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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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的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各类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财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管期限,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级管理。

(三)归档及时原则:财务档案应当在形成后及时归档,不得擅自保留或销毁。

(四)保密原则: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财务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财务档案的收集:(一)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收集各类财务档案。

(二)财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协同,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整理:(一)财务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财务档案的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连续性。

(三)财务档案的整理应使用规范的档案装具和标识。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一)财务档案应当存放于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室。

(二)财务档案的保管应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档案的使用:(一)财务档案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人应当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遗失档案。

(三)借阅人应当按时归还档案,不得逾期。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财务档案的销毁:(一)财务档案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销毁财务档案前,应当进行鉴定,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三)销毁财务档案时,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共同监销。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司所有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报表、合同、协议、内部管理制度等。

2. 各部门涉及财务的文件、资料、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及时将档案移交财务部门。

3. 公司领导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在完成财务工作后,应将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

(2)财务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对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3. 档案归档(1)档案整理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

(2)归档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4. 档案保管(1)财务部门应设置专门的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柜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5.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先审核、后查阅”的原则。

(2)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

六、监督与考核1. 公司领导定期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3.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细则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____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和实施财务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二条: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为组织的决策、审计和法律调查等提供支持。

第三条: 财务档案指的是组织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账簿、凭证、报表、会计档案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完整、安全和便于检索的原则。

第五条: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质量检查和定期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财务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组织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

第七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经验。

第八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负责编制和实施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保障财务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 财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档案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有权审核和控制档案的流转和使用,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 财务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十一条: 所有财务活动都应当建立相应的财务档案,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二条: 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资料等。

第十三条: 财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事项和时间顺序进行,并进行完整记录和编号。

第十四条: 财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并标注归档年限。

第十五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财务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清点。

第四章: 财务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六条: 财务档案应当在保管期限内保存完好,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财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应当在财务档案保管期满后,及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九条: 财务档案的销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全销毁和保密。

财务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财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第三条财务部门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

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3. 会计报表: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

4.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等。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要求:1. 会计凭证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记账凭证应与原始凭证一一对应。

2. 会计账簿按照科目顺序排列,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应保持一致。

3. 会计报表按照编制时间顺序排列,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应与报表内容相符。

4.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按照重要性、时间顺序排列。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1. 归档前,应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

2. 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立卷、装订等要求进行。

3. 归档后,应将会计档案及时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1. 会计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条件下。

2. 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

3. 会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九条会计档案的利用:1. 会计档案的利用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五、会计档案范围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二)集中管理:财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三)规范操作: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和流程,确保档案收集、整理、利用、鉴定、销毁等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

(四)服务业务: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决策、审计等工作提供有效的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财务档案的归档、统计、上报工作。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五)协助审计、检查等部门开展财务档案的审查、验收工作。

第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及员工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维护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财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

第七条财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对整理好的财务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三)装订:按照档案装订规范,将整理好的财务档案装订成册。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财务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盗窃、水灾等意外事故。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企业财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的保管、利用和处置,提高财务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和处理,包括各类财务资料、合同、票据、凭证等相关档案。

三、财务档案的分类1、按时间划分根据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将其分为永久保存档案、长期保存档案和短期保存档案。

永久保存档案指长期保存期限为永久的档案,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长期保存档案指保存期限在5年以上的档案,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短期保存档案指保存期限在1年至5年之间的档案,如进销存记录、银行对账单等。

2、按内容划分根据财务档案的内容,将其分为账户档案、票据档案、合同档案、经济合同档案、税务档案等。

四、财务档案的保管1、保管场所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档案室,统一存放财务档案,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对于重要档案,应设有专门的保险柜进行存放,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2、保管措施财务档案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整理和标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对于重要档案,应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以防止档案意外损坏或丢失。

3、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确定其保存期限,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档案保管期限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归档。

五、财务档案的利用1、内部利用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向财务档案室申请借阅档案,并在使用后按时归还。

所有借阅记录应做好登记和备案,以便追溯档案的使用情况。

2、外部利用对于需要向外部单位提供财务档案的情况,需经过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外部利用的档案应严格控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六、财务档案的处置1、报废处理财务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和清理,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2、销毁处理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财务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销毁程序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完全销毁,不留任何痕迹。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5篇)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5篇)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3.术语和定义3.1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3.2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3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3.4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3.5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4.职责无5.工作要求5.1财务档案的分类。

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

5.1.1会计核算档案5.1.1.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5.1.1.2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5.1.1.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5.1.1.4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历年财务帐簿的刻录光盘和磁带等。

5.1.2财务管理档案5.1.2.1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5.1.2.2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5.1.2.3投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5.1.2.4财务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属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指导要求制订并经由下属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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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
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金财务部是公司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

资金财务部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五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等资料管理、
预算档案管理、保险文件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及合同档案管理。

其中每
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如日常往来文件管理需分为公司内
部往来文件和外部往来文件两大类等。

二、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依据科目建立)、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档案依据上述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
整理保存,年终将本年帐簿存档。

第五条资金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

如有特殊需要,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
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资金财务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10年、15年、20年、25年5种。

其中
1.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

2.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保管期限为10年。

3.总帐(包括日记总帐)、明细帐、日记帐保管期限为10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15年。

4.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3年。

5.辅助帐簿保存期限为3年。

6.月、季度财务报告保管期限为3年。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保管。

7.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0年,会计档案保管及销毁清册永久保留。

8.银行余额调节表保存3年。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计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公司总裁批准,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公司总裁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资金财务部经理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总裁办公室主任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应独立抽出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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