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规则案例(新)概述
原产地规则

案例2:欧盟对我国彩电反倾销
• 欧盟1994年发起针对我国原产的大屏幕彩电的反倾销调 查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当时我国向欧盟出口的大屏幕彩电 共计51.5万台,为欧盟2450万台彩电消费总量的2.1%, 超过了2%的最低限额。但实际上其中3家中日合资企业 出口的11.7万台采用了日本产显像管。按照欧 盟彩电原 产地标准的规定,彩电原产地应依显像管的原产地而定, 即11.7万台采用日本产显像管组装的彩电应视为原产于日 本。这样,另外采用中国产显像管取得“中国国籍”的 39.8万台彩电仅占到了欧盟消费总量的1.6%, 低于2% 的最低限额,从而不能构成欧盟对我国彩电提起反倾销诉 讼的前提条件。然而依照我国彩电原产地标准,彩电只要 在我国境内进行“插件、焊接和装配”工序即可视为中国 原产。欧盟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按照中国的原产地规则 标准,将这11.7万台彩电判定为原产于中国。结果,上述 中日合资企业的11.7万台彩电,包括中国的39.8万台彩电 都被欧盟征收28.8%的反倾销税,导致我国彩电丧失确定的原则,以确定生产或制 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 定
原产地规则的标准:
• 整件生产标准。即产品完全是受惠国 生产和制造,不含有进口的和产地不 明的原材料和部件。 • 实质性改变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 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 原产国的标准。
原产地规则应用国际贸易的一些范畴 • • • • • • • • 贸易统计 差别关税的计征: 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互惠措施 进口配额的管理 反倾销(反补贴)诉案的审理 原产地标记的监管 政府采购中货物的原产地判定 涉及濒危动植物的保护
作用
• 世界大多数国家根据进口产品的不同来源, 分别给予不同的待遇。在实行差别关税的 国家,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是决定其是否享 受一定的关税优惠待遇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采取禁运、反倾销、进出口数量限额、 贸易制裁、联合抵制、卫生防疫管制、外 汇管制等贸易措施中,只有在对进口货物 的原产地能够作出准确的判定时,其贸易 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在许多情 况下,原产地规则都是国家贸易政策的重 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多方面的作用。
中国原产地规则

中国原产地规则摘要:一、原产地规则的概述二、中国原产地规则的发展历程三、中国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四、中国原产地规则的作用和意义五、中国原产地规则的挑战与未来展望正文:原产地规则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贸易的关税待遇规则,用于确定货物原产地,以便适用相应的关税税率。
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规则的适用对于国际贸易的关税待遇、贸易政策、贸易壁垒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原产地规则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中国原产地规则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1980年代初,中国开始实行加工贸易政策,同时开始制定原产地规则。
1990年代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开始全面执行WTO的原产地规则。
2002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标志着中国原产地规则正式确立。
中国原产地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原产地标准:中国原产地规则采用“实质性加工”标准,即进口原材料或零部件在中国进行实质性加工,即可获得中国原产地资格。
2.原产地证书:进口货物需要提供原产地证书,以证明其原产地。
原产地证书由出口国政府或商会签发,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贸易文件之一。
3.原产地标记:中国原产地规则要求进口货物在中国境内生产、加工、制造的,应当在货物及其包装上标注“中国制造”等字样。
4.区域性贸易协定:中国参加的区域性贸易协定,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也有相应的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协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
中国原产地规则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国家利益:通过原产地规则,中国可以对进口货物实施差别化的关税待遇,保护国内产业,促进国内经济发展。
2.促进国际贸易:原产地规则可以明确贸易关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3.规范贸易行为:原产地规则可以规范国际贸易中货物原产地的判定,防止伪造原产地证书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4.推动加工贸易发展:中国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加工”标准,可以推动加工贸易的发展,吸引外资,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一、原产地规则概述“货物的原产地”(The origin ofgoods)是指某一特定产品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区,即货物的生产来源地。
