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社区资产监管及财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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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社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社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障(社区)组织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财经制度及宜组能 20xx 19号、财发 20xx 39号文件等要求,结合我镇村(社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资金主要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拨付给村(社区)的财政补助收入、专项经费,社会捐助资金,村(社区)集体收入等资金。
第二章经费的来源第三条村(社区)工作经费来源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财政补助收入。
1.村(社区)常职干部、部门干部、社干部工资;2.办公经费。
是指镇政府下拨用于保障村(社区)组织工作运转的专项资金,其中:行政村(含农村社区)每年不低于1万元、乡镇社区每年不低于2万元(镇政府统筹40%专项用于村(社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经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二)专项经费。
指上级组织下拨来用于村(社区)实施指定项目的经费。
主要包括: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新村建设、抗旱、救灾、党建及其它专项工作经费。
(三)社会捐助资金。
是指社会单位或个人捐助给村(社区)组织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的资金。
(四)集体收入。
是指村(社区)组织通过固定资产变价、入股分红、资源转化、物业租赁、资本经营、有偿服务等方式取得的集体收益。
第四条鼓励村(社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增强村(社区)组织为民服务经济实力和工作基地。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第五条村(社区)资金的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村(社区)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财政补助支出1.村组(社区)干部工资支出,按上级组织部门对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标准计发;2.工作经费支出:(1)开展教育培训。
订阅报刊杂志和培训资料;开展村(居)民实用技术培训等。
(2)开展组织活动。
召开各类会议;开展党组织活动;开展村(居)民文体活动等。
(3)开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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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财务监督制度.do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范围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的专项工作经费、其它经费和固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坚持收支独立、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采取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成员监督,实行“账款分离、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应通过社区办公会议定期公布社区财务管理情况,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街道财审所对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资金收支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二章:办公经费的管理第六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于社区居委会的正常办公开支,节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的其他经费主要是指上级核拨经费、协办事务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奖励经费、捐赠经费、其他收入经费。
上级核拨经费是指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给予的各种补助经费;协办事务经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拨付的协办事务工作经费;代办事务返还经费是指公用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委托社区居委会代办的有偿服务经费;奖励经费是指接受政府表彰奖励的资金;捐赠经费是指驻社区单位和结对共建单位赞助社区的经费,个人赞助的经费等;其它收入经费主要是指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内开展社区福利、便民利民服务等的合法收入资金。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其他经费的使用,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其他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办公条件的改善、各项活动的开展等。
节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不得为企事业单位代收各种费用;不得将结余资金用于发放奖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实行“居帐街管”。
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的帐簿和资金进行集中核算、统一监管。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文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社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区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社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负责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合规。
第三章财务收入管理第六条社区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七条社区收入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社区收入应及时上缴,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第九条社区支出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十条社区支出项目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其他支出等。
第十一条社区支出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十二条社区支出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支。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社区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四条社区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核算、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五条社区资产报废、处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社区财务监督工作由社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社区财务监督应包括财务核算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产管理监督等。
第十八条社区财务监督人员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七章财务报告第十九条社区财务报告应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等。
第二十条社区财务报告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反映社区财务状况。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社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社区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各类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区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社区经济活动的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及时更新。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区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区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社区年度财务预算。
(三)负责社区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四)负责社区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六)负责对社区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社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社区资金分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八条预算内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第九条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三)加强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流失。
第十条社区资金收支应当及时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社区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社区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社区流动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储备,防止积压。
