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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

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

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预防和控制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量而制定的一项质量管理制度。

它包括自检、互检、专检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从三检制度的定义、内容、实施要求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的定义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工件进行三次质量检验,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次检验分别由操作员、班组长和项目部委派的质检员进行,分别称为自检、互检、专检。

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的内容1. 自检:操作员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件进行自我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自检主要包括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材料使用等方面的检查,操作员需对自检结果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整改和复查。

2. 互检:班组长对每个工件进行复检,与操作员的检查结果进行比对,确保质量的一致性。

互检主要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班组长需对互检结果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整改和复查。

3. 专检:项目部委派的质检员对每个工序、每个工件进行第三次检验,对自检和互检的结果进行复核。

专检主要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检查,质检员需对专检结果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整改和复查。

三、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的实施要求1. 各岗位职责明确:操作员、班组长、质检员各自负责自检、互检、专检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形成质量管理体系。

2. 检验条件合格: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设备、工具有合格证明,并在检定期内;检验记录要填写完整、正确;现场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符合规定。

3. 检验内容全面:包括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材料使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检查。

4. 检验结果处理:三检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新试作直至合格;变更图纸、工艺、设备或操作者,必须重新履行三检手续。

四、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的意义1.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三次检验,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排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最新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最新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质量,规范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加强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道路、桥梁、机电等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遵循“严谨、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组织结构,确定质量检验责任人,明确检验流程和工作程序。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检验能力。

第七条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应当设立检验部门,负责具体的检验工作。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检验人员,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全程参与,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按照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开展各项检验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形成检验报告并归档。

第四章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和要求第十五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包括验收、监理、抽检、复检等内容。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当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监理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抽检应当在施工过程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确保材料和工程质量合格。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复检应当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再次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6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6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____年中考冲刺综合复习指导北京地区试题广东地区试题江苏地区试题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施工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

施工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

施工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质量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二、各岗位职责1. 操作员: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件进行100%自检,并作检验记录。

2. 班组长:对每个工件进行复检,并作检验记录。

3. 项目部委派质检员:对每个工序、每个工件进行第三次检验,并作检验记录。

三、工程质量检验的条件1. 要有经批准的符合标准的技术文件,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交底资料、施工图纸等。

2. 施工材料要符合工程质量、设计图纸的要求。

3. 工地使用的设备和工、夹、模、量具要符合工艺要求,有合格结论且在检定期内,完好无损。

4. 检验记录要填写完整、正确。

5. 现场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符合规定。

四、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1. 首件三检:(1)每道工序、每个工件的首道/件必须进行三检,即由操作者自检、班长复检、质检员三检,以免出现连环性质量问题。

(2)三检合格后,质检员填好相关的检验记录,方可继续施工。

(3)三检不合格,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新试作直至合格,否则不得继续施工。

(4)经过三检的工序、工件,若变更图纸、工艺、设备或操作者,必须重新履行三检手续。

2. 施工中的抽检:(1)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对加工的工序、工件必须进行抽检。

(2)抽检频率按施工规范要求执行。

(3)抽检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五、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1. 目视检验:通过肉眼观察,检查工序、工件的外观质量。

2. 测量检验:使用测量工具,如尺、卡、规等,检查工序、工件的尺寸、形状、位置等。

3. 试验检验:对工序、工件进行力学、化学、物理等试验,以验证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六、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处理1. 工序、工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工序、工件检验不合格,必须整改至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 对重复出现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应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现象的再次发生。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2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2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1. 引言本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旨在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施工质量水平,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本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的程序和方法,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

2.2 范围本工程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涵盖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

3. 质量检验的组织机构与职责3.1 质量检验组织机构工程质量检验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监督员、工程验收组等。

3.2 质量检验的职责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检验的全面组织和协调,确保质量检验的有效进行。

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参与工程质量检验,并提出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工程验收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撰写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质量检验的程序4.1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检验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施工材料的检验,包括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

4.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的检验,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4.3 竣工验收质量检验在工程竣工阶段,进行工程质量的终验,确保工程安全、合规,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 质量检验的方法5.1 抽样检验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关键工序进行抽样检验,以评估工程质量水平。

