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尼罕中心学岗位聘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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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岗位聘用方案(2)

一般岗位聘用方案(2)

王芳
8
科研处
6
招生就业 9 指导办公 室
招生数据管理岗(1人) 4 4 就业管理岗(1人) 就业数据管理岗(1人) 收 费 管 理 科 会 计 一 科 收费岗(1人) 3 收费项目管理岗(1人) 收费收缴统计管理岗(1人) 输账会计岗(1人) 4 核销会计岗(2人)
10
财务处
13
新疆教育学院一般岗位聘用方案(二)
教学楼管理中 心
8 门卫(6人)
医 务 所
医生(5人) 8 护士(3人) 幼儿教师(7人) 9 保健员(1人)
幼 儿 园
新疆教育学院一般岗位聘用方案(二)
一般 序 机构名称 岗位 号 总量 内 设 幼 科 儿 室 园 办公室 3 一 般 岗 拟设岗位名称 位 9 数 炊事员(1人) 离退休职 14 工管理服 务中心 1 办公室业务管理员(1人) 2 教 育 服 务 部 管理员(1人) 管理员(1人) 教材发行兼内勤(1人) 5 机房管理员(1人) 库房管理兼线路维护(1人) 驾驶员(2人) 客房管理员(1人) 餐饮管理员(1人) 销售管理员(1人) 校办产业 15 17 中心 宾 馆 7 设备维护(1人) 厨师(1人) 采购兼厨师(1人) 客房服务员(1人) 汉文排版员(1人) 印 刷 厂 维文排版员(1人) 5 轻印刷(1人) 拼晒版(1人) 拟聘人员
刘爱兵
一般 序 机构名称 岗位 号 总量
张蕾 加马力·阿皮孜
12
培训处
8
2
1 汽车驾驶兼内勤(1人) 内勤、秘书(1人) 办公室(监督 监察科) 后勤管理 处 8 基建房产科 4 报账员(1人) 驾驶员(2人) 基建管理(1人) 4 房产管理(2人) 产业管理(1人) 物 业 管 理 中 心 电工(6人) 11 水暖维修工(3人) 水电收费员(1人)

一般岗位聘用方案(1)

一般岗位聘用方案(1)
机构 序号 名称 一般 岗位 总量 内设科(室) 美术理论教研室 一般 岗位 数 5 拟设岗位 助教(1名) 行政秘书(1名) 4 教学秘书(1名) 辅导员(1名) 工勤技能岗(1名) 9 体 育 分 院 14 专业体育教研室 4 副教授(1名) 讲师(3名) 副教授(1名) 公共体育教研室 3 讲师(1名) 助教(1名) 竞技体能教研室 3 讲师(2名) 助教(1名) 辅导员(1名) 3 教学秘书(1名) 行政秘书(1名) 副教授(1名) 10 思 政 部 马克思主义教研室 25 民族理论教研室 9 讲师(5名) 副教授(1名) 法律教研室 6 7 讲师(6名) 副教授(4名) 赵艳霞 艾力菲娅•阿扎提、黄国庆、李煜、刘会、古丽苏木•艾拜都拉、阿不都热 西提•塔西 王维克、张佩珊、王帆、阿米娜•热合木吐拉 巴哈尔古力•依明、木合亚提•斯德合、热孜婉•阿布都热依木、买买提•肉 苏力、玉素甫•木沙 胡尔西单·阿合买提(中专高级讲师) 拟聘人员 阿不都哈力力·吉力 祁永梅 白雪岚 帕尔哈提·伊德力斯 吴忠义 周小酉(中专高级讲师) 艾拉提·赛依顿胡加、塔力甫江·肉孜、迪力木拉提·伊明 居乃特·波拉托夫 石成柱(中教一级) 帕力哈提·达吾提 努尔买买提·吾守儿、王萍 李素军 王永圆 韩艺
7
热依拉·艾合买提 巴衣塔克·米提哈提 刘婵 马亮 库兰 买合木提·艾沙 解龙 谢秋瑾 吴海清 刘宇 陈静 李玲 梁蕾 赵艳
8
阿米娜·伊力亚斯 巫文鸿 古丽米拉·艾尼
伊力夏特·伊明 魏凯旋 马立军 艾尔肯·艾买提 衣木
彭卡宁(中专讲师) 江晓军
拜合提亚尔·阿不都热
育 分 院
新疆教育学院一般岗位聘用方案(一)
1
双语教研室
16
讲师(11名)
未定职(4名)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7•【字号】阿行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阿行办发〔2016〕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阿勒泰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已经行署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月27日阿勒泰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新教师〔2014〕3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20年)》为依据,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整合区域内教育人才资源,建立和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和意义遵循“政策引导、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城乡互动”的原则,将定期交流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调整充实与培训提高相结合,以城带乡,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新疆双语教师转岗实施方案

