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公司新业务奖励制度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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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机舱奖罚制度

船舶机舱奖罚制度

船舶机舱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提高船舶机舱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确保船
舶正常运行。

2. 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机舱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轮机长、轮
机员、电气师等。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机舱团队,给予团队及个
人表彰及奖金。

2. 节能降耗奖: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显著降低能耗
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技术创新奖:鼓励创新,对于改进机舱设备性能、提高工作效率的
创新项目,给予奖励。

4. 应急处理奖: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正确处理问题,避免重大
损失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安全违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能耗超标罚:因操作不当导致能耗超标的,根据超标程度,给予罚
款或记过处分。

3. 设备损坏罚: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赔偿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工作失误罚:因工作失误影响船舶正常运行的,根据失误程度,给
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轮机长提出,经船长审核后执行。

2. 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管理层提出申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船舶绩效奖励规定

船舶绩效奖励规定

船舶绩效奖励规定为奖励优秀船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提高船舶运营效率,节约船舶成本,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绩效奖励规定:一、船舶绩效奖励的基本原则评价一位船员优秀与否,一方面在于其本身基本素质(包括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另一方面在于能否实际为公司和船舶创造效益,节约成本,为公司和船舶利益着想。

本公司提供给各船员充分展现本身优秀能力的机会和舞台,提供通畅的沟通渠道;对于确实优秀的船员,进行长期合作;对于有志向参与公司管理和入股经营的,适当时可提供岸上管理工作岗位、参股船舶经营等机会。

本规定所奖励的人员包括船上船长、轮机长、大副。

二、船舶绩效考核的基本标准1.船舶营运业绩标准,如下:(本表适用于2012年4月-6月,公司主要依据船舶主要成本(燃油价格)进行调整)当月达标奖励的,不计入连续月奖励,连续月重新计算。

2.船舶管理业绩标准,如下:2.1船舶一班人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具有良好的船风船貌;2.2坚持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训练和演练,船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强;2.3打破部门界线,相互配合,工作协调,全船形成一盘棋;2.4船舶接受PSC检查无重大缺陷,无滞留;2.5船舶无违章行为,无险情,无事故;无工伤及其他安全事件;2.6船上人员有良好的服从意识和服务意识,无被客户、港口码头方投诉的行为;2.7船上未违法、违规事件,无私自售卖公司财物,船舶资产的行为;2.8船舶认真执行SMS,各项工作符合公司SMS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审核中无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和不被通过的情形;2.9船舶主要关键性设备运行正常。

3.船舶成本控制标准3.1船舶按公司规定申请物料、备件、修理等,无违反程序和违规行为,船上无私自售卖船舶财产的行为;3.2按规定报告船舶运行动态,油料消耗情况,无弄虚作假情况,及时合理申请燃润料,加装时,把好质量和数量控制关,未发生收受贿赂的情况;3.3船舶月度综合油耗消耗低于连续三月船舶实际综合油耗消均值,确实做好节油工作;3.4有提出船舶管理具体方案,经公司审核实施后,在实际运用中表现出节约成本的情况。

船厂激励方案

船厂激励方案

船厂激励方案近年来,船厂行业持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船厂管理层需要设计一套激励方案。

本文将就船厂激励方案进行论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是评估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

船厂可以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角色,设置明确的考核指标,如生产进度,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

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激励奖励,同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晋升和薪资调整的依据。

二、奖励与荣誉制度为了激励员工主动创新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船厂可以设立奖励与荣誉制度。

表彰员工的优秀表现,如设立“月度工作之星”、“年度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此外,船厂还可以设置一些团队竞赛活动,引导员工间的合作与竞争,取得更高的产出。

这样的制度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培训与晋升机制船厂可以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各种培训和进修机会。

通过培训,员工可以不断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此外,船厂还可以建立有效的晋升机制,通过评估员工的能力和工作表现,提供晋升通道,让员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

四、员工福利待遇船厂可以制定一系列完善的员工福利待遇,如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合理的工资待遇,丰富多样的生活福利等。

同时,船厂还可以建立健全的社保制度和员工关怀机制,解决员工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五、沟通与反馈机制为了保持与员工之间的良好沟通和互动,船厂可以设立定期的员工座谈会或倾听员工意见的平台。

