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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
普惠制(GSP)是世界上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过长期艰难的谈判斗争才获得的普遍的、无歧视的、单向的关 税优惠待遇,各给惠国(发达国家)都分别制订了普惠制实施方案,而普惠制原产地规则则是各实施方案的核心 内容。这些规则严格而繁琐,实际已成为发达国家在普惠制突破其关税壁垒后设置的又一道“栅栏”。
(4)按货物的组成成份分为:完全原产地规则和部分原产地规则。“完全原产” (Wholly obtained)产品 一般是指在一国生长、开采、收获或利用该国自然出产的原料在该国加工制成的产品。即使含有微小的进口原料 (如家具的土光蜡)也将视为部分原产产品。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受惠国根据给惠国方案中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地为受惠国的,可享受 关税优惠待遇的证明文件;
(3)纺织品配额原产地证书:纺织品设置数量限制的国家为进行配额管理而要求出口国出具的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证书;
(4)区域性经济集团成员国之间的产地证书:区域范围内(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等)的国家为享受互惠减 免关税而出具的产地证明书;
第二,原产地规则是实施普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的一部分工业 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互惠的,非歧视的关税减免的一种优惠制度。实施普惠制的目的在于通过鼓励 发达国家中的进口商从发展中国家多进口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商品,从而起到扩大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 商品出口,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提高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的作用。
标准
1.整件生产标准。即产品完全是受惠国生产和制造,不含有进口的和产地不明的原材料和部件。完全在一国 生产的产品包括:在该国领土、领水或其海底开采的矿产品;在该国生长、收获的植物产品、动物产品及其制品; 在其国内渔猎所获的产品;该国船舶在公海上捕获的海产品和用这些捕获物在该国海上加工、船上加工制造的产 品;国内收集的生产和加工后的剩料和废料及废旧物品;完全用以上物品在该国内生产的商品。

原产地规则.ppt

原产地规则.ppt

完全原产产品标准
“本条例第三条所称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是指: (一)在该国(地区)出生并饲养的活的动物;(二)在该国 (地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动物;(三)从该国(地区) 的活的动物获得的未经加工的物品;(四)在该国(地区)收获 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五)在该国(地区)采掘的矿物;(六) 在该国(地区)获得的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范围之外 的其他天然生成的物品;(七)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只能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八)在该国(地区) 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 者材料;(九)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 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十)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 船上加工本条第(九)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十一)从该国 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十 二)在该国(地区)完全从本条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所列 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
两种不同观点: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之间的矛盾
服务提供者的“原产地”
1、“另一成员的自然人”(GATS第28条(k)项)
“居住”(resides)在该另一成员或任何其他成员领土 内的自然人,且根据该另一成员的法律,属该另一成员的 “国民”(national)或有地”

从价百分比
“从价百分比,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 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一定的百分 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第6条)
“ ‘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 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 用公式表示如下: 工厂交货价 - 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价值 ————————————————————×100%≥30%

报关协会原产地培训PPT

报关协会原产地培训PPT
报关员原产地培训
海关总署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 2011年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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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原产地规则概念 原产地规则的分类与作用 各原产地规则的介绍 原产地规则的运用 原产地的立法 原产地管理报关单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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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之一:原产地

原产地(ORIGIN):其原意是指来源或由来。货物的原产地,是指货 物的最初来源地,即货物的产生、提取、采集、饲养、加工、制造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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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运输规则需提交的单证要求
出口国境内签发的联运提单 商业发票正本 其他证明文件(8月13日后,经香港、澳门的) 临时储存的,还应当提交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款的举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

特点是分别就货物未经或经过非缔约方运输做出规定。 其中第二项明确了经过非缔约方运输或储存可视为直接 运输的三个条件:

目前我国原产地管理的主要执法依据有:
非优惠原产地管理: 非优惠原产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优惠原产地管理: 优惠原产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 各自贸协定及相关管理办法等
亚洲
中国-印度自贸区 中日韩自贸区
拉丁美洲
大洋洲 欧洲 非洲
中国-瑞士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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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的核心是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标准,即原 产地标准。