新疆双语教师转岗实施方案

新疆双语教师转岗实施方案一、背景。

新疆地区的双语教师队伍一直是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推动双语教育、促进民族团结、传承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一些双语教师在工作中出现了一定的转岗需求,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转岗实施方案,以保障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转岗范围。

本转岗实施方案适用于新疆地区的双语教师,包括小学、中学、高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双语教师。

三、转岗程序。

1. 提出申请,双语教师如需转岗,应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岗原因和转岗意向。

2. 考核评估,学校应对双语教师的转岗申请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能力、工作态度、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核。

3. 协商确定,学校与双语教师进行沟通协商,确定转岗意向和具体岗位。

4. 确认转岗,学校出具转岗通知,双语教师签字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转岗条件。

1. 教师资格,双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转岗岗位的教师资格要求。

2. 专业能力,双语教师应具备转岗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3. 工作态度,双语教师应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4. 申请原因,双语教师的转岗申请应有充分的理由和合理的解释。

五、转岗保障。

1. 岗位调整,学校应根据双语教师的转岗意向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保障转岗教师的工作岗位。

2. 岗位培训,学校应为转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岗位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需要。

3. 待遇保障,学校应根据转岗教师的实际情况,保障其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六、转岗监督。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转岗管理制度,加强对转岗教师的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转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总结。

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双语教师转岗实施方案,可以更好地满足双语教师转岗需求,保障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希望各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为双语教师的转岗提供有力支持,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5.乌鲁木齐市宗教教职人员聘任办法

15.乌鲁木齐市宗教教职人员聘任办法

乌鲁木齐市宗教教职人员聘任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聘任和管理,保障正常的宗教教务活动,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认定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是指佛教寺院的住持(方丈),伊斯兰教清真寺主持教务活动的阿訇(伊玛目),天主教堂的司铎,基督教教堂的牧师、相当于牧师的专职长老或教师以及宗教团体认定的其他教职人员。

第三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实行聘任制聘任对象须经宗教团体依照本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认定。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的人选,由拟聘用该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区(县)宗教团体,在征求本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教公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经审查、考核并征得市宗教团体同意后,由该宗教活动场所予以聘用,试用期为半年。

试用期满,经所在区(县)宗教团体审查、考核并报区(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正式聘用。

第五条教职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大多数信教公民的意见报市宗教团体同意后方可以续聘。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聘用教职人员应坚持就地、就近原则。

如确实需从外地(州)、市、省聘任时,按照《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应妥善安排受聘教职人员的生活,保证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受聘的教职人员可以依照本宗教的教规和传统,接受社会和个人奉献、乜贴、捐助等,但不得诱导、强迫或者摊派,不得加重信教公民的负担。

第八条受聘的教职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职责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的区(县)宗教团体可以解聘。

受聘的教职人员离任教职,需征得所在区(县)宗教团体同意并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离任。

受聘的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任的,由所在区(县)宗教团体报市宗教团体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教职人员资格。

