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概念与特征
物理学中物体的定义

物理学中物体的定义物理学中,物体是指占据一定空间、具有一定质量和形状的实体。
物体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它们都是由分子或原子组成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桌子、椅子、手机,还是水、空气,都属于物体的范畴。
固体是我们最为熟悉的物体形态之一。
固体的分子或原子密集排列,呈现出一定的形状和体积,同时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硬度。
例如,我们的家具、建筑物、石头等都是固体物体。
固体的形状比较稳定,不容易改变,因为其分子或原子之间存在着较强的吸引力,使得固体保持着相对固定的结构。
液体是另一种常见的物体形态。
液体的分子或原子之间的吸引力比固体要弱,因此液体没有固体那样明确的形状,而是呈现出流动性。
水、饮料、油等都是液体物体的例子。
液体可以适应容器的形状,可以流动,但仍具有一定的体积和质量。
气体是物体的第三种形态。
气体的分子或原子之间的吸引力非常弱,使得气体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可压缩性。
空气就是最典型的气体物体,我们无时无刻不与之接触。
气体填充在容器中时,会扩散填满整个容器,没有固定的形状和体积。
除了这三种常见的物体形态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物体,如等离子体。
等离子体是一种由带电粒子组成的物质状态,它具有高度的电导性和热导性。
等离子体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如太阳、闪电等都是等离子体的表现。
物体在物理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们是研究物理现象和规律的基本对象。
物体的性质和运动状态可以通过物理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和描述,如力学、热学、电磁学等学科都与物体的性质和运动密切相关。
物体的运动状态可以通过运动方程描述,如牛顿定律可以描述物体的运动规律,热力学定律可以描述物体的热学性质,电磁场理论可以描述物体的电磁性质。
总的来说,物体是物理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它们具有各种不同的形态和性质,是构成我们周围世界的基本单位。
通过对物体的研究和理解,可以更好地认识自然界的规律,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改善人类生活。
物体的定义和研究将继续是物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将为人类认识世界、探索未知提供重要的参考和支持。
物表示事物物品或动物

物表示事物物品或动物物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存在,无论是作为事物、物品还是动物,都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它们承载着不同的意义和功能,在人们的认知和运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物作为事物的存在,代表着客观存在的实体。
它们是我们感知世界的媒介,通过我们的感官和思维将外界的信息传达给我们。
物可以是自然界中的山川河流、动植物,也可以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建筑、工艺品等。
通过对物的观察和研究,人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例如,通过观察星体物理学家可以揭示宇宙的起源和演化,通过观察植物科学家可以研究植物的生长和繁殖。
其次,物作为物品,具有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物品可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和欲望,提供便利和享受。
它们可以是日常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等,也可以是科技产品如手机、电脑等。
人们通过使用物品来改善生活质量,并通过购买和销售物品来实现经济交流和财富创造。
例如,汽车是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它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还是汽车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后,物作为动物的存在,展现着多样的生命形态和生态系统。
动物是地球上的重要生物群落,它们与其他物种共同构成着复杂而精密的生态系统。
动物可以分为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它们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都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野生动物维持了生态平衡,促进了生物多样性的维持;而家养动物则成为人们的伴侣和助手,给人们带来欢乐和帮助。
例如,狗作为人类的朋友和护卫,它的忠诚和智慧深受人们的喜爱。
总之,物不仅仅是简单的存在,而是能够代表事物、物品和动物的重要存在。
无论是作为事物还是物品、动物,它们都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物的认知和运用,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改善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让我们珍惜每一个物的存在,共同建设美好的世界。
物权法课堂笔记.

