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使用管理办法
VI管理制度范文

VI管理制度范文VI(Visual Identity)管理制度,是指组织或企业为了保证品牌形象一致性和市场传播效果,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以下是关于VI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制度概述VI管理制度是以组织的VI设计为基础,通过规范、技术和流程的整合,确保品牌在市场中的形象一致性,提升品牌价值和认知度。
该制度覆盖了VI设计、标识应用、品牌传播等方面,旨在建立起一个系统化、科学化的品牌管理体系。
二、制度内容1.VI设计规范VI设计规范包括企业的Logo设计、标志颜色、字体、版式等要素的规定,以确保品牌形象的一致性。
设计规范应明确VI要素的使用方式、比例、空间关系等,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模板和案例。
2.标识应用规范标识应用规范指导了企业在各类宣传物料上的标志使用方式,包括如何使用Logo、标志的位置和尺寸、颜色的运用等。
规范要求在各类宣传渠道中统一使用标识,以确保品牌识别度。
3.品牌传播规范品牌传播规范包括企业对外宣传的内容和方式的规定,确保营销和广告活动中的信息传递一致,提高品牌影响力。
规范要求统一宣传语言、宣传图像、宣传口径等,以建立统一且稳定的品牌形象。
4.VI管理流程VI管理流程是指在企业内部的VI管理流程和程序,确保各部门在进行VI相关工作时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
流程包括VI设计申请、审批、制作和更新等环节,以及对VI标识宣传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三、制度实施1.制定VI管理团队企业应组建专业的VI管理团队,由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
团队成员需要具备设计、品牌管理、营销传播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负责制定VI管理制度,并协助各部门进行VI工作。
2.规范VI宣传物料的制作企业应制定VI设计规范和标识应用规范,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模板和制作指南。
各部门在制作宣传物料时必须按照规范进行,确保品牌形象一致。
3.建立VI管理流程企业应制定VI管理流程,并建立相应的审批和监测机制。
各部门在进行VI相关工作时需按照流程进行,并及时汇报和评估工作效果。
vi应用管理制度

vi应用管理制度导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视觉形象设计在企业品牌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统一企业形象,提高品牌认知度和知名度,我们制定了VI(Visual Identity)应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VI元素的使用和应用,确保企业形象的一致性和专业性。
一、VI的定义和范围1. 定义VI是指企业或组织在设计和视觉传播中所表现出的形象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标志、字体、字号、颜色、版式和图片等元素。
2. 范围VI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产品和服务。
所有涉及企业形象的宣传资料、广告、展示、网站、社交媒体等都必须符合VI应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 VI应用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 一致性原则企业VI应用必须保持一致性,确保在不同媒体、场合和时间点的传播中形成统一的形象,提高品牌识别度。
2. 专业性原则VI应用必须体现企业的专业形象,塑造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品牌形象。
3. 合规性原则VI应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涉及违法违规、有害社会的内容。
4. 创新性要求VI应用可以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进行创新,提升品牌形象的时尚感和创意性。
三、 VI元素的规定和应用1. 标志(1)标志的形式、颜色和比例不得随意改变,必须按照VI手册中的规定进行使用;(2)标志不得与其他图形、文字等混淆或重叠,保证其清晰可辨识性;(3)标志的大小和位置要根据具体应用情境进行合理调整。
2. 字体和字号(1)VI手册中规定的字体和字号必须严格使用;(2)根据不同信息的重要性和阅读距离的远近,合理选用字号;3. 颜色(1)VI手册中明确的颜色规范必须严格遵守;(2)在不同背景和媒介中,要确保颜色的一致性和可识别性。
4. 版式(1)版式规范必须遵循VI手册中的要求;(2)保证版式的整齐划一,不出现错位、重叠等问题。
5. 图片(1)VI应用中的图片必须符合企业形象定位,体现专业性和创新性;(2)图片的质量和清晰度要求高,不得出现模糊、失真等问题。
国有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管理办法-最新