根据各国的原产地规则和国际惯例,原产国(地)是指某一特定货物的完全生产国(地);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地区)参与了某一货物的生产时,那个对产品进行了最后的实质性加工的国家(地区)即为原产国(地)。
原产地规则是各国(地区)为了确定商品原产地和地区而采取的法律、规章和普遍适用的行政命令。
其目的是以此确定该商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应享受的待遇。
原产地规则的内容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和书面说明。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研究探讨乃至统一原产地规则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和重视的问题。
围绕着原产地规则问题,关贸总协定进行了长期的努力,并于1993年12月15日签署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时,将《原产地规则协议》正式列入最后文件的附件。
二、《原产地规则协议》内容简介原产地规则协议由前言、四个部分(9个条款)和两个附录构成。
第一部分是定义与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是关于实施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涉及过渡期和过渡期后的规定;第三部分是通知、审查、协商和争端解决的程序安排;第四部分是原产地规则的协调,附录一是有关原产地规则技术委员会的内容;附录二是关于优惠的原产地规则的共同宣言。
具体内容包括如下:(一)定义与适用范围1、原产地规则的定义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成员方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决定,且此种原产地规则与导致授予超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条的关税优惠的契约性或自治性贸易体制无关。
2、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它包括所有非优惠的商业政策措施,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二、三、十一和十三条下的最惠国待遇;第六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第十九条的保障措施;第九条的原产地标记要求;任何歧视性的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
此外,还包括为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而使用的原产地规则。
中国原产地规则

中国原产地规则摘要:一、原产地规则的定义与作用二、中国原产地规则的概述1.原产地标准2.适用范围3.申报与审核三、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四、中国原产地规则的改进与完善1.调整原产地标准2.简化申报程序3.加强国际合作五、原产地规则对我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正文:原产地规则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了确定产品原产国,以便实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享受贸易优惠政策,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标准。
原产地规则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原产地规则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的原产地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产地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原产地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的货物,另一种是经过加工或者处理,其加工或者处理增值部分在一个国家内达到实质性改变的货物。
2.适用范围:中国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所有进出口货物。
进口货物在申报进口时需要提交原产地证明,出口货物在申报出口时需要提交原产地证书。
3.申报与审核:进口货物原产地证明由出口国政府或者商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由中国海关总署签发。
申报企业需要如实申报货物原产地,海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如发现虚假申报,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规则对于保障公平竞争、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原产地规则的完善和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提高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需求,中国原产地规则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与完善:1.调整原产地标准:根据国际发展趋势,适当降低原产地标准,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简化申报程序:通过采用电子化申报、无纸化办公等措施,简化申报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申报效率。
