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专章

欢迎共阅韩江河口治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专章12环境影响评价12.1前言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的要求,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12.1.1评价依据与法规12.1.1.1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19-1997;;;;。
12.1.1.2●《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6月25日国务院令第62号),1990年6月;●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61号),1990年6月;,199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4号,2002年7月;[2004]164号;号文;8号令,1999年;●《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粤环监[2000]8号;●《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1日实施;●《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修订;●《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2003年9月1日;●《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粤府办[2001]46号文;●《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规划》,2000年;●《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粤府[1996]27号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1997年;●《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3]74号;●《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1999年;●《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2001]7号;●《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文;●《广东省重要水生动物苗种亲体管理规定》,1995年;●《广东省近岸海域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广东省人民政府,2004年修编(报批稿);●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粤府●《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海砂开采使用海域论证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8●《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广东省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规划纲要》●《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2001年;12.1.1.32006年4月;●(讨论材料)》,中水珠》;●《关于设立汕头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汕府函[2001]38号;●《汕头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汕头市新东区分区规划(2005-2020)》,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6年4月;12.1.2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2.1.2.1地表水表12-1 河流功能区划分12.1.2.2海域a、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评价范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见表12-2。
汕头海湾新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城乡规划局

《汕头海湾新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本主要内容第一条规划背景1、落实华侨经济文化合作实验区国家战略要求,调整优化片区用地与产业布局。
国务院2014年9月15日批复同意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国函〔2014〕123号),支持试验区着力转型升级与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营商环境、通关制度、社会管理、土地管理、海域使用与投融资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
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拓展文化传播渠道,推动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2、契合汕头海湾新区城市战略的新定位新思路,提升片区产业与空间发展水平。
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2013年11月14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汕头海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在汕头东部沿海48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形成“一核三区”的空间开发总体格局。