国有企业视觉识别(VI)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国有企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或集团公司)统一的品牌形象,规范并推广企业视觉识别(以下简称VI)系统,提高集团及各品牌准入企业VI系统的统一性、规范性和辨识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以及获得“国有企业”品牌准入的各子企业。
第二章术语及定义第三条 VI系统是以企业标识、标准字体、标准色彩为核心展开的完整、体系的视觉传达体系,将企业理念、文化特质、服务内容、企业规范等抽象理念转换为具体符号、色彩等,以塑造独特的企业形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VI系统,是指集团统一使用的“国有企业VI系统”,系国有企业拥有的重要知识产权。
《国有企业VI手册》(以下简称《VI手册》)是国有企业VI系统的最主要载体。
第五条 VI要素(一)VI基本要素内容1.基本要素:标识、标准字、标准色等。
2.要素组合:横竖组合、中轴组合、首选组合、可选组合、背书使用、商标组合、禁用组合等。
3.要素展开:辅助图形、辅助色、图片使用、专用字体等。
(二)VI基本要素应用1.行政办公:名片、信封、便笺、传真纸、贺卡、胸牌、员工卡签、徽章、文件盒、文件封套、公文袋、笔记本、公文笔、手提袋、证书、光盘、车辆通行证、纸杯、瓷杯、杯垫、不干胶贴等。
2.多媒体办公系统:WORD标准样式、EXCEL标准样式、PPT模板、电子邮件签名、电脑、平板、手机桌面样式规范等。
3.会务系统:请柬、会议证、来宾证、道旗广告、会议引导牌、会议背景板、视频会议形象墙、会议桌签牌、谈判旗。
4.广告宣传系统:户外擎天柱广告、路牌广告、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展架、杂志广告、外网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专题网页、视频标版、宣传册、宣传页、宣传折页、报纸报头、内刊封面、年度报告封面、项目管理手册封面、投标书封面、产品说明书封面、展会主形象区等。
5.环境导视系统:司旗、楼顶标识、楼体标识、厂房外观色彩示意、企业大门外观形象墙、公司挂牌、户外导向牌、停车场导向牌、厂区平面图牌、户外警示牌、大厅接待台、总索引牌、楼层信息索引牌、楼层指示牌、宣传栏、玻璃门警示贴、部门门牌、车间标识挂牌、车间看板、参观路线指示牌、车间区域标识牌、生产线工位牌、设备管理标签牌、更衣柜工具柜标识牌、公共设施标识牌、公共符合和导向符号。
vi标识管理制度

vi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VI标识的管理,提高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宣传推广活动中的VI标识使用。
3. 公司VI标识包括公司商标、标识、标语、字体等所有形式的标识。
二、VI标识的保护1. 公司VI标识是公司的重要资产,未经授权不得随意使用或冒用。
2.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公司VI标识以及翻版、篡改、仿冒公司VI标识。
3. 公司VI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
4. 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侵犯公司VI标识的权益,公司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三、VI标识的设计1. 公司VI标识的设计应统一、简洁、易于识别。
2. 公司VI标识的设计应符合公司的企业形象和文化,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3. 公司VI标识的设计须遵循品牌形象和形象传递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VI标识管理的责任1. 公司VI标识的管理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成立专门的VI标识管理小组。
2. VI标识管理小组负责公司VI标识的保护、设计、审批、发布等工作。
3. VI标识管理小组应及时了解公司VI标识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VI标识的使用1. 公司VI标识的使用范围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宣传推广活动的一切资料、物品、设施等。
2. 公司VI标识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修改或篡改。
3. 公司VI标识的使用应在设计和尺寸上尽量做到统一,以保持公司形象的一致性。
六、VI标识的管理流程1. VI标识的设计:由公司VI标识管理小组组织设计,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VI标识的发布:经过审核和批准的VI标识由VI标识管理小组发布并通知相关部门。
3. VI标识的使用:公司各部门在使用VI标识时须严格按照VI标识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4. VI标识的监督:VI标识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公司VI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vi管理规定

vi管理规定VI(Visual Identity)管理规定为了统一企业的形象,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公司制定了以下VI(Visual Identity)管理规定。
一、企业标识的使用1. 公司标识(Logo)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统一使用,严禁擅自修改、改动或替换。
2. 公司标识的尺寸、比例、颜色、位置等使用规范由VI部门制定,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
3. 公司标识的材质、印刷方式等要求标准,由VI部门提供,并且严禁使用低质量、失真、模糊的公司标识。
二、标志与字体的使用1. 公司标志必须与公司名称一起出现,且位置、比例、颜色等要与VI规定一致。
2. 公司标志和公司名称的字体必须使用VI规定的字体,严禁使用其他字体。
3. 公司标志和公司名称的阴影、投影、特效等修饰禁止使用。
三、企业色彩的运用1. 公司的主题色和辅助色必须按照VI规定进行运用,严禁擅自更改主题色和辅助色。
2. 不同的场合和媒介可以适当调整色彩的明度和饱和度,但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
四、VI物料的制作与印刷1. 所有设计VI物料必须由VI部门审稿后方可进行制作,切勿私自制作和印刷。
2. 所有VI物料的印刷工艺和材质要符合VI规定,严禁使用低质量、失真和劣质材料。
3. VI物料的印制数量、规格、交付等事宜由VI部门统一安排。
五、VI在活动与推广中的应用1. 公司参加活动与展览时,必须使用与VI规定一致的布展、宣传材料等。
2. 公司在广告、宣传活动中,必须使用与VI规定一致的素材、排版、颜色等。
3. 公司店面和办公室的装修及陈设,必须符合VI规定,并与公司形象一致。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VI规定的行为,VI部门将及时进行警示,要求整改。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包括私自改动标识、制作与VI规定不符的物料等,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对于重复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进行严肃的问责,并可能取消相应的市场活动或项目的推进和支持。
以上是公司VI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方便员工在工作中遵循统一的VI形象,增强公司品牌的一致性和影响力。
vi管理制度