3.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建立原产地证书互认制度,加强原产地规则的国际协调,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RCEP专题解读】RCEP中的原产地规则

【RCEP专题解读】|RCEP中的原产地规则本期文章就向各位读者简要介绍一下RCEP中的原产地规则,以期能够帮助外向型企业在实务中更好地利用RCEP中的原产地规则,享受到RCEP带来的关税红利。
RCEP原产地三大判定规则1、完全获得或生产规则(即Wholly Obtained or Produced,简称“WO”规则)2、专有生产规则(即Produced Exclusively,简称“PE”规则)3、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roduct-Specific Rules,简称“PSR”规则)原产地规则简介01完全获得或生产规则产品完全从一个缔约国获得或生产即可判定该产品的原产地为该缔约国。
例如1、在越南种植并收获、采摘的苹果2、在新西兰种植并收获、采摘的猕猴桃3、在澳大利亚出生并饲养的活体动物(牛、羊等)4、在澳大利亚饲养的羔羊加工成的羔羊肉5、在新西兰捕捞或养殖的牡蛎6、越南船只在公海按照国际法捕获的鱼虾等海产品上述产品均符合完全获得或生产规则(WO规则),可以判定原产地为该缔约国。
02专有生产规则产品在一缔约国生产且仅使用来自一个或多个其他缔约国的原材料即可判定该产品的原产地为该缔约国。
这一规则一般适用于工业品或加工制成品。
03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产品在一缔约国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并且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列的适用要求时即可判定该产品的原产地为该缔约国。
该规则比较复杂且衍生出了多个判定标准:PSR规则的衍生标准1、区域价值成分标准(Regional Value Content, 简称“RVC”标准)2、税则归类改变标准(Change in Tariff Classification,简称“CTC”标准)3、加工工序标准(Chemical Reaction,简称“CR”标准)PSR规则衍生标准简介01区域价值成分标准这一标准通过比较来自缔约国的原材料、来自非缔约国的原材料、费用等构成产品价值成分的占比,来判断来自非缔约国的原材料是否发生实质性改变,进而判定产品是否具备缔约国原产资格。
原产地证使用的条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原产地证使用的条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原产地证是一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货物产自某特定国家或地区。
它是国际贸易中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贸易往来中常用的文件之一。
使用原产地证可以帮助进出口商享受相关的关税优惠政策,避免不必要的关税支出,提高竞争力。
本文将重点讨论原产地证使用的条件,以帮助读者了解在使用原产地证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和流程。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更好地理解如何正确使用原产地证,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不必要损失。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小节。
在概述部分,我们会简要介绍原产地证的概念和重要性。
文章结构部分则会说明文章的整体结构和各部分内容。
目的部分则是明确本文的写作目的和目标。
正文部分包括原产地证的定义和作用、使用原产地证的条件以及原产地证的申请流程三个小节。
在这部分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的概念、作用以及使用条件,以及申请流程的具体步骤。
结论部分包括总结使用原产地证的重要性、强调遵守使用条件的必要性以及展望未来原产地证的发展三个小节。
在这部分中,我们将总结原产地证在贸易中的重要性,并强调遵守相关使用条件的必要性,同时也展望未来原产地证制度的发展方向。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和阐述原产地证的使用条件,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重要国际贸易文件的申请和使用流程。
通过深入分析原产地证的定义、作用以及申请流程,读者可以清楚地了解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使用原产地证,以及如何正确地申请和使用该证明文件。
同时,通过强调遵守使用条件的必要性,本文旨在提醒读者在国际贸易中遵守相关规定和条例的重要性。
只有遵守规定,才能确保原产地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问题,保障贸易顺利进行。
最后,本文还将展望未来原产地证的发展趋势,探讨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对未来发展的展望,读者可以更好地把握原产地证的使用条件,为自身的贸易活动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指导。
