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阻碍着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本文将针对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农民工在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生活问题较多。
一方面,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普遍较差,很多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出租屋或者城中村,卫生条件差、安全问题突出。
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较高的生活成本。
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和社会保障,农民工经常被迫承担高昂的租房、教育和医疗费用。
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提供稳定的住房和降低生活成本是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首要任务。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就业问题也较突出。
尽管农民工在城市中从事了不少劳动密集型工作,但由于技术水平和社会关系的限制,他们往往只能从事简单、低薪的工作。
农民工市民化还面临着职业发展困难和职业技能不适应的问题。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竞争力,促进他们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农民工在城市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教育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由于早期教育不完善,学历低和教育机会有限,很多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方面遇到困难。
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水平,还增加了他们市民化的难度。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为他们实现平等竞争提供基础。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还存在着社会融入问题。
由于来自农村的文化差异和社会经验的不同,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常常感到孤立和不适应。
他们在融入城市社会时往往面临着语言沟通、社交网络和文化价值观的障碍。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支持和帮助,建立健全的社会服务体系,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和指导,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社会。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还面临着社会保障问题。
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和社会保障,农民工在退休、医疗和其他重大风险面前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提供相应的养老、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城市落户难问题是一个主要障碍,许多农民工无法获得城市户口,导致他们在城市生活中无法享受相应的权利和福利。
教育和医疗保障问题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一大难题,许多农民工子女难以进入优质教育资源和获得良好医疗服务。
社会融合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他们往往面临着与城市居民融合不畅的困境。
农民工的法律权益保障也亟待加强,许多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中遭受不公平待遇,却没有有效的法律保护。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待遇,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改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为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提供更好的支持与保障。
,是当前社会亟需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议题。
2. 正文2.1 城市落户难问题城市落户难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户口政策上。
农民工想要在城市落户并享受城市居民的权利福利,往往受到限制和歧视。
一方面,城市户口通常需要一定的条件和门槛,如稳定工作、购房条件等,而这对于刚进城的农民工来说可能较难达到。
城市户口的数量有限,很多城市已经面临户口指标紧缺的情况,农民工想要落户就更加困难。
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会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他们在城市工作多年,却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应有的权利和福利,这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城市落户难问题使得很多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处境艰难,也增加了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的难度。
为解决城市落户难问题,可以通过放宽城市户口政策、加大户口指标分配、建立更加公平的城市公共服务制度等方式来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只有解决了城市落户难问题,农民工的市民化才能真正得到推进和落实。
2.2 教育医疗保障问题教育医疗保障问题是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教育资源不均衡,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存在着诸多困难,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不明确、学费负担重、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城镇化出现的问题及措施

城镇化出现的问题及措施城镇化是指人口从农村地区迁往城市居住和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出现了一些问题,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城镇化出现的问题1.人口过度集中。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导致城市人口密度过大,人口聚集的压力增大,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无法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
2.城市人口流入,带来了就业问题。
许多农民工进入城市,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种种就业问题,包括低收入、不合理的劳动安排和不稳定的工作。
3.城市发展不平衡。
城市的发展不平衡,一些小城镇发展缓慢,而一些大城市过度发展,导致了资源过度荒芜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4.城市污染严重。
城市化引发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影响了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5.农村人口减少。
农村地区的人口减少,导致农业生产力下降,农村经济发展受到影响,社会稳定受到威胁。
二、解决城镇化问题的措施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政府需要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2.改善农民工就业状况。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同时提供平等的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
3.促进城市发展均衡。
政府应加强对小城镇和中小城市的支持,鼓励其经济发展,减少大城市的人口压力,促进城市化的均衡发展。
4.加强环境保护。
政府应采取措施减少城市污染,包括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循环利用技术,改善城市空气和水质。
5.保护农村人口。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保障,提高农村生产力,吸引农民留在农村,保护农村社会稳定。
6.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政府应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合理布局城市发展,保护耕地资源,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7.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政府应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和投资,并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的互补性和发展。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农民工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问题一:户籍限制我国的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限制了他们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福利的权利。
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还限制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发展空间。