东海岸新城是“一核”--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重要组成区域,明确要集聚发展金融商务、企业运营、会展交易、文化创意等产业,打造成为提升汕头现代化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
3、吸收东海岸新城国际城市设计竞赛成果优点,引入契合区域发展的创新理念与空间布局。
2013年6月举行的东海岸新城国际城市设计竞赛中,安德鲁—荷兰高柏、美国NBBJ与香港奥雅纳三家优秀国际团队对东海岸新城进行各自独特精彩的规划诠释。
方案从各种不同的视角抓住汕头自然禀赋与人文特质,以国际视野、新颖理念与先进手法,描绘出独具匠心的规划蓝图。
在概念规划竞赛方案优化完成后,需要通过法定的控规修改程序,将方案中适合汕头与本区域发展的创新理念与空间布局进行吸收融合与优化提升。
4、统筹协调各层次相关规划,梳理完善片区与周边区域的规划衔接。
东海岸新城作为汕头城市新的战略重点发展区的核心载体与启动片区,与正在修改中的《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3修改)》同步,在空间与产业的布局上对本片区重新进行精确的功能定位与空间调整,以符合上层次规划的新定位新思路对于本区域用地载体的布局要求。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梅溪河三里河综合整治工程房屋征收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梅溪河三里河综合整
治工程房屋征收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1.27
•【字号】宛政〔2016〕1号
•【施行日期】2016.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梅溪河三里河综合整治工程
房屋征收的决定
宛政〔2016〕1号
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因梅溪河、三里河综合整治工程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等规定,现决定对梅溪河、三里河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区域实施房屋征收。
一、根据市规划部门确定的梅溪河、三里河综合整治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对被征收单位及住户进行房屋征收。
二、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梅溪河、三里河沿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四、本项目房屋征收搬迁期限为60天,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
五、本项目具体征收补偿办法,按照市政府《梅溪河三里河综合整治工程房屋征收的通告》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7日。
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时间:2012-06-14 09:10 来源:规划院作者:规划院点击:544次一、规划背景梅溪河沿岸片区位于汕头市泛旧城地区,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后逐渐建设形成的沿河工业区和村庄混杂区。
改革开放后,随着老工业区衰退,部分工业地块进行了零星的用一、规划背景梅溪河沿岸片区位于汕头市泛旧城地区,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后逐渐建设形成的沿河工业区和村庄混杂区。
改革开放后,随着老工业区衰退,部分工业地块进行了零星的用地置换和居住小区建设,形成了目前比较典型的工业、城中村、居住小区混杂的片区。
随着城市的发展,该地区面临改造要求。
二、现状概况规划区面积363公顷,市区主要淡水水体梅溪河从片区中部穿越,水域面积32公顷,水域两侧规划陆地面积331公顷。
规划区大部分旧工业用地沿梅溪河两岸地区布置,旧建筑比例较大;城中村、居住小区用地大多不位于沿梅溪河两岸地区,新建筑比例较大。
三、规划构思1、以调研报告指导规划编制思路规划针对旧城改造的复杂性,通过调研报告对区内所有用地单位和建筑物情况进行汇总和提炼,为研究片区规划思路提供参考。
2、以创新思维突破旧城改造难点在调研报告指导下明确片区改造的重点为工业用地和沿河用地,提出新的旧城改造模式,确保公众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3、以效益多赢理念指导规划布局结合地形特点,探索沿河地块空间的多途径利用,尽可能提高用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在用地空间上实现高效和集约使用。
四、空间布置规划以“一河两岸、城市绿廊、滨水社区”为设计理念,以梅溪河水体大型生态公园为轴线,形成“一河两岸多组团”的用地布局,形成2个居住区和7个居住小区组团,形成4个近期改造小区和3个远期改造小区。
五、创新与特色1、以空间多途径利用探索紧凑型城市土地效益化的新思路结合堤围改造提出沿河地区空间多途径利用的创新思路,新增一批社会停车位,新增大量城市绿化,间接提高地块效益和景观质量,为汕头市这类典型的人多地少型、用地紧凑型城市探索土地集约化、效益化使用提出了新的思路。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平区广厦街道梅溪桥路等6条道路命名的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平区广厦街道梅溪桥路等6条
道路命名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9.20
•【字号】汕府〔2018〕100号
•【施行日期】2018.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平区广厦街道梅溪桥路等6条道路命
名的公告
汕府〔2018〕100号
位于金平区广厦街道范围内的6条道路,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命名为梅溪桥路等(详见附件)。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梅溪桥路等6条道路的命名予以公告,希各知照。
