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法律
法律人必看的20部法律题材的电影

法律⼈必看的20部法律题材的电影法律⼈必看的20部法律题材的电影,包括拜荣静等⽼师推荐的⼏部经典法律电影。
蓝⾊字体为重点推荐的电影。
1.《罗⽣门》,⽇本导演⿊泽明的作品。
——最简单的场景,最少的⼈物,最迷惑的情节,最复杂的⼈⼼,最⽆结果的案件。
2.《杀死⼀只知更鸟》,美国导演罗伯特·马利根作品,格利⾼⾥·派克主演——当时的美国,诬陷杀死⼀个⿊⼈,就像杀死⼀只知更鸟般的容易。
此⽚中,在美国司法甚⾄美国社会对⿊⼈的倍加歧视的状况下,⼀个⽩⼈律师尽其所能帮助⼀位被诬陷的⿊⼈脱罪。
然⽽尽管律师坚信法律⾯前⼈⼈平等,尽管律师在法庭上的雄辩⼏乎征服了所有在场的⼈包括陪审员,尽管律师推翻了所有指控这位⿊⼈的证据,但是结果仍然是悲剧。
法庭宣判⿊⼈强奸罪成⽴,死刑,那个⽆辜的⿊⼈不等律师给他上诉,⾃尽⽽死。
影⽚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有两处:第⼀处,律师对他的两个孩⼦们说:“不要去杀害知更鸟,他们没有做任何伤害⼈类的事,它们只是唱歌。
”第⼆处是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雄辩,⾮常精彩。
3.《七宗罪》,我想这部影⽚⼤家都⽿熟能详,不需要介绍了。
4.《肖申克的救赎》——⼤多数法律⼈都看过这部影⽚并且评价极⾼,很多⼈都喜欢,深谙个中情节以及内涵,不必多⾔,我个⼈也挺喜欢。
只是如果看过《洞》的话,会发现此⽚的许多模仿痕迹。
6.《⼤话王》,⾦·凯瑞的经典之作,导演记不到了。
——这部电影对律师的讽刺体现在⾦凯瑞的每⼀个表情,让我们清楚的看到美国⼈眼中的律师。
喜剧、讽刺、以及⼤团圆的结局虽然表⾯上看起来仅仅是⼀部轻喜剧、幽默⽚、搞笑⽚,但是⽚中表现出的对律师职业道德的质疑和批判,值得我们每⼀个法律⼈深刻的体味和反思。
7.《东京审判》,中国导演⾼群书作品——这次历史性的审判⾸次以完整的电影形式展现在中国⼈的⾯前,我想作为⼀个中国⼈,应该了解,⽽作为⼀个法律⼈,对这次审判的关注,就不仅仅是爱国,可以更加专业的体味这次审判的过程。
含法律知识点的电影

含法律知识点的电影电影是一种娱乐形式,能够带给人们情感的共鸣和思考的机会。
但是,我们是否有想过,在我们喜欢的电影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些法律知识点呢?下面,我将介绍几部广受欢迎的电影,探讨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发现这些隐藏在剧情之中的法律知识点。
首先,我们来谈谈《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
这部影片描绘了一位冤案受害者肖申克与一位牢狱之友亚当斯的友谊和勇气,展现了正义和自由的力量。
在故事中,肖申克通过法律知识的应用和仔细的计划,最终成功脱离了监狱。
这告诉我们,法律知识的掌握是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
同时,电影中也涉及到了监狱体制和惩罚的探讨,引发人们对是否还存在死刑等问题的思考。
接下来,我们探讨一部备受赞誉的法律题材电影《12怒汉》。
这部电影以陪审团的角度出发,讲述了对一名被控谋杀的青年进行审判的故事。
作为陪审团的成员,他们需要逐条审查证据并做出裁决。
这部电影向我们展示了法庭上的审判过程和法官对证据的要求,强调了陪审员的责任和义务。
观影过程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不同角色的思维方式和情感变化,对法律判断的多元性进行深入思考。
此外,还有一部引人深思的法律电影《断背山》。
该片讲述了两名男子之间的禁忌爱情以及来自社会的压力和歧视。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法律对个人生活和权益的影响。
片中男子的同性恋身份被社会所禁止,他们因此面临各种法律和道德困境。
这个故事引发了人们对同性恋权益和社会包容的重要性的深思。
而在《断背山》之外,还有许多法律题材的电影值得我们思考和关注。
比如《风声》中所揭示的职业道德问题和《辩护人》中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与责任等。
这些电影不仅带给我们视觉和情感上的享受,更给予我们对法律和正义的思考和启迪。
通过这些电影的观看,我们既能够作为观众感受到其中的剧情和情感,又能够在观影过程中学习到一些法律知识点。
这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普遍性和它对我们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电影中的法律情节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实的法律世界。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之法律浅谈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之法律浅谈电影看过很多,难忘的也有很多,时间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在它漫漫的长河中,有些记忆慢慢消失,而有些却历久弥新。
于我来说,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属于后者。
