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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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是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1.取样人员资质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取样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取样方法、取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取样现场的注意事项。

2.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取样过程中要避免杂质和污染物的混入,保持取样容器的清洁。

3.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充分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一般情况下,建筑材料的取样位置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例如,混凝土材料的取样位置应远离结构缺陷、裂缝和渗漏等问题区域。

4.可见证取样:对于一些特定的建筑材料,如预应力钢筋、钢材等,应进行可见证取样。

可见证取样是指取样过程中有第三方机构或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和确认。

可见证取样可以提高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5.取样记录: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取样样品的相关信息。

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取样方法、取样数量等。

对于可见证取样,还应记录见证人员和见证结果。

这些记录对于后续送检和质量追溯具有重要意义。

6.送检要求:取样后,建筑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过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建筑材料的送检样品应符合一定的规格和数量要求。

送检样品应完整、干燥,并正确标识相关信息,以保证送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送检结果评定:实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材料的检测和分析,并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测结果及评定等内容。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在建筑工程中,保证建筑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通过规范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流程,可以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为了便于工程施工现场技术人员与试验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常规试验项目的有关知识,与时准确完成建筑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特将常规试验项目的取样规定整理如下,希望对现场技术员与试验员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未尽事请直接咨询工程检测##〔原中心试验室〕。

一、水泥检测依据:GB175-92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9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91 复合硅酸盐水泥检测项目:3d〔或7d〕和28d强度、安定性、细度、稠度、凝结时间1.取样单位同品种、同标号、同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袋装和散装应分别编号和抽样,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30万吨/年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4--10万吨/年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2.取样方法和数量①从20个以上袋中等量取样后混匀;②从3车罐中等量取样后混匀;3.委托单的填写试验委托单必须逐项填写,如生产厂名、品种、标号、代表数量、工程名称等等。

4.废品和不合格品和标准废品:Mg0、S03、初凝时间、安定性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均为废品。

不合格品: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指标,为为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者,也属于不合格品。

对于不合格品或废品水泥、由检测中心上报至监视总站,再由总站或各分站进展处理。

5.几个注意点1〕所用的水泥必须要有进京准用证;2〕水泥检验一定要与时,只有安定性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最好等3d或强度报告出来后再使用;3〕假设同批水泥存放超过三个月,应重新检验。

二、砼检测依据:GBJ81-85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107-87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检测项目:抗压、抗折、抗渗、配合比设计、和易性试验、容重、初凝测定1.取样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其取样频率为:1.抗压抗折①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砼至少取样一次;②每一工作班不足100盘〔高精尖指同配比〕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③现浇楼层每层一组三块试块2〕抗渗①水箱每个配合比为一批;②地下室、底板、侧面各为一批;每批二组试块,一组六块2.抗压试块的制作和养护1〕每组三块试块应在同一盘中取样;2〕试模的尺寸大小与粗骨料粒径有关:石子粒径mm 试模规格·mm3≤25 1003≤40 1503>40 20033〕制作①准备工作:将试模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上机油或其他脱模剂〔注意不要太多〕;②成型a震动台成型砼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进内壁用抹刀略加插捣并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要防止自由跳动,振动持续到砼外表出浆为止,然后用抹刀抹平。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方法规定材料取样方法规定一、水泥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 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牲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转;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二、骨料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建筑材料取样及批量检验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及批量检验规定

主要物物资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工程与取样规定一、水泥2二、粉煤灰2三、砂2四、碎石3五、红砖3六、空心砖3七、混凝土空心砌块4八、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4九、钢筋4十、钢筋连接5十一、防水卷材6十二、混凝土外加剂7十三、苯板11十四、混凝土12十五、砂浆13十六、内墙涂料13十七、桩根底14一、水泥1、试验工程: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细度2、代表批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代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砌筑砂浆及其它用水泥:以同一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3、取样方法:随机从20个部位或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快硬性硅酸盐水泥取样不少于14kg。

二、粉煤灰1、试验工程: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三氧化硫2、代表批量:〔1〕以连续袋一样等级的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2〕当散装粉煤灰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的吨数3、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1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试样,总量至小3kg。

三、砂1、试验工程:筛分析有机物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巩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2、代表批量: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立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缺乏400立米也按一批计。

3、取样方法: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的部位抽取等量的的试样〔每份11KG〕,然后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外表铲除。

四、碎石一、试验工程: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巩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有机物含量2、代表批量: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立米或600T为一检验批,缺乏400立米也按一批计。

3、取样方法: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5个不同的部位抽取等量的的试样15份〔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每份5至40KG,然后缩分至40KG或80KG送试。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JG190-2006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0t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一、取样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同一批次材料的整体质量状况。

对于批量生产的材料,应从不同部位、不同批次中随机抽取样品;对于非批量生产的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取样部位和数量。

2、随机性原则取样应遵循随机原则,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可以采用随机数表、抽签等方法确定取样的具体位置和数量。

3、规范性原则取样的方法、数量、频率和操作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常见建筑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t,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kg 作为样品。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t,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kg 作为样品。

2、砂、石(1)砂: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³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 400m³或 600t 也按一批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8 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 30kg。

(2)石: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 400m³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 400m³或 600t 也按一批计。

在料堆上取样时,应从顶部、中部和底部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 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 60kg。

3、钢材(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

超过 60t 的部分,每增加 40t(或不足 40t 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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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证取样范围根据建设部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如业主有更严格要求,则按业主要求执行。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上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上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人员由监理部提出人员名单,取得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证,并经业主授权批准后(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发质监站和试验室备案。

3、试验室审核所送检的试验室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送检前应将试验室相关资质资料报监理审核批准。

4、见证取样工作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由施工单位负责从试验室取回后及时向监理报验。

5、见证取样章格式:
60mm
6、见证取样记录表:见证人员应认真填写,作为监理过程文件备查。

表格格式见附件。

7、见证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规定
见证取样单位和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机构):现委托xxxxxxxxxxx 为本单位建设的xxxxxxxxxx 工程见证单位,负责该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具体见证人员如下:
见证单位地址:邮编:
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委托单位:
章)
年月日
文件号:
xxxx
xxxxxxxxxxxxxxxx 项
目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记
录表
xxxxx 工程有限公

xxxxxxx 项目(一)监
理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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