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南镇小财务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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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

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适用于镇各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活动,涉及镇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及相关财务活动。

第三条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遵循依法、规范、透明、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镇财务部门负责镇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的起草、修改,各部门、单位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设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都能清晰明了。

第六条镇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合理使用各种支付工具,不得挪用公款。

第七条镇财务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制定财政预算,合理安排支出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八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审批、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各个方面,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第九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便于审计、检查。

第十条镇财务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掌握财务风险,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第三章财务监督检查第十一条镇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镇财务部门有权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抽查、审计等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每年定期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镇财务部门要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章财务违规处罚第十五条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

乡镇财务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类经费的支出。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乡镇财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乡镇财务管理细则一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财纪法规,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镇机关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统一归口镇财政所管理,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设小钱柜,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解缴财政部门规定的账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挫支,挫支按违规处罚,坚决执行“开户一个行,管理一本帐”的原则。

二、经费审批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所有发票由镇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1000至5000元的开支,由镇长党委书记商量同意后,方可列支;5000元以上的开支,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列支,否则,不予报销。

每个月的15号和30号为发票集中审核审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三、个人借款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且金额在本人月工资额内,须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必须在其本人下一个月工资中全部收回,否则借款由出纳负责。

四、办公费、差旅费报销制度:办公费、县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度,其包干额度在月补助工资表中发放,计生站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实需外出抓生育对象,其补助标准长途车按车票报销,住宿每人每天补助5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助25元,市内交通每人每天补助6元。

五、购物管理制度:镇机关、计生站、企业办等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添置办公用品,必须先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由财政所统一负责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或签单,否则一律不予报帐。

六、电话管理制度:行政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实行包干负责制,原则上只接不打,镇干部与各村工作联系一律使用个人手机,行政办公室电话只负责会议通知和上传下达任务。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一、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和职责1.中小学财务管理机构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包括会计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

2.会计部门负责中小学财务核算、账务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3.财务部门负责中小学财务预算、资金管理和经费支付等工作。

4.审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二、中小学财务预算和管理1.中小学应按照财务管理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财务预算,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2.中小学财务预算应包括经费预算、费用预算和资产预算等。

3.中小学应制定严格的预算执行制度,确保预算资金按照计划使用。

4.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控制,防止浪费和滥用。

5.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权限和责任。

三、资金管理和经费支付1.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应定期审核和调整财务资金的结余,确保资金有效利用。

3.中小学财务支付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支付安全和准确性。

4.中小学财务支付应有明确的审批和复核程序,确保支付过程合法和规范。

5.中小学财务支出应符合财务预算和相关政策,避免超支和超标。

四、财务核算和报告1.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真实性。

2.中小学财务核算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公允和真实。

3.中小学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4.中小学财务报表应包括收入支出明细、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5.中小学要做好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和真实性。

五、财务审计和监督1.中小学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检查财务活动是否合规。

2.中小学财务审计应由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和客观。

3.中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4.中小学财务管理人员应配合审计和监督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工作。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范文财务管理是镇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镇村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和加强镇村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镇村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财务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镇村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村财务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公开透明: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推动财务管理的透明化;(三)效益优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导向,合理配置和使用财务资源;(四)风险控制:加强财务风险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稳定;(五)节约节支:切实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支出控制,提高财务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条镇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制定和执行财务预算;(三)组织编制和审核财务会计报表;(四)监督和检查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五)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镇村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权限、责任、程序和监督机制。

(一)财务管理权限:明确各级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做到权责一致;(二)财务管理责任:明确财务管理部门、镇村干部及相关人员的财务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三)财务管理程序:建立财务管理的流程和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财务业务流程的审计和监督;(四)财务管理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镇村应定期评估和调整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改进。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财务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重要程度不能低估。

第八条镇村应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确立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监控机制。

