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案例
浅析中国FTA中的原产地规则

百家论点浅析中国FTA中的原产地规则王学(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2)摘要:迄今为止,我国已经签署了16个双边性的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4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
在所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中,我们能看到诸如原产地规则这样的普遍规则。
总结FTA中的共性对于中国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原产地规则;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制定1原产地规则的定义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系指一国家、地区或区域集团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普遍适用的法律、规章的总称,常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
根据WTO《原产地规则协定》,原产地的确定标准有完全获得和实质性改变两种。
前者是指完全使用原产国的原料和零部件,并在其国内完成生产和制造的产品;后者是指对于不完全使用原产国的原料,或未在其国内完成全部生产和制造过程的产品须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认定原产于该国。
2中国签订的FTA中的原产地规则2.1中国与港澳台之间的贸易安排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订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之后又签订了多份补充协议,这是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的重要典范,也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成功实践。
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用两个附件的形式规制了原产地的确定、签发与核查程序等具体内容。
2010年6月29日,两岸签订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第3.2条规定了原产地规则是两岸货物贸易协议磋商的重要内容之一。
2.2中国与韩国FTA中的原产地规则作为中国与多个发达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之一,2015年6月签署的中国与韩国FTA已经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
该协定规定了原产地规则的基本定义与实施程序,还在附件3—C中规定了原产地证书。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对原产货物与特定货物、区域价值成分与累计规则、货物成分、材料与包装以及直接运输做出了详细的阐述。
2.3中国与巴基斯坦FTA中的原产地规则截至2018年1月1日,中国已经于7个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这些协定都生效并得到实施。
rcep原产地规则简介

rcep原产地规则简介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RCEP)是一份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的自贸协定。
RCEP由东盟成员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共同签署,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生效。
RCEP的原产地规则是货物贸易的基础,旨在确定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协定下的关税优惠。
根据RCEP原产地规则,货物原产地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这类货物包括在该缔约方种植、收获、采摘或采集的植物和植物货物,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从活动物获得的货物,以及通过狩猎、诱捕、捕捞、耕种、水产养殖、采集或捕捉直接获得的货物等。
2. 在一缔约方仅使用来自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缔约方的原材料生产的货物:这类货物是指在一缔约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并且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列的适用要求的货物。
3. 区域内的原产地累积规则:RCEP规定,在计算原产地时,各
缔约方之间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可以累积计算,从而使企业更好地享受关税优惠。
原产地规则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运用原产地规则,可以降低进出口货物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区域内的贸易往来。
此外,RCEP原产地规则还涉及到经核准出口商制度和管理规定,企业需按照规定申请原产地证书,以享受关税优惠。
总之,RCEP原产地规则为企业提供了更广泛的原产地选择,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提高区域内的贸易便利性,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
台湾ECFA操作介绍

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概述(一)签证地区台湾(二)证书名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三)签证产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267种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
