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调联动”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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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调联动”的工作方案
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手段对接联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城关”,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四个下降,三个提高,两个不出现”。即: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下降;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不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城关镇“三调联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松柏任组长,人大主席赵振云、党委委员张学峰任副组长,城关法庭、河西派出所、河东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维稳办、教育联校、镇妇联、劳务站、计生办、国土所、水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镇“三调联动”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镇人大副主席颜运秋任主任,司法所所长唐泽亮任常务副主任,主持“三调联动”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镇启动“三调联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3日至5月23日)
1、召开全镇动员大会,下发实施方案;
2、各部门单位根据全镇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阶段(5月24日至6月24日)
1、完善工作网络
司法所、城关法庭、派出所、信访办成立办事机构,分别加强对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和其他行政调解的指导协调。
2、加强专业培训
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对行业、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
3、规范工作程序
规范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对接工作程序;规范人民调解与其他行政调解对接工作程序;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工作程序。
4、完善工作机制
主要是建立四项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二是联合排查调处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各部门共同调处。三是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调解人员互相交流信息,定期交流经验。四是“四员互动”制度。由“三调联动”办公室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指导员、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执行联络员共同互动的调解格局。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6月25日-7月30日)
1、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提出意见,推动工作落实。
2、总结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三调联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诉讼成本,解决诉累的问题,有利于深化平安创建、促进经济发展。
2、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是外地通过长期实践摸索出的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党委政府是领导核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是主力军,基层人民群众是基础,方方面面参与是保障,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协调好关系,形成“三调联动”的整体合力。
六、考核办法
1、季度通报制:镇“三联调动”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各级调解联动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帮助改进工作。
2、半年讲评制:半年度对各部门调解组织落实责任目标情况组织进行一次检查和公开讲评。
3、年终考核制:年终组织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考核评分。镇“三联调动”办公室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导不力,出现重大纠纷激化事件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