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暂行规定(存档)
2024年考勤卡管理规定(2篇)

2024年考勤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考勤管理,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的考勤管理事项。
第三条考勤卡是企业内部用于记录员工考勤情况的工具,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考勤卡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考勤卡管理应当与人事管理、薪资管理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与互通。
第二章考勤卡的类型和使用第六条考勤卡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包括磁卡、IC卡、RFID卡等,并且要确保技术稳定可靠。
第七条考勤卡应当统一发放给所有员工,并确保唯一性,不得重复发放。
第八条考勤卡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九条考勤卡的使用应当符合企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规定。
第十条员工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归还考勤卡,并进行注销处理。
第三章考勤卡的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部门或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卡管理制度,并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考勤卡使用流程,并确保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考勤卡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对考勤卡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考勤卡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考勤卡的记录和查询第十六条考勤卡应当能够准确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包括签到、签退、迟到、早退等。
第十七条员工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考勤系统或其他指定平台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考勤记录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员工能够准确了解自己的考勤情况。
第十九条考勤查询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反馈给员工,并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二十条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重新核实。
第五章考勤卡的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降职、辞退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遵守考勤规定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加薪、晋升、表彰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考勤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如存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勤管理规定(带表单)

XXX科技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作息时间及请休假管理,维持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除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及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工作性质的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
三、考勤管理(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日为正常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周日按正常出勤上班,员工可自行申请补休,如公司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双倍日薪支付加班费。
(二)打卡规定1. 实行上下班两次打指纹卡,上午上班前一次,下午下班后一次。
2. 打卡的有效时间为:上午上班前1个小时内,下班后一个小时内。
3.如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的需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情况,并填写《补卡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向当事人的直接上级核实并做好记录。
4.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也未能证明上班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上班期间,因公外出需到行政人事人员处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
6.员工因公出差需向行政人事人员提交《出差申请单》。
(三)加班1. 员工需要加班的,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交直属主管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一律无效。
2. 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小时,必须是整点或半点开始、结束,不足0.5小时的不计算。
3. 加班必须按照《加班申请单》申请的时间打卡,加班前后各打一次卡。
4. 员工的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漏卡、补卡1. 员工漏打卡的,除下列情形外每月可补3次,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除绩效10元。
(1)经证实考勤机故障的。
(2)其他因公不能刷卡的。
2. 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发起考勤核对,所有员工应在考勤核对发出2个工作日内对自己考勤进行核对。
有漏打卡的,向行政人事部提交《补卡申请单》,如实填写忘记打卡时间、原因,提交直属主管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计算考勤。
3. 考勤作弊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故意不打卡,算漏打卡的;打卡后外出办理私事的。
考勤作弊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扣除绩效50元/次。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适应新常态下的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请假的劳动纪律,打造敬业爱岗的教职工队伍,在学校继往有关制度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考勤规定(一)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上、下班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共四次,采用手机钉钉考勤。
(二)有关考勤管理。
1.学校办公室统筹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考勤,每两个星期汇总一次考勤结果,进行张贴公示。
2.升旗、教研活动、例会、监考、阅卷及其他集体活动由各年级、各处室负责考勤,年级负责考勤结果的公示,并把考勤结果及时交到校区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存档;每月考勤结果由校区执行校长审核后,由办公室公示并转达有关主任。
全校性集会,由办公室组织各年级、各处室考勤,考勤结果汇报校长,由校长审核后公示并存档。
3.教职工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
(三)有关考勤处理规定。
1.关于迟签、缺签处理规定。
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内,按迟签处理,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以上按缺签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每迟到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5分,每缺签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10分。
2.凡有旷班一天以上,或查岗、集会两次不在,或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或事假超过半个月以上,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能参加评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病事假超过2个学期者,不能参加当年教师职务晋升。
3.校会、集体活动、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否则扣量化分5分。
4.例会时间需接送孩子要事前安排好,不得中途离场或提前退场,否则扣量化分5分。
5.教研活动按学校规定时间统一进行,每缺一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
6.在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期中、期末和各类调研考试)中,请假每天扣20分(病假延续的按病假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5分;在阅卷过程中,由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校内阅卷,每次扣20分,全市统一组织的阅卷每次扣40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5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____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七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15—12:0013:15—17:30第八条迟到、早退1、上班____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____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加班1、当月有事假记录的,须以加班时/天数抵除请假时/天数,再予以核算加班费用;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十条请假1、请假两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交由总经理批准;2、员工工作时间内请(病、事)假或因公外出的,须持有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的《请假单》或《员工外出单》交由门卫方可放行外出;月底行政将根据请假单、外出单核对考勤及打卡记录,无打卡记录又无其他证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病假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____明。
第1页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上班报到后补交病____明及填写《请假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十二条病事假扣资标准1、事假。
扣除事假当日的基本工资。
2、病假。
提供病____明或相关医疗证明的仅扣除当日基本工资的____%,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作事假处理。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篇)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考勤管理,优化企业运营效率,提高员工工作纪律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并具有强制性。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相应的考勤管理系统,用于员工考勤记录和统计。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一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30到下午5:30,中午12:00到1:00为午休时间。
第三条员工上班迟到超过15分钟将视为旷工半天,超过30分钟将视为旷工一天。
第四条员工下班早退超过15分钟将视为旷工半天,超过30分钟将视为旷工一天。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进行无关工作和非工作活动。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一条公司应建立考勤管理系统,用于员工考勤记录和统计。
第二条员工每天上班前应打卡,并在下班后再次打卡。
第三条员工在中午午休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四条员工请假时应在考勤系统中填写请假记录,务必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第五条员工外出时应在考勤系统中填写外出记录,务必注明外出事由和外出时间。
第六条员工在考勤记录中不能存在任何人为篡改或欺骗的行为。
第七条员工应配合公司进行随机的考勤核查,如发现考勤异常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一条公司将以员工的考勤表现和工作表现为基础,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二条优秀的考勤表现将获得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加班调休等。
第三条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降级、辞退等。
第四条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员工将被取消年终奖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工作时间或请假等事项,员工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制度。
梧州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

