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会计税务实务:员工辞退福利的涉税处理(九)
2020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负债

2020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负债一、内容提要负债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章只解析了流动负债的会计处理,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及应付利息等项目。
二、关键考点1.应付账款的现金折扣处理及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2.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方法;3.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4.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特别关注视同销售和不予抵扣的会计处理;5.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特别关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6.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的会计处理;7.职工薪酬的范围;8.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
三、本章知识点讲解【专题一】短期借款▲▲▲(一)短期借款的概念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二)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导入】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120万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4%。
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按季支付。
『答案解析』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120贷:短期借款120(2)1月末,计提1月份应付利息:借:财务费用0.4贷:应付利息0.4(120×4%÷12)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1月份相同。
(3)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借:财务费用0.4应付利息0.8贷:银行存款 1.2第二、第三季度的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借:短期借款120贷:银行存款120如果上述借款期限是8个月,则到期日为9月1日,8月末之前的会计处理与上述相同。
9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同时支付7月和8月已提未付利息。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短期借款120应付利息0.8贷:银行存款120.81.借入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2.提取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3.归还本息时:借:短期借款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2019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制造业企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的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有()。
鹤岗会计税务实务:员工辞退福利的涉税处理(四)

鹤岗会计税务实务:员工辞退福利的涉税处理(四)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调减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差错涉及所得税费用追溯重述的,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个分水岭,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追溯重述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而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追溯调整涉及的所得税影响只能调整本年度的应交所得税,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科目,无论是否为暂时性差异。
【案例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差错处理1。
甲公司2009年日后期间发现2008年度报表如下会计差错事项,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假设甲公司在2009年3月15日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4月10日对外公布报表,企业所得税率为25%,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
(1)假设甲公司于2月20日发现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一笔应收账款没有计提减值,该项应收账款金额为1000万,甲公司按5%计提坏账准备。
(2)假设甲公司于3月20日发现以上事项。
解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新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将不能再在税前扣除按会计制度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新税法也取消了原税法应收账款余额0.5%的坏账准备金的税前扣除。
2月20日发现差错,发生在汇算清缴3月15日前,所以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账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50万(1000×5%)贷:坏账准备50万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50×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12.5万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3.75万盈余公积 3.75万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5万(2)3月20日发现差错发生在汇算清缴3月15日后,所以应调整本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对于应交所得税的调整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方式实现,会计处理同(1)。
【会计知识点】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第四节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一、辞退福利的含义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二、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一)辞退福利包括3方面的内容: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3.辞退福利还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
【特别提示】①在确定企业提供的经济补偿是否为辞退福利时,应当区分辞退福利和正常退休养老金。
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本人或职工代表(如工会)签订的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企业应当在辞退时进行确认和计量。
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提供服务,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内退:正式退休前,辞职福利、正式退休后,离职后福利)②实施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企业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在内退计划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按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能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二)确认原则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以下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三)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员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辞退福利个税计算案例

辞退福利个税计算案例假设某员工因公司重组而被辞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辞退福利,并需计算个税。
以下是一个辞退福利个税计算的案例:假设员工小明的月工资为10,000元,被公司辞退时已工作满3年,公司决定向小明支付3个月的辞退福利。
假设辞退福利总金额为30,000元。
个税的计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的。