影片故事情节很简单,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
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
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
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给州政府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回应---州政府向肖申克捐赠了图书、唱机、甚至史无前例的监狱图书基金—每年500美金。
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
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
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终于不动声色地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在一个月黑风高、闪电交加的深夜,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我想和我一样喜欢这部电影的大多数人,都是以一个看客的眼睛,从感性的角度来看待这部电影看待主人公看待那样一个传奇的故事,所以我们收获的是感情上的共鸣,譬如希望、自由或者友谊。
那如果把它归类为法学电影呢?从法律的角度重新欣赏它,我们又能收获什么呢?主人公安迪是个平凡但却很聪明的人,当地执行官用漏洞把他送进了监狱,他锒铛入狱,一切看似无法挽救。
他却在19年的牢狱中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同样用法律的漏洞把其他人送进了他们本应该去的地方,并且自己获得了自由,新生。
忽略那些动人的情节,我们专注于“漏洞”,看看是什么样的漏洞拥有如此大的威力,可以决定生死。
电影中的漏洞指的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漏洞。
电影与法律分析电影中对法律与正义的探讨和反思

电影与法律分析电影中对法律与正义的探讨和反思电影与法律:分析电影中对法律与正义的探讨和反思在电影中,法律与正义被广泛地探讨和反思。
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以及视觉呈现等方式,展现了法律体系和正义观念的多面性。
在许多影片中,观众可以看到法律对社会的影响,以及法律与伦理、正义之间的冲突和协调。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部典型的电影,来探讨电影中对法律与正义的探讨和反思。
一、《辩护人》《辩护人》是一部韩国法律题材的影片。
影片讲述了一位律师代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期间与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展开了一段紧张刺激的律师辩护过程。
在这部电影中,法律面临的道德困境和社会问题被深入地探讨。
首先,影片通过展示交通事故的始末,揭示了法律体系中的人性弱点和局限性。
面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人渣保护伞”现象,主人公律师不仅要与被告、证人等各方进行斗争,还需面对法官的偏见和司法腐败等问题。
这让观众深刻反思了法律体制中的弊端,并对个人与正义的价值观有了新的认识。
其次,影片通过主人公律师与被告的互动,探讨了法律与人性、正义的复杂关系。
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遇到的经济利益、家庭关系、伦理道德等问题,使得法律面临了多重考验。
在面对这些复杂问题时,主人公律师秉持着信仰和责任的精神,始终追求真相和正义。
这种对法律文化的反思,让观众更加深入地思考法律与人类社会的关系。
二、《无罪之最后的审判》《无罪之最后的审判》是一部讲述法律冤案的法律题材电影。
影片以真实的故事为基础,通过展示法官的坚持和律师的努力,对法律与正义进行了深入思考。
影片表达了对法律制度和司法过程的批评与反思。
通过真实案件的再现和法庭审判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滥用、司法腐败等问题在其中得到曝光。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和法官的坚持和努力,成为了正义力量的象征,也引发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广泛关注。
同时,影片还通过法律正义与个人信仰之间的对峙,引发了对法律与道义的思考。
主人公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与自己有着深厚的人情关系,这让律师面临了道德抉择。
电影中的法律题材与司法体系

电影中的法律题材与司法体系电影作为一种流行的艺术表达形式,常常涵盖了各种题材。
其中,法律题材常常引人入胜,探讨了社会正义、法律伦理等重大问题。
通过电影,观众可以对法律和司法体系有更深入的了解。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部脍炙人口的法律题材电影,探讨电影如何呈现法律的复杂性和司法体系的运作。
一、《审判风暴》《审判风暴》是一部以中国现实法庭为背景的电影,深入剖析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