物权法课堂笔记第一章物第一节物的概述一.物的概念与特征(一)物的概念广义上的物:指一切具有物理意义上的物狭义上的物(法律研究的对象):仅限于能够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具体而言是指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二)物的特征:1. 必须存在于人体之外2. 必须为有体物(占据一定的空间,由人的感官可以感觉到的)3. 必须能够为人力所支配4. 必须独立为一体,且能够满足人的需要5. 必须是特定物二.物和物权客体的区别物权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权客体范围大于物的客体第二节物的分类一.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的概念:⑴是指土地以及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和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⑵指不能移动,若移动会减少其价值的物体区分二者的法律意义:①流通的范围和性质不同②物权变动的法定条件不同③纠纷管辖不同二.主物和从物从物:以交易习惯或当事人明确意思表示经常辅助主物而使用的物即为从物。
从物的三个构成要件:①非主物的构成成分②辅助主物使用③主物和从物必须是同一个人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流通物:指能够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流转产生私法上交易效果的物限制流通物:指按指令性计划限制购销的物品(炸药,烟草,化肥,黄金白银,公民收藏的文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的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运动枪支,国营企业闲置的资产,关停并转的资产)禁止流通物:军用枪支,国家专有物资,土地,矿藏,水油(指所有 _____________四.代替物和不代替物代替物:可以用同品种、数量、质量的物来代替可作为消费的物不代替物:不可以用同品种、数量、质量的物来代替可作为消费的物(古玩字画)区别的意义:代替物可以成为消费的物,不可代替物只能作为租赁和租赁的物五.特定物和不特定物特定物:指具有独立特征或因权利人的指定而被特别化的物划定特定物和不特定物的法律价值主要体现在物发生毁损时的后果承担六.消费物和不消费物消费物:不能重复使用,一经使用就会改变原有的形态性质不消费物:可以重复使用,不改变其形态和性质区分意义:消费物只可作为消费的对象,不消费物可作为借贷和使用的对象七.可分物和不可分物可分物:依物的性质可以分割,且分割后不影响其价值的物区别意义:①决定债是可分之债还是不可分之债②共同财产是可分的还是不可分的八.单一物、合成物和聚合物(集合物)单一物:形态上独立为一体的物(一物一权)合成物:由数种物结合而成的物聚合物:由多个独立存在的单一物或者合成物通过聚集而形成的物,每个物可独立发生作用区分三者的法律意义:①有利于对所有权存在状态的判断②有利于对损害赔偿的判断九.原物、孳息原物:指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可以自然存在也可以人为创造孳息:①天然孳息②法定孳息必须要与原物脱离,才可以算孳息十.物的观念的扩张1. 无形的自然力(声、热、电、光、磁、波),若他们可以为人力所控制,就可以作为种物的扩张2. 特定的空间3. 人力尚不能支配的物十一.特种物1. 货币(具有高度可替代性的代替物)特征,占有即所有2. 有价证券:设定一定的金额,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的权利的书面凭证种类:票据、债券、股票、提单、仓单债务人是特定的第二章占有第一节占有和占有权的概念一.占有的概念:对物进行管领的事实占有的构成要件:对物的支配必须是现实的;必须是明确的、肯定的、具有稳定性的;必须具有一定的外观二.占有权的概念:指物的占有人,根据占有的事实依法享有的权利1. 占有权与占有权能所有权其中包括权能,权能又包括①占有②使用③收益④处分三.占有制的社会作用1. 占有制有利于稳定现实的占有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2. 占有制有利于维护商品交易的安全,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3. 占有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和谐第二节占有的分类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自主占有:以所有的意愿为占有他主占有;不以所有的意愿为占有区分的法律意义:1.只有自主占有才适用取得实效和先占取得所有权的余地,他主占有不适用这两种制度2. 只有自主占有才能依先占原则来取得物的所有权例:自主占有:在买卖关系中,买受人占有买卖标的物;他主占有:土地使用权人、借用人、留置权人二.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有:不以他人的占有为媒介,事实上占有其物,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如质权人、保管人、承租人等基于物权或债权关系而直接占有他人之物)间接占有:以他人的占有为媒介,非现实的占有,仅对物有间接的管领和支配,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事实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的对该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占有(如出质人、出租人)区分的法律意义:赋予间接占有有直接占有的一种效果三.