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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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管理制度

司炉工管理制度

司炉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司炉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司炉工管理制度。

二、工作职责1. 司炉工是负责锅炉和炉膛的操作、检修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2. 司炉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锅炉运行稳定、安全。

3. 司炉工要负责检查锅炉设备、燃料供应、炉膛状况等,并及时上报问题。

4. 司炉工要维护好锅炉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司炉工要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1. 司炉工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2. 司炉工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司炉工在工作中要注意随时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4. 司炉工要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5. 司炉工要熟悉灭火器和其他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

四、纪律要求1. 司炉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 司炉工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上网等非工作行为。

3. 司炉工要保密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机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4. 司炉工要遵守工作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或私自调整工作任务。

5. 司炉工要保护公司的设备和财产,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出色的司炉工,公司将予以奖励和表彰,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司炉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3.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司炉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3. 司炉工应当认真学习、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加以贯彻落实。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制度全(五篇)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制度全(五篇)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制度全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在运行管理上确保锅炉等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锅炉无关的工作。

3、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各种仪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经常调整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保持最佳运行状态。

4、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风机、燃烧设备、除尘设备、附件及仪表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合理润滑,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5、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必须做到供热要求,达到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6、锅炉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努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

7、遇有事故发生不得离开岗位,要周密考虑果断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司炉工锅炉工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前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人员,半小时以内按迟到处理,并处罚款____元;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并处罚____元,情节严重者交回人力资源部待岗。

2、接班人员不得在接班前及在工作中饮酒,违反者按旷工处理,并处罚____元,对不服从管理者交回人力资源部待岗。

3、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4、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交班者,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4篇)

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4篇)

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司炉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司炉工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司炉工安全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第三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防范为主,综合预防为辅,防治结合,源头治理。

第四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六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企业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具体责任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承担。

第七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由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八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司炉工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第九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应坚持科学规划、系统完备、措施有效的原则。

第三章责任制第十一条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企业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企业领导班子应牵头制定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领导班子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四条企业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方案,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职能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职责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七条职能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2篇)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2篇)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锅炉是特种设备,司炉工人是特种作业人员。

为了加强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司炉工人,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人。

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及并网的自备电厂发电用锅炉的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与管理,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培训和考试第三条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

一般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司炉工人考试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可由本单位、主管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

培训时间,拟领取1、2、3类操作证者应不少于六个月,拟领取4类操作证者不少于三个月。

字串4第五条司炉工人考试一般应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县或地、市级、下同)统一组织。

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经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后,可自行组织考试,但试题,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须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第六条司炉工人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对从事五年以上司炉工作,文化水平较低的司炉工人,以考核实际操作技术为主。

第七条司炉工人考核应按不同类别从下述考试大纲内容中选取命题。

1.理论部分(1)压力、温度、介质、燃料、燃烧、通风、传热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锅炉的分类、结构及其简单的工作原理。

(3)锅炉安全附件的名称、作用、结构及简单的工作原理。

(4)各种热工仪表、自控和连锁保护装置的用途和操作注意事项。

字串6(5)锅炉附属设备的用途和操作要领。

(6)锅炉给水、炉水标准及常用的水处理方法。

(7)锅炉运行的操作要领。

(8)水垢、烟灰、结焦对锅炉的危害及防治方法。

(9)锅炉常见事故的类别、原因、预防及处理。

(10)锅炉维护保养方面的基本知识。

(11)锅炉安全法规中有关安全运行的内容。

司炉工管理制度

司炉工管理制度

司炉工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锅炉已成为许多行业的重要设备。

司炉工作为锅炉运行和维护的关键人员,其职责之重不容忽视。

为了确保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司炉工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制度1、培训与选拔对新入职的司炉工进行严格的培训和选拔,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考核。

只有通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司炉工才能持证上岗。

2、岗位职责明确司炉工的岗位职责,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司炉工应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做好设备检查、操作记录等工作。

3、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锅炉操作规程,明确启动、运行、停炉等各环节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司炉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4、安全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安全附件、消防设施、水位表等。

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应急处理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在突发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司炉工应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三、监督与考核1、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司炉工的工作进行监督。