通过反馈机制,员工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使船厂管理层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并做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六、文化建设船厂可以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树立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企业形象。

通过举办各种文体活动和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同时,船厂还可以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养,打造一个诚信守法、认真负责的企业氛围。

船舶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船舶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船舶公司奖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船员、岸基管理人员。

1.3 奖罚制度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奖励2.1 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形式。

2.2 对于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客户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

2.3 对于在团队协作、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精神奖励。

2.4 奖励的实施应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贡献大小,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章惩罚3.1 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3.2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等行为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

3.3 惩罚的实施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惩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奖罚程序4.1 奖罚的提出应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表现提出建议。

4.2 奖罚建议应详细记录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奖罚理由,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4.3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奖罚建议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调查核实。

4.4 奖罚决定应由公司领导层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五章奖罚记录5.1 所有奖罚情况应详细记录,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5.2 奖罚记录应保密,仅供公司内部管理和员工个人查询使用。

5.3 员工有权对奖罚决定提出异议,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申诉渠道,确保员工权益。

第六章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6.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结束语本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完善奖罚制度。

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提高船舶安全水平,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船员。

三、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2. 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3. 公平、公正、公开;4.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四、奖励制度1. 船舶安全奖励:(1)船舶连续安全航行达到一定里程的,给予船长及船员奖励;(2)船舶在安全检查中成绩优异的,给予船长及船员奖励;(3)船舶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表现突出的,给予船长及船员奖励。

2. 个人安全奖励:(1)个人在船舶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突出的,给予个人奖励;(2)个人在安全培训中成绩优异的,给予个人奖励;(3)个人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的,给予个人奖励。

五、惩罚制度1. 船舶安全惩罚:(1)船舶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及后果,对船长及船员进行处罚;(2)船舶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对船长及船员进行处罚;(3)船舶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处置不当的,对船长及船员进行处罚。

2. 个人安全惩罚:(1)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个人处罚;(2)个人在安全培训中作弊的,给予个人处罚;(3)个人在安全检查中隐瞒、谎报事实的,给予个人处罚。

六、实施与监督1. 公司设立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船舶安全奖惩工作的实施与监督;2. 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船舶安全奖惩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对奖惩结果进行公示;3. 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船舶安全奖惩工作进行调整、完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 本制度由公司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船舶安全管理,提高船舶安全水平,为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船舶安全运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船员、岸基管理人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模范奖: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船舶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安全创新奖: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对被采纳并实施有效的创新措施给予奖励。

3. 应急处置奖: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正确、迅速处置,避免或减轻事故损失的,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违反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降级处理。

2.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职、解聘等。

3. 隐瞒不报:对于隐瞒事故、不按规定上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四、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 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对于有效报告给予奖励。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2. 鼓励员工提出对制度的改进建议,以不断完善和提高制度的实效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船舶质量奖罚制度

船舶质量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升船舶建造和运营质量,确保船舶安全、环保和高效运行。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船舶建造、检验、运营和管理的员工。

二、奖励机制1. 质量卓越奖:对于在船舶建造和运营中实现连续无事故、无重大质量问题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

2. 创新改进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船舶质量的创新方案,一经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奖励。

3. 优秀管理奖:对于在船舶质量管理中表现出色的管理人员,根据其管理成效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1.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或团队疏忽导致的船舶质量问题,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处罚。

2. 违规操作处罚:严禁违规操作,一旦发现,根据违规性质和后果,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3. 质量监督失职处罚:质量监督人员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导致质量问题发生的,根据失职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奖罚标准1. 奖励标准应明确,根据贡献大小和影响范围,设定不同等级的奖励金额。

2. 惩罚标准应公正,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造成的后果,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奖罚程序1. 奖罚决定应由质量管理部提出,并经过评审委员会审议。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奖罚原因和依据。

六、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2. 申诉由专门的申诉委员会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复核结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船务公司奖罚制度范本

船务公司奖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岗职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奖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条公司奖罚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方式:(一)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颁发荣誉证书、晋升职务等。

(二)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第六条奖励条件:(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二)工作成绩显著,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三)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四)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弘扬正气,团结互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员工符合奖励条件时,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奖励实施。

