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店GS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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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GSP认证资料

药店GSP认证资料

药店GSP认证资料药店GSP认证资料药店GSP认证指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认定中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也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药品经营企业取得该认证,代表其满足了医疗产品、医疗器械、药品等医药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GSP标准的要求,能够更好的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竞争力。

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它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的各项活动而制定的标准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采购、仓储、配送等环节中的各种质量控制标准和要求,是药店直接面对患者提供药品时的一系列流程要素的标准化体系。

药店GSP认证的资料准备可以看作是该认证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药店GSP认证需要准备的主要资料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定资质证明药店必须通过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证件来证明自身所具有的法律合规的资格。

2.企业质量手册企业质量手册是一份管理文件,其中包含了企业质量管理要求、流程、程序和指示等。

对于通过药店GSP认证的药店来说,企业质量手册要基于GSP标准,包含企业处理具体问题的过程、管理文件的形式,一般会具体要求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管理遵守的规范等。

3.员工培训记录药店需要准备员工的培训课程大纲以及培训后的考试、作业等记录。

培训内容需要包含GSP标准的知识和应用。

培训通常包含三个层次,即管理者、质量管理干部和一般医药工作人员,保证每个人都具备了合格的GSP知识水平。

4.质量检测纪录和制度文件药店为了满足GSP标准的要求,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质量检测纪录和制度文件,这里包括质量控制记录和制度文件、每批货物的入库检验记录、质量控制手册、处置异常品的实行程序等等。

5.仓储管理制度文件和操作记录药店必须按照标准的药品仓储区要求、管理制度文件、操作流程和纪录等进行管理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仓库管理制度文件需要包括货物管理和库房管理的方方面面、标准操作、货物在出入库、运输和保管中的各种质量控制要求和流程要求,同时还需要制定仓库卫生和人员职责等。

药店中药gsp管理制度

药店中药gsp管理制度

药店中药gsp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店中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确保社会大众的用药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药店中药GSP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药店中药GSP管理制度的责任部门为药房管理部,由药房经理全面负责。

三、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医院领导的指导和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2、药品采购前,应对供货商进行认真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

3、药品采购的数量应根据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合理估计,避免采购过量导致库存积压。

4、药品采购应当与供货商签订正规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药品采购应当注重质量和价格的平衡,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四、药品储存1、药品的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宜、光线充足等条件。

2、药品的储存区域应当进行划分,各种药品按不同种类、不同规格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3、药品的储存容器应当标有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便于管理和追溯。

4、药品的储存过程中应及时监测温湿度等环境指标,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5、药品的储存应当实行先进的防盗和防火措施,保障药品的安全。

五、药品配送1、药品配送应当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患者的需求进行,确保药品种类和剂量的准确。

2、药品配送过程中应当对药品进行专业包装和标识,便于识别和使用。

3、药品配送人员应当持有合法执业证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4、药品配送途中应当谨慎驾驶,确保药品不受损坏和变质。

5、药品配送到达目的地后,应当及时通知患者,确保患者按时取药。

六、药品销售1、药品销售应当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不得销售假药伪劣药品。

2、药品销售应当遵循医生的处方,不得擅自开药。

3、药品销售时应当向用户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并告知患者药品的剂量和使用方法。

4、药品销售时应当接受用户的咨询和投诉,并尽快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

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药店是人们购买药品和保健品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药店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服务的可靠性。

为了提高药店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国药品管理部门制定了药店gsp认证标准,对药店的管理、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首先,药店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管理责任、规范的工作程序、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等。

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服务的可靠性。

此外,药店还应当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其次,药店必须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制。

药店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要求,对进货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药店还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受热、受污染等情况发生。

药店还应当对过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造成危害。

此外,药店必须保证服务的可靠性。

药店应当加强对药品知识、用药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药师和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药店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患者的用药咨询、药品配送等服务得到及时、准确的满足。

总之,药店新版gsp认证标准对药店的管理、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于提高药店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药店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认证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的药品和服务。

药店GSP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药店GSP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药店GSP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格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管理。

