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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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房退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药房退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房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所有药品的退药管理。

三、退药条件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四、退药流程1. 患者向药房提出退药申请,并说明退药原因;2. 药房工作人员核实患者身份,确认患者所持药品与处方相符;3. 药房工作人员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内外包装完好,品名、规格、批号等信息与处方一致;4.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退药原因,将退回的药品进行分类处理;5.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回的药品登记在退药登记簿上,并注明退药原因、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6.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登记簿报送药房负责人审核;7. 药房负责人审核退药登记簿,确认无误后签字;8.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退药登记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或销毁;9.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登记簿报送财务部门,进行退费处理。

五、注意事项1. 退药过程中,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2. 退药时,患者应提供购药原始票据;3. 退药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退药,并按规定程序处理;4. 退药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药房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由药房负责人决定处理方案。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

退药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是一个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为患者,对患者的用药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退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退药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要退药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用药后需退药、药房、药库库存过剩需要退药、医院内部药品调剂需要退药等。

三、退药的定义退药指患者拿到药品后,因任何原因不再需要或不适合使用的药品,需要交回给医院进行处理的行为。

四、退药的程序1. 患者退药患者拿到药品后,如果因病情变化、过敏、药物不良反应等原因需要退药,应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前往药房进行退药。

患者需将已拿到的药品交回,同时填写《患者退药申请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医生或药师签字确认。

2. 药房和药库退药药房和药库在库存管理中,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需调剂等原因需要退药时,应及时将相关药品置于指定的退药区域,同时填写《药品退库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主管药师审核签字确认。

3. 内部药品调剂退药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进行药品调剂时,如发现药品用量不足、处方更改等原因需要退药时,应及时将相关药品置于指定的退药区域,同时填写《内部药品调剂退库单》,注明退药原因和药品信息,并由调剂药师审核签字确认。

五、退药的处理1. 患者退药患者退的药品应及时转交给药房,并填写《患者退药处理单》,由主管药师审核后,按照药品特性进行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处理。

2. 药房和药库退药药房和药库退的药品应及时由主管药师审核处理,根据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

3. 内部药品调剂退药内部药品调剂退的药品应及时由调剂药师审核处理,根据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重新调剂、退货、销毁或重新入库等。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退药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退药管理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经批准后执行。

门诊发药和退药制度

门诊发药和退药制度

门诊发药和退药制度1. 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门诊药品发药和退药的操作流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医院合规管理。

全部门诊医生、药剂师和相关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2. 门诊发药制度2.1 发药操作流程2.1.1 医生确诊后,依据病情和处方要求,在病历或电子病历中开具处方,并注明需要药房发药。

2.1.2 患者持处方到药房,由药剂师依据处方内容和患者个人信息进行核对。

2.1.3 药剂师核对无误后,在电子系统中录入发药信息,同时将发药记录写入药房发药记录本。

2.1.4 药剂师将药品准确无误地发放给患者,并向患者供应有关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的引导。

2.1.5 药剂师在电子系统中更新库存数据,并在药房库存盘点后及时增补药品。

2.2 药品分类及储存2.2.1 药品依照药理作用、用途和毒性进行分类,并在药房内依照类别进行储存。

2.2.2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的环境中,避开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2.2.3 药品的有效期限及贮存条件应严格遵守,过期药品不得使用或发放。

2.2.4 药品保质期靠近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再采购。

2.3 药品发放记录和责任追究2.3.1 药剂师在发药过程中,需在发药记录本上认真记录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用法等信息。

2.3.2 药剂师应保存全部发药记录,并定期进行清理档案,最少保管三年。

2.3.3 如发现药品发放错误或失误,药剂师应立刻上报,并搭配相关部门进行问题调查和处理。

2.3.4 发生重点发药错误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医院将采取严格措施,确保该类错误不再发生。

3. 门诊退药制度3.1 退药操作流程3.1.1 患者需要退药时,应尽快到医院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3.1.2 患者需携带原购药处方、药品和购药发票到药房,由护士或药剂师进行退药申请审核,确保退药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

3.1.3 审核无误后,药剂师在电子系统中登记退药信息,并在患者处方上注明已退药。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退药管理制度一、退药条件1、无条件退药:凡包装完好、药品外观无变化的西药及中成药,根据以下情况,可无条件办理退药、退款手续。

(1)患者用药后,临床观察到引起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2)药房工作人员发错药品或用法交代错误的药品。

(3)药房工作人员所调剂的药品已经存在发霉、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或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已接近失效,并在超过有效期后仍不能使用完的药品。

(4)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医生认为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2、不予退药:下列情况不予退药。

(1)前期在我院门诊部进行诊疗的患者,因病情加重等原因转入住院或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医生没有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出的药品,原则上不办理退药。

(2)医生开处方时,没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的相关规定,病人不愿使用或未能用完的药物,不予退药。

(3)中药饮片、拆零药品发出并离开窗口后不得退药。

二、患者退药程序1、请医生在原处方上,写明退药原因(或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所退药品名称和规格、数量,并签名以示负责。

