改及复验: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根据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工程的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通知验收单位进行复验。
8.验收合格:验收单位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验,确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标后,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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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国情普查成果验收提交资料要求
、成果资料
(一)数据成果
1、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成果: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及对应的
元数据,图幅内的影像控制点数据,基础资料源质量证明、补充影像数据质量及利用情况说明。
2、多尺度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成果:用于基本统计的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及对应的元数据,基础资料源质量证明、补充
DEM数据质量及利用情况说明。
3、地表覆盖分类数据成果:地表覆盖分类数据。
4、地理国情要素数据成果:地理国情要素数据。
5、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生产元数据成果:地理国情普查数
据生产元数据。
6、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成果: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
(地面照片.Jpg,遥感影像实例.tif,坐标信息.tfw,投影信息.
xml,属性信息.mdb)。
7、基本统计成果:数据集、报表成果及报告成果。
(二)附件资料
1、技术设计书、作业指导书(省普査办批准的原件,以
—17 —
及有关问题处理上报及批复执行文件)-18 -
2、技术总结(普查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
字,单位盖章)
3、检查报告(普查单位质检部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签
字,单位盖章)
4、级检查记录(普查单位作业员、质检员、问题处理
人员、复核员签字)
5、接合表和作业检查表(普查单位制表人、质量负责人
签字,单位盖章),计划任务标图和实际上交成果标图(包括作业人员、检查人员、图幅号、质量等级等信息)彩色打印。
6、彩色调查底图纸质资料:纸质外业核查底图要有作业
员、质检员签字;若采用数字核查成果图,要有书面签字材料。
用于外业检查验收的核查成果图按1:5000比例尺出图,标注外业核查轨迹,并由出图人签字。
7、外业调查成果资料:夕业调查数据;地理国情普查核
查统计表/数据(.doc);夕业调查元数据(.mdb); 外业调查原始轨迹数据;补充收集的专业资料等。
(要有书面签字材料)
&收集专题资料的相关材料:专题资料提供方盖章或其
他合法性证明,以及资料分析利用报告。
(报告由普查单位编写人、质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9、基本统计报表、报告(普査单位编写人、质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10、国家和省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及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由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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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写人、质检部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11、提交资料清单(普查单位质量负责人和验收单位代表签字)。
、提交资料要求
各种普查成果资料严格按照国普办和省普办下发技术
标准及补充规定执行。
数据成果文件格式按照国家普查技术标准要求存储,以
硬盘介质提交。
附件资料以电子版及A4纸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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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查作业检查表
20 —
普查单位(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