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整套安全管理规定
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船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航运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运公司所属所有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化学品船等。
第三条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安全责任第四条船舶安全责任主体为航运公司,船长为船舶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船长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航运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制度,对船舶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船员应遵守船舶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安全。
第三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第七条船舶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船舶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等。
第八条船舶安全管理组织应设立船舶安全委员会,负责船舶安全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船舶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船舶设备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救生设备齐全、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船舶污染防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国际有关船舶污染防制规定,确保船舶清洁、环保。
(五)船舶航行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船舶航行行为,确保航行安全。
第四章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航行操作规程:规范船舶航行行为,确保航行安全。
(二)船舶装卸操作规程:确保装卸作业安全,防止货物损坏和人员伤害。
(三)船舶消防、救生设备使用规程:规范消防、救生设备的使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船舶应急演练规程: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船舶安全检查第十一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十二条日常检查由船长负责,每日对船舶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由船舶安全委员会组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航运公司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船舶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船舶、陆地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三、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主持公司安全例会,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筹备、实施安全例会,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信息,提出安全管理工作建议。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例会,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4. 员工:参加安全例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四、会议制度1. 会议频率:公司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会议时间:每月固定时间,具体时间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或船舶会议室。
4. 会议内容:(1)传达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2)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隐患;(3)通报近期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4)研究、部署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重点;(5)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6)提出安全管理工作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会议要求1. 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做好笔记,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3. 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4.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会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会议质量。
六、会议记录与归档1. 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
2. 会议记录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航运公司渡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渡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渡船及其船员、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渡船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渡船安全管理职责,规范渡船运营行为,确保渡船安全、高效、文明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渡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渡船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渡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组织开展渡船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3. 对渡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惩;4. 处理渡船安全事故。
第五条渡船船长负责渡船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渡船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2. 负责渡船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3. 组织渡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 确保渡船在安全条件下运行。
第三章渡船安全管理要求第六条渡船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具备以下条件:1. 渡船船体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2. 渡船设备齐全,功能正常;3. 渡船船员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4. 渡船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第七条渡船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包括:1. 船体结构、设备设施、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2. 船员持证情况、安全技能培训;3. 渡口环境、渡运航线等。
第八条渡船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要求:1. 渡船运行过程中,应保持船体整洁,货物堆放整齐;2. 渡船在航行、停泊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3. 渡船应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4. 渡船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九条渡船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条对渡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航空公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高效、顺畅,保障旅客和货物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无事故。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航空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1)制定、修订、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3)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4)协调处理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等事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严格执行飞行规章制度,确保飞行安全。
加强飞行机组、机务、地面保障等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4. 严格执行货物、邮件运输安全规定,确保货物、邮件运输安全。
加强货物、邮件运输环节的检查、监控,确保运输安全。
5. 加强航空器维护、维修管理,确保航空器适航。
严格执行航空器维护、维修标准,加强维修人员培训,提高维修质量。
6. 加强航空器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加强安全信息管理,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信息。
8. 加强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五、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船员、岸上工作人员及外包服务单位。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船队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船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条船长对本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岸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岸上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外包服务单位应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外包服务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船员应接受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船舶安全技术。
3. 岸上工作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船舶、岸上设施及外包服务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 船长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3.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航运公司旗下所有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
公司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对船舶的安全负有责任。
船舶所有人必须严格执行《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劳动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五条船舶船长是船舶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执行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
船长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船员进行处罚,并提请公司进行处理。
第六条船舶管理部门必须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领导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手册,规定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公司应当制定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八条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应当包括船舶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内容。
船舶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安全问题。
第九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完好。
船舶应当制定船舶维护计划,保养船舶设备,预防设备故障。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第十条航运公司应当制定船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公司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船舶发生意外事故时,船舶管理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公司应当配合船舶管理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切实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船舶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听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公司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航运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污染,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成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作;(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 各部门、各单位职责:(1)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安全管理内容1. 船舶安全管理:(1)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标准;(2)船舶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3)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4)船舶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合格的船员。
