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行政法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在实践中,行政法涉及的案例非常丰富,下面将以三个典型案例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案例是《王与市人民政府赔偿案》。
该案发生在市,王房屋在市政府规划中被划为拆迁区域,王因此要求市政府赔偿。
市政府认为,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不应该赔偿。
王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市政府应当赔偿。
在该案中,王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了侵犯,市政府则主张自己的拆迁决定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据行政法的原则和规定,政府依法进行拆迁是合法的,但是也应当依法给予被拆迁户相应的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市政府应该赔偿是因为市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赔偿义务,违反了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二个案例是《省环保局违法排污案》。
该案发生在省,化工企业被省环保局指控违法排放废水,环保局要求停产整顿,并处以高额罚款。
企业认为自己的排污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环保局的处罚行为违法。
在该案中,企业主张自己的排污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而环保局认为企业的排污行为违法。
通过分析行政法的原则和规定,可以发现,环保局应当依法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但是在进行处罚时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和程序公正的原则。
最终法院判决环保局的处罚违法是因为环保局在进行处罚时没有合法依据,违反了行政法的法定程序原则。
第三个案例是《地高速公路收费争议案》。
该案发生在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市收费口收费时,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多辆车主被重复收费。
车主要求退还多收费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拒绝。
车主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退还多收费用。
在该案中,车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则认为是因为操作失误导致的重复收费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通过分析行政法的原则和规定,可以发现,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出现错误和遗漏时应当及时纠正。
最终法院判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退还多收费用是因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处理问题时未能行使好自己的职能,违反了行政法的原则和规定。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一、深圳贤成大厦案【基本案情】1988年12月,泰国贤成两合公司与深圳上海时装公司、深圳市工艺服装工业公司、深圳开隆投资开发公司、深圳市华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四家公司)四家中方国有企业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合同书》。
合同约定:甲方(中方四家公司)以12581.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乙方(泰国两合公司)以补偿土地使用费1500万元及负责建房全部资金为投资,合作兴建贤成大厦;大厦建成后,甲方无偿分得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产(如果地面总建筑面积不足12万平方米时,甲方的利益分配要适当减少,其余房产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限以建成大厦为期,初步确定为5年,如大厦建成期限提前或推后,合作期限也相应提前或推后等。
1989年3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经复(1989)180号文批准该合作合同。
尔后,贤成大厦公司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有效期限自1989年4月13日至1994年4月13日。
1990年10月23日,合作双方又签订了《合作经营“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补充合同书》。
合同约定:贤成大厦建设规模为10万平方米左右,由于大厦面积减少,甲方同意将原合同规定的无偿分得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改为11000平方米;合作公司合作经营期限为5年;大厦计划于1995年底前竣工;原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条款,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补充合同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
1990年11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外复(1990)875号文批复同意该补充合同。
1990年12月15日,贤成大厦公司办理了使用深圳市深南东路地号为H116—1地块的深房地字第0034401号《房地产证》。
该《房地产证》注明权利人是“深圳贤成大厦有限公司”。
1991年11月29日,贤成大厦正式破土动工。
贤成大厦之名取自泰国贤成两合公司董事长吴贤成的名字,项目建立之初,合作双方都踌躇满志,决意将贤成大厦建成国内最高的“中华第一楼”,但这家泰国的合伙企业并不具备大厦建设所需的巨额资金。
行政法学案例

行政法学案例
案例一:汉口租户抗议
2013年4月,武汉市汉口区的一批租户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强制清理下,被迫搬离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子。
这些租户因为搬迁事宜一直未得到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回应,于是开始在政府部门前静坐抗议。
随着抗议的扩大,数十名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强行将抗议者带离,出现了激烈的冲突。
分析:本案例涉及到居民的住房权利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利,是一个经典的行政法案例。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部门对租户权利的忽视或不当处理导致了抗议的发生,而公安人员对抗议者的殴打和强行驱散则可能涉及非法行政手段的问题。
此案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反思,尽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加强对公权力的控制和监督。
案例二:卢浮宫占领事件
2013年5月,一群法国工会人员占领了法国著名的卢浮宫,以抗议政府的法定退休年龄的提高。
占领者要求政府取消改革计划,以及增加工资和工作保障。
这次事件引起了各界广泛讨论和关注,并迅速得到了国际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分析:该案例与行政法关系较为密切,因占领事件牵连到公共利益、职工艰辛工作、法律义务等多个方面。
在行政法方面,政府部门应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应该提高职工待遇,以保持公共利益和社会和谐。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需要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化解危机,保护公民权利,同时也强调公民应“容许执法”、“遵守法律”,要求公民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2023十大行政法事例

