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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一、财产物资管理范围:本制度包括:固定资产(专业设备、一般设备、被服、图书);低值易耗品(棉织品、工具,医疗器械);其它材料(布匹、劳保、水电材料、辅助材料、仪器配件、印刷品);办公用品。

二、购进管理(一)购进各类物资必须事先申报计划,经院长、计财科审批后方可购进。

审批计划不得超过当期费用开支计划。

(二)未经批准私自购置不予报账。

超计划部分不得开支。

(三)购进价格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或经院长批准同意。

三、领发手续(一)各类物资实行定额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发放。

(二)每月25日结账,物资保管员制作当月出入库及库存月报表,上报计财科,作为全成本核算的依据。

四、物资管理(一)各部门要妥善保管好各类财产物资。

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范,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科室之间进行资产转移,需经物资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填制一式四联单,双方签字后各留一联,一联留物资管理部门,一联交计财科备查。

(三)物资报废、毁损、清理程序。

报废物品由物品使用科室填写一式三联单,经维修部门、物管员签字认可,物品管理部门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进行实物上交。

毁损物品需由计划财务部派员参与回收处理过程。

(四)报失物品必须写明丢失原因。

若物品被盗需经行保科签字认可。

(五)凡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物资丢失、损坏,将按照物品价格的10—30%从科室收入中扣除,后经维修能继续使用的,赔偿维修费的20—40%。

(六)财产物资依据我院《财产清查盘点制度》要求,定期盘点。

(七)财产物资保管变动,必须经计财科监交,核对无误后方能离开。

五、账务管理(一)物资保管员账目设置采取账簿、账卡两种形式。

每月15日同计财科财产会计核对物资金额账;与实物核对账卡数量,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二)物资保管员对物资的购进、发出、转让、报废等业务,必须在发生之日三天内,将有关手续凭证转至计财科。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财产物资包括中西药库房、医用耗材耗品、后勤物资库、固定资产等。

财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的原则。

第二条库房管理人员定期拟定采购计划书,经库存物资会计复核,院领导审批后及时组织采购。

对属于重大经济事项范围的物资采购除拟定采购计划书外,还需进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

第三条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尘、防霉烂虫蛀的要求。

有特殊存放要求的物品和贵重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按行业的特殊要求,妥善保管。

第四条财产物资入库时必须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出库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物资、办理出库手续。

第五条固定资产建立健全三级账户管理制度,财务科负责总账管理,财产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明细账管理,使用部门建卡管理,三级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核对,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第六条月末、季末、年度终了库房管理人员应会同会计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正确核算物资盘点盈亏情况,及时按财务制度和领导审批意见作相关账务处理。

第七条各种物资、器械、设备的报废和调出必须经使用部门申请,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报损处理的残值应全额上缴医院,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保护医院的财产安全和正常运营秩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财产物资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存货等。

第三条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财政经济的合理支配和使用。

第二章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第四条医院财产物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财产物资登记包括固定资产登记、无形资产登记、存货登记和现金登记等环节。

第六条固定资产登记包括资产分类、品名、数量、计量单位、购置日期、购置金额等内容。

第七条无形资产登记包括知识产权、软件、专利等内容。

第八条存货登记包括品名、数量、计量单位、进货日期、进货金额等内容。

第三章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第十条医院财产物资的使用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职责分工进行。

第十一条财产物资的使用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并制定使用计划,经批准后使用。

第十二条财产物资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经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财产物资的使用应注意节约使用,严禁私自转移、出借、出卖、丢失、挪用等行为。

第十四条财产物资的维修保养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制定维修保养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无人使用的财产物资,应进行妥善保管,并制定清查计划,及时清查归档。

第十六条财产物资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所有报废物资必须经过程序报废,并进行登记。

第四章财产物资的盘点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定期进行财产物资的盘点工作,确保财产物资的数量和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财产物资的盘点工作包括存货盘点、固定资产盘点等。

第十九条存货盘点应按照预定的时间进行,盘点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确保盘点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盘点应按照预定的时间进行,盘点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盘点结果应进行核对登记。

第五章财产物资的保管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财产物资的保管应按照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院的顺利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产物资的分类与管理第二条医院财产物资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流动资产包括耗材、办公用品、药品等。

医院应建立详细的财产物资目录,将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三条医院应制定详细的财产物资管理规定,包括财产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相关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拨或挪用财产物资。

第四条医院财产物资应做到定期清查和盘点,确保财产物资的数量与账面相符。

医院还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维修,确保财产物资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三章财产物资的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编制采购计划、招投标、评标、签订合同等。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

第六条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计划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向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采购物资的品质和数量符合要求,价格合理。

第七条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合同应详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货期限、付款方式、质量标准等。

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合同,并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材料。

第四章财产物资的入库管理第八条医院财产物资的入库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验收、验收记录、入库登记等。

入库人员必须对入库物资进行仔细的检查和登记,确保入库物资的完好和正确。

第九条医院财产物资的入库应进行标识和分类,便于管理和使用。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相应的仓库,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和保管。