经市宗教团体同意,区(县)宗教团体可以指定、交流和撤换宗教教职人员。

蒙语文教研员岗位职责

蒙语文教研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概述蒙语文教研员是负责蒙语文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对蒙语文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评估和监督,以提高蒙语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蒙语文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具体岗位职责1. 教育教学研究(1)组织开展蒙语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研究蒙语文教育教学规律,探索蒙语文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蒙语文教育教学质量。

(2)组织编写蒙语文教育教学资料,为教师提供教学参考。

(3)收集、整理国内外蒙语文教育教学信息,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2. 教师培训与指导(1)组织开展蒙语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对教师进行教学指导,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3)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3. 教学评估与监督(1)对蒙语文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分析教育教学现状,提出改进意见。

(2)对蒙语文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对教育教学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4. 教育教学改革(1)参与蒙语文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革建议。

(2)指导学校开展蒙语文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进程。

(3)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为其他学校提供借鉴。

5. 教育教学资源建设(1)组织开发蒙语文教育教学资源,丰富教育教学内容。

(2)收集、整理蒙语文教育教学资源,为教师提供教学支持。

(3)指导学校建设蒙语文教育教学资源库,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

6. 沟通与交流(1)加强与上级教育部门的沟通,了解政策动态,为蒙语文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2)与兄弟学校开展蒙语文教育教学交流,分享教育教学经验。

(3)关注蒙语文教育教学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7. 其他职责(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研讨会等活动。

(3)做好蒙语文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任职资格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蒙语文教育事业。

特殊教育中心“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

特殊教育中心“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

XXXX特殊教育中心"三定一聘”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及XXXX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X年“三定一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X教体字(202X)20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教职工中开展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简称“三定一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在教职工中开展“三定一聘”,落实工作量(课时量)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重,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健全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教职工岗位管理机制,实现教职工工作岗位、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岗位人员“四清晰”,有效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

以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为依据,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三定一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相关工作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三)正向激励原则。

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激发教职工满负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人员范围及竞聘条件(一)人员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二)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一)组织动员1.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三定一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岗位竞聘的组织领导。

成立竞聘工作委员会,负责“三定一聘”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明确责任分工,稳妥推进实施。

2.做好宣传发动。

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三定一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三定一聘”工作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蒙古族教师到汉幼儿园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及流程表

蒙古族教师到汉幼儿园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及流程表

蒙古族教师到汉幼儿园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及流程表摘要:一、引言二、蒙古族教师汉幼儿园交流轮岗的意义1.促进民族文化交流2.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3.丰富教学手段和资源三、实施方案及流程1.选派教师2.培训与指导3.交流与互动4.考核与评价四、具体流程安排1.前期筹备1) 确定交流时间2) 选择交流幼儿园3) 准备相关资料2.交流期间工作1) 教师教学活动2) 民族文化交流活动3) 教学研讨与分享3.总结与反馈五、预期成果六、汉幼儿园的支持与配合正文:蒙古族教师到汉幼儿园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及流程表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日益加深。

为了更好地促进蒙古族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加强各民族幼儿园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制定了蒙古族教师到汉幼儿园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及流程表。

二、蒙古族教师汉幼儿园交流轮岗的意义1.促进民族文化交流蒙古族教师到汉幼儿园交流轮岗,有助于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在教学过程中,蒙古族教师可以将自己的民族文化融入教学,使汉族学生更加了解和尊重各民族文化,实现民族团结。

2.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通过交流轮岗,蒙古族教师可以学习到汉族幼儿园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汉族教师也能从蒙古族教师身上学到一些有益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民族特色,实现双方的共同成长。

3.丰富教学手段和资源蒙古族教师到汉幼儿园交流轮岗,可以带来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手段。

例如,蒙古族教师可以教授蒙古族语言、舞蹈、音乐等特色课程,丰富幼儿园的教学内容,让孩子们感受到多元文化的魅力。

三、实施方案及流程1.选派教师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选派有经验的蒙古族教师参加交流轮岗。