(一)预算编制:根据镇村经济发展规划和需求,编制合理的预算计划,明确预算资源的来源和用途;(二)预算执行:负责预算执行的各个部门要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控制;(三)预算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和补充;(四)预算监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农村小学财务工作制度

农村小学财务工作制度

农村小学财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教育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农村地区各类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勤俭节约和风险控制原则。

第四条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和教育政策,确保教育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农村小学应设立财务部门,配备具备专业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

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核算、财务计划、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七条农村小学财务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能力,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财务工作,对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八条农村小学应设立审计部门,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三、预算管理第九条农村小学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明确收入、支出项目,确保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遵循收支平衡、勤俭节约、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的原则。

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农村小学应建立健全预算调整制度,预算调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预算执行的灵活性。

第十二条农村小学应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四、收入管理第十三条农村小学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

各项收入应按照规定的渠道和程序进入学校账户。

第十四条农村小学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管理的职责,确保收入的合法、合规、完整。

第十五条农村小学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农村小学应定期对收入进行盘点,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村小学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规范、安全和可靠,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报告1.每月底或每学期末,小学应按照规定程序出具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收入支出情况,包括收入来源及用途、支出种类及金额;(2)会计账簿情况,包括所有会计账簿的数量、名称以及账面余额;(3)银行存款情况,包括银行存单、定期存款等的数量和金额;(4)固定资产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名称、数量和价值;(5)其他有关财务情况。

2.财务报告应经过财务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进行公告或送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收款与支出1.小学应采用正规的收款方式,保证各项收入的安全、及时和准确。

2.小学应严格控制每位财务管理人员的开支,并对开支进行记录、审核。

3.小学应避免异地存款,防止资金的损失。

四、固定资产管理1.小学应制定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购置、验收、入库、使用、保管、维护、保险、盘点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2.固定资产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财务管理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相互核对固定资产台账和财务报告。

五、账务管理1.小学应采用正规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做好各项账务工作。

2.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各项会计凭证。

3.小学应建立健全的账务档案,包括各项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凭证等。

6、资金监管1.小学应实行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对所有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

2.资金监管应由学校负责人直接负责,财务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3.资金监管应考虑到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非必要的支出。

七、安全感监管1.小学应加强安全感监管,对各种类型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2.安全感监管应成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专人负责安全感管理工作。

3.安全感监管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风险。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规收支、固定资产管理失当、账务失实等行为,应及时予以清查、追究责任并采取纠正措施。

乡镇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细则

乡镇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细则

乡镇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是指地方政府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农村地区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工作。

第三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管理财政收支,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乡镇财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规划、规范运作、风险控制、效益导向的原则。

第五条乡镇财务主要任务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管理、票据收支、财务制度建设、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等。

第二章预算第六条乡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预算,明确财政收入和支出计划。

第七条乡镇预算应当分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事业单位预算,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包括财政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部门预算,事业单位预算主要包括公立医院、学校等单位的自主预算。

第八条乡镇预算编制应当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包括确定预算编制范围、制定预算编制指标、编制财政收支计划、编制预算报告等环节。

第九条乡镇应当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十条乡镇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审核预算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资金第十一条乡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收支流程,保障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乡镇应当按照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的目的使用原则,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乡镇应当建立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检查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掌握资金流向。

第十四条乡镇应当建立预决算制度,及时调整预算计划,保证资金使用不超支。

第十五条乡镇应当建立资金监督机制,对重要财务支出进行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章票据第十六条乡镇应当建立票据收支管理制度,规范票据发放和使用流程。

第十七条乡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发放和接收票据,严格审查票据真实性和合法性。

镇中心小学财务制度

镇中心小学财务制度

镇中心小学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使用,保障校园经费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维护校园经费的稳定、持续增长,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制度适用于镇中心小学所有经费预算、支出及监督管理工作,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镇中心小学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杂费、捐赠款、赞助款等。