vi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规范和有效管理机构VI设计、应用和维护,提高机构VI设计、应用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加强机构VI在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企业形象管理中的作用,推动机构VI在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各类VI设计应用及相关事宜,包括VI形象视觉设计、VI应用指南、VI审批、VI执行实施和VI监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构VI设计、应用及维护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机构VI设计应该体现机构一贯的文化理念,不断创新,融入时代的潮流,提高机构形象的现代化水平。
第五条机构VI应用需要充分尊重员工的劳动成果,合理使用,避免随意更改和私自盗用。
第六条机构VI维护保持的目标是保障VI视觉形象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机构VI维护应充分体现可持续性,否则VI维护工作会更为复杂、困难和成本更为高昂。
第八条在实施VI设计应用和维护中,应充分考虑业务的特殊性,不同业务应有差异化的VI设计应用和维护。
第九条机构VI设计、应用及维护应符合现代化、科学化和个性化的要求,营造良好的VI形象视觉效果。
第十条本制度现实化、可操作化,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 VI设计第十一条机构VI设计必须具有本机构特有的特征和文化内涵。
第十二条机构VI设计应遵循唯一性、权威性、连贯性原则。
第十三条机构VI设计的基本要求:美观、简洁、时尚、生动、协调一致。
第十四条机构VI设计作品的评审需要合理化,专业化和公正化。
第十五条 VI设计应及时更新,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
第三章 VI应用第十六条 VI应用需要充分尊重原则,不得随意更改或私自盗用。
第十七条 VI应用不得损害VI版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VI应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保证形象连贯性。
第十九条 VI应用需要符合用户习惯,提高品牌识别度。
第二十条 VI应用需要保证在各种延伸品的使用上基于实效原则。
第四章 VI审批第二十一条机构VI设计需要得到审批机构的认可,符合要求方可形象展示。
vi应用管理制度

vi应用管理制度F公司为了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决定实施VI(Visual Identity)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并制定了VI应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一、VI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概述VI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是指通过一系列视觉元素,确立公司品牌形象,标识公司形象,统一公司视觉形象,并以此来提高公司品牌价值和竞争力。
二、VI应用管理制度内容(一)VI标准色彩的使用1.主色调应为公司标准色,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辅助色或衍生色;2.所有VI应用的颜色要求准确无误,不得随意更改;3.涉及印刷的场合应按照CMYK色彩模式要求选色;4.涉及电子媒体展示的场合应按照RGB色彩模式要求选色。
(二)VI标志的应用1.公司标志应在所有官方文件、文件中首次出现时呈现;2.公司标志在正式文件中应占据显要位置,大小应与版面效果相适应;3.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标志不得进行拉伸变形;4.公司标志的比例应根据版式的要求自行设置;5.公司标志与其他设计元素的搭配应符合设计的整体效果。
(三)VI字体的使用1.公司字体应该是一种特定的字体,并应严格限制使用。
2.为了宣传新产品或宣传活动,可以使用一种不同的字体或字型,但不能影响VI规定的字体的应用。
3.公司字体大小应根据版面大小和设计效果酌情设置。
4.如果存在多个类型的文本,建议使用不同的字体大小,以便于读者辨认。
(四)VI布局要求1.所有VI应用必须符合VI规定的版式要求、“重心参考线”、“标准的形状”等内容;2.任何形式的文本和图片都应当和VI规定的板型互相配合;3.所有印刷品必须按照标准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可以任意放大或缩小;4.任何方式的换行、段落对齐、行间距离都必须符合VI规定的标准。
(五)VI应用规范1.在VI应用的任意环节进行简单绰号就不允许,根据VI设计者的建议应该保持一致,2.所有VI应用原稿必须保存在VI设计部门或者保管部门,以备不时之需;3.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VI标志、标准色彩、字型等(包括VI用品);4.任何修改VI标志、标准色彩、字型等相关元素,都需要在VI设计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方可执行。
vi应用管理制度

