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讲义—第三章共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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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三章

宪法第三章

第三章国家性质第一节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一、国家性质概述(一)国家性质的概念和决定因素国家是社会公共权力的载体,一切政治活动和政治现象都是以国家为中心的。

在西方政治学中通行的观点是国家三要素说,即认为国家是由领土、人民、主权所构成的社会共同体。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认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领土、人口、主权是国家存在的基本前提,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

但是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是实行阶级统治的政治组织。

国家性质,亦称国家本质、国体,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它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地位与关系;二是指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及其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不同国家的性质之所以各有特点,主要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

国家性质作为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归根结底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体现和制约一国国家性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直接体现和决定着国家性质。

第二,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

社会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根本的决定因素。

不同阶级之所以具有不同的政治地位,根本原因在于它们的社会经济地位不同。

只有在经济上占居统治地位的阶级才能成为国家政权的掌握者。

第三,社会的精神文明。

在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是不同的。

精神文明的内容决定着一个国家活动的方向,对国家性质的确定有着很大的影响。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于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这三个方面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表现。

宪法学j讲义——word版

宪法学j讲义——word版

《宪法学》讲义绪论一、宪法学性质宪法学是一门以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二、宪法学研究范围从宪法的存在形式来看,宪法学的研究范围包括:成文宪法、观念宪法和现实宪法。

三、宪法学理论体系宪法学的理论体系,从内容上看应由宪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宪法原理和宪法史论;宪法学中的国家理论,包括国家构成的理论、国家权力理论和国家责任理论;公民与公民宪法权利理论,以及从国家、公民及其关系中衍生出来的具有宪法意义的相关问题的理论等部分构成。

四、宪法学研究方法第一,阶级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第二,历史分析与社会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第三,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第四,比较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宪法原理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在全面、准确理解宪法学中一些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能形成一个系统的有关宪法的理论知识体系。

教学重点内容提要: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精神,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作用,宪法制定,宪法修改,宪法秩序,宪法关系,宪法适用,宪法解释,宪法监督。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涵义1、西方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在西方,宪法(Constitution)源于拉丁语的(Constitutio),本意是组织、确立、结构之意,用来指称古罗马皇帝以诏敕方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欧洲中世纪时,宪法则指体现国王同领主、僧侣、贵族之间关系的法律。

2、中国历史上“宪法”一词的含义中国历史上,“宪”或“宪法”一词多作名词使用,指的是国家的法律和典章制度;此外,还可以作动词使用,指颁布或实施法律。

比较古代中西方关于“宪法”的含义,发现“宪法”一词都具有法律的含义,所不同的是,在西方宪法被视为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法律,类似今天的组织法;在中国则没有这种区别。

近代意义的宪法概念,正是在这种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法律意义上发展起来的,并用“宪法”这一符号来表示这种新的法现象,且内容与组织法有一定关系。

宪法学第三章3-6节(焦宏昌主编)

宪法学第三章3-6节(焦宏昌主编)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州, 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进制P107
1,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指实
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 自治县, 自治地方
自治区, (五个)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考点: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 2,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 任或副主任; 3,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 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应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 公民担任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P107
自治条例:是指民族自 考点:根据宪法116条 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 如果上级国家机关的 和法律的规定,自治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国 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结合 决议、决定、命令和指 由于少数民,根据本地 2,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 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 当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 示,有不适合民族自治 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的方 性,所以我国现行宪法第 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 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 特点制定的有关管理自治地 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 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 使用。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 11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 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 3,自主地管理地方财政 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在坚持社会 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 方事务的综合性法规。 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 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 生效;自治州、自治 主义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法律的规定 4,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 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 单行条例: 是指民族自 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 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 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 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 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 5,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文化、 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 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努力发展社会 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 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 卫生、体育事业; 单行条例,须报省或 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税或者免 考点: 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 常务委员会在自治权范围内, 6,经国务院批准,组织维护社会 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 者自治区的人大常委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 税,须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 治安的公安部队; 告之日起 60日内给予答 自治区建置由全国人大批准; 依法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 制度,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繁荣民族文化。” 会批准后生效,并报 批准。 7,使用本民族 的语言文字。 复。 自治州、自治县建置由国务院批准; 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而 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区域划分由国 务院批准。 制定的地方法规。

