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核算文档1--核算标准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教2014 01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学工作是衡量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方面。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标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现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一)基本工作量1、专职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核定为:公共课教师12课时/周体育课教师14课时/周专业课教师10课时/周(实训员:主带8课时/周;辅带12课时/周)2、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的学期总量均以17教学周进行核算。
3、专职教师超基本工作量的酬金标准为:助教65元/课时;讲师70元/课时;副教授75元/课时;教授80元/课时。
4、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相应职称专职教师超基本工作量酬金标准从工资中扣除。
5、进校第一年的教师和经批准减免基本工作量的教师,在限定时间内若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原则上不扣工资,但要取得超工作量津贴,必须超过基本工作量(按学年计算)。
(二)考核工作量1、专职教师的考核工作量核定为15课时/周。
2、专职教师全学年应完成510课时(15×34),是其学年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
3、考核工作量的课时,以完成列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或实践教学)学时为准。
参与教学计划之外的教学活动,经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认可,方能折合一定的教学课时纳入考核工作量。
4、专职教师一般不能同一学期开三门以上课程,且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18课时/周(公共课20、体育课22),超过规定课时按0.5计酬金。
二、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及酬金(一)工作量酬金标准:教授95元/课时副教授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人员90元/课时讲师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人员80元/课时助教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人员75元/课时具有技术等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中级工)证书人员70元/课时在读博士生或未获得人事部门相应的技术职称的人员65元/课时(二)在我校连续兼课三年以上的外聘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效果优秀,经考核审批后,其课时酬金相应地增加5元/课时。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合理计算教师的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我校科学性和人文化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平竞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根据我校工作量考核的需要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一、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上课:每节课工作量按1课时计算。
(二)作业:一二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6课时计算,三至六年级语文每周批阅作业按7课时计算,数学每周批阅作业按5课时计算,英语每周批阅作业按3课时计算,兼职科学课教师在学期工作量中加0.3分。
工作量达到19-20课时均视为满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不足参考工作量下限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参考工作量上限标准,每课时工作量按
0.25分在学期考核的5分工作量中加减。
二、各类人员工作量情况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规定各类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一)承担低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9课时,作业6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二)承担高年级语文教学工作(19-20课时)
语文课8课时,作业7课时,其它课4-5课时。
(三)承担一个班数学教学工作(18-20课时)
数学课5课时,作业5课时,其它课8-10课时。
(四)承担两个班数学(20课时)
数学课10课时,作业10课时。
