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施工火工品管理办法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奖罚制度为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火工品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火工品管理1. 火工品是指在生产、科研、试验等活动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2. 火工品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3. 单位应当设立火工品管理部门,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4. 火工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 火工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6. 火工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储存。
7. 火工品的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运输工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 火工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
9. 火工品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火工品的环保处理。
二、火工品使用奖罚制度1. 对在火工品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造成火工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停职、撤职等处分。
3. 对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造成火工品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对火工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
三、奖罚制度的执行1. 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当由火工品管理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单位或人员参与。
3. 奖罚制度的执行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四、奖罚制度的修订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修订由火工品管理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单位或人员参与。
3. 奖罚制度的修订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变化,以及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
4. 奖罚制度的修订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使用,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定义本制度所称火工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涉及爆炸、燃烧等危险性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炸药、雷管、引火线、火药、烟火制品等。
二、火工品管理原则1. 火工品管理实行分类、分区、分级管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
2. 火工品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火工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火工品管理应当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当对火工品的安全使用负责。
三、火工品采购与储存1. 火工品的采购应当由专人负责,采购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火工品的性能和用途。
2. 火工品采购应当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火工品储存应当选择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爆、防静电、防腐蚀、防雷电、防盗、防抢、防破坏的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 火工品储存应当实行分区管理,按照危险性大小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5. 火工品储存场所应当设置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火工品的性能和用途。
四、火工品运输与装卸1. 火工品运输应当选择有资质、经验丰富的运输企业,并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火工品运输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 火工品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火工品的安全运输。
4. 火工品装卸应当由专人负责,装卸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火工品的性能和用途。
五、火工品使用1. 火工品使用应当由专人负责,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火工品的性能和用途。
2. 火工品使用前,应当对火工品进行检查,确保火工品完好无损,无受潮、变形、损坏等现象。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范本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牛头山隧道的施工安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规范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牛头山隧道的所有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火工品是指能产生燃烧、爆炸或者剧烈起火危险的化学制剂或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炸药、火药、雷管等。
第四条牛头山隧道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应遵守本办法,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火工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六条牛头山隧道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火工品管理岗位,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储存、销售、使用及运输等工作。
第七条火工品管理岗位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三)确保火工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四)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培训;(五)监督和检查火工品的使用情况,并实施风险评估;(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等演练,并处理火工品事故。
第八条火工品管理岗位应由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九条牛头山隧道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火工品管理工作负总责,并保证相关人员配备齐全、工作到岗。
第十条牛头山隧道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确保火工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一条牛头山隧道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火工品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牛头山隧道施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报告火工品管理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章火工品的采购与储存第十三条火工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必须从合法的供应商处采购,并保留相应的采购凭证和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火工品的储存台账,记录火工品的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十五条火工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并配备防火、防爆等设备。
火工品管理办法范本

火工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工品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火工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火工品管理工作应当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火工品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提高火工品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火工品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火工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二章火工品生产管理第七条火工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
第八条火工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火工品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责任和工艺流程。
第九条火工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条火工品生产企业应当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火工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火工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二条火工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火工品抽样检测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第三章火工品经营管理第十三条火工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营。
第十四条火工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火工品经营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责任和流程。
第十五条火工品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采购的火工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质量合格。
第十六条火工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火工品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火工品使用管理第十八条火工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使用许可,并明确使用范围和条件。
第十九条火工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和操作流程。
第二十条火工品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条火工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火工品台账,对每次使用进行记录和备案。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一、引言火工品是指在生产、科研、施工等过程中使用的爆炸物品、燃烧物品、易燃易爆气体等具有爆炸、燃烧性能的物品。
在矿山、隧道、爆破工程等领域,火工品的使用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火工品具有高度的危险性,一旦管理不善,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火工品管理1. 火工品采购管理(1)采购火工品时,必须由采购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2)采购火工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采购火工品时,必须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2. 火工品储存管理(1)火工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爆、防潮等功能。
(2)仓库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火工品必须按照种类、规格、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存放区域必须明确标识,严禁混放。
3. 火工品使用管理(1)使用火工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2)使用火工品时,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3)使用火工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4. 火工品废弃管理(1)废弃火工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丢弃。
(2)废弃火工品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必须进行监督。
三、放炮管理制度1. 放炮申请(1)放炮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放炮申请,填写放炮申请表,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2)放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放炮地点、放炮时间、放炮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2. 放炮审批(1)放炮申请必须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必须对放炮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放炮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一、引言牛头山隧道是一座重要的交通隧道工程,为确保隧道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必须对火工品的管理实施严格的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就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法规依据为保障火工品管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责任人及职责1. 隧道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火工品管理部门,并指派专人负责隧道火工品的管理工作。