第三章处分第八条处分方式:(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级、降职。

(六)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处分条件:(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公司规章制度。

(二)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三)旷工、迟到、早退,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四)打架斗殴、侮辱同事,影响公司形象。

(五)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

(六)其他应给予处分的行为。

第十条处分程序:(一)员工违反规定时,由所在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二)人力资源部门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三)处分实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员工应认真遵守,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按照本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保障船舶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船舶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于船舶安全工作的监督、奖励和处罚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励表扬和处罚警示,促进船舶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加强对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对于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和表扬,对于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严厉处罚。

第六条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船舶安全工作的奖励和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船舶安全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船舶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国家预算、行业基金、财政拨款等方式解决。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九条对于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船舶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表扬、奖励金、荣誉证书等奖励;(二)加强对其资金、技术、政策等支持;(三)协助其进行项目落实、技术改进、标准提升等方面的工作;(四)组织进行表彰和庆祝活动等。

第十条船舶单位和个人被评选为船舶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船舶安全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可以获得国家和行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奖杯等奖励,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船舶单位和个人获得奖励后,应当向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成果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奖励资金用于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船舶单位和个人因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而受到不公正对待或者遭受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和行业进行纠正和补偿。

第十三条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船舶安全工作的奖励机制,并定期评选出业绩突出的船舶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船务公司奖罚制度

船务公司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奖惩标准,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2. 所有船务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每季度评选优秀员工,给予奖金或晋升机会。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给予奖励。

3. 安全奖励:对于在安全管理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4. 忠诚奖励:对于长期服务公司并有显著贡献的员工,提供长期服务奖。

三、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违反规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 安全事故: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将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

4. 贪污腐败:对于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程序1. 奖励和惩罚的提议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提出,并提供详细证据。

2. 奖罚决定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管理层批准。

3. 奖罚结果应通知到个人,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五、申诉机制1.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应组织复审,并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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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公司业务提成奖励办法
经过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公司员工开拓的公司现有业务之外的新业务给予业务收入的部分提成作为奖励。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 给予提成奖励的业务需为公司现有业务之外,通过员工开拓的新的能够给公司带来现金收益的业务。

2 提成标准为公司收益的30%。

该收益是指公司的税前毛收入,包含该项业务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日常办公费用及与该业务相关的公司人员的差旅、食宿、招待等费用。

受益人员为开拓业务人员及辅助执行业务相关的人员,具体分配办法由总经理确定,辅助执行人员的分配比例不超过提成总额的20%。

3 该业务为公司带来的受益为一次性收益的,提成基准为该次收益总额;为公司带来的收益为连续性收益的,提成基准为公司年度收益总额。

4 业务开拓人员在公司收到相关款项并完成相关支出之后,填写“业务提成奖金结算表”报请商务部申请奖金提成。

5 所涉及部分业务包括:为公司以外船员申办证书收取的手续费;招收学生参加培训收取的服务费;派遣船员到公司船舶以外的船上工作收取的管理费;招聘市场船员到公司船舶工作节省的船员管理费;承揽船舶管理或船员套派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6 部分业务中公司承诺给予业务中间人的佣金作为一项支出费用,在收入总额中减扣。

例如:招生培训时承诺给当地招生代理的佣金;承揽船舶管理业务时给予中间介绍人的佣金;承揽船员套派业务时给予中间介绍人的佣金等等。

7 前款涉及的佣金在公司收到相关款项后15日内支付予相关人员,由商务部安排通过业务拓展人员支付。

8 辅助执行业务相关人员的界定:
1)为公司以外船员申办证书业务中,相关的辅助执行业务人员为公司实际进行证书申办的办证员。

2)招生培训业务中,相关的辅助执行业务人员为财务部和证培部人员,3)派遣船员到公司船舶以外的船上工作中,相关的辅助执行业务人员为财务部和证培部人员
4)招聘市场船员到公司船舶工作中,相关的辅助执行业务人员为财务部和证培部人员
5)承接船舶管理业务中,相关的辅助执行业务人员为财务部和证培部人员6)承接船员套派业务中,相关的辅助执行业务人员为财务部和证培部人员
9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经理解释。

10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业务提成奖金结算表
申请人:批准:
商务:财务:领款人:
业务提成奖金分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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