4、责任: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购进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供货单位合法性审核5.1.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1.2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GSP或GMP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1.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5.1.4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MP或GSP证书等。

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所、质量管理体系、检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1.5采购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依次送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5.2、采购品种合法性审核5.2.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

5.2.2采购员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药品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5.2.3资料齐全后,采购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依次送质量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后,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货。

5.2.4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5.2.4.1 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2.4.2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及质量状况。

5.2.4.3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5.2.5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零售药店gsp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gsp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gsp管理制度零售药店gsp管理制度范本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药店日常gsp管理制度

药店日常gsp管理制度

药店日常gsp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店的日常经营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 药品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要求进行,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可控。

(2)药品采购应与正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签订合同,严禁购进假冒伪劣药品。

(3)进货时应检查相关资质文件,包括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4)建立药品采购档案,对所有药品采购记录进行详细登记,并保存相关凭证。

2. 药品存储管理(1)对不同种类的药品进行分类存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药品存储室应符合GSP标准,保持清洁卫生,保持室温适宜,通风干燥,禁止阳光直射、地热等。

(3)对药品进行定期巡视,定期检查温湿度计、冷库温度记录仪等设备的准确性。

(4)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的盘点,对过期、变质等药品进行及时处理。

3. 药品销售管理(1)药品销售应由持证药师或执业药师进行,并在销售药品前对顾客进行相关询问和指导。

(2)要对患者患病情况进行认真了解,提供药品咨询和用药指导。

(3)要对处方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处方药销售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4. 药品质量管理(1)药品质量检验应符合《药品GSP管理规范》的要求,所有合格的药品应在专用地点进行单独存储。

(2)定期抽样检验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建立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对药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进行追溯管理。

5. 废弃药品处理(1)建立废弃药物回收处理制度,鼓励患者将过期药品、变质药品交由药店进行统一处理。

(2)要对废弃药品进行分类,将有化学污染物品和无化学污染物品分开处理。

(3)将有化学污染物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将无化学污染物品进行定期送至医院进行焚烧处理。

6. 用药安全管理(1)要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开展用药跟踪服务,帮助患者规范用药,减少用药风险。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合格、数量准确,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以及维护药店良好的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三)内容一、药品质量验收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经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在质管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药品质量验收,要在待验区(台)验收,不得任意改变验收场所,验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个工作日内)完成;需冷藏的药品随到随验。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四、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五、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供货单位为批发企业的,检验报告书应当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企业应当按照验收规定,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一)同一批号的药品应当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者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二)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七、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验收结束后,应当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并标示。

八、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专库或者专区内验收。

九、验收药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

药店gsp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gsp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gsp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店GSP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店运营过程中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店的管理行为,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保障顾客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二、管理责任1. 药店应当制定并贯彻GSP质量管理制度,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并明确对药品质量的管理责任人员。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 药店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药品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三、采购与验收1. 药店应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优先选择药品生产企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确保其产品质量可靠。

2. 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责任人员,确保从供应商处获取的药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

3. 药店应按照质量管理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包括查验药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完整性、生产批号等信息,并进行抽样送检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储存与保管1. 药店应具备适宜的药品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要求,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或污染。

2. 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按照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顺序进行储存和取用,避免过期药品流入市场。

3. 药品储存区域应干净整洁,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在一起,防止交叉污染。

五、销售与售后服务1. 药店销售药品应与销售人员取得合法的医药从业资格证,确保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格水平。

2. 药店应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包括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人身份信息等,便于跟踪药品质量问题和召回情况。

3. 药店应提供药品使用说明书和咨询服务,指导顾客正确使用药品,解答顾客对药品的疑问。

4. 药店应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对药品引发的不良反应和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六、质量监督与评估1. 药店应制定明确的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建立内部质量监督与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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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购进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有效以及维护药店良好的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容
一、为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为特殊商品,采购药品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进货。

三、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二)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四)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

四、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以上资料应当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六、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
(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三)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七、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八、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
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
票号码
九、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十、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
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十^一、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十二、每年度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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