2. 人员安全管理:(1)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2)员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3)员工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 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1)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排放,防止污染;(2)船舶必须按照规定处理垃圾,防止污染;(3)公司必须制定环保政策,加强环保管理。
五、安全管理考核与奖惩1. 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政策:明确航运公司对安全的管理方针、目标和承诺。
2. 组织架构:确定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权,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和负责人。
3. 职责分工:明确船舶管理、船员培训、船舶维护和航行操作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
4. 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
5. 安全规程:制定船舶航行和操作的安全规范和流程,包括船舶装载和卸载、货物操纵、消防安全等。
6. 风险评估:对船舶和航行操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7. 事故报告与调查: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记录和处理航运安全事故。
8. 安全检查与审查:进行定期的船舶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审查,确保符合国际和国内的安全标准。
9. 监控和追踪:建立船舶位置和状态监控系统,及时了解船舶的安全状况。
10. 不安全行为管理:建立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船员和相关人员的监督和培训。
11. 提供资源和支持:确保船舶和船员拥有必要的设备、培训和支持,以保障航运安全。
这些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应对事故,保护船舶货物和环境的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安全目标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全年生产安全达标率控制在99%以上;设备安全运转达标率控制在95%以上;全年员工轻重伤指标率控制在0.1以内第二章安全责任制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加快公司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公司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公司各级领导、各重要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职责,加强了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
现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如下: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 总经理对本单位生产负总责任;2. 坚持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3.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和单位生产经营、定期检查、考核、实施;4. 编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提取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符合国家规定和职业卫生标准;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6. 组织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抢救以及调查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7. 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8.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二、部门经理或处(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 部门经理或(室)主任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的责任;2.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3.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4.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搞好均衡生产,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5. 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研究,定措施、定人员、定期解决;6. 把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指标中严格考核。
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7. 对职工伤亡事故和险遭事故的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不隐瞒,不拖延报告;8. 认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工具、工装上岗前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符合安全要求。
三、公司安全员岗位职责1. 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在单位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场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级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 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工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 组织安全大检查。
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6. 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7.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 负责各类事故总汇、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公司汇报;9.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0. 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现金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四、工长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全体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安全第一责任人;2. 坚持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保证自己不违章指挥;3.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会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 负责对新调入、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 负责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船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6. 发生工伤事故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7.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正常运行;8. 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二、船长安全生产职责1. 负责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上报上级领导进行解决;2. 负责检查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监督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在设备进行大修或者更换前做好充分准备及调度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3. 对现场的生产安全负责。
根据产品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其实施监督检查;4.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努力创建无事故船舶;5. 强化安全管理,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
遵守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6. 经常检查、维护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使之保持完好,正常运行。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进行处理;7. 经常向船员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做好新船员,复工船员进行安全教育。
新船员未经考核合格不准上船操作;8. 检查船上系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生产用水、电气正常供应;9. 对船上的设备定期进行日常保养,确保船上设备正常运行;10. 作业现场成品、半成品、零部件要合理堆放,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工作场所所用通道的安全整洁,配合工长监督、检查船上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生产现场安全员岗位职责1. 服从现场调度指挥员的领导,落实每日生产装运计划,完成销售合同;2. 监督、检查来场装运船只的各项手续,符合装运标准的实行装运,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3. 监督、检查采沙船上各项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与船上设备动力员、安全监督员及时沟通,防患生产事故;5. 负责员工按规章制度使用劳动安全用具的情况,确保工人人身安全;6. 每日交班时要将交接班资料填写齐全,并与交接同时沟通船上情况同时及时上报直接领导。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第三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1. 公司根据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2. 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在作业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作业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4. 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1. 公司每月或者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2. 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3. 安全检查的形式:生产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工人参加;公司生产部还将结合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第五条:建立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开工前,公司生产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
验收的内容包括:作业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作业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 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作业中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六条: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料具堆放整齐,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七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九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主要责任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部门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
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一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工区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
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和作业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
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十二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
生产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奖励:①获葫芦岛市标准作业工区、公司“安全标准工区先进单位”,一次性奖励现,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工区4000元;②全部实现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公司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部门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工区,公司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工区6000元。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1. 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公司安全责任人500元,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2. 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公司安全责任人600元,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3. 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公司安全责任人800元,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4. 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工区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公司安全责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5. 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