电影通过描绘一起复杂的谋杀案,探讨了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等角色在司法过程中的职责与道德困境。
同时还展示了司法体系内部权力斗争和利益纠葛。
通过这些情节,电影揭示了法律和司法体系的复杂性,引发观众对正义和公平的深思。
二、《十二怒汉》《十二怒汉》是一部经典的法庭题材电影,以公诉案件为背景,以陪审团的角度展开。
电影中,十二名陪审员面对一起被控谋杀罪的案件,充分展示了陪审员们的思考和辩论过程。
通过这种方式,观众能够深入了解证据收集、辩护和判决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和考量,以及每个陪审员的背景和观点对决策的影响。
三、《断背山》《断背山》是一部以同性恋为主题的法律题材电影。
该片通过展示两位主人公在一个保守社会背景下的感情,并受到法律制度的压迫和歧视,引发了对法律中的平等和公正的思考。
电影中,法律的限制和道德观念的碰撞使得观众不得不反思法律所代表的社会和时代的价值观。
四、《法网追凶》《法网追凶》是一部以真实案件为基础的法律题材电影,通过还原真实的法庭审判,展示了犯罪嫌疑人、警察、律师等角色在司法过程中的较量和斗争。
该片以推理和调查的手法展现了法律案件背后的真相。
观众通过这种方式,了解了法庭的证据收集、审判过程等各个环节,并对法律真相产生了更深入的思考。
通过以上几部法律题材电影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电影作为一种表达艺术形式,能够很好地表现法律的复杂性和司法体系的运作。
它们通过各自独特的故事情节和角色形象,向观众提供了对法律和司法体系的深入思考。
电影中的法律题材不仅仅是为了娱乐观众,更多地是为了引发观众对法律正义与公平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是中国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旨在促进和规范电影产业的发展。
以下是一些与该法律释义相关的主要条款:
电影产业:指包括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营销和相关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和活动。
该法律将电影产业定义为一系列涉及电影制作和运营的活动,包括电影的创作、制作、发行、放映和营销等。
电影企业: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电影产业经营活动的企业。
电影企业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专门从事电影产业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实体。
电影院线:指依法设立、从事电影放映、营销、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机构或企业集团。
电影院线是负责电影的放映、营销和经营管理的机构或企业集团,包括电影院等场所。
电影创作:指对电影作品的创作和制作过程,包括编剧、导演、演员表演等创作环节。
电影创作是电影制作的核心环节,包括故事创作、剧本编写、导演和演员的表演等。
电影发行:指将电影作品推向市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观众进行宣传和推广。
电影发行是将电影作品与观众进行连接的过程,包括制定发行策略、推广和宣传、安排上映场次等。
电影放映:指将电影作品在电影院等场所进行放映展示,供观众观看。
电影放映是将电影作品呈现给观众的过程,包括选择放映影院、安排放映时间、提供观影服务等。
电影宣传:指为电影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的活动,包括广告宣传、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
电影宣传是为了提高电影知名度和吸引观众,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推广和宣传。
这些释义旨在帮助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的相关术语和概念。
请注意,对于法律的具体解释和适用,应以相关法律文本和法律解释为准。
电影中的法律

《裁判结束》Justice est faite (1950)
又名“刑事法庭”。这部影片是法国导演Andre Cayatte 1950年之力作,获得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为 1950年法国电影空洞时期填补了一定的空白。电影讲的是 法国的司法改革,为了显示司法的公正性,法国政府改革 了开庭形式。20个从法国各地各行业邀请来的人成了新式 法庭的临时法官,审判的是一个没有犯罪的罪人,为了爱 情她甘愿受到惩罚。在审判期间,每个临时法官的生活都 起了很大的变化,最后对“罪犯埃尔莎”的判决更是难上 加难。
“要一个说法” ——中国人朴素的法制观。
这在《秋菊打官司》中我似乎找 到了中国想要做到法治社会艰难的根 本原因。 中国的基础文化,是人情文化。 而法律是不讲人情的。
秋菊最后表情,折射出怎样的心理呢? 作为剧中人物,显然结尾是尴尬的。与秋菊 打官司的本意是背离的。她无非就是想要一 个说法罢了,而法律给的说法伤害到了人情。 一个人情社会,怎么普法? ......
