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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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二、退药管理1.凡患者需要退药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药手续。

2.药品的退药要求:(1)未破损的药品可以退回。

(2)已开封的口服药品和注射药品不得退回。

(3)特殊药品(如需冷藏、不宜长时间储存等)需按照医院规定检查后决定是否退回。

3.医院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患者在退药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办理退费。

三、退费管理1.患者退费需要提供退药凭证(药品处方、购药发票等)。

2.退费时,医院收费处应核对患者提供的退药凭证与相关药品是否符合,并填写相应的退费单。

3.退费应按照医保政策和医院规定的退费标准进行,全额退费或按比例退费。

4.退款方式分为现金退款和银行转账退款,患者可以自行选择。

5.退费应及时办理,原则上在患者提供退药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责任和监督1.医院药房负责退药事务的管理,包括及时、准确地办理退药业务。

2.医院收费处负责退费事务的管理,确保退费流程的规范和及时办理。

3.相关科室负责对退药退费的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药房和收费处提供审核结果。

4.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退药退费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保安部门负责监控药房和收费处的退药退费过程,防止泄漏和实施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退药退费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职、奖励金扣罚等。

2.对于认真执行退药退费制度、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团队,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医院药房和收费处应定期检查和整理退药退费记录,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医院应保留退药退费凭证及相关记录,以备日后需求。

3.经医院确认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退药和退费事宜。

以上所述为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退药退费的流程和要求,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的退药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药品滥用和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院内发生的退药行为,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药剂师、护士等。

三、退药流程1.患者要求退药:当患者需求退药时,须持相关凭证(如发药单、处方单等)前往医院药房或相关窗口办理。

2.药房审查:药房工作人员收到患者的退药申请后,应及时核对相关凭证和药品信息,并与患者进行确认。

3.药品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封包完好无损,无明显破损或变质等情况。

4.药品退还:审核通过后,药房工作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准确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同时和患者共同签字确认。

5.退款办理:如患者未使用退回的药品,药房应根据退款金额及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经过开封的药品,患者不得主动要求退回。

2.对于已经用完一部分的药品,一般不予退还。

3.对于过期或者失效的药品,患者有权要求退回,并向医院进行投诉。

4.医院应定期对药房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经医院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医院名称:XXX医院日期:20XX年XX月XX日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退药管理工作,保证患者权益,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退药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退药管理制度,包括退药申请、退药审核、退药记录等环节。

第四条医院应配备专门的退药管理人员,负责退药管理工作。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

退还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部退还药品的管理流程,确保药品退还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科室、药房和供应室等相关人员。

第二条:退还药品的定义1.退还药品是指已经在医院系统中登记并发放给患者的药品,但由于特殊情况或患者需求发生变动,需要退还给医院的药品。

2.退还药品包含未拆封的药物、过期、损坏、数量不足等各种情况的药品。

第三条: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1.科室内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为科室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2.药房和供应室内退还药品的责任人员为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退还药品的流程1.科室退还药品的流程:–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在发现需要退还药品时,填写《退还药品申请表》,并注明退还的原因、退还数量、药品名称和批号等信息。

–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退还药品申请表》提交给药房。

–药房工作人员接收《退还药品申请表》,核对药品信息,以确保退还药品符合相关规定。

–药房工作人员在《退还药品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同时将退还药品进行包装并标记好相关信息。

–药房工作人员将经过确认的退还药品与申请表一并交还给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2.药房和供应室退还药品的流程:–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在发现需要退还药品时,填写《退还药品申请表》,并注明退还的原因、退还数量、药品名称和批号等信息。

–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退还药品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相关部门对填写完整的《退还药品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对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退还药品的申请表交回药房或供应室,并通知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退还药品的手续。

–药房或供应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将经过审核的退还药品进行包装并标记好相关信息,然后交回给相关部门或转交给科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退还药品的处理1.退还药品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妥当处理,避开对环境和患者造成危害。

药房药品退回管理制度

药房药品退回管理制度

药房药品退回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改善,药房作为医疗机构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而在药品退回管理方面,尤为重要,它涉及到药品的安全和合规性,直接影响患者的用药效果和医疗机构的声誉。

因此,建立科学完善的药房药品退回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药品退回程序、确保药品安全效力、防止荒唐浪费、提高药品利用率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药房药品退回管理制度内容1.药品退回的管理目的明确药品退回的管理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利用率,减少荒唐浪费,降低药品库存风险,规范药房运营,保护医疗机构的声誉。

2.药品退回的管理原则(1)安全原则:保障药品退回的完整性和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混入。

(2)合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和完善药品退回程序。

(3)经济原则:提高药品利用率,减少浪费,降低医疗机构的成本。

(4)效率原则: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操作效率,确保药品退回工作的有序进行。

3.药品退回的管理程序(1)药品退回申请:医院内部医生或药房工作人员向药房提交药品退回申请,要注明药品名称、数量、批号、原因等详细信息。

(2)药品退回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对药品退回申请进行审核,核实药品信息,确保符合药品退回条件。