附件:1.道路标准地名审定表 2.道路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的通知-汕府办〔2015〕73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的通知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的通知汕府办〔2015〕7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城管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7日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规程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有效制止和查处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权益,确保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范围内对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查处。
本规程所称的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中心城区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违反城乡规划以外的违法建设,由其他相关部门查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在镇辖区范围内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查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在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配合。
汕头乌桥搬迁安置方案
1.法律法规保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搬迁安置工作合法合规。
2.组织领导:成立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3.宣传解释:加大搬迁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搬迁居民的解释工作。
4.财政保障:确保搬迁安置资金到位,保障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5.监督检查:加强对搬迁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搬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宣传解释:加大搬迁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被搬迁居民的解释工作。
4.财政保障:确保搬迁安置资金到位,保障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5.监督检查:加强对搬迁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搬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时间安排
1.征收公告发布:2023年3月。
2.房屋评估:2023年4月至5月。
3.签订协议:2023年6月至7月。
2.产权调换原则:为搬迁居民提供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确保搬迁居民在安置区域内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3.自愿原则:搬迁居民可自愿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
4.公开透明原则:搬迁安置政策、安置房源、补偿标准等信息全程公开,接受搬迁居民的监督。
四、搬迁安置对象
1.具有乌桥片区内合法房屋产权的居民。
2.房屋评估:对搬迁居民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价值。
3.签订协议:搬迁居民与征收部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
4.搬迁交房:搬迁居民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搬迁交房。
5.补偿发放:根据搬迁安置协议,发放搬迁补偿款。
6.安置住房:为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居民提供安置住房。
7.搬迁入住:搬迁居民办理入住手续,搬迁至新居。
2.公平公正:保障搬迁安置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搬迁居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工程
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008年6月目录1 项目概况11.1 项目位置11.2 工程任务和工程规模11.2.1 工程任务11.2.2 工程级别及建设标准 11.3 工程组成和布置21.4 施工组织设计51.5 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61.5.1 永久占地61.5.2 临时占地61.5.3 移民安置规划 71.6 工程投资及特性表82 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质量现状122.1 环境保护目标122.1.1 下蓬围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12 2.1.2 歧山围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13 2.1.3 乌桥岛环境敏感目标及保护目标15 2.1.4 四千亩围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 17 2.1.5 鮀浦围环境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18 2.2 环境质量现状202.2.1 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202.