vi应用管理制度一、前言VI(Visual Identity)应用管理制度是企业品牌形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品牌形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VI应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和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VI应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并统一企业内外部在VI应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流程规范。
二、基本原则1.VI应用管理制度应以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品牌形象为核心。
2.VI应用管理制度应牢固确立品牌的内容、形象、气质方向,明确每种传播媒体的品牌载体和传播目的。
3.VI应用管理制度应强调对所有VI元素的适当运用和创新,以满足市场发展和品牌形象提升需要的同时保持一致性。
4.VI应用管理制度应倡导以创意和理性相结合、科学和艺术相结合的设计原则。
5.VI应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品牌传播过程中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以传递正面的、积极的、具有品牌特色的信息。
三、 VI应用管理范围VI应用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标识的应用管理:主要是指在企业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中标识的使用管理,包括标识的规格、尺寸、颜色、位置的规范要求。
2.企业形象宣传资料的制作及应用管理:主要是指各种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应用管理,包括企业公关资料、企业产品资料、企业服务资料及与外部合作伙伴等资料的制作和应用管理。
3.企业形象宣传活动的组织及应用管理:主要是指企业举办的形象宣传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应用管理,包括企业形象宣传活动、企业会议、招待会、礼仪接待等的组织和应用管理。
4.企业品牌形象的网络应用管理:主要是指企业网站、网上形象宣传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应用管理。
5.VI应用管理流程及监督:主要是指VI应用管理过程中的流程和程序的规范及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四、 VI应用管理具体要求1. 企业标识应用管理(1)企业标识的统一性和标准化:企业标识应用要求企业各单位及部门严格按照标识规范图集的要求使用标识,确保企业标识的统一性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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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公司
VI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创建统一的企业形象,规范并推广企业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以下简称VI),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托管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是集团公司VI使用的最高决策机构,在VI使用标准的建立、VI使用资格的审查、有关使用情况的审批等方面行使决策权。
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是集团公司VI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执行企业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VI管理的重大决策,负责牵头组织VI体系的设计、审核、修订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负责对VI进行动态维护,负责对基层单位规范使用VI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控股企业均负有规范使用、宣传贯彻及监督下属单位规范使用的责任。
第三章使用条件
第五条集团公司VI原则上适用于以下单位:
1.公司总部及派出机构;
2.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第四章使用原则
第六条 VI基础要素的使用原则。
基础要素是VI体系的核心部分,其中包含企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及各种标准组合等要素,是应用的基础,各单位在应用中,不得任意改动要素的尺寸、比例、色彩、组合结构关系等,保证其完整性、统一性和准确性。
如公司出现重大变更确需修订时,经过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七条 VI应用要素的使用原则。
VI应用要素原则上不能更改。
若因场所、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执行的,或者是VI手册未涉及的部分,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应用要素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经过集团公司VI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修改或补充,并经过集团公司VI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方可使用。
第八条企业VI是公司重要的知识产权,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保护。
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拍摄、外传和转借,在
交由有关广告、制作公司进行相关制作时,只能提供需要的相关内容,不可提供全套电子文件。
第九条全体员工有责任学习、理解、宣传VI规范,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广落实,展示公司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企业形象。
第五章使用规范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派出机构、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控股企业的企业标识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司图形标识与英文简称的组合。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各参股企业VI要按照双方约定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企业名称或简称在使用中文标识字样时,标准字体必须统一使用设计字体,必须严格以公司VI手册为标准。
除特定情况如司徽、安全帽和工作服等可单独使用外,企业标志和企业名称应组合使用。
第十三条企业标识应使用在构筑物、活动现场、公司网页、出版物、宣传品、标书、资料、办公用品、商务礼品、机具设备、运输车辆等显著位置。
严禁将企业标识使用在建筑物的地面、垃圾桶、厕所、地垫等不庄重场合。
第十四条为统一公司形象,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另外设计和使用其它标识。
第十五条托管企业没有经过集团公司授权,不得使用集团公司VI,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经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加盟集团公司的企业,原则上按本规定相应条款使用集团公司企业标识。
新加盟企业使用集团公司VI的,应经过归口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除集团公司总部外,任何单位不具备集团公司VI使
用许可权力。
第六章落实贯彻的方法和载体
第十八条结合企业实际,把VI的贯彻落实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
把VI宣贯与建设学习型企业结合起来,与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管理提升活动、品牌建设结合起来。
第十九条处理好母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关系。
要通过统一的VI体系,保持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的统一性、规范性,树立企业形象。
第二十条加强VI宣传。
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互联网、内刊、板报等手段,利用项目的重要节点、各种集会、重要庆典、展览展示等活动,向公司内外宣传展示公司VI。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建设新的办公场地、生产生活设施,新项目开工时,企业标识及视觉形象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新的VI体系要求。
第二十二条本着积极推进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各单位库存的带有原标识的办公用品、商务礼品等,可以继续使用,但制作新的用品必须使用新的VI。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