原产地规则主要包括: (1)原产地标准(完全获得标准与非完全获得标准) 1 (2)补充规则(累积、微小加工与处理、微小含量、其 他规则等) (3)直接运输规则

原产地证业务培训

原产地证业务培训

(五)、中智证书的填制(15栏)
1.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出口商必须填写中国内地注册的企业。 2.生产商名称、地址、国别。 ①如果包含一个以上生产商的商品,应列出全部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国别; ②如希望对生产商信息保密,可填:“AVAILABLE TO COMPETENT GOVERNMENTAL AUTHORITY UPON REQUEST”(应要求提供给 主管政府机构) ③若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SAME” ④若不知道生产商,可填“UNKNOWN” 3.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收货人必须填写智利企业。 4.运输方式和路线。 明确: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卸货港。 5.进口方海关填写是否给予优惠的信息。 6.备注栏。 可填定单号、信用证号等。若发票由非成员方经营者出具,应在此栏填 写原产国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国家。不得填写任何中间商的信息。 若不涉及非缔约方发票,此栏可不填。
实施普惠制的国家共40个。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 39个(除美国): 32个采用加工标准的国家: 欧盟27国、日本、土耳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 7个采用百分比标准的国家: ①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 (非原产成份占FOB的百分比≤50%) ②澳大利亚、新西兰 (非原产成份占出厂成本价的百分比≤50% ) ③加拿大(非原产成份占出厂价的百分比≤40% )
原产地证业务 培 训
2010.5.
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1.一般原产地证(CO) 2.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 3.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 ①FORM B ②FORM E ③FORM F ④FORM P ⑤FORM N ⑥FORM X ⑦FORM R
原产地证编号规则
证书类型(1位)+年份(2位)+注 册号(9位)+流水号(4位)

原产地证培训资料(ppt)

原产地证培训资料(ppt)
原产地证
原产地证的概念

原产地证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 品原产地、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 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证明商品 的经济国籍。 • 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口贸易统计, 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是进口 国政府实行进口管理和对不同国家产品征收差别关税时需 要审查的一种重要的证明文件。 •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中国 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分会负责签发原产地证。
• 四、“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
• 一、概念 • 一般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简称
CO),是各国根据本国制定的原产地规则,凭申请人申 请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国,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供进口国海关验证或买卖结汇之用。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中国 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分会负责签发原产地证。签发的依据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其《中华 人民共和国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草案)》。

至今,世界上共有40个给惠国,实施13个普惠制方案, 其中土耳其和欧盟27个成员国(包括法国、联合王国、爱 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 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匈牙利、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塞浦路斯、马耳他、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 斯洛伐克、波兰、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共同实施一个给惠 方案,其余12国包括瑞士、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 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土 耳其、美国、列支敦士登各自执行本国的给惠方案。现在, 除美国外,其余39个给惠国均宣布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模块三原产地规则ppt课件

模块三原产地规则ppt课件

(一)关于货物原产地的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2.实质性改变标准 税号改变 从价百分比:非受惠国原产的材料、零件 或者产物的总价值小于所生产或者获得产品 离岸价格的60%。
(二)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直接运输条件 2.原产地证书条件
五、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生效时间:2006年1月1日 适用对象:从巴基斯坦进口的《早期收获协 议》项下货物,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 物除外。
(7)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 弃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8)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 理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者 材料 (9)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 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 (10)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船上加工 上述第(9)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11)从该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 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 (12)在该国(地区)完全从上述第(1)项 至第(11)项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二)对于非完全在某一个受惠国获得或 生产的进口货物,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该 国为货物的原产地。
对货物进行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该 国境内完成; 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受惠国及产 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份的价值占 进口货物离岸价的比例不高于50%。 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孟加拉国) 的产品,上述比例为60%。
原产地证书通常由原产地政府指定的公证 机构出具。我国为出口货物出具原产地证书 的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和进出口商品 检验局。前者负责签发一般出口货物的原产 地证书;后者负责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的内容包括:出口商、收货人、 运输工具、货物名称、件数、包装、重量等。
以下进口货物不需要提供原产地证书: (1)个人自用的行邮物品; (2)少量的寄售物品(一般在60美元以 下); (3)临时进口货物; (4)过境、通运和转关货物; (5)国家间有协定无须提供原产地证明的 进口货物。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标签: 原产地规则常见原产地证明书的种类什么是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