(二)加强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定期清理,及时处理盘亏盘盈。
第十四条社区无形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评估,确保价值准确。
社区三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三资(即集体资产、集体资源、集体资金)的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社区居民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所有三资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透明、民主、法制的原则,确保三资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社区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社区三资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改本制度;2. 审议三资收支计划;3. 审查三资使用情况;4. 监督三资管理工作的落实;5. 其他与三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社区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社区三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三资登记、统计、分析等工作;2. 负责三资的收、支、存、用等工作;3. 负责三资的审计、公示等工作;4. 负责三资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5. 其他与三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三资管理内容第六条集体资产的管理1. 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施、设备等;2. 对集体资产进行登记、评估、保管、使用等工作;3. 集体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擅自出租、出售、转让;4. 集体资产的收益应优先用于社区公益事业。
第七条集体资源的管理1. 集体资源包括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等;2. 对集体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确保资源效益最大化;3. 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破坏生态环境;4. 集体资源的收益应优先用于社区公益事业。
第八条集体资金的管理1. 集体资金包括集体资产收益、上级拨付资金、其他资金等;2. 集体资金的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规使用;3. 集体资金的收支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4. 集体资金的收益应优先用于社区公益事业。
第四章财务制度第九条社区三资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社区三资的财务收支必须实行审批制度,不得擅自支出。
社区专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社区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所有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隐瞒;(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社区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完整;(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合理配置;(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区设立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社区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工作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社区副主任、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小组职责:(一)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社区财务收支预算,监督预算执行;(三)审查社区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四)组织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六)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及时回应居民关切。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社区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一)社区公共事务资金;(二)社区公益事业资金;(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社区文化活动资金;(五)社区福利保障资金。
第七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社区财务管理小组审核通过;(二)签订资金使用合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期限、责任等;(三)按计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五)项目完成后,进行财务决算,报送社区财务管理小组。
第八条社区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保障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二)合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公开透明,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最新社区财务制度

最新社区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财务管理,保障社区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社区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财务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经济管理活动。
第三条社区财务制度的执行机关为社区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该制度。
第四条社区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实施本社区的财务计划和预算;管理社区的资金、资产和债务;监督和检查社区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社区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社区的财务安全。
第六条社区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各项财务文件和凭证,做到有据可查。
第七条社区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社区财务风险,保证社区财务运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社区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和监督制度,对社区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九条社区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类税收、费用、捐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社区接收资金时,必须依法签订相关文件,并按规定入账。
第十一条社区资金使用必须合法、合规,严禁挪用、私分和虚报等行为。
第十二条社区资金使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能超支或决策。
第十三条社区资金使用需经财务部门审批,并做好相应的资金调动记录。
第十四条社区资金使用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保证经费的科学分配和利用。
第十五条社区资金使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申报、审批和支付,不能超越规定权限。
第十六条社区资金使用需定期汇总、出具相关财务报告,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七条社区进行资金改革时,应当由相关部门审核,纳入财政预算,经过审批才能实施。
第十八条社区资金使用涉及重大项目时,需要召开专门会议,经过讨论决策,确定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九条社区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设备、器材、财产等,涉及社区发展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最新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社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高效、透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 合理安排社区经费,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社区资源优化配置;3. 保障社区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透明度;4. 强化财务风险防控,确保社区财务稳健发展。