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同时,对司炉工的操作进行抽查,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2、考核制度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司炉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将考核结果与工资、晋升等方面挂钩,激励司炉工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心。

四、持续改进1、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鼓励司炉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对于切实可行的建议,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通过收集反馈信息,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2、定期评审定期对司炉工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

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需求,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五、结语司炉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的培训选拔、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以及完善监督与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努力,可有效提高司炉工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司炉工安全管理制度

司炉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锅炉及辅机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锅炉操作的司炉工及其相关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司炉工职责:(1)严格遵守本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确保锅炉安全运行;(2)定期对锅炉及辅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3)严格执行水质管理,确保水质合格;(4)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领导;(5)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司炉工权限:(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2)有权要求停炉检修;(3)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设备;(4)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操作规程1.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具备一定的锅炉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

2. 司炉工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保持操作间通风良好。

3. 设备投入运行前,应对锅炉的安全附件进行仔细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 锅炉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5. 司炉工应认真做好当班运行记录,交接班时进行详细记录。

6. 司炉工交接班,必须进行详细记录,临接班前和当班中不得喝酒,患有疾病不得上岗。

7. 发生事故时,司炉工应立即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如不能判断事故原因的,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 定期对水质进行化验,符合使用标准。

9. 保持锅炉房内外环境的整洁。

五、安全检查与维护1. 司炉工应定期对锅炉及辅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司炉工应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确保其灵敏可靠。

3. 司炉工应定期对锅炉水质进行化验,确保水质合格。

4. 司炉工应定期检查输气管道、排气管及池水管,保持其畅通。

六、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司炉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司炉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隐患的司炉工,给予相应处罚。

司炉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篇)

司炉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篇)

司炉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一条切实执行《蒸汽、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第二条司炉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并只许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第三条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炉型的技术性能、并能掌握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能发现问题并正确处理。

第四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第五条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分管领导。

第七条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有权阻止未登记的任何人进入锅炉房。

第八条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司炉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是指司炉工在工作中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司炉工在安全生产岗位上应承担以下责任:1. 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自觉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检查设备和工作场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 主动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隐患,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5.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擅自修改和调整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检查工作装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不合格或有损坏的设备,应立即上报并停止使用。

7. 在工作中保持沟通和协作,与其他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 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和优化意见,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9. 在工作中严禁酗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

10. 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接受监督和指导。

总而言之,司炉工在安全生产岗位上要以安全为重,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责任,为公司的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五篇)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五篇)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现场操作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

(3)操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将操作目的,停电范围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一定要仔细核对设备铭牌,铭牌不清或无铭牌应拒绝操作。

(4)在操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和复诵制度。

(5)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章。

(6)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技术状况和缺陷情况。

(7)做好所辖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巡回检查和监视调整工作。

(8)保管好所辖备品,工具,表计;做好所辖区地清洁卫生工作(9)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行为要加以劝告和制止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二)是根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规定司炉工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责任的制度。

下面是一份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的例子:1. 安全责任:- 熟悉并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当班车间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及时上报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与其他工种人员协作,保障工作的安全进行。

2. 生产责任:- 负责处理车间用煤设备的投料、点火等操作,确保锅炉运行稳定;- 监测锅炉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燃烧参数,确保锅炉的高效运行;- 根据生产计划和需要,合理控制燃料投入量和燃烧强度,保证工业生产的需要;- 做好燃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和长久运行。

3. 环境责任:- 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在工作中做到环境保护;- 做好废气、废水的处理工作,确保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积极参与能源节约工作;- 对环境安全问题进行监控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

4. 管理责任:-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保持工作场所的秩序和安全;- 积极参与岗位培训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配合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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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管理制度
1、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及体检合格,持证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操作。

2、锅炉投入运行必须经过上级锅炉监察部门检查、登记或定期检验,凭证使用,否则,司炉人员可拒绝操作。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汽水系统、给水系统、燃烧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自动保护装置)及通风除尘设备、防噪声设备、给水设备等,以及锅筒、水管有否明显变性、臌包、泄漏,并进行交接。

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

作业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当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过多。