原产地规则-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不同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规则-含有非原产成分的不同原产地标准1.普惠制原产地标准国家原产地标准原产地标准描述(对非完全原产品)欧盟、土耳其、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日本加工标准(1)产品未列入“加工工序清单”,制成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其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号;(2)产品列入“加工工序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
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百分比标准非原产成分的价值不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澳大利亚、新西兰百分比标准原产成分的价值不少于该产品工厂成本价的50% 加拿大百分比标准非原产成分的价值不超过产品出厂价的40%2.区域性优惠贸易原产地标准国家原产地标准原产地标准描述(对非完全原产品)东盟十国百分比标准非原产成分的总价值不超过所获得或生产产品离岸价的60%;成员国累计含量不少于最终产品含量的40%;列入特定产品清单的,须符合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或增值百分比标准。
《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百分比标准来自非成员国或不明原产地的原材料、零件或制品的总价值不超过该产品FOB价的55%;成员国成分合计不低于产品FOB价的60%。
巴基斯坦百分比标准非成员国成分不超过制成品FOB价的60%;原产地累计:成员国成分合计不低于产品FOB价的60%;列入特定产品清单的,符合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
智利百分比标准货物区域价值成分(RVC)不得少于40%;列入特定产品清单的,符合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1)区域价值成分RVC≥50%;(2)产品章改变;(3)产品4位数税则号改变。
新西兰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CTC)为主,区域价值成分(RVC)和加工工序等标准为辅,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表中包含全版本海关税则HS编码第1-97章所有产品相应的原产地标准。
符合《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表》(包含全版本海关税则HS编码第1-97章所有产品)中的相应原产地标准。
新加坡百分比标准货物区域价值成分(RVC)不得少于40%;列入特定产品清单的,符合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
中国原产地规则

中国原产地规则
摘要:
一、原产地规则概述
1.原产地规则的定义
2.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二、中国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1.直接原产地规则
2.间接原产地规则
三、中国原产地规则的具体内容
1.直接原产地规则
a.完全在一个国家境内生产的货物
b.完全在一个国家境内生产的货物,但是使用了非原产材料
c.在一个国家境内完成实质性改变的货物
2.间接原产地规则
a.完全在一个国家境内生产的货物,但是使用了非原产材料
b.在一个国家境内完成实质性改变的货物
四、中国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
1.货物贸易
2.服务贸易
3.知识产权
五、中国原产地规则的执行情况
1.原产地证书的签发
2.原产地规则的监管
正文:
原产地规则是指国际贸易中关于货物原产地认定的规定,它是为了保证贸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不正当的贸易行为。
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原产地规则,以规范国际贸易行为。
中国原产地规则主要分为直接原产地规则和间接原产地规则。
直接原产地规则是指完全在一个国家境内生产的货物,或者是使用了非原产材料,但是在一个国家境内完成实质性改变的货物。
间接原产地规则是指在一个国家境内完成实质性改变的货物,或者是使用了非原产材料,但是在在一个国家境内完成实质性改变的货物。
中国原产地规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直接原产地规则和间接原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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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叫法
属地性
统一叫法
完全获得(不分证书类型) 完全生产 ( 仅限FTA案例) 实质性改变 税则归类改变(在实质性改变后加 注,下同) 区域价值成分(FTA)、百分比标 准(GSP)、从价百分比(CO)
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
序号 05 06 名称 微小加工及处理、简单加工、不充分加工 统一名称 微小加工
原产地规则要求
应列明产品适用的具体原产地规则. 例如:滑雪服(621120),填充料非原产,出口秘鲁, 适用条款“实质性改变”, 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中秘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621120项下产品的规定是: “不要求税则归类改变,只要其区域成分价值不低于 50%”。
原产地规则要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以下填法不正确: 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判定 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 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判定 如果产品完全在受惠国获得的,则该产品被认定该受惠国 的原产品