三、财务管理部门及职责1. 社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区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执行社区年度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4.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区经费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等工作;5.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向社区领导及居民代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四、预算管理1. 社区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公开透明的原则;2. 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确保预算合理、科学;3. 社区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预算,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4.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收入管理1. 社区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区服务收入、捐赠收入等;2.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合法、合规;3. 社区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截留、挪用、私分等行为;4.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社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支出管理1. 社区支出应遵循合规、合理、节约的原则;2. 支出报销需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严禁虚报、冒领等行为;3. 社区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4. 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大额支出的审核,防范财务风险。
七、资产管理1. 社区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2.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3. 社区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及时调整资产账务;4. 社区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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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社区资产监管及财务管理办法
一、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
1、各社区(村)的资产,属社区(村)集体所有。
社区(村)的集体资产是指社区(村)及其所属企业拥有的房屋、土地、设施、设备、物质、证劵、资金等。
依照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规定,应该社区(村)进行管理的全部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属社区(村),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监管。
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监管及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社区(村)集体资产监管和财务管理工作。
2、社区(村)集体资产的租赁、处置以及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等,必须经社区(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并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资产租赁原则上实行现场公开拍租。
即社区(村)涉及签订和变更等各项经济业务,必须通过两委会集体讨论并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方能实施,社区(村)集体资产租赁在到期前30日发出公告,公告之日起15日内报名,公告到期后,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社区(村)研究实行议租,杜绝租赁中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
3、社区(村)集体资产的购置、改造、维修、维护等实行申报制度管理。
即除两委会集体讨论外,还必须申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方能实施。
4、社区(村)要做好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社区(村)书记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任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社区(村)对集体资产必须实施登记造册管理,建立管理帐卡和档案,定期核查资产变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资产盘存清查,对盘存清查的增、减情况书面上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按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资产与实际相符,对租赁的集体资产要进行跟踪管理,租赁到期前30日必须书面申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做好公告和拍租的准备工作,确保租赁工作顺利进行。
5、社区(村)要切实做好所属部门和居(村)民小组资产的监管工作。
社区(村)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理财小组,负责社区(村)的民主理财,监管所属部门和居(村)民小组的资产。
6、凡涉及社区(村)集体资产的经济业务,未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
给社区(村)经济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社区(村)财务管理
1、严格社区(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根据中央财政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两则、两制”的规定,结合我镇加强社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际,设置社区(村)财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
村会计在镇监管领导小组的监管下,进行会计核算,社区会计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委派兼任,实行代理记账管理,出纳社区主任兼任,主任负责社区(村)财务审核,书记负责社区(村)财务审批。
各社区(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及会计、出纳要各尽其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日清、月结(社区季度结),确保帐帐、账据、帐实相符。
社区(村)要依法加强所属部门和居(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社区(村)支出只能书记一支笔审批(审批签在发票的右上角),每一张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注明经办事(5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要注明两委会集体研究时间),主任证明属实,书记方能审核审批。
3、严格票据管理制度。
一切收支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中的要素必须齐全(即票据的时间、单位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商品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开票人或收款人等),必须有出票单位加盖印章。
从严控制生活费支出,因特殊事项开支生活费须注明事,领条不能用圆珠笔填写,会议费支出要附花名册,杜绝不规范票据和白条子入账。
4、严格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
会计按规定开立银行存款账户,银行存款实行预留印鉴(社区公章、书记私章)管理,杜绝公款私存,出纳按会计制度要求登记好现金日记账,做好库存现金日常管理工作,严禁个人借支和白条抵库。
5、严格收费管理制度。
社区(村)的一切收费,必须有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物价部门的明文规定,才能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居(村)民自治通过的收费须,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才能实施收费。
为其他单位的代理收费,须征得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签订代理收费书面协议,才能实施代理收费。
否则视为乱收费,都必须停止。
社区(村)对单位的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统一代开的非经营性收费收据,对部门的代理收费,必须使用镇统一印制的社区(村)
收费收据,杜绝收费不开票据和用白条子收费。
如有违反,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降职、撤职等处分。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6、严格集体议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社区(村)对重大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镇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实施,若未按程序办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严格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村)要按照《会计法》、《档案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实施会计档案管理。
年终,代理会计人员要将各社区上年的会计凭证、账簿、票据等财务资料,移交社区,并指导社区按归档要求,成册、立卷归档。
社区财务档案不得自行封包保存,也不得擅自销毁。
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社区提出意见,并编造清册,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销毁。
人员变动时,必须移交财务档案。
8、鼓励社区(村)共享共建和奖励创收制度。
鼓励社区(村)与辖区单位进行共享共建,支持社区(村)两委会积极对外争取资金和创收,对在镇外争取的资金实施责任人奖励制度。
奖励政策按实际争取到位资金的20%奖励责任人(10%奖励直接责任人,10%奖励班子成员),奖励在争取的资金中列支。
三、相关事项
1、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社区(村)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和财务管理工作,不得自行其事乱开口子。
2、社区(村)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社区(村)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分季和综合考核,逗硬奖惩。
3、本管理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如有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