根据 2022 年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税率表,税率如下:-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小明在领取辞退福利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 首先,计算小明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小明已工作满3年,享受6,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 - 6,000 = 24,000元。
2.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小明的个税。
- 不超过36,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即(24,000 - 36,000) * 10% = 0元。
所以,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在领取30,000元的辞退福利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个税计算仅供参考。
具体个税金额可能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且个税政策可能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因此,在实际情况中,公司和员工在计算个税时应咨询相关税务机构或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性。
关于企业对于辞退员工福利的会计核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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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调查等方式统计出准备离职的职工人数,企业可以直接将其作为最 佳估计数。②如果企业没有能力对职工分别进行个人调查,企业也可以 通过预计接受辞退计划的发生概率,来计算辞退职工数量的最佳估计 数。
2 辞退福利会计核算的关键步骤分析 2.1 合理估计辞退福利的金额 如果企业制订的是强制性辞退计划,企业只需按照辞退计划计算辞退 福利。否则企业必须对可能接受辞退计划的员工数量和类别进行合理的 估计。 [例 1] 2010年8月,为了能够在下一年度顺利实施转产,甲公 司管理层制订了一项重组计划。该计划要求,从2011年12月31 日起,企业将以职工自愿方式,辞退第一生产车间部分职工。辞退计划 将于2011年1月1日经董事会正式批准,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以及 甲公司估计的接受辞退计划的人数和应支付的辞退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制订的不是强制性的辞退计划,企业最终估 计的可能接受辞退计划的职工人数很可能大于或小于计划辞退人数,从 而影响企业辞退福利的实际金额数量和支付情况。 2.2 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虽然《准则》要求辞退福利一般应当在一年内支付完毕,但由于辞退 福利一般金额巨大,涉及的人数众多,企业可能由于付款程序等原因而 无法在一年内支付完毕。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按照预计负债的相关规 定,计提辞退福利的现值。承例 1,假设甲公司预计在未来3年内等额将 辞退福利全部支付完毕,甲公司每年需要支付辞退福利91.67万元
1 辞退福利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辞退福利定义为因解除与职 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与 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 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成为辞退福利的首要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发 起方为企业,而不是职工,如果在企业没有裁减计划的情况下,职工自 动离职,企业给予职工的补助不能称为辞退福利。为避免会计核算的随 意性,《准则》同时要求,企业确认辞退福利还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企业已经制订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相关内 容已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批准,并且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 实施完毕;②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计划。如果 企业拥有单方面中止辞退计划的权利,企业辞退福利的支出就会变得极 为不确定,从而不能确认为企业现时承担的负债。 企业支付辞退福利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企业强制性要 求职工离职,职工对离职或留职没有任何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 可以确定出离职职工的人数、工作种类和从业时间,从而确定出需要支 付的辞退福利的准确金额。第二种情况是企业没有强制性要求职工离 职,那么企业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 定,对可能接受辞退计划的职工人数进行合理的估计。①如果企业通过
【会计实操经验】辞退福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辞退福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辞退福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1)确认条件对于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
注意,辞退福利的确认是不遵循“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的。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①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②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如果企业能够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则表明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不是很可能,因而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
【注意】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
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2)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注意】a.分阶段确认问题: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企业应当将整个计划看成是由一个单项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组成,在每期或每阶段计划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将该期或该阶段计划中由提供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计入该部分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管理费用,不能等全部计划都符合确认条件时再予以确认。
b.超过一年支付问题: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
①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借:管理费用[现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实际支付]②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银行存款同时: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关于辞退福利财税处理

关于辞退福利的财税处理一、释义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由于导致义务产生的事项是终止雇佣而不是为获得职工的服务,企业应当将辞退福利作为单独一类职工薪酬进行会计处理。
二、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其应用指南,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不计入资产成本,只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本科目项目核算归属于人力资源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
(一)、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12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
1、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职工经济补偿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职工经济补偿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企业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辞退职工经济补偿金额。
(1)进行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2) 实际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同时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职工经济补偿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职工经济补偿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计提辞退职工经济补偿金额。