6、运煤与加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时进行。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斗捅煤;或冬季在室外煤堆取煤时,掏洞挖煤,以防煤层突然陷落伤人。

8、锅炉房门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关住。

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

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

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作业人员在锅炉运行时,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拭正在转动中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被击伤。

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警示牌。

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的法兰及其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在正面,而应侧视。

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配有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15、进入锅炉内之前,炉膛和烟道、人手孔须先打开,进行通风不少于半小时。

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
(包
括给水管道,蒸气管道、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

当压力降到大气
压力,温度降到40C 以下时,方可打开人孔或手孔。

对蒸发量大于 10吨/小时 的锅炉, 还应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 先检测氧气浓度, 确认其保持在 18%以上时,然后才能进入锅炉内。

16、 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 应设人监护。

并能看见被监护者。

关闭人孔, 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 在锅筒或水箱内工作时,要轮换工作,最长不要超过 30 分钟。

在锅筒和潮 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 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 36 伏的照明电压。

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 在锅炉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

例如:锅炉水位,压力波动情况,是否 在许可范围, 排污管是否关闭严密, 受辐射热部位的锅炉壳体、 水管或水冷壁管 是否臌包,变形,胀接部位或对流管束部分有否泄漏,炉墙部分有否冒烟,水循 环是否通杨。

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出,若解决不了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

19、 在锅炉房操作需要上、 下时应走梯台或使用活动梯子, 不得随意踩上、 踩下, 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 冰冻季节, 锅炉及管道停用, 应放尽冷凝水、 残留水,防止冻坏设备、 管道。

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保温层, 发现管道冻结, 严禁用蒸气解冻, 应采用热 水逐渐解冻。

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21、 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发生事故时, 除报告领导和抢救 外,还要保护现场。

22、 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应提前 10分钟到达锅炉房。

接班人若 迟到或缺勤,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接班人到后方可离去。

(二)司炉工交接制度
1 、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岗,做好接班前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 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 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做好准 备工作。

3、 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 交班人员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
4.1 五
交: 4.1.1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锅炉安
全附件灵敏度可靠。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
异常。

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4.1.2
4.1.3
4.1.4
4.1.5
4.2.5
5、交接班时, 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线路逐点逐项检查, 做到件件事情有交代, 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接班人员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三)锅炉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无证人员不准随意操作锅炉。

2、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对锅炉各运转部分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 理,严防发生事故。

3、在锅炉运行过程中随时观察各压力表、温度表指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随时记录锅炉运行状态记录,定期进行比较,发现隐患立即查找故障原因并 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故障严重要上报设备动力部门, 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停机 检修。

5、维护与保养
5.1 每日保养:对锅炉各运行系统及附机进行检查并加注润滑油。

锅炉运行过程 中发现异常声响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直至故障排除方可继续运行。

5.2 周期保养:由设备部、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进行,重点检查各个安全控 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 压力表及安全阀要定期进行检验, 经检验合格后才能继 续使用。

(四)锅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锅炉进行检查。

检查项目:温度、压力、润滑、仪表以 及各个辅机的运行状态, 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 恢复锅炉正常状态。

较大故 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得到批示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内容包括:
2.1
处理4.2 五不交:
4.2.1
4.2.2
4.2.3
4.2.4
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在处理事故时不交班。

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

锅炉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超负荷。

锅炉及各附
机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各润滑点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

锅炉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不能 2.2
2.3
2.4
2.5
的,要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3、设备部每月巡检四次以上,随时掌握锅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问题严重的设备应列入检修计划。

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订巡回检查路线。

5、设备管理部门对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措施,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锅炉维护保养提供依据。

(五)锅炉房管理制度
1、除锅炉运行、维修及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锅炉房应挂“锅炉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

2、锅炉房严禁存放物品,如临时借用锅炉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3、对锅炉房内存放的货品需按暖通科及消防科要求位置存放。

4、对已存放的货品,因锅炉、电等突发情况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存放方自负。

5、锅炉房统一由设备部暖通科进行日常管理。

6、在锅炉房内维修工作结束后,清理场地,人走灯灭、关门。

7、在锅炉房内动火,需由消防部门同意,并有人员监护。

8、锅炉房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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