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正版)

合集下载

模拟法庭辩论赛题目

模拟法庭辩论赛题目

模拟法庭辩论赛题目模拟法庭辩论赛题目有很多,比如:1. 正方:在司法审判中,参考判例在我国利大于弊;反方:在司法审判中,参考判例在我国弊大于利。

2. 正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律维持;反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3. 正方: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反方: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

4. 正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道德;反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法律。

5. 正方:遏制家庭冷暴力应以法律制裁为主;反方:遏制家庭冷暴力应以道德教化为主。

6. 正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道德;反方:社会良好秩序的形成主要靠法律。

7. 正方:杜绝盗版,消费者扮演比政府更重要的角色;反方:杜绝盗版,政府扮演比消费者更重要的角色。

8. 正方:善心是真善;反方:善行是真善。

9. 正方: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反方:同性恋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

10. 正方:IQ诚可贵,EQ价更高;反方:EQ诚可贵,IQ价更高。

11. 正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反方: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12. 正方:人类将会毁于科技;反方:人类将不会毁于科技。

13. 正方:科技的发展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反方:科技的发展会抑制人的全面发展。

14. 正方:现代社会女人更累;反方:现代社会男人更累。

15. 正方:文才比口才更重要;反方:口才比文才更重要。

16. 正方:当今世界合作高于竞争;反方:当今世界竞争高于合作。

17. 正方:真理越辩越明;反方:真理不会越辩越明。

18. 正方:律师应该为死刑犯做无罪辩护;反方:律师不应该为死刑犯做无罪辩护。

19. 正方:情在理先;反方:理在情先。

20. 正方:人才的发掘需要考试;反方:人才的发掘不需要考试。

2012年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赛题(改)

2012年第十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赛题(改)

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模拟刑事诉讼案件材料2012年~·~·~·~·~·~·~·~·~·~·~·~·~~·~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经济组织和政府机构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本案控方和辩护方的角度准备本案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准备参加本模拟案件的审理;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代表控方和辩护方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法庭辩论;4.本案中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已为双方所接受,有关事实可以从中相互印证;5.双方对于本案诉讼时效、管辖权和诉讼程序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

~·~·~·~·~·~·~·~·~·~·~·~·~~·~银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银二检刑诉[2012]38号被告人:李大任,男,1962年6月3日出生,南方省衡秋县人,身份证号:XXXXXXX12345,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捕前系晋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晋利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18日被刑事拘留;经银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于2012年4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银海市第二看守所。

被告人:潘逸璇,女,1980年7月7日出生,云贵省云峰县人,身份证号:XXXXXXX20000,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捕前系大成公司财务出纳,2012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经银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于2012年4月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银海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由上述两被告人共同指定):郑XX,河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银海市王府大街8号,银古大厦B座5层555室。

首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半决赛、决赛赛题

首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半决赛、决赛赛题
他,但是一直没给我回复。我觉得事情不对,就到崂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他了。
签名:夏敏 询问人:民警 李凯
叶阳 2011 年 4 月 28 日
- 10 -
(六)接报案及到案经过 2010 年 12 月 9 日, 事主刘卫红来局报案称: 2009 年 7 月 2 日事主与张希文
在金鼎饭店签订协议, 4 号楼 2 单元 402 室房做抵押让事主用自己的产权房屋在 崂山区法院做担保。2010 年 8 月 16 日事主被崂山法院执行 139219 元后事主发 现张希文抵押给自己的房产已于 2006 年 8 月卖给别人。
-1-
三、证据清单
序号


件 数 页数 备 注
1
被告人张希文的供述与辩解
2
2
2
被害人刘卫红的陈述
3
2
3
证人张军的证人证言
1
1
4
证人范春梅的证人证言
1
1
5
证人夏敏的证人证言
1
1
6
接报案及到案经过
1
1
7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
3
8
由刘卫超提供的协议书
1
1
9
承诺书
1
1
10
担保书
1
1
11
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
1
1
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1
注:本清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立案存查一份。
提交人:
受理人:
受理时间:
-3-
四、证据
(一)被告人张希文的供述与辩解
被告人张希文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2011 年 5 月 7 日 10 时 39 分的供述:

模拟法庭试题及答案

模拟法庭试题及答案

模拟法庭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行为B. 犯罪动机C. 犯罪结果D. 犯罪目的答案:B2.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以下哪种类型的证据保全?A. 物证保全B. 证人证言保全C. 书证保全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哪些权利?A. 陈述自己的观点B. 提供证据C. 申请回避D. 所有上述选项答案:D4.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诚信原则C. 效率原则D. 强制原则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属于民事权利?A. 人身自由权B. 财产所有权C. 选举权D. 婚姻自由权答案:B6.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公诉机关的职责?A. 提起公诉B. 监督审判C. 决定是否逮捕D. 决定是否起诉答案:C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是?A. 行政机关B. 行政相对人C. 第三方D. 法律顾问答案:B8. 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中止诉讼?A. 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B. 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C. 当事人提起反诉D. 当事人请求调解答案:B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项行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A. 无意中伤害他人B.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C. 因自卫而伤害他人D. 因紧急避险而伤害他人答案:B10.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多少日内提起上诉?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担任辩护人?A. 律师B. 被告人的亲属C. 被告人的朋友D. 被告人的同事答案:A, B, C, D12.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侵权行为?A. 故意损害他人名誉B.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C. 侵犯他人隐私权D. 违反合同约定答案:A, B, C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些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B. 欺诈、胁迫下的民事行为C.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D.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答案:A, B, C, D14.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A. 需要重新鉴定B. 需要补充侦查C. 被告人突发疾病D. 证人未能到庭答案:A, B, C, D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诉讼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C. 对行政确认不服提起的诉讼D. 对行政指导不服提起的诉讼答案:A, B, 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当庭陈述。

模拟法庭决赛题目

模拟法庭决赛题目

“万里随法”训练营之模拟法庭营内决赛人员分配情况:审判组: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四组出)公诉组:两人(三组)辩护组:两人(一组)书记员:一人(三组)被告人:廖资伟、朱小进(一组)证人:4~6号证人(三组出) 1~3号证人(二组出)法警:一人(一组)恭喜两组营员进入决赛,我们的决赛日期暂定为11月24日(最终确定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希望大家积极准备,在准备的过程中不要被提供的材料局限住,多发散思维,加油哦!一、公诉机关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廖资伟,男,43岁,汉族,经营山林,大专毕业,家住湖南省资兴市。

被告人:朱小进,男,40岁,汉族,无业,高中毕业,家住湖南省资兴市。

被害人:蒋凤生,男,51岁,汉族,农民,住湖南资兴市白廊乡二、基本案情2007年度,廖资伟出资购买了资兴市白廊乡“大牛盈”山林。

嗣后,该山林木多次被附近村民盗伐。

廖资伟遂向当地林业公安局报了案,同时邀约朋友朱小进、王智敏(负案潜逃)胁助抓获盗林人,并许以报酬。

2010年8月,廖资伟在其山林中当场抓获盗林人何久改,从何久改口中得悉蒋社改、蒋凤生也是盗林人。

被告人廖资伟将何久改扭送至当地林业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求好友朱小进、王智敏等人继续追索蒋社改、蒋凤生的行踪。

同年9月13日,朱小进、王智敏将蒋社改抓获扭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通过蒋社改提供的信息,朱小进及同案人王智敏于同年9月14日,将蒋凤生抓获至东江移民纪念塔处,然后电话通知廖资伟到场。

廖资伟欲将蒋凤生送林业公安机关处理前,逼问蒋凤生的身份情况及偷树的事实,被害人蒋凤生不仅对偷树一事予以否认,同时对廖资伟已掌握其户口基本信息一事也一并否认,此事激怒了廖资伟。

在廖资伟的率领下,与朱小进、及同案人王智敏对被害人进行一番拳打脚踢,当即将蒋凤生打倒在地不能动弹后,才将被害人将凤生抬到其驾驶的小轿车内送往林业公安局处理。

途中,朱小进觉得被害人蒋凤生没有气息,便对被害人做了人工呼吸,后改道送往资兴市立医院抢救。

模拟法庭赛题民法及答案

模拟法庭赛题民法及答案

模拟法庭赛题民法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陪审员李某是原告王某的配偶,而李某并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

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B、裁定终止诉讼C、判决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过期未还而发生纠纷,被乙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偿还提供担保,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并制作了调解书。

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

后乙因甲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对此法院应当:()A、依法执行B、向丙送达调解书后再执行C、以调解书没有生效为由,拒绝执行D、以调解协议违反丙的意愿为由,拒绝执行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可以约定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法院应当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3、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A、撤销案件B、裁定诉讼终结C、延期审理D、裁定中止诉讼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32条4、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D、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有处分权,但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两审终审制的两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故B错误离婚案件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但若涉及个人隐私,则应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5、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赔偿名誉损失费2万元。

