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1. 总则为了保障井下劳动的安全和高效进行,确保员工在井下工作的数量和布局符合实际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环境,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职责2.1 企业职能部门•负责订立和修订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并适时向相关人员发布和解释。
•监督和引导各部门在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发觉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定期组织评估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提出改进看法。
2.2 井下劳动管理部门•负责依据井下生产情况和工作需求,订立井下劳动组织定员计划,并依照规定布置人员和设备。
•监督和检查井下劳动的组织和人员编排情况,确保各岗位配备合理,人员性能稳定。
•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井下劳动组织定员计划,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员利用率。
2.3 井下劳动人员•遵守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规定,服从组织布置和人员编排。
•积极搭配管理部门的工作,供给精准牢靠的信息和数据,确保定员计划的精准性和执行顺当。
•发觉组织布置存在问题或个人本领显现变化时,适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供给解决方案。
3. 管理标准3.1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计划订立•依照井下生产规模和生产过程的特点,编制井下劳动组织定员计划,包括各个岗位人数和布置。
•考虑到安全和效率要求,依据现有资源和设备情况,合理布置人员及其工作时间。
•依据阅历和数据建立合理的生产指标,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周期。
3.2 人员编配和配备•依据井下劳动组织定员计划,确定每个岗位的人员编配方案,确保工作岗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依据井下生产进展和实际需求,适时调整和变更人员编排方案,优化资源利用和工作效率。
•合理配置和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人员工作的便利和安全。
3.3 工作调度和布置•依据人员编配方案,对井下劳动人员进行工作调度和布置,确保每个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的合理性。
•依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的多而杂性,合理布置工作时间和休息间隔,防止工作疲乏引发的安全问题。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范文(3篇)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劳动组织,保障井下劳动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定员制度。
第二条本定员制度适用于井下煤矿、矿山等单位的劳动组织。
第三条井下劳动组织应按照本定员制度进行合理的人员定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与计划。
第四条本定员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等事项,由井下劳动组织负责。
第五条井下劳动组织应加强对本定员制度的宣传教育,保证所有工作人员都能正确理解和遵守本定员制度。
第二章人员第六条井下劳动组织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井下劳动组织的各项工作方案与计划,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井下劳动的具体实施,确保工作安全和有效。
第九条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井下劳动,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井下劳动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类人员的数量和比例,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章定项第十一条井下劳动组织应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工艺流程,确定各类人员的定员。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定员应根据井下劳动组织的大小和复杂程度来决定。
第十三条技术人员的定员应根据井下劳动组织的工作量和技术难度来决定。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的定员应根据井下劳动组织的生产能力和工作强度来决定。
第十五条井下劳动组织的人员定员应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井下劳动组织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轮休和休假,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激情。
第四章实施第十七条井下劳动组织应按照人员定员的要求,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井下劳动组织应按照工作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井下劳动组织应设立规范的人事制度,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激励和奖励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条井下劳动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一条井下劳动组织应定期组织会议和座谈,了解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机制和流程。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正式版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正式版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井下劳动组织的人员管理,保障井下劳动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本定员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定员制度适用于井下劳动组织内的所有员工,包括井下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目标任务第四条:定员原则1.根据矿井内的采矿工作的性质、难度和所需人力资源,合理确定定员数;2.根据矿井内的安全规范和生产要求,确定每个岗位的人员配备;3.根据矿井内设备的使用状况和维护保养需要,确定技术人员的配备数量。
第五条:定员程序1.井下劳动组织的主管部门根据矿井情况,制定定员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定员方案必须明确每个岗位所需人数,以及师傅和学徒的比例;3.定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井下劳动组织的人力资源部门落实执行。
第六条:定员调整1.定员调整需符合矿井内工作任务的变动和生产需求的变化;2.定员调整需经过井下劳动组织的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实施;3.定员调整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徒制度1.井下劳动组织应制定学徒制度,培养合格的矿工和技术人员;2.学徒制度包括学徒招募、学习计划、培训内容和期限等;3.学徒期结束后,根据学徒的表现和需求情况,井下劳动组织可考虑聘用其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岗位设立1.井下劳动组织应根据矿井内工作任务和生产要求,设置各类岗位;2.岗位设立需经过井下劳动组织的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岗位职责1.井下劳动组织的每个岗位应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职权范围;2.岗位职责应符合矿井内的工作实际和生产需求;3.岗位职责变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条:人员配备1.根据矿井内的工作任务和生产要求,确定每个岗位的人员配备数量;2.人员配备需符合矿井内的安全要求和作业规范。
第十一条:成员权益第十二条:成员责任第十三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定员制度的行为,井下劳动组织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和辞退等。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是一种在矿井或地下工作环境中实施的人员管理制度。
它旨在确保井下劳动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矿井或地下环境中的安全和有序工作。
定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定员数量:根据井下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在矿井或地下工作区域中的最大工作人员数量。
2. 职责分工:确立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以便实现工作的高效组织和管理。
3. 资质要求:确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资质和技能要求,例如矿山工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 人员配备:确保在矿井或地下工作区域中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来完成工作任务,以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5. 考勤管理:建立有效的考勤制度,记录每个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以便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状态。
6. 人员流动管理:对工作人员的进出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没有非工作人员进入到矿井或地下工作区域,避免安全隐患。
通过有效的定员制度,井下劳动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工作人员的数量和组成,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同时,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井下劳动的顺利进行。
第 1 页共 1 页。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三篇)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是一种规定井下劳动成员数量的制度。
在矿井等地下工作环境中,为了保证安全和效率,井下劳动组织往往会实行定员制度。
定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井下工作区域的定员:对于每个井下工作区域,制定最大工作人数的限制。
这根据工作区域的大小、通风情况、安全设备等因素来确定,旨在确保工作区域内的人数不过多,不会影响安全和工作效率。
2. 负责人员的定员:设定每个井下工作区域的负责人员数量。
负责人员通常是熟悉井下工作环境和安全操作的人员,他们负责指导和监督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在紧急情况下组织疏散和救援。
3. 进出井下的人数限制:控制每次进出井下的人数。
这可以通过设立检查站、登记制度等方式实施,以防止井下工作人数超过限制。
通过实行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可以保证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秩序。