第十条入库人员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和入库登记簿,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并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给有关部门,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财产物资的领用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财产物资的领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领用申请、审批、发放等。

医院物质财产管理制度

医院物质财产管理制度

医院物质财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物质财产管理,加强财产保管和利用,保障医院经济效益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物质财产的保管、处置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物质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四条医院物质财产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授权、明确责任、细化管理、制度约束”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物质财产管理应遵循经济效益优先、节约资源、保障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应成立物质财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物质财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物质财产档案,对所有物质财产进行登记、档案管理和台账记录。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物质财产进行盘点,确保财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九条医院固定资产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进行台账登记和资产编码,实施资产折旧。

第十条医院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调配和处置应按照程序规定,报请物资科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医院固定资产的定位使用单位应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资产台账的记录和更新。

第十二条医院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程序规定,经过批准后进行资产处置,同时做好相关台账的注销。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十三条医院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物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应经过仓库管理和领用审批。

第十四条医院库存物资的管理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库存状况进行库存调剂和补充,确保库存量的合理性。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修保养,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好采购合同和发票的登记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领用和报销。

第四章无形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医院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应做好权属登记和保护。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利用,规范知识产权的申报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做好知识产权的备案和保密工作。

第五章资产保管第二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资产保管体系,对所有财产进行分类保管和标识,做到有序存放和定位管理。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作为一个巨大的机构,日常运营中需要大量的财产物资来支持医疗服务的开展。

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合理调配和有效管理,制定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流程和控制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目的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医院财产物资的有效管理,包括采购、入库、出库、清点和报废等环节的规范操作,以及财产物资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和后勤人员等,涵盖所有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4. 管理职责4.1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预算、管理预算和财务核算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财产物资采购预算,并进行预算控制;•监督和审批财产物资的采购合同;•进行财务核算,并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告。

4.2 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协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物资验收;•跟踪供应链,及时补充物资库存。

4.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领取、使用和归还,确保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合理消耗。

具体职责包括:•按照规定流程领取和归还财产物资;•确保物资的存放安全和防盗防损。

4.4 后勤部门后勤部门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仓库管理和清点工作,确保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与记录一致。

具体职责包括:•负责财产物资的入库、出库和清点;•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和巡查。

5. 流程5.1 采购流程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流程如下:1.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负责人提出采购需求,包括物资名称、数量和规格等信息。

2.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包括物资的预算和供应商的选择。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物资品质和供应时间等条款。

4.物资验收:负责人在收到物资后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加强对医院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和科学利用,保护医院财产安全和增加医院财产利用效益,维护医院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务处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财产物资管理,是指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统一、科学的管理,使医院财产物资得到合理的配置和利用,增加医院资产的价值,规范医院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财产物资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有效地开展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医院财产安全和增加医院财产利用效益。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医院财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医院财产物资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使用、保管和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建立了医院财产物资管理的监督、考核和奖惩等制度,确保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院财产物资管理涉及医院全体员工的利益,必须以服务医院发展为宗旨,全面推行以科学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资产的利用效益。

第六条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体工作人员,凡在医院从事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医院设立财产物资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产物资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医院院长担任财产物资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九条财产物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医院财产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协调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制定财产物资管理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审批财产物资使用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设立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办公室负责财产物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化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设立财产物资管理团队,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财产物资管理团队的组成和人员结构,负责医院财产物资的具体管理工作。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更新范本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更新范本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更新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工作,提高财产物资使用效益,维护医院财产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各个科室、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用品、药品、消耗品等。

第四条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捷的原则。

保证财产物资的合理配置、安全保管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应依法进行,严禁滥用职权、挪用、私卖、私用、侵占、浪费和损毁财产物资。

第六条养成良好的财产物资使用习惯和管理意识,加强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的责任意识。

第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各个科室、部门和相关人员负责执行。

第二章财产物资申购与清查第八条财产物资申购应按照预算计划和实际需要进行,经科室负责人或授权的人员填写申请表,报财务部门进行核准。

第九条财产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选择经过合法注册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条财产物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注重质量、性能和价格的综合评估。

第十一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由财务部门进行组织和实施,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财产物资清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归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财务部门。

第三章财产物资使用与保管第十三条财产物资使用应依法合规,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财产物资保管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损、防尘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财产物资报废和更新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相关部门负责,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财产物资的调拨、借用、领用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进行跟踪和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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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

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财务科、办公室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办公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

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

办公室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账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

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

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台账。

2、领用的管理
1)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审批;医院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务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备案。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并及时调整账卡。

(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

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
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等。

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采购
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二)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

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

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账,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

(三)出库管理
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

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四)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

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

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五)物资的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

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

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医院的所有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

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

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6、加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帐结算等业务。

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2、支票、汇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

支票、汇票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开保管。

3、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4、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

如发生支票丢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领用支票者如把支票移作他用,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按贪污论处。

5、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根据核对结果由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会计共同及时做好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

四、应收账款管理
1、对各项应收款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清晰反映其往来轨迹。

2、对各项应收账款要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

3、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

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作坏账处理。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

2、推销产品要针对顾客的心,不要针对顾客的头。

3、不同的信念,决定不同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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