201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号赛题【修正版】

201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二号赛题【修正版】
犯罪嫌疑人韩卉芹 2012 年 3 月 12 日因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行为被淄嵩市纪委实施 “两规”措施,因涉嫌受贿淄嵩市纪委移送我局调查,经检察长决定,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对其立案调查, 6 月 1 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淄嵩市公安局执行。现羁押于淄嵩市 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韩卉芹受贿一案,现已侦查终结。经依法侦查查明: 犯罪嫌疑人韩卉芹 2009 年至 2010 年担任淄嵩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市政协常委期间, 淄嵩市地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邹元勋请其出面帮忙申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被告 人韩卉芹到淄嵩市发展和改革局相继找到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给予关照,该项目资金在 2009 年下半年批复 20 万元,被告人韩卉芹向邹元勋索要 15 万元。邹元勋将 15 万元转到韩 卉芹之子孔思聪的个人账户,除支付申报项目费用 2.5 万元,剩余 12.5 万元为其占有。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淄嵩市纪委移交函,立案决定书,主体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地源水厂灾后恢复重 建项目申报、批复、资金拨付有关资料等书证; 2、证人邹元勋、杨兰馨、罗孝豪、韦家明、鲍远、刘强、易文渊、胡宇杰、张楚欣、 刘洋等人的证言; 3、犯罪嫌疑人韩卉芹的供述与辩解;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局认为,韩卉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 巨大,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构成受贿罪。现依法移送审查 起诉。
第二号赛题说明
2014 年 5 月-6 月 武汉
--------------------------------------------------------------------------------------------------------------------------------1.请各个参赛队根据下列材料与相关法律规范,分别从本案控方和辩方角度准备本案

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最终修订版)

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第三轮赛题(最终修订版)
被告林锐答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首先,本案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 时效,望法院依法查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其次,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不是被 答辩人所称的答辩人的家庭暴力所致。答辩人在提起离婚诉讼以前没有打过被答 辩人,发生口角是因为答辩人要求离婚而被答辩人不同意离婚。被答辩人也一直 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自己认为虽然在离婚过程中二人发生过口角,但是二人 的感情非常好。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的原因是“年龄过于悬殊、以及被上诉人 家人的强烈反对等原因”而并非是答辩人存在家庭暴力而导致婚姻破裂。
-7-
无收入。夫妻无共同财产。 以上事实,有结婚证、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录音、手机短
信内容记载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卷佐证。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 2000 年 3 月确立恋爱关系后即同居,不顾原告母亲反对
共同生活,说明原、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较好。但在随后的共同生活中,因年龄悬殊、性格的 差异、儿子的抚养及原告家人的反对等问题双方逐渐产生分歧,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特别 是原告前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予支持后,夫妻感情并未得到改善。被告赴漳州多次到原告家与 原告及其家人发生冲突,因离婚问题原、被告还多次发生争吵、殴打。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
庭暴力。 2、 坚决反对婚外恋及婚外性行为。 3、 双方应孝敬和尊重对方的家人。 4、 双方应互相忠诚于对方,绝对不能有欺骗对方的行为。 5、 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贵,年轻还是年迈,健康还是疾病,双方都应该共同面对一切,
克服困难和挫折,做到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6、 若把家安在福建,男方应维护女方的一切权益,男方不要让女方受任何委屈。 7、 若因以上原因而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自动放弃儿子的监护权,并支付无过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第十四届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赛赛题(修正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任何现实政府机构和个人均毫无关系;2.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以本案原告和被告、第三人的代理人角度撰写本案一审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参加本模拟一审案件的开庭审理;书面意见中的诉讼请求可以与现有材料中起诉状和答辩状有所不同;3.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参赛代表队分别代表一审原告和一审被告出庭发表意见,并参加模拟一审法庭辩论;4.本案一审原告和被告、第三人所提交的现有材料均已经过质证并为双方所接受,有关事实可从中获取;5.双方对于本案当事人资格、管辖权等程序问题的争议不影响模拟审判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6.由于本案中未提及行政执法文书,庭审中不需要被告对此先行确认,故口头辩论阶段依然由原告首先陈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件背景: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遏制药品采购领域中的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2月9日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简称“7号文”),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

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为贯彻落实7号文,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6月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简称“70号文”),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自行采购的具体办法,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

案件事实经过:1.黑石省白山市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

2015年7月,白山市卫生计生委印发《白山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集团采购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或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一)以及白山市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以下或简称《GPO管理办法》或《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见附件二),明确从2015年8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院试点实施药品集团采购的模式,《集团采购目录》内的药品不再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而是由通过遴选产生的第三方药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采购组织”,或“GPO”),按照带量、限价采购模式进行集中采购。

试点期内,白山市通过药品集团采购方式采购药品的总费用,要比上一年度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2.白山市有5家大型的药品经营企业。

其中,A企业尚未筹建药品互联网交易平台,B企业不具备麻醉药品的经营资质,故,这两家企业虽然报名参加集团采购组织的遴选,但没有通过遴选的资质审查环节;C企业不愿放弃《集团采购目录》内药品的配送业务,未报名遴选;D企业通过资质审查环节,但未能做出达到卫生行政部门降费要求的承诺。