(五)专职英语教师(21课时)
英语课18课时,作业3课时
(六)体育专职教师(20课时)
体育课18课时,其它工作量2-3课时
(七)校级领导和兼项人员认真完成好教导处安排的教学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兼项工作为满工作量,兼项工作量和后勤工作量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小学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小学教师工作量要求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年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节以上。
工作量不足,每少一节课扣1分。
(兼任学校两基工作,计为3-4课时;专职普九工作计为满工作量)。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一类实验室:生物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二类实验室:生化1人满工作量,化学1人满工作量,物理1人满工作量。
(中心学校按班级计算6-12个班级计4课时;12-18个班级计5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教学班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八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6个教学班以下兼职。
团队工作:36个教学班以上半工作量,35-13个教学班4-3课时,12个教学班以下2课时。
学校领导工作量要求1.教学班在24个以上的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6节,并尽可能兼课,其他行政领导每周代课2-3节。
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办法1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计算办法为配合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不断促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生教育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办法实行积分制,1积分21课时。
(一)积分计算积分计算公式:N二KXM,其中K为积分系数,M为实际积分数;积分系数由K1、K2两部分构成,K1为人数系数,K2为难度系数。
1.人数系数K1专项工作以1000人为基本标准,每增加1人,K1增加0.001,上限2.0。
班主任工作以标准教学班(普通班为40人,艺术类、中外合作班为30人)为基本依据,标准教学班K=1;实际人数超过标准教学班人数,每增加1人,K1 增加0.015。
2.难度系数K2新生年级和毕业年级K2=1.1,留学生班级K2=1.3,4+0班K2=1.5。
(二)辅导员学生工作量积分标准(N1- N6)(三)辅导员兼职工作积分标准N7党总支委员:10党支部委员:10分工会委员:10纪委监察员:10档案管理员:20(四)辅导员教学工作积分标准N8辅导员兼课或担任教学相关工作课时计算按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最终课时数,1课时换算为1积分。
说明:按照有关规定,辅导员参加学生早操检查管理,此项工作按实际参加出操天数,每天每人次为1课时计算工作量(由体育部考勤确定)。
(五)辅导员工作量总积分计算N= N1+ N2+ N3+ N4+ N5+ N6+ N7+ N8其中:N1=K2XM1N2—N8分别等于K X M2—M8二、辅导员工作要求1.辅导员年度基本工作量:635分,具体如下:2.应届毕业新到辅导员第一年免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积分;女辅导员孕期和幼儿2周岁内免二级值班要求。
3.基本工作量各项积分除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积分外可互换。
4.超工作量1积分单价分别为助讲(科员):50元,讲师(副科):55元,副教授(正科)60元,教授65元。
生活教师工作量及工资核算标准

10
合计:32人
注:男生公寓考后调整,袁老师管得太多。
一、生活教师工作量及工资核算标准
年级
管理基数
一年级
男生
23人
每增加一人加10元
女生
20人
二生
28人
三年级
35人
每增加一人加7元
四年级
50人
每增加一人加5元
五年级
55人
六年级
60人
每增加一人加6元
七年级
65人
八年级
65人
九年级
65人
注:不是标准量的按最低标准量工资发放。
夏华珍
年级
3
5
人数
32
8
合计:40人
女生公寓
向丽
年级
5
6
7
8
9
人数
22
13
12
19
10
合计:76人
高素洋
班级
1.1
人数
男生22人
陈艳
班级
1.2
人数
男生23人
张静
年级
2
人数
男生32人
李小莉
年级
2
人数
男生32人
蒋小坤
年级
1
人数
女生21人
李春梅
年级
1
2
3
4
人数
1
18
4
12
合计:35人
雷华
年级
2
3
4
人数
14
二、分学段设立补助
1、纯初中段:加200元,初中小学混合段加150元;
2、小学高段加100元,其他岗位按学校原标准。
2014年秋生活教师现有各岗位
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劳好多得,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工作量基本趋于合理,本着客观性、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对我校全体教师的工作量做出定量指标与定量标准。