第三讲 宪法学

第三讲   宪法学

③特设机关监督制度
(3)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宪法第62条 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第67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 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由 全国人 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
孙志刚案件 孙志刚,男, 27 岁,湖北武汉人, 2001 年在武 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 2003 年2月 24日受 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 17 日晚 10 时许, 孙外出上网,途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 证,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所。 孙的同学成先生闻讯后赶到派出所并出示孙的身份证, 当事警官仍拒绝放孙。3月 18 日,孙被作为三无人 员送往收容遣送站。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 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20日凌晨1时多,孙遭同病 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 10 时 20 分死亡。救护站死亡证明书上称其死因是“心 脏病”。 4月18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 心出具尸检检验鉴定书,结果表明,孙死前 72 小时 曾遭毒打。
②资产阶级民主共 和国的宪法 1912 年《中华民国 临时约法》
③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
(2)建国后的宪法史 ①194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临时宪法
②1954宪法 ——我国第一部社会
主义类型的宪法,为以 后几部宪法的修改确立
了基本模式。
③1975年宪法
——历史的倒退
④1978年宪法 —— 总体上不能适应 国家生活的需要。
马歇尔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最高 法院是否能使用司法条例授予它的权力, 给马伯里颁发“训令书”?看来宪法认 为它不能。 马歇尔宣布最高法院不能颁发 “训令书”。议会通过的法律——在本 案中的司法法——如果与宪法相抵触, 它就是非法的。因此,既然司法法违反 了宪法,就不能将它适用。马伯里不能 直接从联邦最高法院取得他们的“训令 书”。

法理学、宪法学讲义

法理学、宪法学讲义

第一章 法的本体第一节 法与道德一、法的概念: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续表二、规范的分类:社会规范、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解题秘笈】在司法考试中,只要遇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自然力),就是错误的。

三、法与道德的古今之辩四、法与道德的区别【注意】1.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讲,具有确定性,但是法律也要靠语言进行表达,其也具有模糊性。

2.如果道德规范被吸收为法律规范,则具有了法律规范的确定性。

第二节 法的本质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和社会存在、社会物质条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第三节 法的特征一、效力的普遍性法文件分为规范性法文件和非规范性法文件。

规范性法文件:调整对象不特定,可以反复适用;(有法条——普遍效力)非规范性法文件:调整对象特定,不可以反复适用。

(有当事人人名——个案效力) 规范性法文件具有普遍效力。

二、可诉性反面判断(不体现可诉性):1.立法行为:制定、认可、修改、废止; 2.强制性:诉与强制性分开。

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第四节 法的作用一、规范作用(针对单个人)口诀:教育抢瓶子(一)指引作用: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指引自己)(三)预测作用:公民、法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国家等主体预测相互之间的行为。

(预测对方)(四)教育作用:1.通过法的实施(执法、司法、守法);2.对一般人行为产生有益影响。

(教育大家)(五)强制作用:1.针对违法行为人;2.具有惩罚性(处分、处罚、制裁)。

(强制违法者) 二、社会作用(针对整个社会化) 1.政治职能:阶级统治;2.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第五节 法的价值一、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或正义不是衡量法的真假和进步与否、法的善恶的唯一标准。

【注意】自由、正义、秩序、效率、利益都不是绝对的,受到其他价值制约的。

二、价值冲突及其解决(重点内容)第六节 法的要素一、语句二、法律规范: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三、法律规则2.法律规则的语言的依赖性【解题秘笈】任何语言都需要解释;只要有解释,就有价值判断。