《永不妥协》
她没有接受过专业 的律师教育、没有律师 资格,但比起那些挂着 专业头衔高高在上的法 律人士,她更能体会那 些原告的处境和心情, 并最终取得了所有诉讼 人的信任。 美国版的秋菊,也是 一个不懂法的普通妇女, 但是她的观念和做法与 秋菊完全的不同。
传统中国的法的 观念主要以“刑”为 核心和内容,因此, 中国人往往习惯于把 刑、律、法等同起来它们擦出的最绚烂的 火花可能就是法律电影了。美国法律电影一 般通过描述一件案子来反映美国的法律文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当电影从法律文化中找寻到 灵感,汲取了养分,它就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洗 刷了其出身于市井街头所沾染的轻浮气息,使 世人不再以为它只是低级。 下面就再介绍几部有关法律的美国电影:
影视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我不是药神》是一部于2018年上映的中国电影,讲述了一位普通中年男子程勇,在印度购买廉价仿制药“格列宁”回国卖给国内患者的感人故事。
该片在中国上映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药品专利、医药改革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二、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 药品专利法律问题《我不是药神》中涉及的药品“格列宁”是一种治疗癌症的特效药,其专利权属于瑞士制药巨头诺华公司。
在我国,药品专利法律制度较为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
然而,在《我不是药神》中,程勇从印度购买廉价仿制药“格列宁”回国销售,涉嫌侵犯诺华公司的专利权。
2. 药品进口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进口药品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并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在《我不是药神》中,程勇购买的印度仿制药并未在我国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其行为涉嫌违法。
3. 医药改革法律问题《我不是药神》揭示了我国医药改革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药品价格高昂、患者负担重等。
这些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等。
三、法律分析1. 药品专利法律分析《我不是药神》中,程勇购买印度仿制药回国销售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涉嫌侵犯诺华公司的专利权。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仿制药的成本、疗效、对患者的影响等。
因此,程勇的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 药品进口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进口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
在《我不是药神》中,程勇购买的印度仿制药并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其行为涉嫌违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药品价格昂贵,患者往往难以承受,仿制药市场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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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课论文——浅谈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法律问题学院:化学化工专业:环境工程班级:09环工1班姓名:王博学号:2009072115浅谈被告山杠爷中的法律问题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反映了中国法律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法律与人情之间该究竟怎么做才能达到一个平衡,既不冤枉一心为民的人,也不放过那些危害人民利益的人。
就人情而言,山杠爷的行为的初衷是好的,他为人正直,勤恳,处事公平公正,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井井有条,年年被评为评模范村,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
