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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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工作要求

“绿色通道”工作要求

“绿色通道”工作要求(一)由科主任或值班医疗组长决定患者是否享受院内“绿色通道”服务,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执行。

(二)进入“绿色通道”患者,在所有申请单加盖“通”字章,同时在患者推车的输液杆顶端挂置警示灯,打开闪烁。

由急诊医生全程护送转运、检查及入院。

急诊、收费、入院、检验、放射、超声、药房、电梯管理等科室值班人员见专用章或警示灯后立即优先为该病员办理收费、检查、发药、预留电梯等相关工作。

(三)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追究责任。

(四)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相关科室主任或值班医疗组长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请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五)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15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1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输血科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六)药剂科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七)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30分钟内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八)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三无”患者紧急抢救及治疗由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人员代为签字。

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

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

急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为了使急诊抢救病人及时治疗,以挽救病人的生命为目的而建立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特作如下规定:1.急危重症手术抢救绿色通道是保证病人在3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放射科、B超室等地直接进入手术室进行抢救。

2.病情危急的患者,应由分诊台护士立即直接送入抢救室先进行抢救,然后再补办挂号手续。

外伤后有活动性出血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送达清创室,并通知外科医师前来处置,由家属或陪人补办挂号手续并缴纳有关医疗费用。

3.心跳、呼吸骤停的患者,分诊台护士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同时送抢救室抢救,家属或陪送人员应补办挂号手续。

凡心衰、呼衰、肾衰等脏器功能衰竭,休克,多发伤,急性大出血,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需心肺复苏或紧急手术挽救生命的急危重病人,凭医保证、身份证、工作证、离退休证、保险卡或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可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进行救治。

4.急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使患者顺利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5.来本院就医的急危重患者按病情的急缓、重轻享受优先服务。

检查、转诊、住院和手术由本院人员陪送。

6.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急危重病人设特殊病历标志,急诊药房、收费处、各检查室、手术室须优先处置患者的就诊事宜。

急诊医护人员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应遵循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进行急诊处置。

7.病情需要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传呼后5分钟内回话并于下一5分钟内会诊到位。

若有必要,急诊科主任有权传呼院内有关人员参与抢救。

急诊科急危重病人的诊断以及是否需要手术由急诊科及有关专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决定。

8.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手术的急危重病人须遵循以下条款实施救治:⑴专科主治医师于决定手术治疗后立即用电话通知麻醉科,麻醉科当班护士负责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组人员、通知人姓名等,同时填写好手术通知单随病人送到手术室。

⑵急诊科当班医师或专科医师应在5分钟内开出术前医嘱,2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紧急病人和急需就医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或诊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之“绿色通道”指在一定条件下为病情紧急或急需就医的患者提供便利和优先服务的渠道。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相关部门和所有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院依法保护患者的基本权益,不以绿色通道为名增加患者负担。

第二章绿色通道的设立和条件第五条本医院设立绿色通道,为病情紧急或急需就医的患者提供优先服务。

第六条以下病情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1.心脏骤停、休克或其他病情危急的急救患者;2.大面积烧伤、颅脑损伤等需要立即诊疗的急重患者;3.生命垂危的终末期病人;4.孕妇、产妇及相应伴有严重并发症的妇产科患者;5.小儿急重病患者及其他与儿科相关的急救患者;6.突发急症、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等危急情况的患者。

第三章绿色通道的运行和操作第七条病情紧急或急需就医的患者在到达医院后,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绿色通道服务:1.通过医院急诊科接诊,由急诊科医生判断是否符合绿色通道条件;2.通过120急救直接将病人送至急诊科;3.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突发急病,可由护士或其他医务人员向急诊科提出申请。

第八条医院绿色通道设置相关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2.提供优先就诊、快速安排床位、加快检查、缓解病人等候时间等一系列绿色通道服务;3.加强协调与沟通,确保绿色通道顺利运作。

第四章绿色通道的监督和评估第九条本医院建立完善的绿色通道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绿色通道服务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第十条定期对绿色通道服务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效果、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的态度等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一条通过评估结果,及时纠正不足,完善绿色通道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医院的相关部门和所有医务人员。