一、学科标准系数(A ):根据各学科的难易程度,把学科的完整教学过程看成备、教、改、考、辅、评、析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分别赋予学科标准系数:(表一) 科目 初中语文 初中数学 初中英语 初中物理 初中化学 初中思品 初中历史 初中地理 A 1 1111 111科目 初中生物 体育 音乐 微机 美术 劳技 社实 法制 A 1 0.9 0.8 0.8 0.8 0.8 0.8 0.8 科目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科学 小学 思品 班团 安全 学前 科目A1111111二、班容量标准系数(B ):由于班容量不同,工作量大小也不同,以45人为标准,各班参照得出班容量标准系数(表二):三、周课时(C ):C =∑A ×B ×实际任课节数四、学校分管工作和兼职工作周标准课时数(D ):根据各职能工作的特点,分别赋予相当的周标准课时数(表三): (注:周标准课时=岗位系数×人均周标准课时)类别 校长 副校长 教务主任 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 教科主任 岗位系数 1 0.8 0.6 0.6 0.6 1 0.6 岗位数 1 1 2 1 1 1 1 周标准课时1512999159班容量 标准人数 40-45人 以年报数为准,每超1人,增加0.01。
每少1人,减去0.01。
系数B1.0类别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政教员实验员远教多媒体岗位系数0.4 0.2 0.2 0.2 0.3 0.5 0.5 岗位数 1 1 1 1 1 3 1 周标准课时 6 3 3 3 4.5 7.5 7.5类别班主任学前—3 班主任4—9教研组长图书园艺管理员寝室管理员门卫水电岗位系数0.5 0.55 0.2 1 1 1 1 岗位数 4 14 5 1 2 2 1 周标准课时7.5 8.25 3 15 15 15 15类别公物管理总务员后勤出纳锅炉工微机室办公电脑维护学宣校园消毒员岗位系数0.3 0.3 1 1 0.1 0.2 0.1 岗位数 1 1 1 1 1 1 1 周标准课时 4.5 4.5 15 15 1.5 3 1.5 类别食堂管理岗位系数0.4岗位数 1周标准课时 6五、周工作课时总量(E):E=C+D六、人均周标准课时:人均周标准课时=全校在编教师周工作课时总量÷全校在编教师总人数七、本方案自2010年5月1日开始使用。
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课时)核算标准为了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劳好多得,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工作量基本趋于合理,本着客观性、可行性和可比性的原则,对我校全体教师的工作量做出定量指标与定量标准。
一、学科标准系数(A ):根据各学科的难易程度,把学科的完整教学过程看成备、教、改、考、辅、评、析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分别赋予学科标准系数:(表一) 科目 初中 语文 初中 数学 初中 英语 初中 物理 初中 化学 初中 思品 初中 历史 初中 地理A 1 1111 111科目 初中 生物体育 音乐 微机 美术 劳技 社实 法制 A 1 0.9 0.8 0.8 0.8 0.8 0.8 0.8 科目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科学 小学 思品 班团 安全 学前 科目 A1111111二、班容量标准系数(B ):由于班容量不同,工作量大小也不同,以45人为标准,各班参照得出班容量标准系数(表二):三、周课时(C ):C =∑A ×B ×实际任课节数四、学校分管工作和兼职工作周标准课时数(D ):根据各职能工作的特点,分别赋予相当的周标准课时数(表三): (注:周标准课时=岗位系数×人均周标准课时)类别 校长 副校长 教务主任 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 教科主任 岗位系数 1 0.8 0.6 0.6 0.6 1 0.6 岗位数1121111班容量 标准人数 40-45人 以年报数为准,每超1人,增加0.01。
每少1人,减去0.01。
系数B1.0周标准课时15 12 9 9 9 15 9类别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政教员实验员远教多媒体岗位系数0.4 0.2 0.2 0.2 0.3 0.5 0.5 岗位数 1 1 1 1 1 3 1 周标准课时 6 3 3 3 4.5 7.5 7.5类别班主任学前—3 班主任4—9教研组长图书园艺管理员寝室管理员门卫水电岗位系数0.5 0.55 0.2 1 1 1 1 岗位数 4 14 5 1 2 2 1 周标准课时7.5 8.25 3 15 15 15 15类别公物管理总务员后勤出纳锅炉工微机室办公电脑维护学宣校园消毒员岗位系数0.3 0.3 1 1 0.1 0.2 0.1 岗位数 1 1 1 1 1 1 1周标准课时 4.5 4.5 15 15 1.5 3 1.5 类别食堂管理岗位系数0.4岗位数 1周标准课时 6五、周工作课时总量(E):E=C+D六、人均周标准课时:人均周标准课时=全校在编教师周工作课时总量÷全校在编教师总人数七、本方案自2010年5月1日开始使用。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

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是为了对小学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准确的衡量和评估,以便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合理分配资源。