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误解了国家法律中的一些条款,采取的一些治理措施属违法行为,这是为法律所不容的,山杠爷为此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呢说说电影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并被停止了党员登记(侵犯了他人的荣誉,尊严)……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却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对山杠爷的这一系列行为,可以概括为十六个字——情有可原,法不容情,普法不力,乃成悲剧!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地方普法不力,人民法律意识几乎为零造成的。
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尚未健全,要走的路还很长。
人民——尤其是还处在偏远地区的人民——一时还无法摆脱旧封建制的“法律”观念的禁锢。
像山杠爷一样具有“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思想的还大有人在。
这根本上就是封建旧制的“土皇帝”思想,这是极其有碍国家法制建设的。
然而,当时地方的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整体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
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
殊不知,我们敬爱的杠爷是采取了怎样的非法手段,才治理出一个“太平盛世”来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下面我再谈谈对我们国家法律建设的一点看法,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法律普及很困难,所以违法乱纪的事儿时有发生,----------你好,我是尤明渊,会计专业。
现向组长浅谈一下我对这个电影的想法。
我有以下几点认识:1.在电影中,山杠爷是一个实行人治的统领者的形象。
在村里,他拥有绝对的权威,这种权威是建立在他长年累月的正直,勤恳,为人处事的公平公正,以及果断,但毕竟人治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弊端,虽然短时间里不会暴露,但时间一长,毕竟会出现很多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反对。
法治相对于人治则有绝对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容易使人接受,信服并且按规则办事。
2.电影中山杠爷是一个没有上过学,没有接受过教育的旧中国农民的形象,所以缺乏法律知识,虽然本着中国传统习俗的原则办事,但方式方法不规范,不合法,甚至触犯法律。
3.电影中山杠爷的孙子,作为新生代的代表,拥有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与山杠爷形成鲜明对比。
影片前部分:山杠爷与其孙子的对话表现出山杠爷的盲目自信,也与最后结果形成对比,体现出拥有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以及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力的必要性。
在电影中得到的启迪:1,普及法律知识应该以提高全民知识水平为前提,这样才会促进其发展。
2.只有一颗公正廉洁爱民的心是不够的,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力也至关重要。
---------经济与管理学院魏耕生关于被告山杠爷,只是想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
在看完《被告山杠爷》后,就想立刻捉刀奋笔疾书。
那《山杠爷》就是以一系列尖锐的社会问题来引人浮想联翩。
《山杠爷》的剧本也许不好,导演的功力也许也不好,就像豆瓣上有网友评论《山杠爷》的结构也很简单——单一叙述中插入了几段倒叙。
但它提出了一些问题,一个被我们忽视了的问题,而也是急需我们处理的问题。
现抛开电影的艺术层次,单就这些问题说一说我的看法。
电影的一开始,夜黑、麻绳、女人,一个很强的蒙太奇的运用让观者猜到这个女人要上吊。
果不然第二天在一家的门前就吊了一具女尸。
这时候山杠爷在电影中出现了,他就是赵山杠,电影中的堆堆坪的党支部书记。
这个妇人就是前一天被山杠爷拉去游村的女人,山杠爷看到此番景象只是稍微惊讶了一下,对于自己就是这起事件的间接引发者不以为意。
因为在山杠爷心里只要是整治歪风邪气,死了人也不要紧。
从山杠爷的这一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山杠爷是不懂法的,生命在他的眼里轻于整治歪风邪气。
一个没有受过系统学校教育的人,我们也不能指望他能够懂法。
我们同时也可以做一个换位思考,假设被拉出去游村的是山杠爷,山杠爷会不会上吊自杀,我想以山杠爷如此倔强和强硬性格,可能性是存在的。
山杠爷对这位打婆婆的女人的处理方法的确值得商榷。
如此倔强和泼辣的一个女人,山杠爷在全堆堆坪的人和她父母的面前,训斥她打婆婆的恶行;泼妇不服,当面反驳山杠爷不说,回家又继续打婆婆,山杠爷听闻赶到后,第二天叫人拉着泼妇游村。