梧州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出勤与请假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职工事假待遇问题的复函》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院的工作纪律制度,按时上、下班(课)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根据学院的考勤与请假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请假登记工作,按月向人事处上报考勤情况,上报时间为每月2日报上月考勤。
并将考勤情况在本部门进行备份存档。
教职工需了解本人出勤情况先在本部门查询,如不清楚,可到人事处查询。
第四条根据考勤工作需要,人事部门每学期组织1~2次对非教学人员不定期的抽查。
抽查结果经核实后在全院公布。
二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第一条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课)者,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专任教师一学期没有承担授课任务者,也应说明原因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分别交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请假的程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意见----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签署意见(----教务处(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人事处签署意见(中层和直属科干部由组织部签署意见)---- 分管院领导审批(中层和直属科干部或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干部请假15天以上含15天)。
第二条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1.凡请假超过1天的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呈批后方有效。
1天以内的可以只作口头请假,并作考勤登记。
原则上不能先旷工后补手续,有特殊情况(包括电话请假的)需要补办手续者,需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事后超过3天不办理补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2.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人事处批准备案;4天以上15天以内的,从事管理、群团工作的人员须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审批,人事处批准备案;15天以上的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中层和直属科干部,须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分管院领导审批。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二篇)

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的考勤管理,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考勤管理。
第三条教师考勤是指学校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包括教师的请假、迟到早退、出差、加班等情况的调查和记录。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考勤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考勤方式和考勤程序。
第二章教师考勤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教师考勤管理委员会,负责教师考勤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教师考勤管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担任主任,学校教务处主任、人事处主任、工会主席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考勤统计、考勤记录、考勤分析等。
第八条学校人事处负责教师请假、加班等特殊情况的审批和记录工作。
第九条学校工会负责教师考勤管理的监督和协助工作。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自律委员会负责对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进行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三章考勤方式和考勤程序第十一条学校教师考勤方式可以包括传统的签到签退制度和现代化的刷卡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签退或刷卡操作,不得擅自变动考勤记录。
第十三条教师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享受请假权益。
第十四条教师因公出差应当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教师考勤统计,及时掌握教师的出勤情况。
第四章考勤记录和分析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师考勤记录档案,将教师的考勤记录保存至少3年。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进行一次教师考勤分析,对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八条教师出勤情况良好的,学校应当加强奖励和激励措施,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教师出勤情况不良的,学校应当进行必要的提醒和警示,帮助其纠正错误。
第五章教师考勤的监督和评估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考勤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考勤工作的公平公正。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虎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和《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称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定期考核与抽查(纪检、组织、人社部门)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待遇第四条全市工作人员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和年休假及节日假等待遇。
第五条事假。
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私人事务的,可请事假。
处理私人事务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或本人年休假期内进行。
已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员仍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可以请事假。
(一)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二)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三)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四)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工资;(五)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工资。
第六条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
但必须凭医疗机构证明,填报请假单,报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存档备查。
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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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组考勤暂行规定
1、目的
规范筹备组考勤管理,为今后医院形成严格自律地工作作风树立典范,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由于目前各项规章制度都在制定的过程中和请常年法律顾问拟定,故结合医院筹备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性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未开业之初,临时筹备组所有员工,一但筹备组迁至仁寿后则按叧行制定的考勤规定执行。
3、管理规定
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3.2上下班时间以进入办公室为准,不得将就餐时间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因集团公司就餐特殊性,仁寿运长医院统一提前就餐时间为中午11:56时,下午17:56时。
3.3公差、临时外出需向总经理请示,并到考勤员处通知备案。
3.4实行排班制,每周五由考勤员统计筹备组成员的下周排班情况上交总经理审批。
排班表可做为月底考勤统计的依据。
为此,所有成员应严格遵照排班表上班,若遇临时休假或请假情况,需另行填写《请假单》报总经理批准,交考勤员处备案。
3.5排班表上除正休以外的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考勤员处备案。
3.6每次迟到、早退三分钟以内扣罚10元,超过三分钟,不超过十五分钟,扣罚20元,超过十五分钟,扣罚半天工资。
3.7旷工半天,当天不计工资,另加扣一倍工资,旷工一天,当天不计工资,另扣一倍工资。
3.8当月休假未休(非工作因素)将予以作废,不得累计至次月补休。
3.9考勤员临时由杨春艳负责。
1、《排班表》YCYY-ZH-HR(2013)-001-R-001
2、《考勤统计表》YCYY-ZH-HR(2013)-001-R-002
3、《请假单》YCYY-ZH-HR(2013)-001-R-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