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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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 专业能力
返聘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必须符合职位要求,能够胜任工作任务并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
3. 离退休期限
返聘退休人员应在离退休期限内申请返聘,超过期限的需重新经过评估和审批程序。
二、返聘程序
1. 申请
返聘退休人员根据企业内部规定填写返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返聘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
返聘退休人员如有个人定办理手续。
2. 企业解雇
若返聘退休人员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和纠正无效,企业有权解雇其返聘关系。
结语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与正式员工的权益一致,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合理利用。
四、工作安排和管理
1. 工作时间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灵活安排,可以全日制或者兼职方式工作。
2. 工作任务
按照返聘退休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位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其能够充分发挥所长。
3. 绩效考核
返聘退休人员参与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个人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终止返聘
1. 自愿终止
3. 面试
符合要求的返聘退休人员将参加相应的面试环节,以确保其与职位的匹配度。
4. 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通过后,企业与返聘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内部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职位等级进行测算和确定。
2. 福利待遇
返聘退休人员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或者相近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023年医院返聘制度

2023年医院返聘制度

2023年医院返聘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行业面临着供求失衡的问题。

一方面,医院需要足够的医护人员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医生和护士的离职率的增加,医院也面临着人才流失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离职的医护人员能够回归岗位,本文提出了2023年医院返聘制度。

一、返聘对象和条件1.返聘对象返聘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医生和护士;(2)退休医生和护士。

2.返聘条件(1)离职的医生和护士必须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并有一定的从业经验;(2)退休医生和护士在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返聘;(3)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二、返聘待遇和权益1.待遇(1)离职的医生和护士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其离职前的工资水平;(2)退休医生和护士按照每月工作日计算,每日薪酬应不低于其退休前工资的80%。

2.权益(1)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完全相同的权益,包括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2)返聘人员有权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3)医院应为返聘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其能够安心工作。

三、返聘管理和评价1.返聘管理(1)返聘工作应从医院内部进行,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返聘管理团队,负责返聘人员的调配和管理;(2)返聘工作应公开、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见;(3)医院应定期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工作表现合理确定薪酬调整。

2.返聘评价(1)返聘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医院应及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其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2)医院可以利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同事评价等方式,对返聘人员进行客观评价,为其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机会。

四、返聘的意义和影响1.意义(1)解决医护人员短缺的问题,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2)减少离职医护人员的流失,保留优秀的医务人员;(3)为退休人员提供一种继续发挥所长的机会,增加社会贡献。

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某中医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返聘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本院离退休人员继续工作。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院返聘的重点医疗岗位,医技、护理、行政岗位的离退休人员一般不予返聘,后勤人员一律不予返聘。

一、返聘条件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者。

2.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担任副主任医(技、护)师以上职务者,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报人事科,由人事科程报院班子会批准,可以按半日工作聘任。

5.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如因各种原因不再返聘者,如科室工作需要,由科室申请,院班子会批准,可参加科室安排的专家门诊,本人不再享受返聘待遇。

6.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7.无论何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年龄,男的不超过65岁,女的不超过60岁,超龄不得返聘。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适当延长)二、返聘人员待遇、职责与要求(一)返聘工资补差补差工资形式,即补满退休前的工资额。

(二)返聘绩效工资依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离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其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继续享受医院内给予离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六)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七)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补差及返聘绩效工资计入科室成本。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正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离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合理利用离退休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返聘条件离退休人员返聘应符合以下条件:1. 年龄在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参照现行国家规定进行调整;2. 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相应的工作;3. 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4. 具备相应的道德素质和工作态度。

第三章返聘程序1.单位提出返聘需求,编制相应的返聘计划,并报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2.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可以与离退休人员进行协商,并签订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内容应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相关事宜;4.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返聘期限,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5.履行合同期间,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返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章返聘权益保障离退休人员返聘享有以下权益保障:1. 享受与其他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2. 享受法定假日和休假权益;3. 参加单位提供的培训、学习机会;4. 享受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保障;5. 参加单位组织的员工活动和福利待遇。

第五章返聘终止与退出离退休人员返聘终止与退出应符合以下情形:1. 返聘期满,合同解除;2. 离退休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劳动鉴定不符合返聘条件;3. 离退休人员因年老体弱,无法继续工作;4. 离退休人员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返聘监督和评估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离退休人员返聘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单位对离退休人员返聘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3. 鼓励单位和离退休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章返聘奖励措施为鼓励离退休人员返聘,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 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适当增加薪酬待遇;2. 为返聘人员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3. 授予荣誉称号和奖金;4.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八章附则本管理规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七、附则
7.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7.3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返聘岗位工作的;
(3)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返聘岗位,返聘人员不同意调整的;
(4)其他原因导致返聘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6.2返聘人员提出解除返聘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6.3解除返聘合同后,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返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返聘程序
3.1返聘需求提出: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返聘需求。
3.2人力资源部门对返聘需求进行审核,制定返聘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发布返聘公告: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发布返聘公告。
3.4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返聘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可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与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2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以下优先条件:
(1)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拥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的;
(3)公司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本规定旨在规范离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和经验优势,促进公司事业发展。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
1.3返聘离退休人员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返聘条件
2.1返聘离退休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五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五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为了充分发挥医院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退休人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退休人员的返聘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返聘条件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退休职工(执业医师);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专家;3、身体健康,且能保证工作时间。