这有助于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劳动人员的权益。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井下劳动组织的定员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定员原则1.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应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条件确定合理的人员数量;2. 计划生产力水平与现实水平相适应,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益;3.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以身份、背景等非能力素质因素确定定员。
第三章:定员程序1. 确定井下劳动组织的总定员数,由井下劳动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2. 按照井下劳动组织的生产工艺、安全要求等因素,确定各岗位的定员数;3. 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要求,确定人员能力和素质要求,并进行面试、测试、考核等程序;4. 将拟录用人员信息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录用;5. 根据需要,进行回避与退役,以保证人员的轮岗、休息及补充,避免人员过劳;6. 定期进行定员评估,根据生产任务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定员计划1. 按照井下劳动组织的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制定定员计划;2. 定期分析井下劳动组织的生产水平和工作需求,调整定员计划;3. 根据定员计划,确定各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
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三篇)

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一)为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定员生产,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____号)和《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云煤发(____)____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按照核定的井下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和组织生产,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
(四)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做好煤矿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劳动定员标准每年修订一次。
(五)建立劳动定员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奖惩内容。
(六)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每班采、掘作业人员人数不得超过《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井下生产需要和劳动定员标准科学合理的配备井下辅助工种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采掘作业人数的____%。
(三)充分利用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加强劳动定员管理。
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二)引言: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资源的日益枯竭,人们对能源和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
井下劳动成为了满足人们需求的一种重要途径。
然而,井下劳动的特殊性和危险性使得其管理变得愈发困难。
在这样的背景下,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2024年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制度的背景、目的、实施方式和效果评估等内容。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提高人们对井下劳动组织的了解,加强对井下劳动组织的管理和保护,促进井下劳动的可持续发展。
一、背景:1. 井下劳动的特殊性与危险性:井下劳动是指在地下开采矿产资源、建设和维护地下设施等工作。
由于其工作环境恶劣、空气污浊、存在爆炸、坍塌等危险因素,对劳动者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 井下劳动的重要性:井下劳动是满足人们能源和资源需求的重要途径。
地下深处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井下劳动可以有效地开采这些资源,为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正式)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定员生产,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86 号)和《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云煤发(2007)7 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按照核定的井下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和组织生产,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
(四)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做好煤矿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劳动定员标准每年修订一次。
(五)建立劳动定员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奖惩内容。
(六)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每班采、掘作业人员人数不得超过《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井下生产需要和劳动定员标准科学合理的配备井下辅助工种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采掘作业人数的40%。
(三)充分利用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加强劳动定员管理。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模版(二篇)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模版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劳动组织的管理,确保井下劳动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进行,在这里制定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第二条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是井下劳动组织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井下劳动组织成员。
第三条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井下劳动组织的定员数量、招募标准、培训要求等。
第四条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井下劳动组织负责人负责,并报井下劳动组织领导层审核和批准。
第二部分:定员数量第五条井下劳动组织定员数量将根据井下劳动规模、作业需求以及安全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六条定员数量的变动必须经过井下劳动组织负责人的提议,并经过井下劳动组织领导层审核和批准。
第三部分:招募标准第七条井下劳动组织在招募新成员时,必须按照招募标准进行选拔。
第八条招募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2. 健康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井下劳动组织规定的健康检查,身体健康,适应井下劳动环境;3. 技能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井下劳动技能,或者通过培训能够掌握所需的井下劳动技能;4. 心理素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井下工作的压力和环境;5. 安全意识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遵守井下劳动组织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招募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井下劳动组织负责人负责,并报井下劳动组织领导层审核和批准。
第四部分:培训要求第十条井下劳动组织成员必须按照井下劳动组织的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通过相关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培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井下劳动安全知识培训;2. 井下劳动技能培训;3. 紧急应变能力培训;4. 管理和协作能力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要求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井下劳动组织负责人负责,并报井下劳动组织领导层审核和批准。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井下劳动组织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配合井下劳动组织的管理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
(一)为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定员生产,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86号)和《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云煤发(2007)7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按照核定的井下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和组织生产,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
(四)指定职能部门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做好煤矿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劳动定员标准每年修订一次。
(五)建立劳动定员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奖惩内容。
(六)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每班采、掘作业人员人数不得超过《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井下生产需要和劳动定员标准科学合理的配备井下辅助工种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采掘作业人数的40%。
(三)充分利用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加强劳动定员管理。
第 2 页共 3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3 页共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