在制定小学教师工作量核算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任务、管理工作、教育实践、科研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合理的工作量核算标准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
一、教学任务方面教学任务是小学教师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因此在工作量核算标准中,教学任务方面的工作量应占据较大比例。
教学任务方面的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等。
针对不同年级和科目的教师,核算标准可以有所差异,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备课:包括教案编写、教材研究、教辅材料的筛选和整理等工作。
备课工作量的核算可以根据每周备课时间、每门科目的备课要求等进行衡量。
2.授课:包括正式课堂教学、集体备课和个别辅导等。
授课工作量可以按照每周的授课课时和每门科目授课的难易程度进行核算。
3.批改作业:包括课堂作业、学科作业和考试卷等的批改工作。
批改作业的工作量可以根据每周批改时间和每门科目作业量进行核算。
二、管理工作方面小学教师除了教学任务外,还需承担一定的管理工作,如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工作等。
在工作量核算标准中,管理工作方面的工作量也应该得到充分考虑,合理核算。
1.班主任工作:包括学生考勤、学生评价、家长沟通等工作。
班主任工作量的核算可以根据每周的班会时间、家长会时间、家访时间等进行衡量。
2.学校管理工作:包括会议参与、评课活动、学科组织等工作。
学校管理工作量的核算可以根据每周的会议时间、评课活动时间等进行衡量。
三、教育实践和科研活动方面教育实践和科研活动是小学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工作量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教育实践:包括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和组织等。
教育实践工作量的核算可以根据每周的实践时间、实践活动的难易程度等进行衡量。
2.科研活动:包括教育论文撰写、学科研究、教学经验总结等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一、教学工作定义:
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包括:授课(本科生、研究生)、指导实验、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研究生、实验室建设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
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 ∑==6
1i i X X (教分) (0)
公式中X i 为各类教学工作量,共分6类,计算方法如下:
1、授课教学工作量X 1 (授课包括制定课程计划、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出卷、阅卷及网上上报成绩)
X 1 = 计划课时数*K 1*K 2 (1)
其中:◆计划课时数:分学期任务书中的授课学时
◆ K 1:合班系数(最多不超过8个班)
◆ K 2 :课程类别系数
本科生K 1:每个班以25个学生计算,上课学生人数少于25人按照25人计算,不是25人整数倍时先计算整班,余额按线性内插公式计算,例如:某合班人数为89,则K 1计算如下:89除以25商3余14. K 1=1.9+(2.2-1.9)*14/25=2.068。
研究生K1:20人及以下,K1 按1.2计算,超过20人后每增加4人K1加0.1。
新开课程指教师首次讲授学校已开设的课程。
开设新课指教师讲授学校尚未开设过的课程。
2、指导实验教学工作量X2(指导实验包括参与制定实验计划、
实验讲义、指导实验、评阅实验报告)
X2 = 计划实验课时数*K1*K2(2)其中:◆计划实验课时数:分学期任务书中的实验课时数(包
括上机实验)
◆K1 :合班系数同表1.1中的K1
◆K2 :同一实验开出批次系数
3、指导实习教学工作量X3(包括指导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含
实习的联系、组织、指导、成绩考核及学生安全工作)
X3 = 实习周数*指导人数*K1(3)其中:◆实习周数:学期任务书中的实习周数
◆指导人数:每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
◆K1 :实习类别系数
表3.1 实习类别系数K1
4、指导课程设计教学工作量X4(包括课程设计准备、设计指导、
成绩考核及上报)
X4 = 课程设计周数*指导人数*0.4 (4)其中:◆课程设计周数:学期任务书中的课程设计周数
◆指导人数:每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
5、指导毕业设计教学工作量X5(工作包括出选题、开题、指导
设计、审阅论文、答辩、网报成绩全过程)
X5=计划周数*指导学生人数(5)6、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X6(工作包括出选课题、文献查阅指
导、开题报告、课题设计指导、课题讲座、中期检查、论文审阅、论文答辩全过程)
X6=指导研究生数*80(研2*20、研3*60)(6)7、实验教学建设教学工作量X7(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室
开放管理工作、创新实验设计开出、学生竞赛指导等)另行制定工作量核算及津贴发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