2023十大行政法事例2023年,行政法领域发生了许多引人注目的案例,其中一些具有重大意义,对行政法的发展和实践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下将介绍2023年的十大行政法案例,希望能够帮助您更深入了解这一领域的重要事件。
首先,2023年发生了一起关于行政裁量权的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就政府机关滥用裁量权一事进行了审理,并最终判决政府机关违法行使裁量权,要求其重新进行裁量决定,这一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裁量权行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2023年还发生了一起关于行政合同的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就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政府机关存在合同违约行为,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一案例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监督要求。
另外,2023年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例也备受关注。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审理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最终裁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行为,要求其重新进行行政决定,这一案例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和强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公民提供了更为公正的行政救济途径。
此外,2023年的一起行政执法案例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审理了一起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的案件,最终判决行政执法机关存在违法行为,要求其对当事人进行赔偿,这一案例对行政执法的规范和规范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2023年的一起行政争议案例也备受关注。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审理了政府机关与企业之间的行政争议案件,最终判决政府机关存在违法行为,要求其进行赔偿,这一案例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最后,2023年的一起行政裁决案例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就政府机关的行政裁决是否合法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政府机关的行政裁决存在违法行为,要求其重新进行裁决,这一案例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规范提供了法律保障。
行政法经典案例

篇一 : 行政法经典案例行政法经典案例1992年3月10日晚,某乡打开红旗渠的闸门分水给各村浇地,某村村民辛某将经过其村9的小闸门关闭,从旁边开挖一道豁口引水灌自家庄稼地,然后回家睡觉。
[)第二天,邻居谢某发现自家房屋被大水围困,造成房屋和家具不同程度的损坏。
查找原因时发现是辛某擅自放水过多漫溢所致。
事后,该县水电局对辛某罚款200元,对谢某之损失未处理。
后经谢某请求,水电局召集辛某与谢某进行调解,要求辛某向谢某赔偿损失2400元。
辛某和谢某都不同意,调解未达成协议。
水电局于1992年5月2日作处理决定:由辛某向谢某赔偿经济损失2400元。
谢某不服,诉至法院。
[问题]民事纠纷经行政机关处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分析]本案是否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存在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关系,谢某不应以水电局作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应以辛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原告更换被告以后,可以由民庭受理。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谢某与辛某之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但行政机关作出了裁决后,民事关系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双方当事人与水电局之间的争议,该案可以由行政庭受理。
本案中,辛某私自关闸和开挖豁口引水浇地,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水电局对此作出了行政处罚,若辛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自可提起行政诉讼。
辛某的行为又导致谢某财产受损,侵害了谢某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如果原告将辛某作为被告,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但水电局依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侵权人辛某赔偿受害人谢某经济损失2400元的行政决定。
该行政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引起争议,就成为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使本来的民事纠纷转化为行政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就赔偿问题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行政法官方指导案例

2023年行政法官方指导案例一、基本情况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行政法官方指导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案例1. 案例一:某市交通运输局诉某公司违法占用道路案本案中,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建设。
某市交通运输局发现后,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在处罚决定作出后,某公司未履行该决定,且在催告后仍未履行。
某市交通运输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某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某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催告后仍未履行,依法应当强制执行。
最终,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2. 案例二:某县公安局诉王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案本案中,王某因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某县公安局予以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某县公安局发现王某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王某不服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某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王某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3. 案例三:某市规划局诉张某违法建设案本案中,张某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某市市区内建设房屋。
某市规划局发现后,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在处罚决定作出后,张某未履行该决定,且在催告后仍未履行。
某市规划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某市规划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张某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催告后仍未履行,依法应当强制执行。
行政法经典案例详细分析

行政法经典案例详细分析行政法的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行政法案例分析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行政法案例分析(一)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
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
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
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
请问:(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
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4)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行政法诚信原则案例

