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林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例范本 1+2+3部门预算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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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范文

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范文

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一、总则1.1 本细则旨在规范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风险控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1.3 具体财务管理事项应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

二、财务收支管理2.1 落实预算执行2.1.1 按照国家财政预算制度,落实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预算收支的逐项细化、落实和跟踪。

2.1.2 严格执行预算权限制度,经费支出应在财政预算内进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1.3 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能。

2.2 收支登记和归档管理2.2.1 凡涉及财务收支的单据和帐册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登记,并及时归档。

2.2.2 财务单据的编号、日期、金额等必要信息应清晰、准确地填写,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2.3 归档管理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财务单据、凭证的完整和安全,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

2.3 预算外资金管理2.3.1 对于未列入年度预算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应经过合法程序审批,并进行专题核算和登记。

2.3.2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3.3 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应及时进行归档和备案,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三、财务审计管理3.1 年度财务审计3.1.1 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审计制度,组织街道办事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1.2 财务审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可信。

3.2 经费使用审计3.2.1 对于街道办事处的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查验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2.2 经费使用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3.3 风险评估和控制3.3.1 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3.2 定期对财务流程和操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风险问题。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3篇)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3篇)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证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预算管理应遵循经济发展的总体方针,积极承担建设单位经济责任,合理安排财务预算。

第四条财务预算管理应坚持合理、透明、精密、有效的原则,确保财务资源的最佳利用。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坚持综合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收入支出,保证财务平衡和经济稳定。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全面考虑单位的整体经济目标、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科学分析预测收入和支出的变动情况,合理制定预算计划。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调研和评估各项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单位的需要制定预算指标,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预算的实施和监控。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九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指标和使用范围。

第十条预算执行应及时完善预算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应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和修正,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应注重预算指标的监控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预算的实施和达成。

第四章预算监督第十三条预算监督应由监察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共同负责,加强对预算的监控和评估。

第十四条预算监督应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第十五条预算监督应及时反馈和报告各项预算数据,确保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了解和决策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预算监督应及时处理和追究违规行为,维护财务纪律和预算管理的公正性。

第五章预算评估第十七条预算评估应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注重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十八条预算评估应综合考量单位的财务状况、经济目标和预算实施情况,制定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预算评估应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为单位的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四)效益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本单位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年度预算。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预算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单位财务核算,严禁截留、隐瞒、挪用。

第八条收入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九条收入资金应及时上缴国库或指定账户,不得擅自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遵循“合理、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支出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如需调整,按照预算调整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支出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严格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合理利用。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核算、报告等环节。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效益、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纪律,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岗位职责,实现财务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财务部门的基本职责:(一)组织实施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二)负责资金筹集、使用、监督和核算;(三)编制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四)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五)监督和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六)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七)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纪律,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第八条机关资金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第九条机关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审批程序执行。

支出范围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第十条机关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机关应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预算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绩效原则,确保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第十三条机关预算编制应结合历年经费收支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政策,按照收入支出平衡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机关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第十五条机关应建立健全预算调整和审批制度,预算调整应遵循合法、必要、节约原则。

机关预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预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机关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

(二)公开透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杜绝浪费。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预算编制建议。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各科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预算建议方案。

(二)财务部门汇总各科室预算建议方案,形成单位预算草案。

(三)单位预算草案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单位预算正式生效。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六条预算执行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各科室按照预算执行。

第七条预算执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四章预算监督第八条预算监督工作由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负责。

第九条预算监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资金合规使用。

(二)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三)对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预算评价第十条预算评价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每年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预算评价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二)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根据评价结果,优化预算编制和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所有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

第三条街道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资料齐全。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街道事业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街道设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街道财务管理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街道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街道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务预算,组织预算执行;(三)负责街道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四)负责街道财务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负责街道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六)负责街道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七)完成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街道年度财务预算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目标,编制部门预算;(二)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四)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将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部门执行。

第九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街道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收入管理:(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收入项目,明确收入范围和标准;(二)及时足额收取各项收入,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三)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关于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关于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机关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经济事项。

效率性原则:财务管理应注重成本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二章财务人员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领导本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机关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四章收支管理第八条机关的所有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机关财务部门。

第九条机关支出必须符合预算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机关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资产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二条机关应建立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机关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机关财务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阳光运作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机关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六条机关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非税收入等,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使用和报告收入。

第七条机关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机关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支出管理。

第八条机关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使用期限。

第九条机关应加强现金管理,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的收付存储、保管、使用和清算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机关应做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应加强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确保财政支出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机关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机关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五条机关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财务审计制度,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查明财务管理情况。

第五章外部监督第十七条机关财务管理应接受上级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监督的监督。

第十八条机关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财务法规和财务纪律,接受法律法规、纪律和制度的约束。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未尽事宜,机关财务管理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确保机关财务活动的合法、准确、及时、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效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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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中央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街道财务收支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街道财务监督机制,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大竹林街道今年继续实行“1+2+3”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

现结合实际对街道财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银行帐户设置
(一)街道财务统计科在国家银行统一开设部门预算资金帐户,全面反映我街道经济业务收支情况:农业银行账户系街道办事处财务统计科的基本账户,用于日常经济业务核算、与区财政局的各项经费往来,可支取现金;大竹林信用社账户系一般账户,用于对居委会工作经费的转移支付,不可取现;按工资统发和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于1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北部新区支行重新开设工资账户,用于我街道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及津补贴的统一发放;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另开设三个专用帐户,即低保专户、住房补贴专户以及社保专用帐户(招商银行变更账户用途)。