(四)证书文字证书内容以中文填写。
必要时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
二、申请书书面申办ECFA证书是采用FORM A申请书。
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
申请书由产地证申报员署名并加盖申办单位印章。
三、证书编号ECFA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H”,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
例如H11470ZC60390038四、证书填制第一栏:应填写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双方注册登记的海峡两岸双方出口商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
第二栏:应填写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双方注册登记的海峡两岸双方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
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应详细列出所有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如果证书填写不下,可以随附生产商清单。
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写“同上”。
若本栏资料属机密性资料时,请填写“签证机构或相关机关要求时提供”。
第三栏:应填写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在双方注册登记的海峡两岸双方进口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
第四栏:应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船舶、飞机等)的编号、装货口岸和到货口岸。
如离港日期未最终确定,可填写预计的离港日期,并注明“预计”字样。
第五栏:不论是否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进口方海关可在本栏标注(√ )。
如果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请在该栏注明原因。
各类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及常见案例分析

东盟原产地证填制说明
第13栏. (1)当发票由第三方开具时,在”Third Party Invoicing 处打√; (2)如系补发证书,在 Issued Retroactively 处打√(系统判别后自动打√) (3)如系展品,在Exhibition处打√ (4)如作为流动证明,在Movement Certificate处 打√。(海关打√)
泰国、
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
亚太贸易协定证书原产地标准填制
1. 完全原产,填 “A”; 2. 使用非成员国成分的,在字母B后填非成员国成份占产品FOB价的百分比, 例如“B” 50%; 3. 使用原产地累计的,在字母”C”后填累计含量总值与产品FOB价的百分 比,例如:“C“ 60% ; 4.符合特定原产地 标准的,填“D”。
“PSR
“P”
RVC
PSR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标准填制
1. 一方境内完全原产,填 “WO”; 2. 在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地资格的材料生产 的,填 “WP”; 3. 满足《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表》规定的税则号归类改变、工 序要求或其 他要求的,填“PSR”; 4. 货物满足《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表》规定的区域价值成份 (RVC),填“PSR”并加注区域价值成份的百分比(PSR45%)。
各类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及常 见案例分析
二O一六年三月
产地证意义
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 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 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产地证的作用:1。作为征税的依据。2。作为允许进口的文件 之一。一般来说原产地证书是产品的“经济护照”,各类优惠性 原产地证书是产品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书面凭证, 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被视为企业开启国际市场的 “金钥匙”、“纸黄金”。
原产地规则-原产地标准的例外条款及特定要求

原产地规则-原产地标准的例外条款及特定要求1.原产地累积累积是指对于原产于一个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的产品,如果在另一个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被用作原材料,进行符合“特定条件”的进一步生产加工,则这个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后一个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
从目的上看,累积通过将非原产产品视为原产产品,允许和鼓励更多国家参与产品的生产制造,从而在一定范围内推进区域经济的一体化。
从国家(或者单独关税区)范围的区分上,累积可以分为双边累积、斜边累积和区域累积(或全面累积)。
双边累积是指原产于给惠国的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受惠国,即给惠国成分;斜边累计是指原产于给惠国指定的第三国的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受惠国,即受惠国成分;区域累计是在给惠国指定的受惠国家范围(区域)内,原产于其中一个国家的产品可以被视为原产于其中任何一个其它国家。
比如,在普惠制中,使用了英美的原材料可视为给惠国成分,使用了东南亚的原材料可视为受惠国成分;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使用了东盟任一国的原材料可视为区域价值累积。