(3)药品退回处理:审核通过后,药房进行药品退回处理,包括整理分类、登记备案、封存存储等工作。

(4)药品退回复核:定期对药品退回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药品退回程序规范和准确。

4.药品退回的管理要求(1)严格控制药品退回范围,不得私自擅自退回药品。

(2)药品退回必须保证药品包装完好,未拆封或污染,严禁混装、混漏。

(3)药品退回必须标注明确的退回原因,包括过期、批次换发、疗效不佳、病人死亡、库存量过多等。

(4)药品退回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包括退回申请、审核意见、操作流程、复核情况等。

(5)药品退回必须有专人负责,保障药品退回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药房退药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诊药房对患者购药后要求退药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退药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保障患者权益、确保药品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门诊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指定专人负责退药工作。

第二章退药条件第五条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退药: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品。

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如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品。

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况的药品,不予退药:1. 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 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 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

4. 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 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 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 一般情况下超过7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第三章退药程序第七条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第八条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第九条药房工作人员核对接收到的退药处方、药品及购药票据,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第十条退药完成后,药房工作人员应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日期、经办人,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四章退药注意事项第十一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退药制度,不得擅自扩大退药范围。

第十二条药房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患者提交的退药资料,确保退药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做好退药记录,包括退药日期、患者姓名、退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药原因等。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药房退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药房退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店内药品退货的管理程序和责任,并保证退货操作合法、规范、透明,有效地避免药品过期、质量问题等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利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药店的药品退货管理。

同时,废品、废弃药品等相关管理事务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制定程序《药房退药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应当经过合规部门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四条国家法律法规1.《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条例》第五条公司内部规定1.公司管理制度2.公司质量管理制度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公司库房管理制度第三章退药管理制度第六条药品退货范围药品退货范围包括以下情形:1.药品过期或不能正常使用;2.药品质量有问题,疑似次品;3.药品配送错误或配送缺失;4.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如被警方查封、扣押等。

第七条药品退货责任主体1.经理:履行管理职责,全面掌握药品库存量和销售情况,及时发现退货事项,按要求进行处理。

2.售药员:负责退货流程的实施,并确保实际执行与流程规定的一致性。

3.验收员:负责在退货时,对药品名、数量、有效期等核对清楚,确保退药流程顺利、严格。

第八条退药流程1.售药员发现需要退货,需向经理报告;2 经理审核通过后,售药员应当检查并准备好退货单;3.提交退货单并向验收员展示药品后,验收员核对药品名、数量、有效期、包装等信息;4.验收员确认后,填写清单并盖章确认退货;5.清单、退货单及相关文件归档备案;第九条责任追究对于不当退货引起的后果,一律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如经本制度规定程序操作,由操作人员按从轻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效力与变更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如有需要进行变更修订,应经合规部门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退药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药房退药工作。

第三条:药房退药是指患者在购买药品后,因各种原因需将药品退回药房,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药房退药应遵循“谨慎、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药房应建立健全的退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退药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药品退回后得到妥善处理。

第二章退药程序第六条:患者提出退药请求时,药师应核对病历和药品,并确认是否符合退药条件。

第七条:符合退药条件的药品应当完整无损,包装完好,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患者提供的药品应配合退药申请表一并提交,由药师核对后办理退药手续。

第九条:药品一经售出,不得接受退药,除非符合法律法规或医疗机构规定。

第十条:对于退回的药品,药师应当及时将其送回存储地点,经过清点后进行记录,避免遗漏和混淆。

第三章退药记录第十一条:药品退药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退药原因、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二条:药品的退药记录应当由药师签字确认,并在病历上做出相应的备注。

第十三条:药房应当建立退药档案,将患者的退药记录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药房应当定期进行退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四章退药风险防范第十五条:药师在接受患者退药时,应当仔细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数量,避免出现差错。

第十六条:对于已拆封的药品,应当谨慎接受退还,以免出现二次销售的情况。

第十七条:药房应当加强对退药流程的监督与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药品被冒领。

第十八条:在患者提出退药后,药房应当及时处理,避免因滞留导致药品质量下降。

第五章退药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药师在接受患者退药时,应对药品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出现差错,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恶意退药、串通退药等损害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违规违纪检查机制,对涉嫌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的退药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退药服务,促进药品合理使用,特制定本退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退药的工作环节和相关人员。

三、退药原则1. 安全原则:患者的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确保退药过程中不发生药品混淆、品质变化等安全问题。

2. 准确原则:对于符合退药条件的药品,要求医院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退药操作,确保退药过程的准确性。

3. 责任原则: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退药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退药申请与审批1. 患者或其家属需亲自到药房办理退药手续,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2. 药房工作人员会核对退药申请表上的信息,并核实药品的合规性。