5.2 检测分析对施工材料进行实验室检测,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等方面的分析,以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5.3 在线监测在施工过程中,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在线监测,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

6. 质量检验的记录与报告6.1 质量检验记录对每次质量检验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结果等,并及时归档保存。

6.2 质量检验报告对重要的质量检验结果,应编制质量检验报告,报告包括检验目的、检验方法、检验结果以及针对问题的处理措施等。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完整版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完整版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工程质量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所具有的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和特性。

保证工程质量是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运行的关键。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份完整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的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2. 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可靠运行;3. 提高工程质量,降低事故发生率;4.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工程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

四、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1. 材料质量检验:对工程施工所使用的各类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施工工艺质量检验: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艺要求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工艺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3. 结构质量检验:对工程项目的结构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结构强度和稳定性满足要求。

4. 设备质量检验: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设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设备满足使用要求。

5. 环境质量检验: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工程质量检验的程序1. 检验计划编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计划,包括检验内容、检验标准、检验周期等。

2. 检验准备:准备检验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员,确保检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3. 检验实施:按照检验计划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

4. 检验报告编制:根据检验结果,编制相应的检验报告,包括问题的发现及解决方案。

5. 效果评估: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评估工程质量的合格率和改进空间。

六、质量问题的处理1. 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2. 针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找出问题的原因;3. 制定纠正措施,消除质量问题的影响;4. 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验组织管理第三条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由专门负责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具备相关的人员和技术条件,能够独立开展工程质量检验工作。

第五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六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严谨和高效进行。

第七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第八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质量检验计划,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全面覆盖。

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程序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质量检验部门提交施工计划和相关文件,经质量检验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施工工作。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施工计划和相关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质量检验部门在接到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合质量检验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检验工作,不得拖延或阻碍检验工作的进行。

第四章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处理第十三条质量检验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对工程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参考。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归档第十五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保存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相关文件,做到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第十六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将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相关文件按照规定归档,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验监督和评估第十七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由现场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质量部参加,邀请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代表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由现场工程师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报监理单位一份,自存三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等要求,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顶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8)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10)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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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1、基本要求1.1 材料进场前应做好进场材料验收准备工作,清理存放场地、垛位、校验验收计量器具,调配搬运人力及设备,掌握有关验收标准。

1.2 材料进场后,先核对进场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票据、计划、合同等有关资料;核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等是否与所需相符;出现问题及时上报,问题未解决前不应卸车或接收。

1.3 重要结构材料(如钢材)在进场后应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方三方共同进行外观检查。

目测材料外包装是否完整、材料表面是否清洁、材料是否有损坏等,发现问题三方共同解决,满足要求时,三方签字认可外观检查的结果。

再按照规定取样进行材质复验。

1.4 验收前先检验数量及质量。

数量验收按照规定分别采取称重、点件、检尺等方法,以确保进场材料数量准确。

1.5 经数量、质量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入库登帐,质量复验资料存档备案。

1.6 对验收中出现了数量和质量问题应作出记录,上报有关部门处理,未解决前不应办理验收。

1.7 因某些非主要因素不能验收或对验收中问题供需双方已有解决意见而工程急需时,可作暂估验收,发放使用,待问题正式解决后再办理正式验收手续。

2、现场见证取样2.1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

2.2 见证取样的规定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的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本工程现场取样应在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2.3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和程序: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混凝土试块: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工作日取样不少于一组、每拌制100 盘、不超过100M3取样不少于一组;600度试块不少于试块总数的10%:每一层取样不少于一组。

砌筑砂浆试块: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所用同一配合比砂浆取一组试验。

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钢筋原材按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取一组做试验,每批重不超过60t,连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闪光对焊接头按300 个接头取一组、电弧焊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 个接头取一组、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同一钢筋型号级别、同一钢筋直径)按300 个接头取一组。

砖砌块:烧结普通砖同一厂家不超过3.5 万块取一组、烧结空心砖同一厂家3.0万块取一组。

使用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4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发包人应向工程受监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进行检测。

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并加盖专用章。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

2.5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主控项目是对材料、构配件或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