属于原产地累积的成分可以不视为非原产成分,无需查核这些成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是否产生了实质性改变的影响。
2.微小含量微小含量是指在适用实质性改变标准的情况下,对于非原产的材料,即使没有经过相应的实质性改变,只要其总价格(或数重量)控制在最终产品价格(或数重量)的规定比例内,则这部分非原产材料的存在就可以不予考虑,也不影响原产地判定的结果;从效果上看,微小含量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实质性改变标准,因此可以被视为实质性改变标准的例外。
中智、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ECFA、中秘、中哥、中冰、中瑞等8个协定均含有微小含量条款。
3.吸收原则吸收原则主要适用于产品生产加工的过程中存在中间产品的情形(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是指在使用非原产材料的情况下,如果从原材料到中间产品这一过程完成了实质性转变,使得中间产品获得了原产资格,那么在中间产品向最终产品进行实质性改变的这一环节中,就把中间产品视为百分之百原产,不再考虑和评价上述初始原材料的非原产特性。
ECFA,CECA和CEPA

四、"早期收获"计划的主要内容。为使双方尽快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 计划,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主要是《税则》一至第八章的农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到零。
五、关于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东盟中越南、老挝、柬埔寨尚未加入WTO。为了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我国同意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将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适用于这些国家。
按照协议规定,货物贸易方面,由2004年1月1日起,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都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这些产品包括部分电机及电子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最迟于2006年1月1日前,只要符合CEPA的原产地原则,香港厂商都可经申请享有零关税优惠。香港特区同意在协议下对所有原产于内地的货品维持零关税,并且不会对该等货品实施限制性贸易法规。服务贸易方面,协议规定17个服务行业获得放宽准入;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同意在7个范围内加强合作,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电子商务、法律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产业合作。
内容
虽然《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内容尚未确定,但是其主要内容要于两岸互通将约定关税减免。也就是两岸达成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在细项上,若比照2010年实施的东盟加三协议,关税免税部份将包含了台湾输往大陆的石化、机械、纺织品及汽车零组件业等经济产业。
因为ECFA并未实际谈判或者签署,所以现在并没有具体内容透露出来
不过可以参照CEPA和《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作出一定,另有6个附件,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三大范畴。协议的实施目标是逐步取消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提高内地和香港之间的经贸合作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进出口货物报关之 原产地证书与原产地规则

4202: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到此品目。
进口牛皮 4101
出口皮包 4202
微小含量
不符合原产地规则中税则归类改变标准的货物,如果在未能 满足税则归类改变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所使用全部非原产材料, 其价值不超过该货物的8%(或10%不等),仍应当被视为原产。
HS改变 8%
采用税则号改变标准国家
普惠制:欧盟、日本等32国家;自贸区:ECFA
•
•
货物原产地的判定
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证书
自贸区及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货物原产地的证明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 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 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 “护照”。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享受最惠国待遇
优惠原产地证书 ——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 非关税差别待遇方面 (贸易禁运、配额、反倾销、贸易制裁、 卫生检疫管制等贸易措施) 3.贸易统计; 4.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加贴原产地标记)
•
•
货物的原产地
美国要求每一原产于外国的货物或其包装必须附有原产地标记,以 使美国的最终购买者了解该商品的真实原产地。其主要目的为: 1.有利于美国消费者选择产品; 2.据此对不同产地的产品实施不同的关税税率; 3. 据此识别产品的不同来源地,制定和执行有关进口贸易政策; 4. 便于美国进行反倾销诉讼。标签如与实际产地不符海关将予法 律制裁。
“中国制造”