3. 药房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在退药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将药品进行封存处理。

4. 药房主管对退药申请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5. 药房主管将已审批通过的退药申请交给财务部门进行结帐。

五、退药品控1. 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品控区域,保证退药药品的安全和品质。

2. 退药药品应与采购人员进行核对,防止发生错退药品的情况。

3. 退药药品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4. 退药药品应进行分类储存,便于查找和管理。

六、退药记录与统计1. 药房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退药申请信息记录到相关系统中,包括退药数量、药品名称等。

2. 药房应根据退药记录对退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了解退药原因和退药药品的种类、金额等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七、处罚措施对于故意违反退药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记过、开除等处理措施。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之前已存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如与本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就是医院退药管理制度的模板,仅供参考使用。

如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度的制定,请与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和协商,并征得法律意见。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店中的退药业务,包括消费者退药和药店退供应商。

三、退药流程1.消费者退药:-消费者在购买后,如需退药,需在购买后的一周内携带购药小票和未使用的药品至药店。

-药店工作人员接待消费者,并核对药品的完整性和未使用情况。

-确认退药符合条件后,药店工作人员登记退药信息,并向消费者退还药品款项。

-消费者退还的药品将在到期日期和药品完整性得到核查后,进行相应处理(包括销毁、返厂等)。

2.药店退供应商:-药店工作人员在收到供应商货物时,需及时验收,确保收到的货物与订单一致、无破损、无过期等情况。

-退货需要提供退货原因、退货数量和退货日期等信息,并配合供应商的退货流程进行操作。

-退还的货物在到货日期、货物完整性和数量一致性得到核查后,进行相应处理(包括退还给供应商、销毁等)。

四、退药准则1.消费者退药:-仅限于药品未开封和未使用的情况下可退药。

-药品必须在购买后一周内退还,逾期不予退还。

-处方药品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2.药店退供应商:-退货必须在货物到货一周内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退货理由和相应的证据。

-供应商需与药店协商处理退货事宜,并根据退货准则进行操作。

-只有在货物完好无损、过期等情况下,供应商才接受退货。

五、退药记录和归档1.消费者退药:-相关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以备药店日常运营和消费者维权需要。

2.药店退供应商:-药店工作人员需将与供应商协商的退货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包括退货证据、退货原因、退货数量和退货日期等。

-相关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日常运营需要和与供应商的结算。

六、责任和监督1.药店负责人应加强对退药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相关规定。

2.药店工作人员需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退药流程,保证退药事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监督部门应定期对药店的退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以上即为药房退药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药店运营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退药出库管理制度

退药出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的退药出库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合理,提高退药出库效率,保障医院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三、退药出库管理流程1. 退药出库申请:医生在诊断后觉得药物不适合患者或者需要更换其他药物时,应向护士做出书面申请;护士接到医生申请后,应审核患者相关信息,确保申请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护士应将申请交由药房人员进行审核。

2. 药品审核:药房人员接到退药出库申请后,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与申请单一致;如有任何不符,应立即通知护士并协商解决方法。

3. 药品出库:经过药房审核无误后,药房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药品出库;并将药品交由患者相关人员进行签收确认。

4. 药品处理:医院在收到退回的药品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置。

五、相关责任1. 医生应对开具退药出库申请负责,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2. 护士应认真审核退药出库申请,确保申请符合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

3. 药房人员负责对退药出库申请进行审核、出库等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4. 其他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项退药出库管理制度,并予以配合。

六、违规处理1. 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解雇等。

2. 对于违规使用药品或者造成药品浪费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任何问题请立即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负责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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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中心药房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

原则上药房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
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
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传染病用药(如拉米夫定、恩替卡韦);
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
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麻醉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
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
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
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
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
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
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
7、住院药房已经发出的口服药品。

三、退药手续
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不良反应退药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
处处长、副处长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

药学部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

4、住院患者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隶
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5、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
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6、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退药必须携带医生开具的原始收据,按照财
务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7、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
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8、电脑执行退药,相关人员在《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填写退药日
期和退回药品的药名、规格、数量,经手人签名;
9、退药必须到相关药房办理,为了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望各临床
科室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和药品调配人员要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在为患者开具处方时,力求做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及合理治疗。

各临床科室主任和义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退药退费”原则。

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可开具退药申请单,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第1条的,药房人员应填写门诊药品销后退回登记表,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责任具体到个人,定期统计汇总,上交医院医务科或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凡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患者,接待的医务人员要与患者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向患者说明不能退药的原因及退药的危害,不得开具退药申请单。

退回的药品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可再使用不能确认质量状况的,办理入库手续后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因本院工作人员失误而致患者退回药品不能再使用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负责。

药剂科对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而退回的药品不得二次经药房发出,作
报废处理。

同时统计因退药而造成的药品报废金额和开具退药单的医务人员的总数上交医院,医院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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