2、退药病人持医生所写的退药证明、处方和需退药品到门诊药房,由药房负责人验收退回药物,填写退药清单并签名确认,并详细登记。

3、退药人持退药处方和原始收据到收费处办理退款手续。

4、如果需要调换其他药品,须在办理完退药手续后。

再通过医师处方重新开药,不能以药换药。

三、药房退药程序1、药品在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生多例(3例以上)不良反应,各药房应及时收回,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组长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药品在使用期内发现原包装内药品有质量问题(霉变、破损等)时,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有效期仅剩三个月,经药房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由药房负责人退回药库。

4、对某些临床三个月未使用的药品,由药房负责人核实数量、批号,报科主任审核后,再退回药库。

5、药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的破损,由药房负责人核实后,经两位药剂人员核实数量、批号后,退回药库。

门诊药品退库操作制度范本

门诊药品退库操作制度范本

门诊药品退库操作制度范本一、目的为规范门诊药品退库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部门药品的退库管理。

三、退库条件1. 患者因个人原因退药:患者在药房领药后,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药,需持药品、发票及就诊卡到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2. 医生更改处方:医生在开具处方后,如因病情需要更改药品或剂量,需将原药品退回药房,并由药房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3. 药品质量问题: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如过期、变质、污染等,需将药品退回药房,并由药房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4. 药品库存过多:药房根据库存情况,如需调整药品库存,可将多余药品退回仓库。

四、退库流程1. 患者退药:患者持药品、发票及就诊卡到药房,说明退药原因,药房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2. 医生更改处方:医生将患者退药原因告知药房工作人员,并由药房工作人员将原药品退回仓库。

3. 药品质量问题:药房工作人员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将药品退回仓库,并进行记录。

4. 药品库存过多:药房工作人员将多余药品退回仓库,并进行记录。

五、退库记录1. 药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退库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退库原因、退库时间等信息,以便进行追溯和管理。

2. 退库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查验。

六、注意事项1.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确保退库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 药房工作人员在退库过程中,应严格审核退库原因,防止药品的滥用和浪费。

3. 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退库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4. 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医生的沟通,了解临床需求,合理调整药品库存。

七、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后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由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为完善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时规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药房退药1、患者必须持有在本院门诊药房取药时,由本院提供的原始发票。

2、要求退药的患者应向医生阐明退药原因,医生在确认患者需要退药后,填写《门诊患者退药记录》,交分管院长审批签字。

3、患者凭签字发票和《门诊患者退药记录》及要退药品到门诊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4、药房人员收下药品后,找出原配处方,严格检查药品的种类、规定、批号、数量是否与原配处方符合,外包装有无拆过,破损,有无使用过及使用期限。

确认无误后,药房药师在《门诊患者退药记录》签字并进行电脑退药。

然后患者到收款室退费。

二、住院药房退药1、病区如住院病人因停止遗嘱,转科室、转院、死亡,不再使用某种药品,由值班护士填写《住院患者退药记录》后,到住院药房办理退药。

2、若病人使用过程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该药品时,科室需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药房药师严格检查所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相关项目,确认无误后在《住院患者退药记录》签字并电脑退药。

3、《住院患者退药记录》由分管院长签字后,到微机室退费。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2)是针对药品退库和退用的一种规范和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医院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以下是医院退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退药范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明确了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药,包括患者治疗结束、药品过期、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

2. 退药流程: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规定了退药的具体流程,包括患者退药申请、药品验收、退药登记、质量控制和处理等环节。

3. 退药要求:医院退药管理制度对退药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包括药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未使用、无污染、药效未受损等。

4. 退药处理: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规定了退药后的处理方式,包括药品销毁、退药品和退款等具体操作。

5. 退药记录: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要求在每一次退药中建立详细的退药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信息、退药原因、退药时间等。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8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8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输液库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

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发出____个月以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

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④违反有关规定开大处方,超量等,患者要求退药的。

4、患者在治疗中死亡的5、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6、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7、患者需要其他治疗,现金不够的需要退费的8、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1、发出药品已接触肝炎、结核等传染病患者的。

患者因家中有药或药品价格昂贵而要求退药者2、口服毒、麻、精神药品(患者死亡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平衡液)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7、中心排药已经发出的药品8、不符合第3条规定的三、退药手续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药品退回管理

药品退回管理

药品发出退回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药房、住院药房、中药房患者的退药。

2、原则上我院调剂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3、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应包装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药品可证实其保存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发出三个月以内。

4、下列情况可以退换(1)经证实确实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均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

(3)经证实确属药品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

(4)经证实确属医师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

(5)医师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错开的。

(6)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重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7)患者在治疗中死亡的。

(8)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师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9)急诊患者转为入院治疗,经会诊需要更改用药方案的。

(10)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要更改用药方案的。

4、如有特殊情况需退回的药品,必须是我院药学调剂部门发出药品,批号与我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应包装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药品科证实其保存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药品发出三个月内。

5、下列情况概不退换(1)发出药品已接触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的。

患者因家中有药或药品价格昂贵而要求退药者。

(2)口服的医疗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3)住院药房口服摆发药品。

(4)退回药品不符合本规定中第4项的。

6、退药手续(1)因调剂人员工作失误和药品质量问题退药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引起严重不良反应退药者,开方医师必须按我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师开具退药申请,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师开错药而需退药者,由开方医师开具退药申请,经医务科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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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345671
23451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精心整理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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