所有人员必须维护学校经费的安全,不能挪用或挥霍学校的经费,对于挪用、侵占经费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条校长是镇中心小学的财务出纳,负责学校全部资金的管理和审批,直接监督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在资金使用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出现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六条本财务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镇教育局备案。

第二章预算第七条学校每年度的经费预算应在上一年度的年初确定,由财务处根据学校各项经费需要和政府拨款情况编制。

第八条年度经费预算应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师资培训、设备更新、学生活动等方面的费用,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九条财务处应在每个学期结束后,对当期的财务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编制下个学期经费预算。

第十条经费预算的执行应及时、精确、审慎,不得随意调整或挪用,如有变动需及时向校长报备并重新调整预算。

第十一条财务处应定期向校长和教职工通报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学校经费的透明、公开。

第三章支出第十二条学校的资金支出应按照经费预算和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不得超支或私自挪用。

第十三条资金支出应有明确的用途和支出渠道,必须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相关,不得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四条负责经费支出的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支出凭证,并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支出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报销单等,应在支出后第一时间登记,并存放在财务处的相应文件柜内。

第十六条财务处应每月对学校的资金支出进行核对和盘点,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准确性。

第十七条财务处应建立完善的支出记录制度,对每笔资金支出进行登记、备案,如有异议或差错应及时核实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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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南镇中心完小财务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坚持遏止瞎开支乱补助现象,广辟财源,增收节支,把有限的资金服务于教学,极大地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特制订学校财务管理细则如下:
一、收入管理
财务人员必须如实将学校收入入帐,上级拨款及时反馈上帐,各班收入(包括幼儿园)必须经理财小组核实,班主任签字后入帐。

凡瞒报、漏报收入者一经查出,作为贪污论处,并加倍处罚。

二、开支管理
1、财务人员学期开学初作好收支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凡开支500元以上,民主理财成员和校委
会必须清楚,开支2000元以上校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开支5000元以上全体教师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否则谁开支谁出钱。

每学期保证财务略有节余,超支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

2、凡对外应酬、礼尚往来,必须有利于学校工作。

500元以上必须有校委会三人以上清楚,1000
元以上,民主理财小组通过方可报帐。

三、报帐管理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发票报帐手续,凡报销发票必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校长审查签字、理财小组审校盖章方可入帐,一切未按上述手续的发票不予报帐。

四、财务购物管理
1、严格加强财务购物的管理,每周一食堂上街购物,由后勤管理人员开出清单,值日监管教师在
财务上领取现金,拟定价格监管数量,直接付款,并在原始发票上,后勤管理人员、值日监管教师签字,当日交财务会计报帐,过期作废。

2、每天食堂购买时菜,按计划收购,由理财小组每周轮流值日过称、登记、签字,方可报帐。

3、凡购买米、菜油、猪,必须由理财成员参加监管,清点数目,谈论价格,在原始发票上签字方
可报帐。

4、每天食堂购买日常及其它食物,由食堂人员登记签字方可入帐。

5、每天购买猪肉必须过称,议定好价格,不定点购买。

6、凡在商店购买物品,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原因,一月结一次帐,凡未履行手续的不予报
帐。

7、凡购买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理财组成员参加并签字。

五、小卖铺管理
小卖铺每月进货必须由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并在进货单上签字。

六、工资分配管理
每期开学初期由校委会、理财小组成员必须作好教师福利分配方案,全体教师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对临时代课、后勤人员工资未制订工资标准,本着优先安排教师家属,本人自愿签订合同。

七、每月财务做到月清月结,过期发票不予报帐,结帐结果张榜公布。

校委会及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结帐,
结帐加班补助每人不得超过30元。

八、监督管理
为了加强财务监管,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校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扬民主,每年全体教师民主推荐校委会原成员不超过8人,民主理财小组5人,每学年期末结帐后对校委会、财务管理及后勤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一次,获得70%以上赞成者继续任用。

次细则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全体教师签字: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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