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2 2.2.3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222.2.4 陆生生态质量现状232.2.5 底泥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33 环境影响评价 243.1 水环境质量预测243.2 大气及声环境影响预测243.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243.2.2 声环境影响预测283.2.3 水生生态影响分析313.3 移民安置影响分析313.4 对农业生产影响分析323.5 社会经济影响分析323.6 其它影响333.6.1 对城市排水影响333.6.2 对人群健康影响333.6.3 对航运影响344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354.1 评价目354.2 环境风险识别354.2.1 溃堤风险354.2.2 水质污染风险 364.3 事故影响分析364.3.1 溃堤事故影响分析364.3.2 水质污染事故影响分析364.4 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374.4.1 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应急预案375 环境保护措施 395.1 水环境保护措施395.1.1 施工期废水处理措施 395.1.2 运行期污水防治措施 405.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405.2.1 敏感点防护415.3 声环境保护措施415.3.1 办公区、学校、居民区防护措施42 5.4 生态保护措施435.4.1 植被保护与恢复435.4.2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435.5 施工区生活垃圾处理445.6 施工人员健康保护445.7 水源卫生防护445.8 拆迁安置环境保护措施455.8.1 拆迁安置方案建议455.8.2 拆迁安置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56 清洁生产476.1 清洁生产概述476.2 本项目清洁生产分析476.2.1 施工工艺先进性分析 476.2.2 水耗、能耗与物耗476.2.3 “三废”处置情况486.3 清洁生产分析总体结论与建议486.3.1 总体结论486.3.2 建议487 综合结论501 项目概况1.1 项目位置汕头大围位于广东省汕头市。
多层次基面的城市滨水立体空间塑造——以汕头市梅溪河沿岸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Ie wod l b nW ae rn, bs p c e in Re uaoyd ti dpa M ei e eri K y r s Ura tro tCu i s a ed sg , g ltr eal ln f t e xi vi Shan u r n o t
,
滨水 界 面是 城 市 空 间和 水 域 空 间交 接 所 形 成 的交集 区,体现 着刚性 的城市肌 理 向柔 性
与休 憩的双 重作用 、城 市广场 的形态 与功能基
础 是 滨 水 区立体 化 规 划设 计 要 考 虑 的主 要 因
的 自然 水域 的延伸 。水体 岸线形成城 市 中最 富 有魅 力的界 面,也是城 市景 观 中最具表现 力 的 地 带。 滨水界面 担负着城 市 的认 知功 能,形 成
城 市的 生活,构 成城市 印象 。对于城 市滨水 空 间来说, 一方 面是现代城 市发展 需要 占用更 多
的 以滨水地 区土地 资源为 基础 的空间 资源, 另
~
方 面是 滨水地 区土地 资源的相 对紧缺 ,造 成
了当前城市 滨水 空间资源 的稀缺 性。
当前,我 国城 市滨水 区的建设 多以城市规 划部 门制定 的控 制性 详细规 划为基 础, 因为前 期 的城 市规 划地块 划分方式 往往注 重 “ 分”和 “ 二维 ”效 果 ,所 以在 此后 的 设计 中若不 假思 索地将 其转化 为城市形 态, 难免会 出现滨 水空 间形态 单一 的局面, 更重要 的是 大尺度景 观道 路 、防 洪堤岸 的设置 ,使人 们难 以进 行亲 水活 动。 因此 ,城市 功能 的集约化 要求 、河道 景观
素。滨 水 区的规 划设计 应以公共 性为原则 , 引
导 滨水 基面 由 “ 二维 ”平 面化 布置 向 “ 三维 ”
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一、编制背景:《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濠江区建设产业转移园区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期,濠江区政府因建设汕头轻工装备企业联盟产业园及濠江区电子电路工业园的需要,特别是珠河路以南将建设占地约500亩的“汕头轻工装备企业联盟产业园”,以提供轻工装备企业抱团进区经营的用地需求,急需局部调整园区刚性、弹性规划道路以及部分用地性质和布局。
规划项目组按照控规编制办法,并根据汕府办文【2010】1-337号《文件处理表》办理意见以及的安海路、河浦大道的最新道路修详成果,结合濠江区在招商引资、迁坟工作引起的一些产业定位、用地性质改变、区内道路的调整等进行修改。
二、规划范围和依据规划范围:位于濠江区河浦,西临深山高速公路、东临安海路、南临河浦大道、北临河中路,规划面积为1.76平方公里。
规划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指引》(2007)、《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1997)、《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汕头市濠江区分区规划(2007-2020)》(方案)、《汕头市工业经济带控制与发展规划》(2006)、《汕头•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2008)、《汕头市河浦大道-疏港大道修建性详细规划》、《汕头市安海路修建性详细规划》、《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首期道路修建性详细规划》、汕府办文【2010】1-337号《文件处理表》办理意见。
三、功能定位片区定位:规划台商投资区濠江片定位为:对台贸易工业园区;汕头市工业经济带重要工业组团之一;以高新技术产业、新型工业为主导产业,以台资和台湾产业转移为主要引资方向的外向型工业园区。