“中国制造”的商品已经遍布全球,让中 国获得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但在这场全 球化的盛宴中,中国企业所获得利润却 远远低于那些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说 白了,许多中国制造的商品只是贴着一 个“中国制造”商标,而真正的制造业 者却是那些跨国企业。
各类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及常见案例分析模板

二O一六年三月
产地证意义
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 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 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产地证的作用:1。作为征税的依据。2。作为允许进口的文件 之一。一般来说原产地证书是产品的“经济护照”,各类优惠性 原产地证书是产品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书面凭证, 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被视为企业开启国际市场的 “金钥匙”、“纸黄金”。
常用证书及证书代码
※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原产地证书 ※ G: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 E: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 (FORM E) ※ B: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 ※ P: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 ※ F: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F)
常用证书及证书代码
东盟原产地证填制说明
第7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的名称及HS编码 填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的名称及HS编码,例: ONE HUNDRED AND FIFTY (150) CARTONS OF SOYBEANS. (1)包装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 (2)具体列明包装种类,不能笼统打PACKAGE。如果无包装,应注明货 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 (裸装)、HANGING GARMENTS(挂 衣)、IN BULK(散装) (3)商品名称必须具体,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不能 笼统填MACHINE, GARMENTS (4)证面HS编码填6位 (ECFA证书8位、亚太4位) 目前签证系统后台录入要求与报关单保持一致,填10位 (5)如适用第三方发票条款,在该栏加注中国以外的第三方公司名称、 地址 (6)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下一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已防 止添加变造内容 (7) 需要加注合同、信用证号的,可在结束符合下空白处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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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四位碼)轉換 目(六位碼)轉換 區域內價值含量(附加價值率)
RVC=
FOB-VNM FOB
× 100%
• VNM指非原產材料之價格(Value of Non-Originating Material),應 以CIF為基礎核定。 • FOB及CIF則應依據關稅估價協定及一般公認會計準則進行核定。
• • FOB(離岸價格)即輸出商品離開本國口岸之商品價格。 CIF(起岸價格)即輸入商品到達我國口岸之商品價格 。
目(Sub-heading):5,052目
海關徵稅 貿易管理
2
二、海關進口稅則之架構
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 以六位碼作為國際碼
海關進口稅則之架構 以4011.50.00 新橡膠氣胎,腳踏車用為例 章(Chapter) 節(Heading) 40 4011 4011.50.00 4011.50.00.00 2位碼 4位碼 6位碼 8位碼 10位碼
10
HS2
85
87 90
註:
主要產品 PSR 馬達、電機、永磁體、視聽、電子管、通信設備、電 CTH 線電纜 稅號85.35、85.36或85.37裝置的零件、稅號85.12裝置 CTH或RVC40% 的零件 機動車輛用照明裝置、非特種用途的其他電視攝像機 CTH且RVC40% 小家電 CTSH且RVC45% 其他焊接機器及裝置、其他電子管 RVC50% 可編程式控制器、其他數控裝置 CTH且RVC50% 自行車、自行車(零組件) CTH且RVC40% 汽車零組件、非機動腳踏車的其他零附件 CTH且RVC50% 光學、醫材、運動器材、鈕扣 CTH 未列名測量、檢驗儀器器具及機器 CTSH且RVC50%
稅則號列(八位碼) 4011.50.00 新橡膠氣胎,腳踏車用
4
四、專有名詞解釋
代碼 PSR CC 原文 Product Specific Rule Change Chapter 中文說明 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 章(二位碼)轉換
CTH CTSH RVC
Change in Tariff Heading Change in Tariff SubHeading Regional Value Content
CIF=$60
台灣 加工
擦拭用布
FOB=$100
RVC= (100-60)/100 x100% =40%
符合2項 條件 = 關 稅優惠
RVC達40% 18
二、紡織類
3. 成衣: CC
– 「 61051000 之棉製針織或鉤編男襯衫」之 PSR 規定為 :從任何其他章貨品變更為此(CC)。
第3國進口 原料
7
參、大陸降稅早收清單 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PSR)概要