最终,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药品集团采购组织资质要求和遴选程序,E企业——五洲科技公司被卫计委组织的跨部门遴选委员会确定为试点期内白山市药品集团采购组织。

3.五洲药品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是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药品经营和销售;五洲科技有限公司同样于2015年1月成立,其经营范围是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控股股东为美通药业集团公司;美通药业集团公司是业内知名的医药类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旗下十几家公司覆盖了医药研发、生产、经营和流通等各个环节。

4.四海制药公司是一家大型药品研发生产企业;美康制药公司是美通药业集团的子公司,美通拥有美康制药21%的股权,是第三大股东,也是股权最小的股东。

四海、美康两家企业均生产抗惊厥、缓解手术前紧张焦虑的二类精神药品——安非妥因注射液;美康制药同时具有安非妥因原料药的生产资格。

有证据证明,四海制药曾向美康少量购买生产安非妥因的原料药,但美康公司并非其主要采购来源。

安非妥因由于疗效好、副作用较轻,临床使用较为普遍。

政府定价放开前,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为8元/每支(规格1ml:2mg),黑石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的中标价格为7.5元/每支,中标企业为四海制药和美康制药。

据测算,2014年四海制药公司生产的安非妥因注射液占白山市公立医院采购市场份额约60%,美康制药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为40%。

根据两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2014年四海制药生产的安非妥因产品向白山市公立医院销售600万元,税前利润为80万元。

全部药品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税前利润为700万元。

美康制药的安非妥因产品向白山市公立医院销售400万元,税前利润为70万元,全部药品(不含原料药)实现销售收入2500万元,利润900万元。

安非妥因原料药利润率为45%。

5.五洲科技有限公司与参加白山市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中所列药品投标的各制药公司进行价格谈判。

为完成降费30%的目标,在谈判中五洲公司明确要求四海制药公司、美康制药公司对其生产的安非妥因注射液降价20%,采购量则比上年度实际采购量增加30%。

四海公司认为,上一年度省级招标中确定的7.5元/每支的价格已使得该公司的利润空间被基本挤压殆尽,不可能再进行20%幅度的降价。

双方谈判未果,四海制药公司的安非妥因注射液未进入最终的采购药品名录。

四海公司同时获悉,美康制药公司生产的安非妥因注射液降价20%,成功中标。

由于四海制药的安非妥因未能入围,美康制药的安非妥因在白山市公立医院的采购量比上一年度大幅增加,占到100%的市场份额。

6.该药品价格的降低得到了媒体的广泛赞誉,被认为是药品采购招标中的改革标杆。

事实上,该市的做法也确实使得老百姓的医药费用有所降低,得到当地民众的欢迎。

7.四海制药公司认为,此次集中招标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给其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因而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原告:四海制药公司被告:白山市卫生计生委第三人:五洲药品公司诉讼请求:1.判定被告的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撤销此次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即GPO)的遴选结果;2.判定此次药品集团采购安非妥因药品的最终结果无效;3.按照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根据《政府采购法》重新选定药品集团组织,恢复白山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市场竞争秩序。

4.对安非妥因注射液被排除在白山市公立医院市场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4万元进行国家赔偿。

收到起诉状后,被告、第三人共同委托成安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附件一:白山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集团采购试点的实施方案白卫计发[2015]36号(缩减版)为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市民医药费用负担、遏制医药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受市政府委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政府职能转变,试点建立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委托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以下简称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常用药品的统一采购工作,实施“带量采购”,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谈判议价,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推动“互联网+医药”,推进药品采购价格、质量层次等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医药现代物流供应链向公立医院延伸,降低药事服务成本。

通过改革试点,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药品供应价格明显降低。

试点期内,集团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4年在黑石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二)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提高。

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

(三)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得到遏制。

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和临床用药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得到增强。

药品供应保障的市场化、规模化、智能化、阳光化水平全面提升,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市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增强。

二、改革措施符合遴选资质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开展全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集中、带量、限价采购。

全市公立医院自主选择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并与选定的集团采购组织签订委托采购合同。

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等专家组成市公立医院药事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在开展合理用药大数据分析、系统性评价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实际,编制《集团采购目录》)。

《集团采购目录》应覆盖全市公立医院采购金额排名前80%的药品,以及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市场短缺药品,并明确每一种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该目录每年调整一次。

《集团采购目录》实行“一品两规”,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暂未纳入《集团采购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并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规范药品交易、配送、结算和供应保障风险控制等行为。

集团采购组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价、谈判等方式,确定《集团采购目录》内各品规药品的供应品牌和供货价(含配送价),并充分征询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集团采购组织不得直接参与《集团采购目录》内药品的生产和配送服务。

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制订《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明确集团采购组织的基本条件、遴选程序、工作职责、运营规范和监督管理措施。

集团采购组织应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具有采购《集团采购目录》内所有药品的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