标准化服务

标准化服务

标准化服务名目:一,总述二,标准化服务流程1,身份识别2,可使用担保费用说明3,追加款项说明4,与医院的对接模式5,费用结算的方法6,担保函的使用说明三,日常沟通的工作内容四,备注五,非标准流程的处理方法一、总述常态下绿色通道救援联盟的保险会员种类专门多(不同保险公司的不同的险种),为了便于各地医疗资源(各地急救中心及对接网络医院)的服务,制定常态下的标准化医疗服务流程,保证在全国范畴内绿色通道救援联盟的保险会员都能够得到统一的、标准的、高水平的医疗救援服务!二、标准化的工作内容:1,身份识别●所有保险及金融类客户统一标准的客户名称,发放统一的“绿色通道救援联盟卡”以便急救中心快速有效的识别确认服务对象(统一名称-绿色通道救援联盟会员,简称“绿卡”或是“联盟会员”)●数据信息化(与各地急救中心服务器数据同步)●绿色通道救援联盟指导确认(可第一时刻建立三方通话,并可双语协助服务,4008185050 全国拨打长途免费)急救中心坐席人员的工作重点:当接到告知是“绿色通道救援联盟会员”或是在有弹屏(致电者用数据库预存拨打120)的情形下,明白是绿色通道救援联盟的会员,在正常派车外做如下工作(1),告知外派车内人员此患者是“绿色通道救援联盟会员”需现场核实身份及伤病(2),按照IT操作步骤进行(联盟派专人上门演示及指导)(3),生成担保函号告知外派车辆人员(外派车辆人员在现场核实身份后与坐席人员取得担保函号)(4),有任何不确定问题查询工作重点提醒牌或随时明白与4008185050 保持联系外派车辆人员的工作重点:(1),到达现场核查身份,可致电4008185050协助核查!●核查有效身份证件●核查伤病符合范畴(意外损害或急性病)(2),核查身份后告知4008185050,填写担保函(由4008185050提醒免责条款及指导担保函填写,可在送往医院途中)(3),确认无误后,申请担保函号(可与急救中心坐席申请,也可与联盟中心坐席申请)(4),请患者及医院接诊医护人员在担保函上签字(5),将患者交与医院,并将担保函一联交给医院收费处,一联给患者,两联拿回急救中心协同急救车费单据原件交给财务专人2,首期可使用担保费用说明(院前院内首期担保金额标准化)各保险产品及金融产品的可垫付额度均有差异,然而为了简化各地急救中心的工作,首期垫付做到标准统一化!●急救中心院前1000元(包含车费,车内急救费用,大夫出诊费用,及同城或异地转运)超出部分患者自行承担●院内费用,包含急门诊及住院费用(5000元,符合当地社保用药范畴内,自费部分及超出部分患者自行承担)注:院内费用,部分保险产品有急门诊及住院有不同额度的操纵,此项部分针对个案例由联盟呼叫中心与医院专门说明,不阻碍急救中心的工作流程!3,追加款项当院内首期担保额度(5000元)立即使用完后,依照会员保险保额的额度可追加担保!●由绿色通道救援联盟呼叫中心负责核查联盟会员的剩余保险额度,绿色通道救援联盟与医院实时确认担保额费用使用进度,可依照保险客户的实际情形在其保额范畴内追加担保金额●超出保额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因有保险的垫付,为绿色通道救援联盟的会员争取了联络家属及筹集后期医疗费用的时刻)●需追加担保,督导安排新增加担保函医院的送往或和谐4,各地急救中心与医院的对接模式●各地急救中心在确认了绿色通道救援联盟的会员后,直截了当送往签约的网络医院(签约网络医院认可担保流程)●签署担保函,与医院交接病人,说明是“绿色通道联盟会员”担保函支付,有问题医院可拨打4008185050 ,及担保函送到收费窗口(或请医院医务人员送往,确保担保函的正常使用)●如因各种缘故必须就近送往非网络医院,急救中心可启动备用金支付,后续绿色通道救援联盟补齐备用金,走费用结算流程5,费用结算的方法●各地急救中心财务专人负责●留存车内费用原始单据●发生案例每周一结算,急救中心财务专人书面报告发生费用金额,绿色通道救援联盟将款项汇到急救中心指定帐号,急救中心收到款项后将车内发生费用原始单据快递到绿色通道救援联盟(快递费用绿色通道救援联盟支付)流程如下:(一)督导与急救中心财务每天核对数量及帐目,督导填写汇总表(二)如有案例发生督导每周将汇总表以书面形式发回联盟总部(三)联盟三天内汇出款项(四)急救中心财务收到款项后两日内由督导将原始单据(患者医院签过字的担保函二联,车内发生费用单据原件)邮寄回联盟(五)联盟专人与急救中心督导沟通核算及汇款往来事项担保函的使用说明●担保函逐项填写完整(外派车辆人员可在联盟呼叫中心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必须有绿色通道救援联盟会员的签字●担保函号申请(1,可系统自动生成,2,也可联系绿色通道救援联盟4008185050猎取),有担保函号的担保函为有效担保函●担保函一式四联(一联送往医院收费处,一联交与绿色通道救援联盟发生伤患的会员,两联急救中心拿回交与急救中心财务专人以备后续结账使用)●日常沟通的工作内容●督导负责制●督导定期集中培训制度●重点工作提醒牌●绿色通道救援联盟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地急救中心督导日常沟通备注●当急救中心有任何需要和谐、说明、说明的工作都能够随时拨打4008185050 (绿色通道救援联盟服务平台)4008185050 ,7*24 双语专职医疗背景人员服务,可随时保持与各地医疗机构的日常联络服务五、非标准流程的处理方法急救中心坐席或急救车内人员,在核实身份或发放担保函及与医院联络时都会发生突发问题,例如不符合发放的患者要求发放,或患者有其他问题咨询,或是医院不接收担保函……为了确保不阻碍急救中心的工作受到过多的干扰可依如下原则办理。