自己占有和辅助占有自己占有:在不使用辅助人,仅依自己的行为对物进行的占有(例,所有人亲自支配与控制所有物)辅助占有:占有人在使用辅助人的情况下,辅助人依占有人(银行出纳接受储户的存款)区分的法律意义:1.自己占有为独立存在的占有,辅助占有不能独立存在2. 占有辅助人不享有因占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其所管领的物受他人侵害时,不享有占有保护请求权四.单独占有和共同占有单独占有:单独的一个占有人的占有(如某甲对于其房屋的占有)共同占有:单独的数人同对一物而为的占有(如数人共同租赁一房)五.正权源占有和无权源占有正权源:有合法依据的占有(合法占有,有权占有)无权源:没有合法依据的占有(非法占有,无权占有)区分的法律意义:有权占有人可以拒绝他人为本权的使用,而无权占有人是有本权人请求返还占有物,有返还义务六.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占有是无权源占有,而误信其有正当权源且没有怀疑的占有(如对于盗赃物,买受人信赖出卖人有所有权而买卖并且占有,仅以占有时的主观来认定是否是善意占有)恶意占有:占有人明知对物没有占有的权源,或对于该物自己是否有权占有虽有怀疑而仍为占有(如对于盗赃物买受人明知出卖人无所有权而买卖并且占有)区分的法律意义:善意占有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而恶意占有不受保护七.瑕疵占有和无瑕疵占有瑕疵占有:1.强暴占有,占有的取得和保护均采取暴力2,隐秘占有,怂恿他人知晓而藏匿,不公式示与众的占有无瑕疵占有:公然占有,和平占有第三节占有的取得一.概念:占有的取得,也称占有的发生,只占有人基于某种事实或原因对物产生事实上的支配与控制二.取得方式1. 原始取得:指不以他人既存得占有为根据而取得的,占有是对于无主物和遗失物的占有和抢夺,抢夺物的占有不是所有权的取得2.继受取得:①转正(买卖、互换)②继承第四节占有的效力一.概念:占有的效力指占有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依据法律占有的事实而赋予占有人所为的一定行为在一定情形下产生的法律后果二.权利推定:一般只适用于动产的权利推定,对于不动产不适用,要从表面和实质上共同分析三.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会保护善意取得和时效取得四.善意占有人的使用收益权五.占有人返还原物所有权人的原物的权利和义务占有人在占有物时,原物所有权人可能会向占有人请求返还,若是非法的,则有归还的义务,若是善意占有的,占有人愿意返还则原物所有权人需支付一些费用,占有人不愿返还,则可以不返还五.占有的物上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妨害防止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第五节占有的保护一.物权法上的保护1. 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又称之为私力救济权,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①自力防御权:依自己的力量来进行防御②自力取回权:物被他人占有后以自己的力量取回占有物而回复原有状态的权利2. 占有人的请求权:指占有人在占有被侵害时可以请求侵害人回复其圆满状态的权利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妨害防止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二.债权法上的保护1.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的占有人的物,在不合法的情况下,被取走人取走,基于这种情况,物的占有人可以有请求权。
物体特征知识点归纳总结

物体特征知识点归纳总结一、物体的形状特征1. 几何形状:物体的形状可以通过几何学的概念来描述,比如点、线、面、体等。
常见的物体形状有圆形、方形、三角形、圆柱形、圆锥形、球形等。
2. 外形特征:物体的外形可以通过观察物体的轮廓来描述,比如锐角、圆润、平整、锯齿状等。
二、物体的颜色特征1. 主体颜色:物体表面的颜色可以通过光线反射、吸收、透射等现象来产生。
常见的颜色有红、黄、蓝、绿、紫、橙、黑、白等。
颜色对物体的识别和区分起着重要作用。
2. 斑纹、花纹、条纹:物体的表面可能有斑纹、花纹或条纹,这些图案往往与物体的特定属性或特征相关。
三、物体的质地特征1. 触感:物体的质地可以通过触摸来感知,比如光滑、粗糙、软硬、湿润等。
2. 材料:不同的物体可能由不同的材料组成,比如金属、塑料、纸张、布料等。
这些材料具有各自的独特质地和特性。
3. 透明度:物体的质地还与透明度有关,比如玻璃、水晶等是透明的,而木头、金属等是不透明的。
四、物体的大小和重量特征1. 尺寸:物体的大小可以通过长、宽、高来描述。
不同大小的物体在不同场景下可能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2. 重量:物体的重量是指其受到地球引力的作用所产生的力的大小。
重量可以通过称量仪器来测量,它是物体的重要物理属性之一。
五、物体的声音特征1. 声源:物体可以是声音的产生源,也可以是声音的传播载体。
物体的材料和结构对声音的传播和反射具有重要的影响。
2. 声响:物体有时也会产生声响,比如敲击木头会发出清脆的声音,而敲击铁器会发出沉闷的声音。
六、物体的温度特征1. 温度:物体的温度是指其内部分子或原子的平均运动速度。
温度可以通过温度计来测量,它是物体热力学属性之一。
2. 热传导:物体之间会发生热传导,比如冷热物体之间的热交换。
这种现象对物体的温度特征具有重要的影响。
七、物体的气味特征1. 气味:物体可能散发出特定的气味,这些气味可能来自物质的挥发性化合物,比如水果、花朵、香料等。
物的概念和特征