片区产业:以二类少污染工业为主,一类无污染工业为辅。
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行业,大力吸纳和带动符合产业定位的中小企业及相关企业集聚发展,努力培育并形成产业链,成为工业经济带及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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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梅溪河沿岸片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一、规划范围规划设计范围为:梅溪河东、西岸两片,由“金砂路-潮汕路-金凤路-护堤路-金环路-汕樟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合计面积363.25公顷,其中陆域面积330.83公顷,梅溪河水体32.42公顷。
二、现状情况1、用地性质与使用单位梅溪河东、西岸片区现状用地混杂,主要用地有工业仓储用地130.49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39.44%,区内居住用地50.07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74%,村居用地52.53公顷,占陆域总用地的15.88%,东、西岸片用地涉及大窖、新乡、北墩、下歧、金砂五个村居,其中大窖、新乡基本所有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北墩、下歧的部分村民住宅位于片区内,金砂村民住宅位于片区之外,这些村居大量私宅建筑为近年来重建建筑,旧村建筑少,形成以旧村为中心向外围逐步拓展的空间布局。
区域内工业、居住、村居三类用地比例接近片区陆域用地的八成。
其余用地为道路、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
2、建筑情况梅溪河东、西岸片区所有建筑物的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约占40%;村居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约占27%;工业仓储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约占27%;市政、公建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约占5%。
区内各类建筑物由于性质和建造的时间不同,建筑物的质量参差不齐。
按照“质量、外观均较好,布局整齐的建筑物”与“质量较差、外观破旧或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两大类进行分类,309万平方米中,两类建筑物之比(以下简称“新、旧建筑之比”)为63.3%:36.7%,其对应占地之比为28.7%:71.3%。
可见,片区内36.7%的旧建筑占用了71.3%的土地,如果这类旧建筑进行改造,将有较大的用地开发空间。
三、功能定位1、片区功能:根据以上分析,梅溪河沿岸片区未来承担的城市功能包括:重要的城市居住区功能、重要的城市生态绿化和景观功能,部分城市交通、居住区级商业和文化中心功能。
2、片区定位:根据片区承担的城市功能,片区未来的城市定位可以归纳为:城市核心绿化景观走廊,旧城改造示范区,具备游憩休闲、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功能的现代化综合型滨水生活社区。
四、规划理念1、改造目标:社会和谐、景观优美、效益共赢2、设计理念:一河两岸、城市绿廊、滨水社区(1) “一河两岸、组团连结”的用地布局形态(2) “水绿共生、区域共享”的城市生态绿廊(3) “人车分流、空间复合”的滨水生态社区五、用地布局系统规划1、用地结构以梅溪河水体绿化公园为轴线,以沿岸用地为主要建设区域,形成“一河两岸多组团”的用地布局,通过改造整治形成“一带两轴两区八组团”的梅溪河沿岸滨河生态住区。
2、用地比例梅溪河沿岸地区按照滨河居住区模式进行规划,大幅提升片区的居住功能和城市绿化功能,居住用地和绿化用地占较大比重,其中居住用地为160.47公顷,占48.50%;城市绿地为83.28公顷,占25.17%;其余为道路、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堤围等用地。
工业用地进行迁移置换,规划不予以保留。
3、住区布局规划形成2个居住区、7个居住小区组团,即东岸北片居住小区、东岸中片居住小区、东岸南片居住小区、西岸北片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大窖居住小区、西岸中片新乡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居住小区等7个组团。
(1)近期建设小区东岸北片居住小区、东岸中片居住小区、东岸南片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居住小区等4个组团为近期改造小区。
其居住用地基本沿河、沿带状城市绿化公园进行布置,最大限度提高用地价值。
规划近期开发住宅用地52公顷(为本次可以投放市场用地,不包括部分已征用地),可新开发住宅260万平方米。
(2)远期改造小区(近期整治)西岸北片居住小区、西岸中片大窖居住小区、西岸中片新乡居住小区等3个组团为远期改造(近期整治)小区。
其区内多为建筑质量较好的集体宿舍、经济适用房小区和商品房小区,或为建筑较新、赔偿成本较高的“村民新宅”,近期改造难度极大。
这部分小区的建设基本不会涉及沿岸绿化公园的形成,可以采用“近期整治、远期改造”的方式进行。
4、住区人口全片区新开发居住用地容纳人口9.3万人,按建筑容量推算,村居住宅居住人口约1.0万人,梅溪河沿岸改造后,全片区新开发住宅、保留住宅合计预测居住人口为12.5万人。
六、绿地景观系统规划1、绿化景观系统设计原则(1) 高标准、大手笔配置城市绿化(2) 多层次、多体系建设绿化系统2、绿化建设体系(1)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预留城市公园(2) 主要城市道路预留带状城市绿化(3) 居住区内部预留小型城市绿化(4) 住宅小区内部按比例建设区内绿化3、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形成“一带两园多点”的绿化景观系统七、复合空间利用规划1、对沿岸堤围和周边地块高差的分析根据《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年)》以及《汕头大围达标加固工程梅溪河左、右岸堤防应急工程可研报告(2006年)》,现状梅溪河左岸、右岸已修建堤围堤顶高度在4.0-5.8米(黄基)之间,堤顶宽度仅3米,尚不能满足规划提出的防洪、防潮要求,应按规划要求的设防标准进行一定的加高加固,规划堤顶高度需要达到5.5-6.3米(黄基,各堤段要求不同)。