“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

“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

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试行)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职责 (3)4、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规定 (4)4.1鲜活农产品界定的范围 (4)4.1.1鲜活农产品的分类要求 (4)4.1.2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4)4.2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条件 (7)4.2.1 免费路线范围 (7)4.2.2 “整车合法装载”的定义 (7)4.2.3 行驶“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要求 (8)4.2.4 车辆配合接受查验要求 (8)4.3对超限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收取通行费..............................84.3.1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8)4.3.2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释 (8)5、“绿色通道”管理工作要求 (10)5.1按文件规定执行 (10)5.2以实际查验货物情况为依据 (10)5.3加强打击假冒、违法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10)5.4站级监控加强对“绿色通道”现场管理的监督与记录 (10)5.5管理站加强对“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监管 (11)5.6监控中心监督各收费站“绿色通道”的现场操作 (11)5.7稽查队加强“绿色通道”数据核查 (11)6、“绿色通道”现场操作流程 (11)6.1收费操作流程 (11)6.2现场查验 (12)6.3三方验证把关 (12)6.4做好现场记录 (12)6.5假冒绿通车辆处理 (12)6.6现场操作注意事项 (13)6.7“绿色通道”现场处理流程图 (13)7、“绿色通道”现场管理注意事项 (15)7.1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15)7.2积极打击假冒逃费和贪污作弊行为 (15)7.3特殊车辆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或单位 (15)7.4联合相关单位处理扰乱收费秩序的司乘人员 (15)7.5对超限车辆收费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16)8、收费站绿色通道资料管理要求 (16)8.1绿色通道表单现场记录表单 (16)8.1.1《“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填写要求 (16)8.1.2 《“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的归档 (16)8.2绿色通道相关监控记录表格 (17)8.2.1《鲜活农产品免费放行车辆登记表》 (17)8.2.2《运载鲜活农产品超重10%以上的车辆记录表》 (17)8.2.3《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表》 (17)8.3假冒绿色通道车辆相关表单记录 (17)8.3.1《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处理证明书》填写要求 (17)8.3.2《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表》填写要求 (17)8.3.3相关表格的整理要求 (17)8.4绿色通道车辆相片资料的管理 (18)8.4.1 绿色通道车辆相片的拍照要求 (18)8.4.2相片的储存要求 (18)8.4.3相片的上传要求 (21)8.4.4其它事项 (21)9、奖惩规定 (22)9.1奖励 (22)9.2违规违纪的处理 (22)10、“绿色通道”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23)11、附则 (26)12、相关记录表单 (27)12.1“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 (27)12.2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处理证明书 (28)12.3“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登记表 (29)12.4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 (30)12.5“鲜活农产品”超重10%以上的车辆记录表 (31)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做到应收不漏、应免不收。

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制度模板(四篇)

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制度模板(四篇)

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制度模板一、目的及时、迅速、有效地抢救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二、适用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三、工作要求1、各科室建立健全的急、危、重抢救组织、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

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

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

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于工作。

3、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4、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并留有医院领导、主管医生、家属的签字,交家属和医务部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