“原产地规则要求”注意事项
考虑到普惠制、CO、亚太贸易协定中无“完全生产”分 类,签发以上三类证书的产品不适用“完全生产”案例; 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中,除中哥、中秘自贸区外,其他 自贸区采用成员国成分的,不适用”完全获得”。 可追溯源头并确认是国内获得的工业品,可适用 “完全 获得”
原产地规则要求
要原文引用原产地规则,同时要注意对“本节、第X款、 附件X”之类的用语做必要的加注或转换。 例如: 铝制散热器(870891),出口新西兰,铝型材 (760410)国内生产,初始原料原产地不祥,适用条款 “完全生产”,原产地规则要求填: (1)中新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7604项下产品的规定是: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品目7604”; (2)对完全生产的规定是:“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 完全由符合本节(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
原产地规则要求
应列明产品适用的所有原产地规则. 例如:打蛋机(850940),其中塑料杯(392425)采用进口聚乙烯例 子(390110)制得,出口瑞士,适用条款”吸收原则“,原产地规则 要求填: (1)中瑞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对392425项下产品的规定是:”品目 改变或非原产原料价值55%; (2)对850940项下产品的规定是:“非原产材料价值不得超过50%”。 “吸收原则”和“完全生产”案例要同时列明两个条款,一是由初始 原料变成“符合原产资格”原料的原产地规则,二是“符合原产资格” 原料变为最终产品的原产地规则。
例如:羽绒上衣,离岸价48.8美元/件, 非原产原料: 金属钮扣(960622),意大利,2.09美元/件; 吊钟(830810),意大利,1.01美元/件; 拉链头(960720),意大利,1.9美元/件; 商标(580710),意大利,0.76美元/件。 非原产原料价值合计占产品离岸价的11.8%。
生产厂家
企业允许公开厂名的,按实际名称填写,例如: 杭州神 旺食品有限公司。 厂名无地址的,在厂名前用括号加注地址,例如: (义乌)东羽服饰有限公司。 厂名无行业信息的,在厂名后用括号加注行业信息, 例如 : (萧山)达利有限公司(服饰)。 厂名要求保密的,注明地名与行业,例如义乌某化工 厂。
原产原料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原产原料(名称、HS编码 及单位用料价值) 应列明各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及单位用料价值(不 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可不填价值); 例:品名为“窗帘附件套装”,离岸价为3.5美元/套, 原产原料为: 窗帘杆支架(830241),0.57美元/套; 铁钩(732690),0.29美元/套; 铁夹(732690),0.38美元/套; 铁质装饰品(830629),1.12美元/套。
技术性贸易措施知识培训
2016年5月5日. 山东蓬莱CIQ
编号
编号由6位数字+1位字母组成,即: HS章(2位)+适用条款(2位)+证书类型(1位)+ 序列号(两位 ), 例如:8504S01,代表85章的产品,适用04号实质性 改变条款,瑞士证书,01个案例。 由各分组长单位负责编号。 适用条款顺序号见下表。
出厂价/离岸价(FOB)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的名称改为 :出厂价/离岸价(FOB) 价格为本案例计算单价,如出厂价5美元/件; 离岸价1美 元/米 ; 离岸价10欧元/千克 出厂价10元(RMB)/套; 离岸价100美元/打。 按原产地规则要求列明出厂价或离岸价(FOB); 单价、币种及计量单位应与原料中的保持一致。
非原产原料
请编写人员将此栏名称改为;非原产原料(名称、HS编 码、来源地、单位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 应列明各非原产原料的名称、HS编码、来源地、单位 用料价值及合计含量占比%(不涉及百分比条款的,后 两项可不填), 此栏的单价、计量单位应与产品出厂价或离岸价的单位 保持一致。
非原产原料
适用条款
适用条款——按照下表统一叫法填写。
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从价百分比均归入 04号实质性改变的子条款,例:实质性改变-区域价值 成分。
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
序号
01 02 03 04 属地性 完全原产、完全获得 完全生产 实质性改变、 实质性改造 税则归类改变、税则号改变 区域价值成分(FTA)、百分比标 准(GSP)、从价百分比(CO)
原产地累积(FTA)、原产地累计(GSP) 原产地累积 全球性累计(GSP) 全球性累积(GSP,在原产地 累积后加注) 给惠国成分(GSP) 微小含量(仅适用税则归类改 变情形) 吸收原则 成套货物
07
给惠国成分(GSP) 微小含量 吸收原则、分段计算 成套货物
08
09 10
适用条款名称及顺序
序号 11 12 13 14 15 17 18 可互换材料 中性成分 包装材料及容器 附件、备件及工具 直运规则、直接运输 名称 统一名称 可互换材料 中性成分 包装材料及容器 附件、备件及工具 直运规则
非原产原料
以下填法不正确,应列明每码所用非原产原料的价值。 染色棉混纺布,离岸价3.77美元/码, 非原产原料: 棉纱 (520512 ),巴基斯坦 ,3.7美元/千克 染料(320416 ),泰国 ,15.22美元/千克 助剂(380991),美国 ,13.1美元/千克 非原产原料价值合计占产品离岸价的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