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1.(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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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成立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成立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筹备组的公告
_______小区尊敬的业主:
根据《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本筹备领导小组决定,成立本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筹备组,开展换届筹备工作。

现将换届筹备工作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筹备组成员:
本筹备组共有______名,具体名单如下:
街道社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兼筹备组组长)
社区民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筹备组办公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筹备组在本筹备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筹备组工作的职责:
1、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住房面积;
2、草拟小区物业的管理规定,制定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3、确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4、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
人名单;
5、制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6、确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7、完成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本业主代表大会换届筹备组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希望小区广大业主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本公告张贴7天,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开展工作。

有意见或建议的请打筹备组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业主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年月日。

(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五条小区300户及以上的可采用代表大会制,代表以单体楼或单元为单位,每位代表须经所代表的业主过半数的面积及人数同意,代表所代表的全部面积及人数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成立程序第六条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提议。

召开业主大会的提议有如下情形:(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筹备组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向全体业主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的倡议,第七条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按照《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作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制定选票、核实业主情况,并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八条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筹备组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九条征询意见。

筹备组发放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业主或者委托代理人填写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并签名有效。

第十条回收统计意见。

筹备组通过投票箱、上门或寄挂号信回收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进行综合意见或统计票数,进行表决(可邀请所在街道办见证)。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附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区、县(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合肥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号的(物业项目名称)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 %(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 %;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三年),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特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抄送:社区居委会区、县(市)住建(建发、房管)局(房产中心)- 1 -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第号)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申请,经核查,合肥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号的(物业项目名称)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由合肥市区、县(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筹备工作。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区、县(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担任。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非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四、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自荐表和推荐表,请至领取,填写完后交回。

业主自荐截止日为年月日时,推荐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时。

请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大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积极自荐或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参加到业主大会筹备组中工作,共同切实完成成立业主大会的光荣使命。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六)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七)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八)审议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九)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第二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第三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的物业买受人确定。
房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或者尚未出售的,按建设单位向房产管理部门现售商品房备案确认。
(七)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支持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业主委员会工作例会决议提出指导性意见。
(九)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3、已送达的征求(表决)意见单,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或不书面提出反对意见的,视为同意多数业主意见。
第八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会议筹备工作
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表决)意见单、核实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身份等。

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示范范本)

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示范范本)

使用说明1、本《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为示范文本,使用时可结合当地政策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若当地政府要求使用当地示范文本,可参考本示范文本对当地示范文本进行必要调整后使用当地示范文本。

3、本示范文本中空格部位及其他选择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内容确定后,其余空格或选项应全部删除。

4、本示范文本中蓝色楷体字均为提示内容,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5、本示范文本的页眉为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的编码及版本信息,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6、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本部法务专员、住宅项目运营中心咨询。

关于成立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街道办事处:小区位于,由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年月日开始交付使用,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为加强小区业主自治,促进社区的和谐、繁荣和稳定,特申请筹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敬请街道办事处给予相关指导和协助。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特此申请小区业主年月日附件:业主联名申请表市区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年月日,我处收到你小区建设单位(业主)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申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你小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经研究决定,拟成立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备组由名成员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人。

业主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履行业主义务;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4、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业主代表采取由业主自荐、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

联名推荐时每10名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业主代表,但同一业主只能联名推荐一次。

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范本)(2)

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范本)(2)

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尊敬的‎X X小区全体业主‎:小区已交房三年‎,总户数XX户,‎入住户已有XX多‎户,入住率超过5‎0%。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已符合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规定。

根据广‎大业主的要求,为‎了小区的和-谐健‎康发展,决定成立‎X X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请小区业主‎自荐和筹备组成员‎,小组由9人组成‎,若有年龄在65‎岁以下、有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活‎动、愿意参加筹备‎组的人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社区领导‎担任。

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日内‎,填写《筹备组成‎员自(推)荐荐表‎》,递交给社区委‎托接收人。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为幸‎福大家园建设奉献‎您的一份力量、一‎份热情!小区是我‎家,建设管理靠大‎家!社区联系人:‎X X主任:XXX‎X XXXX副主任‎:XXXXXX社‎区委托接收人:X‎X:XXXXXX‎X居民委员会‎201X年X 月‎X日筹备组成员自‎(推)荐表业主委‎员会公告范文 X‎X XX全体业主;‎X 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自201‎X年8月成立以来‎,努力履行业主大‎会议赋予的责任,‎由于部分委员因个‎人身体或工作原因‎先后提出辞职。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经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开展增补‎新委员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XXXX业委会‎实际情况,决定对‎X XXX业委会成‎员进行增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增补委员‎人数拟定 4-5‎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

附件2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对全体业主负责,主动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监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一)业主委员会名称:(“小区备案名称”第*届业主委员会);(二)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第四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本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等活动。

本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五条本业主委员会凭备案回执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书面报告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主任以外的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本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用印审批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不签字审批的,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使用印章。

印章保管人有变动的,应当及时移交印章,由业主委员会重新指定印章保管人。

印章应当妥善保管。

印章如不慎遗失,保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业主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本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印章遗失后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印章遗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本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召开。

本业主委员会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

本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经本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成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提议人召集。

第八条本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人应当提前日将会议通知、议事内容告知每位业主委员会成员。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新《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编写这个指引,供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1、业主大会的性质业主大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该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由该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2、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条件(1)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书面要求;(2)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书面要求。

符合上述两款情形之一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城管办)监督、指导并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3、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4、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的条件筹备组的业主代表条件可参照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同时应当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较强公信力和组织能力的业主。

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成员产生方式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由热心业主推荐或自荐的方式产生。

6、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中的义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业主资料保密,不得将前款资料用于与业主大会筹备无关的活动。

7、业主大会筹备组材料存档与公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后需将公告的筹备组人员名册等有关材料提交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存档并接受协会的工作指导。

资料存档后,筹备组成员名单应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

8、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职责(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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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一)
关于市区小区(大厦) 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XXX市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XXX市区小区(大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拟成立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

现就筹备组成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工作人员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所派人员组成。

成员共人,其中业主代表人、建设单位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1人、社区工作人员1人。

二、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由业主推荐产生,其中:住宅业主代表名,非住宅(指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其他类型物业)业主代表名。

(一)以每(楼层/单元/幢)为单位,推选产生一名代表。

(二)划分为个推荐区域,每个推荐区域推选名代表;
(三)所有非住宅作为独立区域由非住宅业主直接推选产生业主代表。

(四)
(五)
三、业主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较为熟悉;
3、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工作时间;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在周岁以下;
6、。

四、请业主于年月日时至时持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到领取推荐票,当场填写,并投入指定票箱。

五、业主名单(张贴地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如与实际不符,请业主持产权证明与街道办事处联系。

联系人:电话:
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XXX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名单
XXX市区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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