(1) 进行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预计负债—辞退福利(2) 实际支付时:a、计提数小于实际发生数借:预计负债—辞退福利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b、计提数大于实际发生数借:预计负债—辞退福利贷: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二)、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12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本准则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课程资料:第25讲_离职后福利的确认和计量(2),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第二部分重点、难点的讲解【知识点3】离职后福利的确认和计量【例题】假设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制定了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并于当日开始实施,计划内容如下:(1)向公司部分高管提供额外退休金,这些员工在退休后每年可以额外获得12万元退休金。
(2)员工获得该额外退休金基于其自计划开始日起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而且必须为公司服务到退休。
(3)假定符合计划的员工为100人,当期平均年龄为40岁,退休年龄为60岁,可以为公司服务20年。
假定在退休前无人离职,退休后平均剩余寿命为15年。
(4)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不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影响等其他因素。
【解析】(1)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及其现值退休后第1年退休后第2年退休后第3年退休后第4年……退休后第14年退休后第15年(1)当年支付 1 200 1 200 1 200 1 200…… 1 200 1 200(2)折现率10%10%10%10%……10%10%(3)复利现值系数0.90910.82640.75130.6830……0.26330.2394(4)退休时点现值=(1)×(3)1 0919******** (316287)(5)退休时点现值合计9 127(2)计算职工服务期间每期服务成本单位:万元服务年份服务第1年服务第2年……服务第19年服务第20年福利归属……——以前年度0456.35……8 214.38 670.65——当年456.35*456.35……456.35456.35——以前年度+当年456.35912.7……8 670.659127期初义务074.62…… 6 788.687 882.41利息07.46……678.87788.24当期服务成本74.62**82.08***……414.86****456.35期末义务74.62164.167 882.419127*****(3)设定受益计划账务处理:第1年借:管理费用 74.62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74.62第2年借:财务费用7.46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7.46借:管理费用 82.08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82.08第3年至20年,依次类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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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会计税务实务:员工辞退福利的涉税处理(九)
国外则囊括了各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更类似于我国内地的房产(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国内使用名称相同、内容不同的两个物业税概念容易产生歧异。
二是物业税易与物业费混为一谈,容易引起百姓对“物业”既收费、又征税的误解和反感。
三是近十多年来,我国财税部门在对房地产税制的研究中,大多采用房地产税这一概念。
因此,采用房地产税而不是物业税的概念,更加符合我国国情,也更易于被人们接受。
【对个人自有住房征收物业税的问题】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对个人自有自住住房免税,但是对个人住房用于出租或其他经营目的的,要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或城市房地产税。
从国际上房地产税收实践以及近十多年来我国对房地产税的研究成果看,对个人自有自住住房征税,既是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物业税的改革方向,是大势所趋。
同时,个人住房的商品化、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以及住房在个人和家庭财产中主体地位的确立,也为对个人住房征税提供了现实基础。
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应税住房的范围。
分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做法,会发现一些共同点。
例如:有的按房屋面积划分等级,面积大的征税、征重税,面积小的减税或免税;有的按房屋价值划分等级,对价值高的征税、征重税,对价值低的减税或免税;有的按房屋套数分类,对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征税、征重税,对单套住房减税或免税。
有的按房屋用途分类,个人住房用于经营的,税负较重,个人住房用于自住的,税负较轻;还有的对住房所有者按劳动能力分类,对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残疾人居住用房实行税收减免。
上述做法,值得我国在设计物业税税制时予以考虑。
但是,这些经验多数是物业税比较成熟的国家的做法,在我国物业税开征初期,不可能尽善尽美、一蹴而就。
因此,我们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我国个人房地产登记资料不完善、信息化建设落后的实际情况,考虑减轻地方政府对开征物业税会影响当地房地产业和财政收入的顾虑等因素,尝试征税范围广(包括农村地区)、免
税房产多(普通住宅)、重点对少数高价值房产征税的做法,待条件成熟后,再
逐步健全、扩大范围。
物业税在国外怎么征收
物业税在国外不少国家早已开始执行,不同国家的征税方式也大不相同。
在加拿大,政府对100%的物业征税。
对拥有二套住宅的人还以高税率征收,对自居、退伍军人、老人、残疾人等有优惠。
在法国,政府采用土地年度税的形式征收不动产税。
在荷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课征的财产税,主要课税对象是房屋。
在美国,拥有房产后每年交不动产税给州政府。
各州税率有所不同,幅度
在房产价值的1%到2%之间。
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不动产税则是政府根据房屋的占地面积和每年进行
评估的房屋价值按0.3%到1%征收。
某大型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
假定每
销售100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60元。
年末商场决定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100送20”,即每销售100元商品,送出20元的优惠。
具体方案有如下
几种选择:
1.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8折商业折扣的优惠;
2.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赠送折扣券20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3.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另行赠送价值20元礼品;
4.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20元;
5.顾客购物满100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20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100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的税收负
担和税后净利情况如下(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方案一:满就送折扣。
这一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80元,只需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假设商品增值税率
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应纳增值税=(80÷1.17)×17%-
(60÷1.17)×17%=2.90(元);销售毛利润=80÷1.17-60÷1.17=17.0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7.09×33%=5.64(元);税后净收益=17.09-5.64=11.45(元)。
方案二:满就送赠券。
按此方案企业销售100元商品,收取100元,但赠
送折扣券20元,如果规定折扣券占销售商品总价值不高于40%(该商场销售毛
利率为40%,规定折扣券占商品总价40%以下,可避免收取款项低于商品进价),则顾客相当于获得了下次购物的折扣期权,商场本笔业务应纳税及相关获利情
况为: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销售毛利润=100÷1.17-60÷1.17=34.19(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4.19×33%=11.28(元);
税后净收益=34.19-11.28=22.91(元)。
但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商场就会出现按方案一计算的纳税及获利情况,因此与方案一相比,方案二仅比方案一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
而已,也可以说是“延期”折扣。
方案三:满就送礼品。
此方案下,企业的赠送礼品行为应视同销售行为,
应计算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