这些检验项目如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将会直接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影响到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的要求。

一般项目是对材料、构配件或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不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本工程的所有检验批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在天津市质量检验评定表中有明确规定,按此执行。

2.6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2.7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2.8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共同确认。

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是评价工程所达到的质量水平。

发包人应依据建设部建建[2002]142 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验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

同时,验收人员应通过现场检查,共同对工程的观感质量予以确认,作出正确的综合评价。

对于观感差的应进行返修或协商验收。

2.9 抽样方案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是指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抽样方案是指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①计量、技术和计量技术等抽样方案。

②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③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④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⑤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计数检验是指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由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计量检验是指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对于重要的检验项目且可采用简易快速的非破损检验方法时,宜选用全数检验。

对于构件截面尺寸或外观质量等检验项目,宜选用考虑合格质量水平的生产方风险α和使用风险β的一次或二次抽样方案,也可选用经实践经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在各专业规范中,已经根据统一标准的要求,确定了抽样方案,在工程验收时,按各专业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二、班组的自检和交接制度1、工程质量验收首先是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就是按照施工操作工艺的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将有关质量要求及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

这就要求施工班组搞好自检。

自检主要是本班组(本工种)范围内进行,由承担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工种工人和班组等参加。

在施工操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对产品进行自我检查和互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验收成为“马后炮”。

班组自我质量把关,在施工过程中控制质量,经过自检、互检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组织有关人员(专业工长、班组长、班组质量员),对检验批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评定,作为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向下一道工序交接的依据。

自检、互检突出了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

从检验批、分项工程开始加强质量控制,要求本班组(或工种)工人在自检的基础上、互相之间进行检查监督,取长补短,由生产者本身把好质量关,把质量问题和缺陷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2、自检、互检是班组在分项(或分部)工程交接(检验批、分项完工或中间交工验收)前,由班组先进行的检查;也可是分包单位在交给总包之前,由分包单位先进行检查;还可以是由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班组长(或分包)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交工前的检查,对单位工程的观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易出现的质量疵病和遗留问题,尤其是各工种、分包之间的工序交叉可能发生建筑成品损坏的部位,均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力争工程一次验收通过。

3、交接检是各班组之间,或各工种、各分包之间,在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毕之后,下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始之前,共同对前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检查,经后一道工序认可,并为他们创造的合格的工作条件。

例如,基础公司把桩基交给承担主体结构施工的公司,木工班组把模板交给钢筋班组绑扎钢筋,钢筋班组把钢筋交给混凝土班组浇筑混凝土,建筑与结构施工队伍把主体工程(标高、预留洞、预埋铁件)交给安装队安装水电等等。

交接检通常由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有关班组长或分包单位参加,其是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质量的验收,也是班组之间的检查、督促和互相把关。

交接检是保证下一道工序顺利进行的有利措施,也有利于分清质量责任和成品保护,也可以防止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损坏。

也促进了质量的控制。

4、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自检要求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作检查验收,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自检合格后报现场监理签字确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制度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

2、对挖土工程专职质量检查员应会同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土方工程进行质量监控和及时验收。

3、基础混凝土施工前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模板进行全质量检查和技术复核。

4、基础回填土前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办妥基础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5、钢筋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特别注意一些较复杂部位的钢筋位置、数量及规格,梁柱节点严禁漏放环箍。

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协助监理单位对工程验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以配合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在监理部门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每层模板施工完毕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预留孔洞、埋件、模板支撑体系及等固件进行检查和技术复核工作。

7、混凝土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垃圾和杂物清理干净,各部位的钢筋、埋件插筋和预留洞必须由专职质量检查员会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8、砌体工程施工前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预留拉结筋、水平线及墙身线进行复核,对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门窗安装的预留预埋件必须按要求预留预埋,不得事后剔凿。

9、装饰工程必须在主体工程验收完成后才能进行,在大面积施工前作好样板间,专职质量检查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组织操作人员对操作要点质量要求进行详细交底。

10、安装工程的预埋、预留标高、尺寸位置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复核并及时填写分部分项技术复核记录。

加强对分项工程的测试,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严格检查,严格验收。

11、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行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3、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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