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评细则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1、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强化责任意识,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3、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和完善,推动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既包括定量指标,如资助资金发放准确率、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率等,也包括定性指标,如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以综合评估工作绩效。
3、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考核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效果,如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贫困学生的受益情况等。
4、激励导向原则通过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和整改,形成良好的工作激励机制。
三、考核对象学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1、资助政策宣传与落实(1)是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知晓率达到一定比例。
(2)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准确认定资助对象,做到应助尽助。
2、资助资金管理(1)资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
(2)资助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准确,有无错发、漏发等情况。
3、资助工作流程(1)资助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合理,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2)是否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
4、资助工作创新(1)是否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取得显著成效。
(2)是否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有特色的资助育人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服务质量(1)工作人员是否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和问题。
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

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为了促进学生学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成绩,学校设立了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
为了保证助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特制定以下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
一、助学金的种类及金额学校设立了三个等级的助学金,分别是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其中,一等奖学金每个学年奖励100名学生,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个学年奖励200名学生,每人奖励金额为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个学年奖励300名学生,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申请助学金的条件1.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
2.学生在学业上要表现出较好的成绩和学习态度。
3.学生在校内外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4.学生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5.学生要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
三、申请助学金的程序1.学生需要在每学年的指定时间内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附近有关材料。
2.学生提交助学金申请表后,由学校负责助学金评选的部门进行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学生的资格。
3.学校负责助学金评选的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组织对这些学生进行面试。
4.面试由学校相关部门的专业老师组成评委会,对学生的面试情况进行评估。
5.根据面试结果和其他材料,学校负责助学金评选的部门将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发布在学校官网上。
四、助学金的管理和追踪1.学校设立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助学金的发放、追踪和评估工作。
2.获得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在每个学期结束后,向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学习成绩和学习计划。
3.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将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问题,提供帮助。
4.学生如有严重违纪或未达到助学金要求的情况,将停止助学金资助,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投诉1.学校将确保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投诉。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资助程序,提高资助效果,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
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秀;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资助申请与评审第八条学生资助申请与评审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 资助申请表;2. 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第十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资助办。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支持贫困学生的学习,并激励学生们取得更好的成绩,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成为了重要的考量因素。
本文将探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原则、评定标准、奖助力度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制定原则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公平公正。
评定细则应以公平为基础,把握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努力程度,确保每位申请者在评定过程中都能公平竞争。
其次,科学合理。
细则的制定应考虑到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奉献精神等因素,保证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最后,透明公开。
评定细则应向广大学生公开,让每位学生了解评定的标准和流程,避免信息不对称。
二、评定标准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奉献等因素。
首先,学习成绩是评定的重要指标。
学生的成绩反映了其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故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应根据学生在学校的绩点和排名等数据来进行。
其次,家庭经济状况也是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贫困家庭的学生在学习上面临着较多的困难,评定细则应考虑到其家庭的月收入、家庭人口数等信息。
此外,学生的社会奉献程度也应是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不仅表现了其社会责任感,也培养了非学术技能。
三、奖助力度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学生奖助学金的力度也需要适当调整和提高。
首先,应加大贫困生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贫困家庭的学生受到了经济和环境的双重压力,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其次,优秀学生应获得更高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的出色表现不仅仅应该得到精神上的褒奖,也应相应地给予物质上的奖励,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四、问题与解决办法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评定标准的主观性、评定结果的不公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制定明确的评定流程,确保评定的公正性。
评定过程应透明可查,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了解评定的标准和程序。
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职高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XX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XX教助(2023)1号)和学校《XX市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等实施细则》(镇高专[2023]83号)精神,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申请基本条件第三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的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当年资助情况分成2-3档。
第四条XX市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XX市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第三章评审第五条XX市高等专科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审机构为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六条XX市高等专科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名额遵照每年XX省教育厅分配的国家助学金总额和助学金评定档次确定。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按照综合认定、学生申请、学院内初评、学校审定来进行。