宪法学课件讲义(2024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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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职权
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 业、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保 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
司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司法机关的定义
司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 权、检察权的机关。
司法机关的组成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的职权
包括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 行政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
宪法实施与监督 介绍宪法实施的主要途径,包括宪法解释、宪法 修改和宪法监督等,并分析其实施效果及存在的 问题。
基本权利保障 阐述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内容及其保障措施, 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宪法权威不足
01
分析宪法权威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如违宪行为频发、宪法实施
国家机构概述及分类
01
02
03
国家机构的定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 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 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构的分类
根据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 性质不同,可分为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等。
国家机构的特点
阶级性、历史性、强制性、 组织性。
立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立法机关的定义
立法机关是指有权制定、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机关。
效果不佳等。
基本权利保障不力
02
探讨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如权利救济途径不畅、权利受
到侵犯时难以获得有效救济等。
宪政文化建设滞后
03
分析宪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滞后的原因,如宪法意识淡薄、
法治观念不强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具体措施,如完善宪法解释程序、建 立违宪审查制度等。

宪法学教学课件

宪法学教学课件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语言是代表对象的符号,但某一具体语词一 旦被用来描述具体对象之后,被描述的对象并不
会因此而一成不便。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人们运
用语言过程中,经常旧词新用。“宪法”一词也是 如此。尽管传统社会有宪法这一语言,但它们的 涵义却与现代社会的宪法迥然不同。
(一)古代中国宪法的词义
一是指一般的法律、法度。如《尚书· 说命》中的“监于先 王成宪”,《国语· 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二是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如《韩非子· 宪法》 的“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 三是指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如《中庸》中的“祖述 尧舜,宪章文武。”
宪法的原则,是现代宪法所蕴涵的精神的体现。 宪法的原则,引领着现代宪法的制度安排和发展 历程。
一、人民主权原则
第一,人民主权原则的提出 西方:天赋人权——人赋人权——人 民主权的过程。 人民主权原则是解释现代国家的合法 性基础的,由西方率先提出,并进而为 人类社会广泛接受的一个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一、现代宪法的产生
(一)英国宪法的产生 英国宪法是现代宪法的发源地,被称 为最早实现宪政的国家。但是英国是以 不成文宪法的形式揭开人类社会立宪序 幕的。
一、现代宪法的产生
(二)美国宪法的产生 美国宪法是现代成文宪法的发源地,经历 了从《独立宣言》(被马克思誉为现代世界第 一部具有人权宣言性质的宪法性文献)到《邦 联条例》再到美国联邦宪法的过程。1787年制 定,1789年生效,由一个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 自1791年以来已经有27条宪法修正案。确立了 三权分立、联邦制、代议民主等宪政制度的基 本原则和基本框架。
四、现代宪法在中国的发展
1993年宪法修正案(9条)的重点内容: 第一,明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 第二,把富强、民主和文明作为社会发 展的战略目标; 第三,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第四,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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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的改革与完善
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
建立高效、廉洁、公正、透明的国家机构,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 平。
国家机构改革的措施
包括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司法 体制改革等。
国家机构完善的方向
加强国家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权力制约的方式
权力制约的方式主要包括分权制衡、监督制度、选举制度等。这些方式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手 段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权力制约的意义
权力制约原则的确立,对于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以及维护社会的 公正和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CHAPTER 03
宪法制度
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 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 内容的活动。
宪法的适用
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 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内 容的活动。
宪法的遵守
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 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 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 动。
宪法实施的保障措施
政治保障
执政党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是宪 法实施的政治保障。
法律保障
通过实行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诉 讼制度来保障宪法的实施。
基本人权的意义
基本人权原则的确立,对于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 护人的尊严和价值,以及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进步具有重要 意义。
法治原则
01 02
法治的概念与内涵
法治是指国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通过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一 种治理方式。它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是现代国家治理 的基本方式。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专门机 关
宪法解释的方法
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 释、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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