对策一:放宽户籍限制政府应该逐步放宽户籍限制,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获得城市户籍的机会。
可以通过积分制、居住年限等方式,逐步取消户籍限制,使农民工能够更顺利地实现市民化。
问题二:工资待遇低农民工在城市中往往得不到公平的工资待遇,经常遭受拖欠工资、加班加点无加班费等情况。
这使得他们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较低。
对策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
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劳动保护。
问题三:教育医疗保障不完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着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他们的子女往往难以获得城市教育资源,农民工自身也难以享受到城市医疗服务。
对策三:加强教育医疗保障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提高农民工的教育医疗保障水平。
可以通过增加学校建设、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以及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
问题四:社会融入度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他们往往由于文化差异、社会融入度低等原因,与城市居民难以融为一体,形成了“城中村”的现象,不利于城市的社会和谐发展。
对策四:加强文化交流和融合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社会融入能力。
还应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提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接纳和认同程度。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质量和水平。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的问题研究

JIANGXI AGRICULTURE73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的问题研究文/崔红香 王君柏(江南大学法学院 214000)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放弃对土地的依赖,进入城市开始打拼生活,这是由于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这既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运行的基本规律,又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必然发展道路。
在农民向市民化转变的过程中,既是农民不断通过自身的学习使其社会价值和思想观念得以树立,也是城市需要劳动力技能和能力提升的必然表现,此举有利于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有利于为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而十三五计划已经把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但在此期间这一过程仍然进行比较缓慢。
基于此,通过参考各种文献和深入走访了解这一现象发现,农民市民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
因此,为了提高市民化进程的速度,要根据城市进程中农民市民化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科学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解决对策在改革开放大潮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以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现代化城市的进程,建设环境友好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一体化,是城镇化的基本内涵,而农民市民化又是城镇化的根本所在[1],这一根本在于吃穿住行等方面较农村方面有了更大的改善,体现在细节方面,同时人口数量占城市的比重上升,不是外在的高楼大厦的标志,而是内在应该有的特质,生活方式、思想方式都与在农村时有较大的改变和差别。
1 农民市民化的含义从农民市民化的主体层次看,一是放弃土地耕作进入城市从事非农生产的社会现象,即在城市寻找新的工作放弃农村耕作田地的工作生活模式,他们长时间居住在城市,以城市的工作谋生,就地转化为市民的现象;另一层次指城市中的农民市民化,具体来讲就是原本就是在城市中生活,但是在城市中原本是有土地的,而现在没有了耕种的土地。
农民市民化的内容从两方面阐述,分别从主观层次和客观层次,前者主要指农民自身素质、工作技能、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后者主要指农民生活与生产的客观条件,诸如房产、交通工具、物质条件等。
城镇化进程如何推进城镇化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城镇化进程如何推进城镇化实现农民工市民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
然而,农民工市民化的实现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城镇化进程如何推进城镇化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促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是农民工实现市民化的前提和基础。
在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过程中,政府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加大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民工进城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二、完善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是保障城镇化进程的有效进行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合理规划城市的发展布局,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管控,避免发生无序扩张和资源浪费的情况。
同时,要加强城市管理,保障市民的基本权益,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三、提升农民工教育水平教育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投入,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并设立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同时,要加强职业培训,提供技能和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
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在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遏制非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教育,提高他们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社会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农民工在城镇化进程中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六、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化进程必须保持城乡融合发展的态势。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扶贫力度,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压力。
此外,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鼓励农村创业创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七、加强社会文化融合农民工市民化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涉及到社会文化的融合。
江西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

【 关键词 】 城镇化
农K_ r - 市民化
【 中图分 类号】 F 2 4 0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 号】 1 O O 6 — 2 O 2 5 ( 2 0 1 3 ) 0 2 — 0 0 7 8 — 0 4
一
、
农 民工市 民化的 内涵
达到 2 2 0 . 9万 人 . 占 全 省 农 民 工 的 比 重 达 到 3 0 . 1 % ( 2 0 0 5 年 的 比重 为 1 6 . 7 %) 农 民工 已成 为 江 西 省城 镇
农民工主要 是指户籍在农 村 .但 主要从事非农产
业工作的劳动人 口 农 民工市 民化要经历农村退 出 、 城
市进入 、 城 市融合三个 阶段 , 以实现 生存 职业 、 社会身
份、 自身 素 质 、 意 识 行 为 市 民 化 四个 转 换 , 其 实 质 是 以
化建设 的重要力量 .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 出了巨大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6 — 2 0 2 5 . 2 0 1 3 . 0 2 . 1 9
江西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
周国兰 曾 光 郭 苑 季 凯文
( 江西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研 究 中心 , 江 西 南 昌 3 3 0 0 4 6 )
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力量 全省 9 4个工业 园区共有 员工 1 7 4万人 . 其 中本省农 民工数量达 到 1 2 8 万余人 .