2. 火工品管理部门负责隧道火工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火工品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3. 隧道管理单位应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管理环节中各个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四、火工品的采购与储存1.火工品的采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
2.采购单位应对火工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和登记,确保采购的火工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3.火工品的储存必须在专门的储存区域进行,确保防火、防潮、防尘和防静电等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4.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可靠。
五、火工品的使用与运输1.火工品的使用必须在合适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2.使用单位必须保证火工品的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且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3.火工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运输安全可靠。
4.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防止因车辆故障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六、火工品的处置1.火工品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随意丢弃或销毁。
2.火工品处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火工品的销毁和处理过程安全可靠。
3.火工品处置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检查,确保火工品处置工作能够按照要求进行。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火工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牛头山隧道中的火工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示例:
一、火工品管理责任
1. 牛头山隧道管理单位负责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火工品的购买、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相关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二、火工品购买与验收
1. 火工品采购需经过专业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
2. 隧道管理单位需对购买的火工品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符合相关标准。
三、火工品储存与保管
1. 火工品的储存需满足防火、防爆、防潮等要求,并设立相应的专门储存区域。
2. 火工品需进行分类、分区储存,并标明清晰的存放位置和数量。
3. 火工品的保管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管和盘点。
四、火工品运输与使用
1. 火工品的运输需符合相关的运输标准和规定,并委托专业的运输单位进行。
2. 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火工品的安全运输。
3. 在使用火工品时,需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操作或超范围使用。
五、火工品事故应急措施
1. 建立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流程。
2. 在发生火工品事故时,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
3. 对火工品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范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以上是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的一个示例,具体的管理办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

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管理办法一、引言为规范牛头山隧道火工品的管理,保障工程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牛头山隧道内使用的火工品,包括但不限于火药、炸药、雷管等。
二、火工品的存放管理2.1 火工品储存条件牛头山隧道内的火工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分类存放,如下:1.火药类: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的地方,避免阳光暴晒和热源直射。
存放时应放置在防静电木架上,并禁止接触铁钉、铁管等金属物质。
2.炸药类:应存放在通风、防潮、避光及稳定的仓库内,放置时应与可燃、易爆、易腐等危险物品隔离,并禁止连线、混装。
储存温度应低于30℃。
3.雷管类:应存放在防尘、防潮、防腐、防锈、防静电的铁皮柜、木箱或专门的化学品储存柜中。
存储时须保持干燥洁净,储存温度应低于30℃。
2.2 火工品储存区域牛头山隧道内的火工品应储存在专门的火工品储存区域内,储存区域应防水、防火,并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不得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如氧化剂、可燃物、毒剂等。
火工品储存库内应设置标志标识,每个存储区域应设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火工品的使用管理3.1 审批手续牛头山隧道内的火工品使用前须办理相关手续,包括:1.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专家组织的审批手续。
2.按照规定的手续申报所需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资料。
3.2 火工品使用人员要求在牛头山隧道内使用火工品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操作技能,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严禁饮酒、吸烟、违反操作规程、违规操作等行为。
3.3 火工品使用操作在牛头山隧道内使用火工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操作,必须保持操作现场整洁、无杂物。
3.4 事故应急处理在牛头山隧道内使用火工品时,如发生火、爆炸事故,应遵循以下原则:1.立即切断火源、电源和气源,迅速通知领导和负责人。
2.确认事故发生地点和范围,迅速将人员疏散。
3.确认可能构成威胁的环境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予以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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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施工火工品管理办法
火工品管理关系着国家财产安全和企业声誉,关系着企业经济效益,关系着周边居民及参战职工的生命安全,为了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使爆破施工能够有序、安全地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爆破器材的管理,成立火工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
组员:XXX 、XXX
二、爆破器材领发、运输、保管管理制度
1、现场爆破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员证书方可上岗。
2、所有参加爆破施工的人员上岗前都要经过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培训和思想教育培训,施工人员思想一定要过硬。
3、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仓库的设置:库房要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要设置必要的灭火器、砂等必要的消防器材,炸药和雷管要分库房存储,距离不小于30m。
4、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
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
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收存、发放按制度在爆炸物品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签字,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目相符。
进入库区不应穿带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5、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必须在排气管口装防火罩,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在两辆专车内运送,两车间距大于50m,并派专人护送,运行中显示红旗或红灯。
雷管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的三分之二,其它爆炸品的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重量。
装运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加棚加锁或使用集装箱运输。
不准他人乘坐。
6、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
进行装卸。
爆破器材的运输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雷雨天气的防范。
雷电将临时,立即停止所有炸药运输和短程搬运,所有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迅速将雷电来临和雷电已过的信息,通知爆破作业区人员。
7、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防止摔落受震,也不准拖拉和滚动,雨天要有防雨、防滑措施。
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不得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或木箱内。
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得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8、当日所领取的爆炸物品如果未使用完,必须及时返回库房,做好交接记录。
9、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爆炸物品堆码应垫高200~
300mm,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
炸药储存点周边设置围墙,无关人员不得在其周围逗留,库区应昼夜警卫。
10、发现火工品丢失、被盗,必须马上报告项目经理部专门负责人及时处理。
火工品变质、受潮、失效的,应报告项目经理部专门负责人,统一组织销毁,并填制《产品丢失、损坏、变质记录表》。
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爆破作业的基本要求
(1)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作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爆破班、组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熟知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操作中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铁道部《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道部《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4)人工打炮眼时、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不能东张西望,聊天说话,举锺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掌钎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5)修整高压管路,抽换炮钎移动或整修凿岩机及清洁水箱加水等工作均应
将有关的风水阀关闭后进行。
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
(6)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查,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炮燃烧速度决定。
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实验。
引线与雷管的联接应根据当时所需要的数量在指定地点进行,联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段。
(7)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做好放在一边。
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一端捅一个深为l 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8)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经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到库房提取。
炸药和雷管严禁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
搬炸药和雷管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点严禁乱丢乱放。
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