而梅溪河东、西岸现状建成的护堤路、周边地块标高在1.8-2.3米之间(黄基),两岸道路、地块的高程与规划的堤围高度高差约4米,具备了利用高差形成“立体交通系统、复合空间利用”的条件。
2、“人车分流、空间复合利用”系统(1) 沿河地区立体交通系统规划利用堤围和沿河建设地块之间的高差,将沿河绿化设计为平台方式,由堤顶延伸跨越道路至道路外侧的居住小区。
护堤路、沿江路形成“人车分流”立体交通系统,地面层为道路、地面第二层为绿化平台和步行道。
(2) 沿河地区复合空间利用规划利用立体交通系统所产生的两层空间,设计“复合空间利用”系统,建设绿化、停车、商业等多种用地功能复合设施,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3) “人车分流、多空间复合利用”的巨大效益沿河地区“多空间复合利用”的设计,针对汕头市“人多地少”的现实情况,将单一类型的城市建设用地分解为多重使用,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探索了紧凑型城市集约化、效益化使用土地的新思路。
八、道路交通系统规划1、道路系统规划梅溪河东、西岸片形成“四横三纵”的主要道路系统,包括金砂路(城市主干道、控制52米)、金湖路(城市主干道、控制40米)、金凤路(城市快速路、控制52米)、金环路(城市主干道、控制40米)、潮汕路(城市主干道、控制52米)、护堤路(城市主干道、部分30米、部分52米)、汕樟路(城市主干道、控制40米)。
另外,区内还有潮州路、沿江路等城市次干道。
规划区内其他道路为城市支路、小区路等,控制宽度20米、15米、12米。
2、道路交叉口根据总体规划控制,结合片区交通实际情况,片区主次干道规划八个道路交叉口为立体或跨线交叉形式,分别为:金凤路-潮汕路交叉口、金凤路-护堤路交叉口、金凤路-沿江路交叉口、金凤路-汕樟路交叉口、金环路-沿江路交叉口、金砂路-潮汕路交叉口、金砂路-沿江路交叉口和金砂路-汕樟路交叉口;其它城市干道之间基本采用平交方式,基于交通安全管理的考虑,一般道路与外围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处均采用右进右出交通管制。
3、交通设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片区沿金砂路、潮汕路预留城市轻轨系统。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配置交通设施用地的要求,规划在金凤路南侧预留交通设施用地1处,可满足部分公交停车。
规划保留位于潮汕路的市第二长途客运公司用地和位于金湖路的金湖加油站。
4、社会停车规划在沿河生态公园绿化平台下设置大型社会停车场,满足日常游憩、购物等社会公共停车需求,且满足部分村居、小区的居民生活停车要求。
同时,平台下停车不占用实际开发土地,大大提高了片区改造的经济效益。
规划东、西岸5个街区沿河地区预留沿河约50公顷,其中平台绿化31公顷,绿化平台下作为道路、市政配套、社会公共停车使用,其中社会公共停车面积约15公顷,按室内停车每车位占地40平方米/个测算,预计可停车3800个。
平台下的社会停车场不仅满足了规划区域预测的社会停车需求,同时也对原有村居、保留小区的停车不足问题进行了补充,也可以预留部分公交、环卫等交通市政设施停车需求。
平台下停车的设计大大缓解了片区停车难的问题。
同时,节约出来的10公顷地面停车场用地全部可用于开发,大大提高了改造的经济效益。
为“人多地少”型城市探索土地集约化、效益化使用探索了新的道路。
5、竖向标高竖向设计以建设的经济性、满足地面排水和防洪要求、与现状道路自然顺接为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路面和片区控制点的设计高程。
由于本规划区为建成改造片区,按照周围城市道路的标高为控制标高,并且统筹考虑规划区的基准标高,规划区的道路标高结合排水管网规划考虑为2.0-4.4米;规划地块的平均标高比外围道路平均标高高出0.2-0.4米,基本控制在2.7-3.7米。
九、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规划结合城市主要服务干道以及住宅小区分片布局的特色,公共服务设施采用“轴点相间”的布局,规划片区公共服务设施系统为“两轴、两心、多点”。
2、公共服务中心(1) 居住区级中心――两轴、两心规划在东、西两岸2个居住区形成2个居住区中心,沿金湖路、汕樟路布局,构成两条沿街公共服务设施主轴。
(2) 居住小区级中心――多点规划在东、西两岸7个居住小区内部形成若干居住小区服务中心(个别居住小区级中心和居住区中心合并),每个居住小区设置菜市场用地1处、小学用地1处、预留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用地若干,可用于安排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医疗中心、社区活动站等社区服务设施。
3、中小学配套设施根据“小学在区内安排、满足规范要求,中学部分在区外安排、部分在区内安排”的指导原则,结合指标需求,同时考虑到本区属于旧城改造、难度较大等因素,规划控制小学用地合计8.7公顷,符合小学用地需求;新增中学3.7公顷,增加了区内中学用地,仍有部分中学学龄学生按照现状到周边4所中学就读,另外,部分高中学龄学生在全市范围统一安排。
根据服务半径需求,确定中小学布局原则为:“东西两岸2个居住区各配套一个中学、7个居住小区各配套一个小学”。
规划共配套建设小学7处,对新乡、大窖等小学采用原址扩建,对部分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小学予以撤销重建;新配套建设中学2处。
另外,规划根据住宅小区布局,在每个居住小区设置1-2所幼儿园,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处。
十、改造时序分期规划1、改造时序原则本规划区涉及范围广、现状情况复杂,改造成败涉及到城市大型生态公园能否顺利形成,因此,需要有所侧重、分期、分区进行建设改造,以点带面。
在改造的分期、分区上,确定以下原则:(1)沿河地区为重点改造区――确保城市绿化公园的建设(2)工业街区为重点改造区――确保产生一定经济效益(3)其他地区为整治改造区――提升片区整体环境质量2、改造分期、分区(1)近期改造区①范围:东岸北街区:“金凤路-汕樟路-金环路-梅溪河”围合街区(不包括大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