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须在抢救结束后____小时内补记。

5、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和主管院长。

6、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

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最好有第二个人复核后,再行注射。

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抢救结束后,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

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____%。

公路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公路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ICS 65.020.40B64 DB43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619-2011公路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virescence project of highway2011-03-10发布 2011-05-01实施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基本原则 (2)5 植物品种与配置方式 (3)6 苗木 (4)7 种植 (5)8 养护管理 (6)9 技术档案 (7)附录A(资料性附录)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植物品种选择推荐表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植物配置方式选择推荐表 (17)附录C(规范性附录) 苗木带土球和种植穴规格 (19)前言本标准是为规范全省公路及其沿线绿化,提高绿化质量和效果,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满足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和国家关于绿色通道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湖南省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本标准由湖南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林业厅、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湖南省森林植物园、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勘查设计研究院、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苗生、文振军、郑明美、黎玉才、蒋红星、张慧、陈永安、易居里、陈朝祖、马涛。

公路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路绿色通道绿化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绿化植物品种和配置方式、苗木、种植、养护管理等技术要求,以及技术档案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新建、改建二级以上公路和旅游景区公路的宜林地段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既有公路和其他公路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绿色通道政策

绿色通道政策

绿色通道政策篇一:绿色通道政策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7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xx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xx〕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按照交公路发〔20xx〕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

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一)整车装载的含义。

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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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试行)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职责 (3)4、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规定 (4)4.1鲜活农产品界定的范围 (4)4.1.1鲜活农产品的分类要求 (4)4.1.2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4)4.2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条件 (7)4.2.1 免费路线范围 (7)4.2.2 “整车合法装载”的定义 (7)4.2.3 行驶“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要求 (8)4.2.4 车辆配合接受查验要求 (8)4.3对超限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收取通行费..............................84.3.1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8)4.3.2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释 (8)5、“绿色通道”管理工作要求 (10)5.1按文件规定执行 (10)5.2以实际查验货物情况为依据 (10)5.3加强打击假冒、违法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10)5.4站级监控加强对“绿色通道”现场管理的监督与记录 (10)5.5管理站加强对“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监管 (11)5.6监控中心监督各收费站“绿色通道”的现场操作 (11)5.7稽查队加强“绿色通道”数据核查 (11)6、“绿色通道”现场操作流程 (11)6.1收费操作流程 (11)6.2现场查验 (12)6.3三方验证把关 (12)6.4做好现场记录 (12)6.5假冒绿通车辆处理 (12)6.6现场操作注意事项 (13)6.7“绿色通道”现场处理流程图 (13)7、“绿色通道”现场管理注意事项 (15)7.1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15)7.2积极打击假冒逃费和贪污作弊行为 (15)7.3特殊车辆要及时请示上级部门或单位 (15)7.4联合相关单位处理扰乱收费秩序的司乘人员 (15)7.5对超限车辆收费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16)8、收费站绿色通道资料管理要求 (16)8.1绿色通道表单现场记录表单 (16)8.1.1《“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填写要求 (16)8.1.2 《“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的归档 (16)8.2绿色通道相关监控记录表格 (17)8.2.1《鲜活农产品免费放行车辆登记表》 (17)8.2.2《运载鲜活农产品超重10%以上的车辆记录表》 (17)8.2.3《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表》 (17)8.3假冒绿色通道车辆相关表单记录 (17)8.3.1《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处理证明书》填写要求 (17)8.3.2《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表》填写要求 (17)8.3.3相关表格的整理要求 (17)8.4绿色通道车辆相片资料的管理 (18)8.4.1 绿色通道车辆相片的拍照要求 (18)8.4.2相片的储存要求 (18)8.4.3相片的上传要求 (21)8.4.4其它事项 (21)9、奖惩规定 (22)9.1奖励 (22)9.2违规违纪的处理 (22)10、“绿色通道”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23)11、附则 (26)12、相关记录表单 (27)12.1“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 (27)12.2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处理证明书 (28)12.3“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登记表 (29)12.4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记录 (30)12.5“鲜活农产品”超重10%以上的车辆记录表 (31)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做到应收不漏、应免不收。

同时也为加强我司“绿色通道”管理,规范绿色通道车辆操作流程,实现“绿色通道”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绿色通道”标准化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肇庆市广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系列全体人员。

3、职责3.1收费站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绿色通道相关政策法规,对绿色通道车辆进行现场管理。