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

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原产地规则的产生起源于国际贸易领域对国别贸易统计的需要。

然而伴随着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产生与发展,原产地规则的应用范围也随之扩展,涉及关税计征、最惠国待遇、贸易统计、国别配额、反倾销、手工制品、纺织品、政府采购甚至濒危动植物的保护等诸多范畴。

因此,许多国家都分别制订了繁琐、苛刻的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判定标准往往带来深厚的保护主义色彩。

原产地规则已不仅仅是单纯的海关的技术性(统计)问题,实际已发展成为西方各国实施其贸易政策的有力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已演变成非关税壁垒的措施之一。

因原产地规则而引起的贸易摩擦与纠纷时有发生。

原产地规则的背景原产地规则的产生起源于国际贸易领域对国别贸易统计的需要。

为了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简化、一致的原产地规则,关贸总协定(GATT)与海关合作理事会(CustomsCO-operationCouncil)曾作过长期不懈的努力。

早在1947年,关贸总协定中的第九条就对“原产地标记”问题作了规定,以便产品的进口国别统计和跨国营销。

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73年在日本京都制定了《1973年简化和协调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俗称《京都公约》),其中心内容是海关手续问题,也包括了原产地规则。

然而,加入公约的国家只有40多个,且公约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只规定了供成员国自由选择或参照的标准条款和建议条款,各成员国仍分别制订本国的原产地规则。

直到1986年开始的GATT“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中,非关税措施谈判组才将原产地规则问题列入重要议题。

原产地知识二

原产地知识二

原产地证知识讲座
原产地标记介绍 原产国标记 – 指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地,如中国制造、日本制造 – 判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 条例》及其《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 变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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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知识讲座
原产地标记介绍 地理标志 – 用产自特定地区的原材料,且按传统工艺在特定 的地区内生产加工或制造,其质量、特色或声誉 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的地理特征,并以原产 地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如:贵州茅台、南山荔 枝 – 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其他任何产品不得侵权使 用
原产地证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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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的注册(备案)程序 【 优 生产型企业资料变更流程:企业需登录 惠 原产地证企业注册平台,录入新的企业信 原 息,上传变更资料,并提交电子变更申请。 产 地 如果企业地址变更,检验检疫部门还需下 证 厂调查,然后企业凭调查记录单到注册科 书 提交纸质资料完成企业资料变更备案 注 册 ( 备 案 ) 】
原产地证书的注册(备案)程序 【 优 非生产型企业资料变更备案所需提供的资 惠 料如下: 原 产 1.市场管理局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地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书 4.申报员卡 注 册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6.注册登记表两份 备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案 ) 】
一切关税、税款和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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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知识讲座
原产地证书的注册(备案)程序 【 企 业 登 记 表 的 填 制 】 特别注意:法人代表签字及加盖中英文对照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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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知识讲座
原产地证书的注册(备案)程序 【 申 报 员 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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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谈判 - 中国-瑞士 - 中国-冰岛 - 中国-挪威 - 中国-澳大利亚 - 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 - 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 - 中国-韩国 正在可行性研究 - 中国-印度 - 中日韩

PTAs in China
Norway Iceland
Pakistan HK/Macao Costa Rica GCC Singapore Peru Australia Chile ASEAN
原产地规则

非关税壁垒,对于汽车或航空器原产地的 认定 四位税号改变规则 增值百分比 加工工序 特殊规则,例如发动机或车的其他部分

Leabharlann 原产地规则优惠原产地规则

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完全获得
我国非优惠: 一)在该国(地区)出生并饲养的活的动物; 二)在该国(地区)野外捕捉、捕捞、搜集的 动物; 三)从该国(地区)的活的动物获得的未经加 工的物品; 四)在该国(地区)收获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五)在该国(地区)采掘的矿物; 六)在该国(地区)获得的除本条第(一)项 至第(五)项范围之外的其他天然生成的 物品; 七)在该国(地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只能弃 置或者回收用作材料的废碎料; 八)在该国(地区)收集的不能修复或者修理 的物品,或者从该物品中回收的零件或者 材料; 九)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 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 十)在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加工船上加工本条 第(九)项所列物品获得的产品; 十一)从该国领海以外享有专有开采权的海床 或者海床底土获得的物品; 十二)在该国(地区)完全从本条第(一)项 至第(十一)项所列物品中生产的产品。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章改变标准(CC)
税号前2位数发生改变
例:
中国生产鱼罐头(1604),使用冰岛冻鱼(0303)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税号/品目改变标准(CTH )
税号前4位数发生改变
例:
瑞士生产奶粉(0402),使用荷兰鲜奶(0401)
非完全获得