(二)街道下属各部门,未经区财政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不得单独开立任何银行帐户,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预算管理制度
(一)实行部门预算,预算编制采取“零基预算”和“定额管理”。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资金和其他收入一律统一进入财务统计科部门预算账户。

(三)资金使用由财务统计科根据预算按进度准备资金,各
部门要根据年初预算,合理报支出计划、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超支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各项支出应在预算范围内安排,超预算未追加或无预算的支出项目,财政不予支付。

(四)强化预算管理,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

确因工作需要须追加预算的,各部门应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大街办[2011]44号文件内容执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财务统计科填制预算追加单,再按进度拨付和列支。

(五)街道行政事业单位所有财务收支均应在财务统计科统一账目内核算。

(六)财务统计科要对财政资金特别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参与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的各环节等。

(七)街道所有支出均须纳入预算安排,特殊情况除外,项目资金一般不追加。

三、非税收入管理
各部门应根据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填列收费通知单,由事主凭收费通知单到财务统计科票据管理专员处开具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机打票),到指定的银行缴费,所缴费用直接进行上级国库。

各部门直接经手的其他收入款项,应在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存入街道财务统计科账户。

四、票据管理
街道各部门收款和收费一律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

专用票据由财务统计科专人管理,实行收领登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购买收据进行收费和收款。

一经发现,所收
款项一律收归街道财政,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公务费、业务费管理
为杜绝铺张浪费,维持街道公共事务以及公务活动正常的接待开支,街道各部门预计1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提前一天到财务统计科报支出计划,各部门的基本公业务费均实行“定额预算、超支不补、结余归公”管理办法。

(一)市内开会出差和组织安排的学习,报销往返差旅费,不报出差和学习补助。

(二)外出考察学习,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明确上级文件要求和考察经费来源后方能外出,否则费用一律自理,并对相关人员按规定处理。

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日常办公易耗品,各部门自行购买、使用和管理;属于固定资产采购范围内的办公用品,需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按照大街办[2012]138号文件内容执行)。

(四)机关工作人员餐费(早、中)按每人每天38元的标准预算(含各部门临时人员),具体事项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财务统计科按月结算。

(五)街道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到财务统计借出会务资金,不能擅自对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发放任何会议补助;街道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统计科准备会务资金,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六)机关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若因本职工作需占用日常休息时间,由部门自行安排,原则上不考虑加班补助。

如开展突击性
中心工作需占用日常休息时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发放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接待费用管理:各级来人力求热情、周到、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搞好接待,原则上应到机会食堂就餐,若因特殊情况外出接待,须提前请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后再执行。

(与公业务费管理一致),因公接待发生的招待费应及时报销,报销人应写明接待的具体事项,多次接待产生的不同地方的餐饮发票原则上不能在一张费用报销单上一笔报销。

(详见街道现金管理细则)。

(八)水电气费管理:街道办公用房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由财务统计科统一管理并缴费。

出租用房水电气费由实业公司代管,实行一户一表,实际发生的水电气费由使用人交纳。

(九)各部门日常公业务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并按分管领导同意的方案执行,各分管领导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执行,未经领导批准擅自支付的费用一律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六、借款管理
(一)借款范围原则限于因公外出差旅费、大宗物品购置订金等。

(二)因个人需要原则不得借款。

(三)借款应按报销程序进行审批。

(四)借款必须明确归还日期,短期借款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财务统计科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对多次
催收逾期未还的借款,财务统计科报领导同意后在借款人的工资补贴中扣除。

(详见街道借款管理细则)
(五)财务统计科每月应向主管领导报送借款情况表。

七、审批、签字、报销和结账时间
(一)各项费用支出必须及时结账,特别是伙食费的结账时间不得超过3天,审批报销时间一般为15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街道领导审批及到财务统计科报销时间原则上规定在周三、周四、周五。

(二)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作为费用报销人,详细写明资金用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复核各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分管领导签署资金支出建议,交由财务统计科负责人进行票据规范化审核后,主任一支笔审批后方能入账(除明确规定有关领导审批的除外)。

八、公司管理
大竹林实业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管理办法按大竹林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意见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街道财经领导小组根据渝兴委发[2008]59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对公司国有资产的运作实施监管。

九、财务监督及审批权限
财务统计科应经常组织人员对街道各部门、社区的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
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审批权限:单个项目在2万元以下(包括2万元)的预算追加及支出由办事处主任直接同意追加或审批列支;单个项目在2万元——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预算追加和支出由党工委书记审核同意后,办事处主任审批列支;单个项目在5万元——10万元(包括10万元)的预算追加和支出,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列支;单个项目在10万元——20万元(包括20万元)的预算追加和支出,由财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列支;单个项目在20万元以上的预算追加或支出,由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列支。

十、政府采购
有关政府采购的办法和范围,按渝新委发[2008]93号文件以及大街办[2012]138号文件内容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
财务统计科是街道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应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投资、拨转、经营、报废、借用等情况进行管理。

所有固定资产的投入,都需编列固定资产投入计划并纳入政府采购,经财务统计科人员参与验收后方可付款,固定资产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和责任制。

财务统计科在年度内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照类别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如有人为损坏遗失等情况,要调查原因,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十二、推行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统计科负责建立“财务收支信息月报”,每月报送党政主要领导查阅,及时掌握财务运行情况;部门基本公业务费支出、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每月还需报送各分管领导;政府采购、汽车费用等支出由财务统计科定期在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财务统计科应每季度召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会,总结街道的财务运行及管理情况。

十三、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十四、本制度由财务统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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