3.2站级(怀集南站、古水站由监控中心负责)监控负责对收费现场绿色通道车辆的操作进行监督录像,做好相关记录,并向监控中心报送相关数据和资料。

3.3管理站负责做好收费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收费系列人员严格按照绿色通道相关规定执行。

3.4监控中心负责对站级监控和收费站绿色通道操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接收站级监控报送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和存档;解答顾客对绿色通道方面的疑问,受理与记录顾客投诉事件并转交稽查队处理。

3.5稽查队负责对绿色通道数据和资料进行核查,以及处理相关投诉事件,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加扣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绿色通道防贪堵漏工作。

3.6收费管理部负责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并对绿色通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规定4.1鲜活农产品界定的范围4.1.1鲜活农产品的分类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0号)的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4.1.2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鲜活农产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所界定的范围与品种目录,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规定新增的品种,该目录中未明确规定的品种,收费站可参照是否具有鲜活农产品的特性进行分析判断,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收费管理部。

经收费管理部汇总分析后,以操作指引的形式下发,统一操作执行。

具体品种详见以下目录: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4.2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条件4.2.1 免费路线范围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4.2.2 “整车合法装载”的定义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及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粤交明电[2010]139号) ,“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的,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它农产品混装,但混装的其它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10%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4.2.3 行驶“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要求运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原则上必须从“绿色通道”专用车道通过方可给予免费放行;在特殊情况下收费站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引导车辆在指定车道通过。

4.2.4 车辆配合接受查验要求当收费站(点)监督检查人员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查验时,司机(车主)要给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否则不能享受“绿色通道”减免优惠政策。

4.3对超限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收取通行费4.3.1鲜活农产品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参照2008年11月19日广东省交通厅、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在我省部分收费公路试行货车计重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粤交征[2008]984号)执行,具体如下:对车货总重不超过以上认定标准10%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车货总重超过以上认定标准10%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按收费车辆收取通行费。

即按照以下数据进行收费:4.3.2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释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车货总重刚好超过认定标准10%的,司机(车主)对收费提出异议时,收费人员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及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粤交明电[2010]139号) 中“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进行解释。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10%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是内部规定,在向司机(车主)解释时无需提及,其目的在于减少收费纠纷,保证收费站通行顺畅,最大限度降低间歇性免费放行概率。

5、“绿色通道”管理工作要求5.1按文件规定执行各收费站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规定的免费放行范围与条件,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减免政策。

5.2以实际查验货物情况为依据凡享受“绿色通道”减免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必须以实际装载货物属于规定免费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作为主要依据。

5.3加强打击假冒、违法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收费站应加强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享受“绿色通道”减免优惠政策。

5.4站级监控加强对“绿色通道”现场管理的监督与记录站级监控要加强对“绿色通道”现场管理的监督与录像,做好相关记录及上传下达工作。

5.5管理站加强对“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监管管理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收费现场“绿色通道”管理工作的监管,做好防贪堵漏工作。

5.6监控中心监督各收费站“绿色通道”的现场操作监控中心要加强图像轮询,监督各收费站“绿色通道”现场操作情况,对“绿色通道”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跟进整改效果,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引起相关纠纷和投诉。

5.7稽查队加强“绿色通道”数据核查稽查队要加强“绿色通道”现场稽查和数据稽查工作,做好“绿色通道”数据等相关资料的核查和建档保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绿色通道”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切实做好防贪堵漏工作。

6、“绿色通道”现场操作流程6.1收费操作流程货车进入绿色通道(或指定通道)→司机称该车为绿色通道免费车辆→输入货车→输入车型→刷IC卡→显示称重信息,当超载率>10%时正常收费,同时上报监控登记;当超载率≤10%时,上报监控并通知广场当值人员验货;6.2现场查验广场当值人员(收费班长或督导员)到场检查是否符合免费规定;不符合免费规定的,按正常收费后放行;符合免费规定的,进入下一步;6.3三方验证把关广场当值人员负责拍照(照片必须能辨别车牌、车型、货物运载整车图片及运输的货物或海关货单),监控员负责做好录像监控并记录免费情况,填写《“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放行登记表》,收费人员按【绿通】键免费放行,禁止按【军警】键放行;6.4做好现场记录收费员做好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记录,填写《“鲜活农产品”免费车辆现场登记表》,同时现场验货人必须进行签名确认,并注意填写货物名称时要填写具体名称,严禁填写“水果”、“蔬菜”等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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