占工 业 园 区 员 工 总 数 的 7 3 . 8 %
【 收 稿 日期 】 2 0 1 2 — 1 i 一 2 2
【 基金项 目】 本文 系 2 0 1 2全 国发展 改革 系统研 究院( 所) 重点合作课题 “ 江西城镇化进程 中农 民工市民化问题研 究” 。
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市场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市场的机遇与挑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劳动力市场也面临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为劳动力市场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市场的机遇与挑战展开论述。
一、机遇1. 就业机会增多中国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中新增建设项目、服务行业等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供应。
这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
2. 职业发展空间扩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新兴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和服务业领域,人们对技术和专业能力的需求不断增加。
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使其能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
3. 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城市工资水平的提高。
相比农村地区,城市的生活成本更高,因此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更高,相应的工资水平也更高。
这为农民工提供了改善生活的机会,提高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二、挑战1. 劳动力结构调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结构面临着一系列调整。
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农村留守人口增加,给农村地区带来了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另一方面,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工,他们面临着转岗、职业培训等问题。
因此,劳动力市场需要加强培训和转岗机制,以适应劳动力结构的变化。
2. 人才流失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一些人才流向了一线城市和发达地区,导致了很多地方的人才流失。
这给一些地方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也使这些地区的劳动力市场面临一定的挑战。
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留住和吸引人才,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3. 工资差距扩大尽管城镇化进程为劳动力市场带来了很多机会,但同时也加剧了收入差距的问题。
一方面,城市工资水平相对较高,但一些农民工的工资依然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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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称呼,不仅活跃在城市生活的各个舞台上,也已成为专家学者以及决策者关注的焦点。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加强城镇化管理,其中明确提出,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
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几年来城市人口结构变化最鲜明的特征,是推进工业化的重要力量,是城市建设与繁荣的生力军,也是促进城市改革的重要因素。
由于各种体制、机制方面的限制,当前城市农民工面临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边缘化问题,出现了“流而不迁”、“流而难迁”的现象。
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发展,关系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城镇化进程的健康发展和“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
当前,在城乡规划行业和日常工作中,对于农民工问题存在着认识不清、估计不足、情况不明、措施不力的现象,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此,有必要从战略的高度加以强调。
专家学者就农民问题提出五条建议2011年1月15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和杭州市规划局共同主办的“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专题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工问题在迎来新的破解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城乡规划与相关业界应从发展战略的高度对这一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与会代表建议:1 采取积极稳妥的城镇化政策,大力培育发展中小城镇农民工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人口转移的重要形式,是快速城镇化的阶段性结果,不应围绕“农民工”现象简单的调整城市规划,应采取积极稳妥的城镇化政策来统筹城乡发展,从城乡一体化的高度,从城乡人口分布、不同城市类型的人口分布、城市内部的人口分布等三个层面来统筹考虑人口布局。
相对大城市来说,中小城镇更贴近广大农村区域,拥有相对较低的入城门槛,更适合农民工入城定居,形成梯度人口转移模式。
应从城镇化战略上转向重点发展中小城镇,降低整个区域城镇化的门槛,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由大城市向中小城镇转移,通过城乡统筹规划、新农村建设资金和示范项目带动,支持中小城镇功能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多的农民工吸引到中小城镇就业和生活。
2 逐步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土地政策,厘清农民工和土地的关系当前的中国,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户籍身份的根本区别主要体现在与土地关系的不同上。
农村居民拥有集体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农村住房宅基地使用权,而城镇居民没有承包田和宅基地,居住的住房也是在国有土地上。
在一定程度上,土地对农民具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弥补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保障待遇方面的差距。
因此,土地问题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最终“瓶颈”性矛盾,其牵涉农民本身、迁出地、迁入城市、迁入城市居民等四方面的利益。
可引入国家土地基金的概念来研究土地政策,照顾各方利益。
理顺农民工与土地的关系,打破农民工对土地的依附,从制度设计上,允许农民工以其拥有的土地等农村资源,换取城镇居民同等的市民化待遇。
要从理论上研究城郊农村土地增值的归属问题,总结各类农地流转、农村建设用地盘整及其他农地新政的具体做法,在城乡规划中对此有所考虑。
要研究解决农民工在原居住地占用宅基地、在迁入城镇拥有或使用城市住宅用地的双重或多重用地问题。
3 积极探索农民工住房模式,寻找多元化的解决途径城乡互不衔接的住房制度,造成农民工不能带着原有资产(主要指宅基地)进城,出现所谓的“裸进”现象,加剧了农民工在住房问题上的弱势倾向。
应加强城市规划与住房规划的统筹协调,提出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的住房专题研究要求;将住房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合二为一;对旧城改造的相关规划提出农民工居住空间安排的深化意见。