HS2 25 27 28 29 32 34 35 38 39 主要產品 水泥 油品 碳(碳黑及其他稅號未列名的其他形狀的碳) 石化原料 染、顏料、漆及油墨 鈦白粉 界面活性劑: 非離子型有機表面活性劑 膠及黏合劑 混合烷基苯及混合烷基 PP、SAN、PS、EVA、丙烯酸聚合、其他聚酯、樹脂、初級 形狀的聚矽氧烷、塑膠製品 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丙烯單體單元的含量大 於乙烯單體單元) 橡膠、自行車用新的充氣橡膠輪胎 輪胎 袋包箱 棉紗、棉布、棉與化纖混紡布 人造纖維紗線 合成纖維布 PSR CTH CTH CTH CTH CTH CTH,但從第2823節改變 至此除外 CTH或RVC40% CTH CTH CTH CTH且RVC45% CTH CTH且RVC40% CTH有機 界面活性劑 FOB=$100
2915 轉換至 3402 RVC=(10060)/100x100% =40%
符合 CTH 2項擇1符 合↓ 關稅優惠
第3國進口 原料
29157011
硬脂酸(化學級)
第3國進口 原料
台灣 加工
硬脂酸(化學級)
CIF=$60
台灣 加工
5
貳、原產地規則(1/2)
原產地規則(Rules of Origin) 目的:用於確定貨品的 「國籍」之規則,用來界定原產貨物的來源地。 原產貨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完全在締約雙方任一國生產(當地耕種、飼養、捕 撈、挖礦等) 完全使用締約雙方任一國的原產原料所生產 使用非原產原料要認定為原產貨物則必須經過實 質轉型,規定在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Product Specific Rule, PSR)中
原料
台灣 加工 29012100乙烯 29012200丙烯 台灣 加工 初級形狀的乙烯 丙烯共聚物 FOB=US$1300
27090010
原油
CIF=US$500
台灣 加工
27101191 輕油
14
一、石化類
3. 鈦白粉:CTH,從2823節變更至此除外
– 「 32061110 鈦白粉」之 PSR 規定為:從任何其他節貨品變 更為此從2823節至此除外。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INDUSTRIAL DEVELOPMENT BUREAU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IDB
兩岸經濟協議(ECFA) 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案例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99年12月
0
簡報大綱
壹、商品分類制度、稅則及名詞解釋 貳、原產地規則 參、大陸降稅早收清單產品特定原產地 規則(PSR)概要
台灣 加工
27101191 輕油
台灣 加工
29012100 乙烯 29012200 丙烯
台灣 加工
39023030之 初級形狀的乙烯 丙烯共聚物
符合 2901 CTH 轉換至 3902 RVC= (1300-500) 關稅優惠 /1300x100% =61% RVC達 45%
符合2項條 件↓
原料
原料
肆、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PSR)範例
伍、結語
1
壹、商品分類制度、稅則及名詞解釋
一、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
類:21類
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 (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Coding System, 簡稱HS)
章(Chapter):97章
節(Heading):1,221節
40
42 52
54
8
HS2
主要產品
PSR
55 56 58 59 60-62 63 64 70 72
未梳的其他合成纖維短纖、未梳的其他人造纖維短纖、非 CC 零售純人造纖維短纖單紗 再生纖維布、合成纖維棉紗、合成纖維棉梭織物、與棉混 CTH 紡合成纖維棉梭、合成纖維棉梭織布 化纖填充物、不織布、繩、索、網 CTH 棉製燈芯絨、網眼薄紗及其他網眼織物、狹幅織物 CC 化學纖維製見底部刺繡品 CTH 人造革、特殊紡織物 CC 化學纖維製見底布刺繡品 CTH 針織物、針織成衣、泳衣、襪、服飾配件、梭織成衣、內 衣、襪套、襪帶、非針織非鉤編和服腰帶、非針織非鉤編 CC 服裝或衣著附件、非針織非鉤編服裝或衣著零件 毯、毛巾 CC 擦拭布 CC且RVC40% 鞋 CC LCD玻璃、汽車零組件、玻纖 CTH 鋼鐵、不銹鋼 CTH 其他1毫米<厚度<3毫米的冷軋卷材、其他0.5毫米≤厚度 CTH,但從第7208 ≤1毫米的冷軋卷材、其他厚度<0.5毫米的冷軋卷材 節改變至此除外
40029911之
其他初級形狀的合成 橡膠
第3國進口 原料
第3國進口 原料
台灣 加工
40111000之
機動小客車用新的 充氣橡膠輪胎
4002 轉換至 4011
RVC= (1000400)/100 x100% =60%
符合CTH
符合2項條件 = 關稅優惠
其他初級形狀的合成 橡膠
CIF=$400
台灣 加工
3
目(Subheading) 4011.50 稅則號列 統計碼
三、國際商品統一分類V.S海關進口稅則
範例: 第7類: 塑膠及其製 品;橡膠及 其製品 章(二位碼) 39 塑膠及其製品 40 橡膠及其製品 節(四位碼) 4001 初級狀態或呈板、片、條狀之天然橡 膠..... 4002 初級狀態或成板、片、條狀之合成橡 膠….. 4003 初級狀態或呈板、片、條狀之再生橡 膠 . . . 4011 新橡膠氣胎 . . . 目(六位碼) 4011.10 小客車(包括旅行車及賽車用) 4011.20 大客車或貨車用 4011.30 航空用 4011.40 機器腳踏車用 4011.50 腳踏車用 . . .
機動小客車用新的 充氣橡膠輪胎
FOB=$1000
RVC達40%
16
二、紡織類
1. 棉紗: CTH
– 「52062200之非零售精梳棉紗」之PSR規定為:從任何其 他節貨品變更為此(CTH)。
第3國進口 原料
符合原產標準
台灣加工
52030000之
已梳的棉花
52062200之
非零售精梳棉紗
5203 轉換至 5206
1.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為『從其他節改變至此,區域產值含量不少於50%,且數控系統須在一方或 雙方加工生產並符合第853710目有關標準』 2.自2014年1月1日起調整為『從其他節改變至此,區域產值含量不少於50%,且數控系統須在一方或 雙方加工生產並符合第853710目有關標準』 3. 本表主要產品HS code請參考ECFA貨品貿易大陸方面早期收穫產品清單。
17
二、紡織類
2. 擦拭布: CC且RVC40%
– 「63071000之擦拭用布」之PSR規定為:從任何其他章貨 品變更為此(CC)且區域價值含量不得低於40%。
第3國進口 原料
52083100之
染色平紋梭織物
第3國進口 原料
台灣 加工
63071000之
擦拭用布
52章
轉換至
6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