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工程资料管理措施

工程资料管理措施1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项目施工,我公司将执行“文件包”制度,进行资料和过程的超前管理,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由“文件包”负责人收集开工必备资料,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展要求随时将资料装入相应文件包,确保施工资料的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妥善保存。
2文件资料的沟通(1)信息的沟通工具采用MIS系统、办公自动化、《工程联络单》、会议等方式予以传递。
(2)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直接收集并传递日常信息。
(3)紧急信息由发现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传递给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组织处理。
(4)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给提供者。
(5)各部门直接从外部获取的其它类信息,以《信息联络处理单》的形式及时传递资料员,资料员负责分类、整理,根据需要传递到相关部门。
(6)资料员负责汇集各方面的信息,统一保存。
4文件资料控制(1)项目部资料室负责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以及信息的反馈。
(2)项目部资料室负责接收上级下发的工程文件资料。
(3)项目资料室负责工程文件资料的整理、分类,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批,并下发到相关部门,作好文件资料的接收、发放记录。
(4)上报甲方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签字确认后,项目资料室负责上报,作好各项记录。
(5)文件资料从接收登记到发放、存档、借阅等,遵循固定的管理程度,所有发放资料都具有可追溯性。
(6)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资料员进行工程文件资料的整理,按档案规定的要求及时归档。
5文件资料管理网络项目部设资料室主管整个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接收、登记、建帐及发放工作,各部门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接收、登记、建帐和发放,构成工程资料的管理网络。
6规程、规范控制(1)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定额等技术资料均属受控资料,由公司资料室统一购买,分类、编号、建帐后下发到项目部资料室。
(2)项目部资料室建立二级台帐,负责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以及作废资料的回收、销毁工作。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总则1.1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他载体的材料。
1.3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 档案资料管理2.1.1 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1.2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自产生的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1.3 工程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进行立卷,立卷应遵循项目实施的时间顺序、工程部位和档案材料的性质等原则。
2.1.4 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验收时间确定,一般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2.1.5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包括文字材料、图纸、照片、音像材料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1.6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热、防辐射等。
2.1.7 工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全面、完整,不留死角。
2. 真实性原则: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的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应严格保密。
4. 可靠性原则: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应确保信息准确、可靠、易于查阅。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3. 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查阅、利用和咨询工作。
4. 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保密工作。
5. 对外提供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复制、翻译、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1.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方案等设计资料;2. 工程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等施工资料;3. 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验收资料;4. 工程变更、索赔、合同履行等相关文件;5.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会议纪要、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第七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工程项目的分类、时间顺序、文件性质等进行整理;2. 确保文件编号、名称、页码、目录等信息的准确性;3. 对文件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文件整洁、有序;4. 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八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归档:1. 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整理、立卷、归档;2. 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归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经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办公室审核、验收。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主管部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四、管理原则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工程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的性质。
2.科学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保密安全:工程资料的管理要做到保密安全,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公开透明: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对外公开的工程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可靠。
5.便民利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五、管理制度1.工程资料的收集(1)工程资料的来源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文件等。
(2)工程资料的收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于工程资料的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2.工程资料的归档(1)工程资料的归档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于新的工程资料应当及时归档。
(2)工程资料归档应当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便于管理。
(3)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进行多重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3.工程资料的利用(1)经过归档的工程资料可以用于相关手续办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2)工程资料还可以用于工程设计、规划、勘察等相关工作。
(3)工程资料的利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工程资料的销毁(1)工程资料的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对于过期的工程资料,应当及时做好销毁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备份记录。
5.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的管理(1)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应当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

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11、资料员岗位职责资料员要按工程施工资料,图纸归档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督促,归档工作。
应及时采样记录,检查、填写、整理、不准搞后补,回忆性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2、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施工工序及时向项目质检员或资料员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资料,质检人员及时按分工检查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后,移交项目资料员,并向项目总工汇报。
3、凡所提供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手续不齐、模糊不清、有缺漏项等,资料员有权拒绝接收,并限期整改。
4、对项目发放的图纸。
设计变更。
图纸会审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内部形成的会议纪要。
生产计划等资料,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竣工资料管理办法要求,整理成册,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5、施工人员因工作调离本项目,须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接收人,并将移交清单交项目资料核实后,方可离场。
6、所有资料的提供者与接收者必须履行交接签字工作,并将收发文登记表装钉成册妥善保管。
若因交接不清发生资料遗失,由各相关责任人负责补齐资料并追究相关责任。
7、项目总工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8、各工区的资料一律按项目部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并在月(或半月)计量前及时汇总到项目部资料室。
由于工程建设资料繁多,且都为易燃品,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资料及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做好资料室的防火防盗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
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二、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三、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
四、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
资料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六、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工程资料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档案室是公司重要资产之一,是工程资料的集中保管场所,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共同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工程资料档案室,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工程资料档案室的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档案保管的要求。
第六条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工程资料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分类、编目、登记和统计工作;3.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4.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查询和借阅工作,为公司的工程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5.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6. 定期对工程资料档案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7. 参加公司工程管理相关的会议和活动,提供档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工程资料的收集应遵循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
各部门应按照工程资料档案室的要求,及时向档案室提供工程相关的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第九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遵循分类清晰、层次分明、标签明确、装订规范的原则。
工程资料档案室应制定详细的整理规范,并负责对各部门的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工程资料的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
各部门应按照工程资料档案室的要求,将整理好的工程资料及时归档。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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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一」
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二」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
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
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
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此项扣罚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保护和利用,依据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修订如下: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我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及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范围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技术文件材料及相关图纸。
第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并管理保存。
2、各相关部门(指工程部和设计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程技术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化利用,按期将归档内容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
此项工作应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归档范围
1、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详附录a。
3、竣工图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单体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个相关专业),一式两套,分别由工程部提交档案馆及物业;第二类为零星的竣工图(如:装修、幕墙等),由预算部会同竣工结算资料一同报公司存档;第三类为室外管网竣工图,一式四套,由工程部提交物业及公司档案室各一份。
第五条归档方法和内容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采取按工程项目分类的方法进行备案归档,每个项目的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
a、各相关部门移交给公司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相关图纸,主要范围详附录a。
b、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b。
c、工程部移交物业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c。
2、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工程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工程的证件及批文的原件,扫描备份后统一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并归档。
3、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必须备份一套交公司存档。
第六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若为复印件应指名原件存放处,并加盖部门红图章。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
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新的竣工图章(50mm×80mm)。
6、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7、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要求制作竣工图的单位必须圈出修改范围,并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七条单体工程档案移交
各单体工程竣工后,所有需要移交物业备案的资料,应统一交给项目部档案管理员登记,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移交物业,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
移交登记手续应包括移交内容的目录及交接人员签字,在移交物业同时将移交手续的登记备份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四」
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合同专用条款,根据业主要求对图纸执行相应保密措施,未经业主许可不复印图纸,也不向第三方扩散,禁止借给与本项目无关人员。
待工程竣工后交回全部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
2、施工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
项目部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时由项目部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3、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本工程将作为我单位重点工程,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采用微缩品或光盘载体。
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项目质量检查员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代表企业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负责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6、材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现行建筑工程法规、规程,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内提供随行质量文件(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等),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并在材质上注明抄件人、日期、进场批量、原件存放处。
7、项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资料不准抽撤,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
8、各责任工长(含测量)对所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形成的技术资料负责,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填写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
9、音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音像资料是工程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的音像资料也是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的组成部分。
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音像资料的安全。
并严格按照国家《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11821-89)进行管理。
10、竣工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标准。
(1)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总工负责制,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2)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