行政法诚信原则案例行政法诚信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原则。
下面列举了十个行政法诚信原则的案例。
1. 案例一:某市政府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相关企业因此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损失惨重。
2. 案例二:某地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未向被征收农民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农民因此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
3. 案例三:某县环保局对一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却接受了该企业的贿赂,不作为、乱作为,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众利益,也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
4. 案例四:某市教育局在分配教育资源时,偏袒某些学校,不公平对待其他学校,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教育公平,也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5. 案例五:某省政府在推行某项重大政策时,未经充分论证和公众参与,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 案例六:某公司在申请行政许可时,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欺骗了行政机关,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
7. 案例七:某市质监局在对一批产品进行检验时,接受了生产企业的贿赂,故意放过了不合格产品,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市场秩序和公众信任。
8. 案例八:某县政府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让土地,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9. 案例九:某市环保局在对一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处罚时,未依法进行公开听证和公告程序,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10. 案例十:某地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强制拆迁了一些居民的房屋,违反了行政法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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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
13
分析
❖ 1、“超市”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 什么?
❖ 2、超市制定的“处罚规定”是何性质? ❖ 3、超市保安人员的罚款行为是与什么性
质? ❖ 4、工商部门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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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超市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为它没有也 不能得到法律、法规授权。
❖ 2、超市制定的罚款规定,属于无效的店堂告 示。
❖ 2、这一文件不属于不可诉的行政指导行为。 本案的文件具有法律拘束力和强制性,相对人 或相关人均不得违反。所以不属于不可诉的行 政指导行为。
❖ 3、另一市的石材厂可对某市颁发的文件提起 诉讼。根据文件,该行政行为不仅侵害了本地 企业,也同时侵害了所有进入某市市场经营企 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它有权提起诉讼。
2020/6/15
11
❖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 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特定的 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包括行政征收、行政 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 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 等。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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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
❖ 案例:李老太,家住某超市附近。一天她和老伴一起到 超市购物,按惯例李老太负责挑选,老板负责推车交钱, 东西挑选好后,老伴去交钱去了。这时,患糖尿病的李 老太看到出口处的货架上有杏干,心想:都说得了糖尿 病吃点杏干好,我不妨也试试。于是拿了一包,回头看 到老伴已经交完钱出去了,心里一急,拿着杏干就往外 走。不料刚走出超市门,就被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 李老太被带进超市办公室,保安人员说,“我们超市有 规定,5元以下商品未交款拿走者要罚1000元”李老太身 上没有带那么多钱,只交了600元。忘了付款被人当做小 偷,还不敢告诉家人,李老太特别难受,春节都没过好, 春节后,李老太鼓足勇气,找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投 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还没等李老太说完,就以该案为 治安案件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为由,让李老太 到公安机关申诉。
(1) 抽象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 P183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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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那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A.市政府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B.市政府给某甲颁发生猪屠宰标志 C.工商局吊销某乙的营业执照 D.卫生局吊销某丙的卫生许可证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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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3月,某市人民政府为了促进本市的玄 武岩石材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批准下发《某 市关于2001年玄武岩石板材加工企业扶优扶强 的意见》。该文件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点位。
❖ 某市隆盛石材厂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称被告的做法迫使其减产,制造了不平等, 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使拉关系、 走后门的腐败之风盛行,是违法行政。请求撤 销被告下发的文件。另一市的石材厂也向法院 提起了行政诉讼。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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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某市人民政府为了促进该市的玄武岩 石材料企业上规模、产品上档次,由其下属的 办公室作出鼎政办(2001)14号文件,批准下 发《某市工业领导办公室关于2001年玄武岩石 板材加工企业扶优扶强的意见》。文件规定, 该市玄武石材有限公司要为年销售收入为10万 元以上的10家企业,每家全年增加供应玄武岩 荒料500立方米;要为每年销售收入为500万元 以上的21家企业,每年全年供应增加供应玄武 岩荒料300立方米。该文件以通知的形式发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公事处、市直有 关机关单位和龙安开发区管委会。
❖ 通常只有承担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可能 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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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国务院 地方各级政府 派出机关 各部委 直属机构 国家局级地方政府的工作部 门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 被授权的事业组织 被授权的社会团体 被授权的居民、村民委员会
❖ 2、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是:依法行政。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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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1.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 就是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 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 得享有法外特权,越权行为无效,一切行政违法主体必 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 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 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 适度。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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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案例:行政三位
❖ 缺位 ❖ 出位 ❖ 错位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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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的概念 一般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 其外部行使公共权力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行为的类型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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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某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该文件属于具体 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
❖ 2、某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该文件是否属于 不可诉的行政指导行为?
❖ 3、另一市的石材厂是否可对某市政府颁 发文件的行为提起诉讼?
2020/6/15
10
❖ 1、某市颁发的文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被告 批准下发的文件指定销售数量的行为,妨碍了 市场的自由流通,侵犯了企业依法拥有的经营 自主权和公平竞争权,属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
❖ 久呼不至的11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20/6/15
1
重点与难点
❖ 1.行政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 2.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及种类 ❖ 3.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种类 ❖ 4.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 ❖ 5.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
2020/6/15
2
(一)行政法概念和原则
❖ 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 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 3、超市保安人员的罚款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 为。
❖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 法定职责。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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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 义形式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 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 政法律责任的组织。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授权组织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