增值百分比标准

区域价值成分标准 RVC
RVC
中国-东盟FTA:
(一)在该东盟成员国收获、采摘或者收集的植物和植 物产品; (二)在该东盟成员国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 (三)在该东盟成员国从上述第(二)项活动物中获得 的产品; (四)在该东盟成员国狩猎、诱捕、捕捞、水生养殖、 采集或者捕获所得的产品; (五)在该东盟成员国领土、领水、海床或者海床底土 开采或者提取的除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产 品以外的矿物质或者其他天然生成的物质; (六)在该东盟成员国领水以外的水域、海床或者海床 底土获得的产品,只要按照国际法规定该国有权开 发上述水域、海床及海床底土; (七)在该东盟成员国注册或者悬挂该成员国国旗的船 只在公海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海产品; (八)在该东盟成员国注册或者悬挂该成员国国旗的加 工船上加工、制造上述第(七)项产品获得的产品; (九)在该东盟成员国收集的既不能用于原用途,也不 能恢复或者修理,仅适于废弃或者原材料回收,或 者仅适于再生用途的废旧物品; (十)在该东盟成员国完全采用上述第(一)项至第 (九)项产品获得或者生产的产品。
SACU New Zea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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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自主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令第416号) 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
原产地标准

完全获得 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 生产制造的货物
原产地标准

非完全获得(实质性加工标准)
两个以上国家(地区) 参与生产的货物
原产地规则介绍和案例研究
天津海关关税处
主要内容

原产地规则简介


原产地规则概念 优惠原产地规则 WTO协调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的经济影响 原产地实施情况及案例研究

海关总署
组织拟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并依 法负责有关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开 展多双边原产地规则对外谈判。
原产地概念

FOB – VNM = ——— x 100% FOB
是指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格 (FOB)扣除该货物生产过程中 某一国或者地区非原产材料价 格后,所余价款在出口货物船 上交货价格(FOB)中所占的百 分比。
原产地:货物“国籍” 适用范围
(1)贸易统计 (2)差别关税的计征 (3)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互惠措施 (4)进口配额的管理 (5)反倾销(反补贴)的实施 (6)原产地标记的监管 (7)政府采购 (8)濒危动植物的保护
原产地概念

1860年,法国传教士在澜沧江带领村民种 下葡萄,葡萄的品种为玫瑰蜜。1860-1870 年,欧洲爆发了严重的葡萄病虫害。
1958年,一群中国右派在下放农村劳动的 规程中教会当地村民酿造葡萄酒。 1990-2000年,云南红葡萄酒开始走向世界


原产地概念

瑞士的咖啡制造全球闻名,其原材料使用 的原产于哥伦比亚优质的咖啡豆。

中国-瑞士自贸易协定谈判中遇到的如何对 咖啡认定的问题。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确定货物国籍的规则 分类:优惠原产地规则、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标准:完全获得 非完全获得 补充规则
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概况

已实施 - 中国-东盟(040720) - 中国-智利(061001) - 中国-巴基斯坦(070701) - 中国-新西兰(081001) - 中国-新加坡(090101) - 中国-秘鲁(100301) - 中国-哥斯达黎加(110801)

- 亚太贸易协定(060901) - 台湾农产品零关税(050801) - 香港CEPA(040101) - 澳门CEPA(040101) - 特别优惠关税待遇(050101) -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110101)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增值百分比标准 -加工工序标准 -混合标准 -其他标准

原产地标准特点
非完全获得

税则归类改变标准(CTC标准)
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 料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商品名称及 编码协调制度》 中某一级的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
章改变标准(CC) 税号/品目改变标准(CTH ) 子目改变标准(CT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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