评审细则如下:(一)综合认定1.根据XX省学生资助管理平台计算出学生经济生活指数,初步判断困难程度;2.各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老师通过走访宿舍、访谈学生代表、了解日常消费等手段,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3.各班级选取学生代表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专题班会,认定困难学生。
(二)学生申请经过综合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事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旨在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明确资助对象、资助种类和资助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以便更好地进行资助工作。
二、资助对象的确定资助对象应包括贫困学生、困难学生和优秀学生等。
贫困学生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困难学生是指具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而优秀学生则是指在学业和其他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
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学生信息,并结合家庭经济情况、学生学业水平和其他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和筛选,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资助种类和金额资助种类应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业成果的肯定,助学金是对学生经济困难的帮助,而勤工助学则是通过学生自主工作来改善经济条件。
资助金额应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业成绩和资助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确保资助金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四、资助条件和要求资助条件是指学生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如学业成绩、学生品德和奖惩情况等。
学生必须达到一定的学业水平,保持良好的学生品德,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此外,学生努力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也应成为资助条件之一,以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五、资助工作的申请和审核学生资助工作的申请和审核应便捷高效。
学生应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和成绩单等。
学校应成立专门的资助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程序应严格,确保学生资助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同时,为了方便学生申请和审查工作,可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在线申请和电子审核等。
六、资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保障工作效果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了解资助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学生的资助需求,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措施。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资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助对象的真实情况。
七、资助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资助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是提高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资助意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细则

重复资助。(0.2分)
是否对评审认定程序进行公示。(0.2分)
五
政策监督 (0.9分)
是否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了七天的公示。(0.2 分)
资金发放无实物抵充现象。(0.2分)
是否认真处理好群众的咨询和投诉。(0.1分)
一票否决 总计
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重新分配资助 资金的现象,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
档案管理 开展各类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照片、音像资 (0.4分) 料。(0.1分)
档案资料是否分年度整理齐全、装订成册。 (0.2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四
政策宣传 是否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0.2分) (0.3分) 是否对受助困难学生进行了心理辅导、感恩教
育。(0.1分)
是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
是否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0.1 分) 是否按时完成学生资助部门安排的工作并按时 日常工作 上报各类资料(0.2分) (0.6分)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学生 资助工作,有会议记录。(0.2分) 是否组织开展各种捐资助学活动(校内资助、社 会资助)(0.1分)
是否有专门的档案柜保存资料(0.1分)
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检查细则
序号 一 二 三
评比指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学生资助领 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资助工作操作流程。(0.3 组织管理 分) (0.8分) 资助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0.1分),有 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0.1分)
资助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0.3分)
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教财[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各学院协助实施。
第二章评审对象和标准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标准如下:1.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2.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旷课、违纪行为;3.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4. 综合素质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分为宣传、申请、审核、公示、发放五个阶段。
1. 宣传阶段: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让广大同学了解评审条件和程序;2. 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 审核阶段: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4. 公示阶段: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5. 发放阶段:学校对学生名单进行最后确认,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四章评审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相关政策,监督评审过程,确定评审结果。
第八条各学院应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九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十条参与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露评审过程和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和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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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15.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由资助中心根据日常工作记载打分;(25分)
系统管理16.积极参加培训,每学期及时准确做好全国和省系统的信息录入;(10分)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要素及评分细则(C级)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
50分
机构建设1.有专用或相对独立的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3分)2.配备电脑打印设备、档案专柜等办公室设施。(3分)3.落实责任制,职责到人,资助专干享受工作量。(3分)
制度建设4.制订学生资助、教育扶贫工作相关制度,各项制度上墙(含省资助工作“十不准”)。(6分)责任落实5.学校每学期召开学生资助(教育扶贫)工作部署会议;(6分)6.明确校长为学生资助(教育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有责任追究方案。 (4分)
违规违纪22.有违规操作搞人情救助、或套取、滞留、拆分罚的,每次扣5分,并取消当年资助工作评优资格。
信息摸排7.春、秋季组织班主任进行全班摸排建档立卡学生,有摸排台帐。(10分)8.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一个不漏,每漏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评审公示9.按程序评审操作,分解指标到各班、学生上交申请书、各级评审、评审通过后填写《申请表》、公示、全校汇总。(6分)10.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科任教师、宿管员、学生代表等为组员的评审小组,以班(村小以校)为单位公开评审,班级评审公平公开,评审表记录详细、规范。(5分)11.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表有班主任、校长签名和加盖公章。(5分)12.公示规范:有公示单位、日期、举报途径;公示不得出现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有远、近公示照片。 (4分)。
宣传教育17.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教育扶贫或资助工作宣传专栏,公布资助对象、条件、标准、评审程序等。(5分)18.学校通过网络平台、家长会或家访等向家长宣传教育扶贫相关政策。(5分)19.在修水教育网或其它媒体上正面宣传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或资助育人故事。(5分)
档案管理20.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资助材料,近三年资助材料已分学期、分项目整理并装订。(10分)21.有义教贫困辍学生台帐及走访劝返记录材料,分学期整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