4、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返聘人员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返聘人员待遇1、本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

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未参加全日制工作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执行。

2、外院退休职工返聘工资待遇: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照同级同类在职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每周上____个半天门诊的正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副高职称人员基础工资每月____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实际接诊人数考核后计算。

3、所有返聘人员有关福利待遇按照医院返聘职工标准执行。

三、职责与要求1、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原则上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2、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3、返聘人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教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规定;四、返聘、续聘1、符合返聘条件人员写出书面申请,拟聘科室负责人结合科室工作岗位需要,签署返聘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经院长办公会议____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返聘手续。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4、返聘协议一年一签。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返聘退休人员成为许多企事业单位管理的焦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本文将详细介绍返聘退休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以保证其公正、合理、有序的返聘和工作。

二、返聘退休人员的资格与条件1. 返聘资格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申请返聘:(1)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2)退休前具备的专业技术和工作能力仍然符合职位要求;(3)身体状况良好,依法符合从事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4)无不良劳动纪律和失信行为。

2. 返聘条件返聘退休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单位有返聘需求;(2)退休人员在离退休前就本单位员工,工作表现良好;(3)退休后不曾违反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

三、返聘程序与方式1. 确定返聘计划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编制返聘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 返聘招聘(1)单位发布返聘信息,明确岗位需求和条件;(2)退休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岗位,并提交个人申请;(3)单位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综合评定退休人员的技能和工作能力;(4)经评定合格的退休人员签订返聘合同。

3. 试用期和转正退休返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默认享受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工作要求的,单位可以申请转正。

四、返聘退休人员的权益保障1. 待遇保障返聘退休人员享受与在职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2. 岗位安排单位应根据退休人员的技能和经验,合理安排其岗位和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其优势和特长。

3. 培训与培养单位应加强对返聘退休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养,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返聘退休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监督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与返聘退休人员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和管理程序,加强对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职业发展单位应鼓励返聘退休人员参加岗位竞聘和晋升,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3. 考核奖惩单位对返聘退休人员实施年度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给予奖励,对于违纪违规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4.3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的学习培训、职务晋升等机会。
五、返聘管理
5.1返聘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2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返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工作表现调整返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5.3返聘人员在聘期结束后,如需继续聘用,应重新提交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签订新的返聘协议。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2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面试、考察等环节,确定是否符合返聘条件。
3.3符合返聘条件的离、返聘待遇
4.1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2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
六、违约责任
6.1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权解除返聘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2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返聘协议,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解除。
七、附则
7.1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3)具有与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公司对返聘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返聘岗位和人数。
三、返聘程序
3.1离退休人员申请返聘,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返聘申请表;
(2)身份证明及离退休证明;
(3)健康证明;
(4)与返聘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7.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离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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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离退休人员返聘管
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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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中医院
退休人员返聘管理规定
返聘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院返聘的重点医疗、医技岗位,护理、行政岗位的退休人员一般不予返聘,后勤人员一律不予返聘。

一、返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

2.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备副高级(西医临床),中级(中医、中西医结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者,确因工作需要,但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日工作,由科室提出申请,报人事科,由人事科报院班子会批准,可以按半日制工作聘任。

5.在院外没有个人收入的兼职服务工作。

6.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年龄,男的不超过70岁,女的不超过65岁,因科室特别需要,由科室写出申请,年龄可放宽5岁。

二、返聘人员待遇、职责与要求
(一)返聘工资补差
补差工资形式,即补满退休前的工资额。

(二)返聘绩效工资
依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三)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行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其退休费、生活补贴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继续享受医院内给予退休人员提供的生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六)返聘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部有关规定
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七)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补差及返聘绩效工资计入科室成本。

四、返聘、续聘与解聘手续
1.首先科室需要,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科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聘任,人事科备案。

2.经批准返聘人员,由人事科与其签定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

返聘期一般一届为一年(也可数月)。

3.返聘人员每年由院班子会讨论一次,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4.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申请。

5.对违犯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人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注:初级职称及其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返聘,但教学、科研、医疗特殊需要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沈丘县中医院 2016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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