选派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培训与指导在交流前,组织选派教师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汉族幼儿园的教学理念、方法和流程。

同时,在交流过程中,汉族幼儿园应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确保蒙古族教师能够顺利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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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尼罕中心学校
岗位设置后首次岗位聘用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敖汉旗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乡教育系统实际,拟对已聘任人员重新定岗、定级和部分空余岗位进行聘任、定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聘范围、要求:
1、单位范围:全乡中小学
2、人员范围:2010年岗位设置时参加岗位设置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以上人员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聘任原则及方法
1、政策公开:将教育局【2011】119号文件复印张贴,并负责解读,对不理解及不明白的可以咨询。

2、将市人事局审批的岗位设置标准进行公布。

三、聘任条件
凡是不属于文件第九条规定的各项列举对象均可参加聘任定岗定级。

2011年退休人员空出岗位,进入退休系列。

四、聘任程序
中心校成立聘任领导小组→召开全乡负责人会议,学习及下发教育局文件及学校聘任方案→参聘人员报名→统计考勤、收取参聘人员初审证件→组织民主测评、考核小组测评→领导小组汇总测评分数、审核加分证件→统计分数、排名→公示→上报聘任结果
五、公示
在考核领导小组完成分数统计核实后,对进行聘任人员、定岗分级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11年11月15日
附:玛尼罕中心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玛尼罕中心学校
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琳
副组长:柳全涛
成员:王玉海
孟凡明
周建学
杨逢忠
王银
孙洪海
齐国祥
杨振强
张少坤
朱洪杰
玛尼罕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赤峰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编制和人员结构比例为前提,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优化配置,设岗的数量以中小学教师工作量为基准,保证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来设置具体的工作岗位。

2、根据岗位设置规定,保持合理、优化的岗位结构比例,不交叉设岗、不重复设岗。

高级、中级、初级教师岗位比例按规定设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摸清基本情况
我校成立以中心校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摸底,做到分清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人数、资格及聘任情况,对工勤技能人员进行技术等级核实,根据这些数据对照文件规定比例进行测算,测算出各个岗位的超、空情况。

三、编制部门规定的本单位职能、编制总数及参加设岗的现有人员总数。

1、我校负责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培训、学校安全教育、学校后勤财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前教育工作。

全乡在校生1234人,其中住宿生774人。

2、员额编制总数
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总数183人。

3、参加设岗人员总数为183人。

四、确定的主体岗位及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及各岗位数量。

1、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岗位总数为183人,确定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80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

根据在校生情况,把180个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初中80个,小学100个,把3个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初中2个,小学1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如下:
(1)普通初中高级岗位:80×10%=8
其中:中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2个
中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3个
中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3个
普通初中中级岗位:80×42%=33.6≈34
其中:中学一级教师八级岗位:10个
中学高级教师九级岗位:14个
中学高级教师十级岗位:10个
普通初中初级岗位:80×48%=38
其中:中学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19个
中学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19个
(2) 普通小学副高级岗位:100×7%=7
其中: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1个
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3个
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3个
普通小学中级岗位:100×40%=40
其中: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12个
小学高级教师九级岗位:16个
小学高级教师十级岗位:12个
普通小学初级岗位:100×53%=53
其中: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26个
小学一级教师十二级岗位:27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数量及结构比例如下:
根据技术工岗位比例的标准,把3个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普通初中工勤岗位:2个四级工勤技能岗
普通小学工勤岗位:1个五级工勤技能岗
2010年10月13日
附: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玛尼罕中心学校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琳
副组长:柳全涛
成员:王玉海
孟凡明
周建学
杨逢忠
王银
孙洪海
齐国祥
杨振强
张少坤
朱洪杰
玛尼罕中心学校
关于对职称聘任、定级结果的公示
全体教职工:
经中心学校聘任领导小组严格、认真、细致的按照聘任、定级程序进行审核,现将我中心校教职工的聘任与定级情况进行公示,请对有不属实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4540009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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