“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CEO李捷 美国月球大使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出售 月球土地。其公司行政总裁霍普宣称, 他是月球及另外8个行星上地皮的惟一 合法地主。月球地皮每英亩售价为 19.99美元,外加1.5美元的地皮交易 税及10美元的手续费,每人花31.5美 元,将可以买到月球上约4000平方米 的土地。此外,记者看到该公司还出售 火星或其他一些星球的土地。1英亩大 约是中国的6亩地,售价是人民币298 元。
(八)单一物、结合物和集合物
► 单一物是指形态上能独立成为个体而存在的物;结
合物,又称合成物,是指由数个物结合而成的独立 物,如房屋;集合物,又称聚合物,是指由多数的 单一物或结合物集合而成,各物仍保持其独立存在 的物,如工厂、图书馆、羊群等。区分单一物、结 合物和集合物,其意义在于:对于单一物或结合物, 原则上权利应存在于物的整体,在物的组成部分上, 不应存在独立的权利。对于集合物,其整体不应作 为一个权利的客体,权利应存在于各个独立的单一 物或结合物上。
(五)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改变其经济 用途和价值的物,为可分物。凡经 实物分割后,将使该物失去其原有 的经济用途,降低其价值的物,为 不可分物。区分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其意义在于: 1、便于共有财产的分割 2、便于明确多数人之债的债权债务。
(六)原物和孳息
► 原物是指原已存在之物,孳息是由原物所产
2、根据民法中对物的分类,长城属于 ( ) A 不动产 B 不可分物 D 可分物 E 流通物 C 特定物
3、甲乙2人买了一辆客车跑运输,后因双 方闹矛盾,影响经营,故决定终止共有关 系。但2人都不愿意要卡车,处理的方法应 该是( ) A 实物分割 B 作价补偿 补偿 D 变价分割 C 折价
第二节
物的概念 特征 分类

物的概念特征分类物是指存在于宇宙中的各种有形、可触知的实体,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础。
物有形态各异,可以是实体实物,也可以是抽象的物质。
物的特征:1. 有形性:物是有形的,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和体积。
人们可以通过肉眼观察和直接感觉来了解物体的外部特征。
2. 可触知性:物具有质地,可以被触摸到,从而感受到物体的外部特性,如硬软、光滑、粗糙等。
3. 可度量性:物的属性可以通过量度来表达。
例如,物体的长度、重量、温度等可以使用数值进行度量,使其具有可比较性和可研究性。
4. 承载性:物具有承载质量、数量等的能力。
物可以承载其他物体或能量,如容器可承载水、电脑可以承载信息等。
5. 变化性:物可以随时间、空间和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其状态和属性,例如固态、液态和气态之间的相变,物体的形状变化等。
6. 相互作用性:物体之间可以相互作用,包括物体间的接触作用、力的作用、能量的传递等,这些相互作用对物体的状态和性质有影响。
物的分类:物的分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分类方式:1. 按物质组成分类:- 无机物:由无机元素组成的物质,如金属、矿物、岩石等;- 有机物:由有机元素(碳、氢、氧等)组成的物质,如动植物体内的化合物、石油等。
2. 按物质状态分类:- 固体:物质的分子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形状和体积,如石头、木头等;- 液体:物质的分子间力较弱,无一定的形状,但具有一定的体积,如水、酒精等;- 气体:物质的分子间力很弱,无固定形状和体积,可以占据任何空间,如空气、氧气等。
3. 按物质来源分类:- 天然物:直接存在于自然界中,如石头、水、植物等;- 人造物:经过人类加工或制造得到的物质,如人造纤维、合成材料等。
4. 按功能分类:- 能量物质:如电、热能等;- 信息物质:如文字、图像、声音等;- 生命物质:如动植物、微生物等。
5. 按用途分类:- 生活用品:如衣物、家具、电器等;- 生产原料:如原材料、半成品等;- 工具设备:如工具、机器等。
民法上的物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上的物的概念和特征民法上的物的概念和特征1. 物的定义•在民法上,物是指客体存在的具体实体,可以以一定的形式被人所占有并具备经济价值的客观事物。
2. 物的特征•客观存在性:物是客观存在的实体,与主体独立存在,具有一定的实在性。
•有形性:物具备明确的形态和实体,可以通过感官进行感知和触摸。
•可占有性:物可以被人以合法的方式占有,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经济价值性:物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作为交换和交易的对象。
•依附性:物可以与其他物相连结或依存,并且不改变其自身实体的特点。
3. 物的分类根据民法的规定,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动产•动产是指能够移动的物,如货物、金钱、车辆等。
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物,如土地、房屋等。
人身•人身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以及与人身有关的权益,如姓名、声誉、隐私等。
无体物•无体物是指无法以有形的方式呈现的物,如债权、专利权等。
4. 物在民事关系中的作用物在民事关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物作为财产•物是财产的基本要素,人们通过对物的占有和支配来实现财产权的行使和保护。
物作为交易对象•物作为具备经济价值的客体,可以作为交易的对象进行买卖、租赁等行为。
物作为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中,物作为合同的标的物,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化和实现的依据。