建议将农民工住房纳入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体系,制定企业整体租赁二手房、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农民工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政策意见。
由城市政府制定房屋租赁与人口管理相结合的实施办法,制定促进农民工居住区环境改善的政策意见。
例如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对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的整治,建设外来流动人口集宿区的模式,来解决外来人口住房问题。
探索将经济适用房制度整体转移,形成面向农民工的专属住房制度,寻求以制度转换来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全面解决。
全力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出台指导旧城更新、旧村改造的工作意见,引导整治型、渐进式改造。
4 逐步分离户籍与其附属待遇关系,尽快建立基本保障制度农民工问题除了应关注其住房问题外,更应关注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
为全面实现非农就业劳动者权利平等化,近期应将就业、教育及培训、医疗、养老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作为农民工进城的基本保障制度。
在建立未来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中,逐步降低户籍与保障体制的关联度,既不应继续保留城镇人口因户籍而享有的特殊利益,也不能要求使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享受全部旧城市福利体制的待遇。
不是追求每个城市完全一样无所不包的全面福利,而是要以“四项制度”为基础,全面落实非农就业劳动者权利平等化,保持底线公平。
建议在基本制度设置上,待“四位一体(就业、教育和培训、医疗、养老)”的非农就业劳动者基本保障制度基本完善之后,再逐步将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其中。
5 深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研究,加强针对性的规划指导大量农民工进城对现有城市一直沿用的配套设施标准提出严峻挑战,农民工群体在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生活需求、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方面有异于城市其他人群。
因此,规划应统筹协调,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深化研究农民工集聚区内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种类和标准,加强规划指导的针对性。
对现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和改造,不仅要考虑户籍人口的需求,也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需求。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专家有(按姓氏笔画为序):朱东风(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阳作军(杭州市规划局局长)、李兵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原司长)、陈跃(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心舟(杭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郑梓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党国英(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彭震伟(同济大学建筑规划学院党委书记)、谢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会议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主持。
专题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杭州实践近年来,杭州高度关注城市农民工问题,把这一问题列入到“三农”问题范畴之中,始终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和城中村等“四农一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鉴于农民工问题的复杂性,从实际出发,杭州市确立了“两手抓”的战略思路,即将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途径分成“离乡不离土”和“离乡又离土”两类,分别按照两大不同目标、两种不同政策、两类不同办法同时推进。
“离乡不离土”农民工解决途径是在保留农民工原籍所在地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保持农民工农村户籍身份不变的特征下,实现农民工在流入地“安居乐业”。
“安居乐业”的目标是流入地城市切实解决“八个有”问题,即实现农民工“有收入、有住房、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安全、有救助、有组织”。
“离乡又离土”农民工解决途径是在农民工自愿放弃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将相关土地指标带到流入地城市的前提下,以土地指标换城镇户籍、换住房、换社保,享受与流入地城市城镇居民的“同城同待遇”,从而实现农民工的真正市民化。
解决农民工问题,坚持“两手抓”分层分类分步推进,在各个阶段有所侧重。
在近中期阶段(2020年之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以“离乡不离土”为主,“离乡又离土”为辅,即以实现农民工“安居乐业”为主,以“同城同待遇”为辅。
在远期阶段(2020年之后):解决农民工问题以“离乡又离土”为主,“离乡不离土”为辅,即以实现农民工“同城同待遇”为重点。
目前,杭州市以解决农民工“安居乐业”为重点,于2005年制定出台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农民工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提出农民工有收入、有住房、有书读、有医疗、有社保、有组织的“六个有”目标要求,在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和探索。
2007年初杭州还捧回了中国十大最受农民工欢迎城市的奖杯。
2008年杭州市在“六个有”基础上增加“有安全”、“有救助”的要求。
明确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八个有”的目标,真在让广大农民工在杭安居乐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
另外,杭州市在解决被征地农民(失土农民)“同城同待遇”方面,进行了“以实物形态的土地换户籍、换保障、换住房”的办法推进本地农民市民化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走出了城镇化与农民市民化同步协调推进的新路,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了思路借鉴。
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实施撤村建居,推进失土农民身份转换。
对大部分土地已被征用的村,实施撤村建居,原有农村行政村转为城市社区、原有农村户籍居民转为城镇非农户籍居民后,享有与老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是推行农转居公寓建设,解决失土农民住房问题。
原农村居民所拥有的宅基地被收回,在对其所拥有的原农村住房评估补偿后,全面推行了农转居公寓集中安置。
农转居公寓地点由农民优先选择,安置标准是人均50平方米(独生子女户再增加50平方米)。
失土农民按照安置标准每户可优惠购买到农转居公寓2—3套,保证其自住一套、出租一套以上。
同时,率先在全国推出10%留用地政策,对撤村建居的村按照其农用地(不含林地)的10%核定留用地指标,用于发展除经营性房地产以外的二、三产业,保障失土农民就业和生活。
对使用撤村建居留用地指标的项目,土地出让金的绝大部分返还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是建立失土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其社会保障。
失土农民在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援助等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