山杠爷这样的不由分说的以暴制暴,没有考虑泼妇自身会有的性格缺陷,没有考虑可能的严重后果。
山杠爷的此种处理方法换做一个男人都会受不了,就不要说一个心胸狭隘的泼妇了。
所以山杠爷的行为导致的泼妇自杀事件,也是可以事先意料得到的。
电影刚开始不久的时候,山杠爷和虎娃在田地里有一番交谈。
山杠爷对虎娃说,堆堆坪放大了就是国家,国家缩小了就是堆堆坪;国有国法,村有村规。
山杠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摄影机给了一个仰角的机位,这个视角让人更加感受到山杠爷此时的自信与不由分说,加深了戏剧冲突。
那堆堆坪到底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村规呢?我想这是值得商榷的。
我感觉似乎村规就是山杠爷,杠爷嘴里说出来的就是村规。
山杠爷在堆堆坪的所作所为让我感觉他是一个独裁者,谁要是违背了他的意志,他就会惩罚谁,惩罚方式有关禁闭、游街、当众责骂等。
山杠爷的独裁在他自己家中也表现的相当明显,儿子和媳妇对他是毕恭毕敬,惟命是从。
幸运的是山杠爷是一位“优秀”的独裁者,他的心里只有堆堆坪的村民和堆堆坪的发展。
在他的领导下堆堆坪经济稳步发展,奖状得了一大堆,建起了县里村级的第一座水库,山杠爷也赢得了县级劳模的称号。
堆堆坪一切发展良好,县检察院的人还是来了——有人写了匿名举报信。
直到检察院来人了,山杠爷还是认为只要惩治的是坏人自己就没有错。
我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坏人和好人所享有的权利不一样吗?但我更想问的是,检察院的人以前为什么不来?有人写了匿名信才过来。
当然跟目前的社会现状相比,有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现在写一封匿名信我想基本都会杳无音信,各行政机关相互推卸责任不说,人家也不想管这些破事,何况还是一个小学生写的。
电影在这里其实出现了一个漏洞,检察机关应该可以分辨出这封信是一个小学生写的,不管从字迹还是从行文的遣词造句来看。
面对一个小学生写的匿名信,即使是在那个时代,检察院也不会太当真的。
检察院的人以前为什么不来?它没有进行普法,没有进行法制教育,在堆堆坪也没有设立相应的法律机构。
前期准备都没有做足,还能指望村民们都懂法并且守法吗!在堆堆坪这个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山杠爷的这套土办法比检察院的法治要管用。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没有搞起来,属于上层建筑的法律又怎么可能发展的很好呢?检察院的人一直在说要做思想工作,对一群没有文化的人,暴力也许就是比思想工作有成效。
对那个好喝酒好赌博的村民,山杠爷开始把他关进了祠堂,两个检察官员后来把他给放了。
他们的思想工作有用吗?那个村民第二天就在村里散播谣言说,山杠爷要被法办了,堆堆坪要解放了。
其卑劣无知的嘴脸暴露无遗,对于这种人思想工作有用吗?还就是要用传统的暴力惩罚手段,让他尝到苦头。
因为他的思想已经麻木,他已经没有廉耻心了,批评教育是没有用的。
可笑的是在他说完这些话后就噗通一声掉进了水了,导演的这一场景安排也算是在屏幕上对他的一种惩罚,也暗示了导演对此人的不屑。
为什么只是惩罚山杠爷?那些打老婆、打婆婆的人怎么没有收到法律的惩罚?既然检察人员追求的是绝对的法制,那就应该一碗水端平,不然带来的就是不公正。
村里的人淳朴、老实、善良。
敢怒敢言、敢作敢为,从不畏首畏尾。
并且对大多数人来说即使前一天吵过架,第二天还是可以互帮互助,不计前嫌。
村里人缺的就是文化、涵养和素质。
对于城里的人来说,他们相对村里人而言有素质、有文化。
但缺少的是村里人的质朴和真实。
大多数人被现实磨平了棱角,没有了脾气,十分的温顺,逆来顺受。
村里人和城里人正好能够互补。
而农村的法制建设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这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
如果虎娃不去上学,不学法律常识课程,不了解外面的世界,不去写这封信。
堆堆坪就不会跟县城联系起来,堆堆坪就会继续保持原来的样子,继续团结在山杠爷的领导下。
但这种状态最终会被打破,社会在一直进步,不是虎娃,就是福娃;不通过写信,就是通过其他的某种方法,让堆堆坪与外面的世界联结起来,发展自身的经济,融入到法制社会中。
(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罪)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国人权法教学可能产生的影响尽管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世界范围内的人权法教育快速发展,但是很少有关于大学人权法教育形成的影响的研究(Tibbits 2006)。
而在中国,由于人权法教育的起步更晚,所以对于相应问题的研究也更少。
中国各种人权法教育活动的一个最明显的效果就是越来越多的学生得到了人权方面的训练,越来越多的法学教师得到了人权法教学的培训,越来越多的法学教师实际开展人权法教学,越来越多的法学教师能够开设人权法方面的课程。
这些增长的数字本身就是与没有人权法教学时期相比的一个显著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