物作为责任的依据•在民事责任中,物可以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损害的程度往往与物的性质和价值有关。
5. 总结民法上的物是指具有客观存在、有形、可占有和经济价值的实体物。
根据不同的特征和分类,物在民事关系中具备不同的作用和意义,是民商事活动的基础和重要元素。
了解和掌握物的概念和特征,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特性特征特点的名词解释

特性特征特点的名词解释特性、特征、特点的名词解释在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名词,例如特性、特征和特点。
这些名词代表着某种事物或个体所具有的特殊特征。
虽然这些词汇看起来相似,但它们在使用上有一些微妙的区别。
本文旨在对这些名词进行解释,并探讨它们的含义和用法。
特性是事物或个体所固有的属性或特征。
它通常用于描述某物的独特特征或品质。
特性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可变的。
例如,一个人的身高、体重和眼睛的颜色都是人类的特性,而一个建筑物的高度、形状和颜色则是该建筑物的特性。
特性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特征。
特征是某事物或个体所具有的独特标志或表现。
它们可以是可观察到的行为、外观或性质。
特征有时与个体或事物的特定功能或目的相关联。
它们常常用作区分不同事物或个体的特殊标识。
例如,人类的特征可以包括外貌特征(如脸型、嘴唇厚度),行为特征(如乐观、善良)和语言特征(如口音、语速)。
特征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有所不同,因此一个人或事物可能具有多个特征。
特点是一组事物或个体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或属性。
它们通常被用来描述某事物或个体的主要特征或特殊特征。
特点可以是从事物或个体的特性和特征中总结出来的。
例如,一种动物的特点可能包括生态习性、饮食偏好和繁殖习惯。
一个公司的特点可能涉及到其产品质量、市场地位和创新能力。
特点多用于描述整体或总体特征,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表达。
尽管特性、特征和特点在概念上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和互动。
特性和特征是构成特点的基本元素。
特征可以被认为是特性的表现形式,而特点则是对特征进行总结和归纳的结果。
换句话说,特点涵盖了特性和特征所涉及的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的语境和领域中,对于特性、特征和特点的使用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在科学和技术领域,特性和特征更多地被用于描述物质和现象的性质和特征,而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特点更多地用于描述个体的行为和特点。
此外,这些名词的具体解释也可能因领域和学科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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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一)物的概念;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 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 性的物质对象。
(二)物的特征
1.物须存在于人体之外 2.物主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于有体物。 3. 能满足人的需要。 4.物必须具有稀缺性。5.物必须 能为人支配。 6.物须独立成为一体。
“大中华区月球大使馆”CEO李捷
卖世界杯空气
二、物的分类 (一)动产和不动产。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意义在于: 第一,物权变动的条件不同。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仅依交付 即可生相应的法律效果;而不动产非经登记,不生物权变动的 法律效果。 第二,得以设定的他物权类型不同。 第三,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不同。
天津西站德式小洋楼平移工程,
小洋楼移动采用的是滑动摩擦平移 方法 ,以平均每分钟2.6厘米的速 度前行 。
(五)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改变其经济 用途和价值的物,为可分物。凡经 实物分割后,将使该物失去其原有 的经济用途,降低其价值的物,为 不可分物。区分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其意义在于: 1、便于共有财产的分割 2、便于明确多数人之债的债权债务。
(六)原物和孳息
►原物是指原已存在之物,孳息是由原物所产 生的收益。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区分原物和孳息,其意义在于:通常情况下, 原物所有人有权取得孳息之所有权。转移原 物的所有权,孳息的所有权应同时转移
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为
() A.企业中工人的奖金 B.动物的幼畜 C.牛身体内产生的牛黄 D.出租房屋的租金
(七)可消耗物和不可消耗物 可消耗物是指不能重复使用,一经使用就 灭失或改变其原有状态的物。不可消耗物 是指经反复使用不改变其形态、性质的。 区分可消耗物和不可消耗物,其意义在于: 借用合同、租赁合同等只能以不可消耗物 为标的物。
二、有价证券
(一) 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概念:有价证券是设立并证明某种财产权的书面凭 证,是物的一种。有价证券持有人享有两种不同性质 的权利,一是对有价证券本身的所有权;二是有价证 券上所记载的权利。
2、法律特征:
(1)有价证券与证券上所记载的财产权利不能分离。
(2)有价证券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八)单一物、结合物和集合物
► 单一物是指形态上能独立成为个体而存在的物;结 合物,又称合成物,是指由数个物结合而成的独立 物,如房屋;集合物,又称聚合物,是指由多数的 单一物或结合物集合而成,各物仍保持其独立存在 的物,如工厂、图书馆、羊群等。区分单一物、结 合物和集合物,其意义在于:对于单一物或结合物, 原则上权利应存在于物的整体,在物的组成部分上, 不应存在独立的权利。对于集合物,其整体不应作 为一个权利的客体,权利应存在于各个独立的单一 物或结合物上。
(3)有价证券的债务人的支付是单方支付,债务人不 得要求债权人支付相应对价。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1、依有价证券所设定的财产权利的性质不同所做的分 类: 设定一定股份权利的有价证券:如股票 设定一定物权的有价证券,如提单、仓单
设定一定债权的有价证券,如债券、汇票、本票、支 票 2、依有价证券记载权利人的方式不同所作的分类: (1)记名有价证券 (2)无记名有价证券 (3)指示有价证券
该是(
)
A 实物分割
B 作价补偿 C 折价
补偿
D 变价分割
第二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一、货币 (一)特征: 1.货币属动产。 2.货币是种类物,而且是具有高度代替性的种 类物。 3.货币是可消耗物。 (二)货币作为民法上特殊的种类物,其特殊 之处: 1、货币所有权的归属:货币占有权与所有权 合而为一,货币的占有人视为货币的所有人。 2、货币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要件
美国月球大使馆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出售 月球土地。其公司行政总裁霍普宣称, 他是月球及另外8个行星上地皮的惟一 合法地主。月球地皮每英亩售价为 19.99美元,外加1.5美元的地皮交易 税及10美元的手续费,每人花31.5美 元,将可以买到月球上约4000平方米 的土地。此外,记者看到该公司还出售 火星或其他一些星球的土地。1英亩大 约是中国的6亩地,售价是人民币298 元。
C 从物所有权必须有特别约定,才随原物 转移
D 区分主物与从物的标准主要是根据两者 的物理依赖关系
2、根据民法中对物的分类,长城属于
(
)
A 不动产 B 不可分物 D 可分物 E 流通物
C 特定物
3、甲乙2人买了一辆客车跑运输,后因双
方闹矛盾,影响经营,故决定终止共有关
系。但2人都不愿意要卡车,处理的方法应
( );在甲和丙的买卖交易中,物品为( )。
(四)主物和从物。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 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 物。凡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经济 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 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物为从物。 区分主物与从物,其意义在于:当事人没有 特别约定时,对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 从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物之使用目的须具有永久性 2、从物与主物同属于1人 3、从物需具有独立性,不为主物的部分。4、 须交易上视为从物。
的买卖交易中,该设备为(
)。
2、甲将10台设备出租于乙,后甲又与丙订立买卖合
同,将10台中的2台设备出售于丙,但未确定是哪2
台设备。在甲和乙的租赁交易中,设备为( );
在甲和丙的买卖交易中,设备为(
)。
3、甲与乙订立承揽合同,约定由承揽人乙提供材料
制作10件物品。甲随即和丙订立买卖合同,出售此
类物品10件于丙。在甲和乙的承揽交易中,物品为
二、物的分类
►(二)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 ►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主要有: ►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 ►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 ►军用武器、弹药、毒品、麻醉药品 ►文物 ►淫秽的书刊、磁带、录象带
(三)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
1、甲将一设备出租于乙,后又经协商将其出售给乙。
在甲和乙的租赁交易中,该设备为( );在甲和乙
(九)有主物与无主物
根据物在一定时期内是否有所有人,可 将其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
区分有主物与无主物的法律意义在于:
1、对于无主物,有的当事人可以自己单 方意志取得,而对于有主物,不能依单 方意志取得所有权。
2、确定无主物的归属。
练习
1、下面对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描述,正
确的是:(
)
A 从物必须依附主物存在 B 汽车与拖斗 的关系是主物与从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